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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標題章、第一章、第二章)(卷3)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

第一章

§01 經文

正文〔§01.01.〕~〔§01.04.〕

惠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授無相戒〔§01.01.〕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韋據及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士餘人同請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01.02.〕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01.03.〕說此《壇經》〔§01.04.〕

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1.01. 惠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授(1)無相戒

(1)「授」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均作「受」理校作「授」

孟本潘本據興聖寺(按潘本誤將「興聖寺」寫作「興善寺」以下遇到潘本誤寫均直接改為「興聖寺」不再出註)本校作「授」周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理校作「授」李申本李富華本黃本徑改作「授」

復議參見§00.04.校記(1)

孟本周本楊本鄧遼本潘本中島本為正李申本李富華本黃本徑改不妥

§01.02. 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1)餘人韶州刺史韋據(2)及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士(3)餘人(4)同請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

(1)「一萬」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諸本錄文同

梅挺秀[1]認為當時沒有可以容納一萬餘人的講堂亦無擴音設備故此處的「萬」當依據惠昕等本改為「千」可備一說

(2)「韋據」敦博本作「違處」斯本作「據」據旅博本及敦博本斯本下文行文所出「韋據」改

孟本據興聖寺本校斯本「」字作「韋」「據」字照錄周本將「違」理校作「韋」「處」字徑錄李申本鄧遼本黃本據旅博本及敦博本下文行文校作「韋據」李富華本徑改作「韋琚」楊本據惠昕本等校作「韋琚」潘本據旅博本校為「韋據」中島本徑錄周本之「韋處」

復議宋代本覺《歷代編年釋氏通鑑》贊寧《高僧傳》道原《景德傳燈錄》契嵩《傳法正宗記》祖琇《龍興編年通論》宗鑒《釋門正統》本覺《釋氏通鑒》李遵朂《天聖廣燈錄》紹曇《五家正宗贊》正受《嘉泰普燈錄》寶曇《大光明藏》普濟《五燈會元》等歷代禪宗典籍及《郡齋讀書志》等教外著作並作「韋據」與旅博本相同而「韋琚」一詞在《電子佛典集成》中找不到詞例

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為正孟本在有敦煌本可據的情況下據其他材料校改不妥周本在有敦煌本可據的情況下理校且「處」字失校不妥楊本不用敦煌本而依據其他材料校改從而致誤尤為不妥李富華本徑改且改錯尤為不妥中島本徑錄周本從而致誤尤為不妥

(3)「士」斯本旅博本均作「土」據敦博本改

孟本據敦博本校作「士」其餘諸本均徑錄為「士」

復議孟本為正其餘諸本失校不妥

(4)「餘人」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此上有脫文脫漏參加人數

孟本周本中島本徑錄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或據惠昕本或據興聖寺本或據惠昕等三本校補作「三十餘人」李申本照錄但出校記說明數種校本改作「三十餘人」李富華本徑補作「三十餘人」

復議敦煌本「餘人」之上肯定脫漏人數但各相關資料對參加此次法會人數的記載不同如惠昕等本作「刺史官寮(僚)等三十餘人儒宗學士三十餘人」金山天寧寺本大乘寺本作「刺史官僚儒宗學士六十餘人」而宋本覺編集《釋氏通鑑》卷八參考《壇經記》則稱「刺史官寮等三十餘人」故所脫漏的具體人數難以確證此處宜出校記說明不應徑補

李申本為正孟本周本中島本失校不妥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依據非敦煌材料改動敦煌本且無確證不妥李富華本徑補尤為不妥

§01.03. 刺史遂(1)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2)行後代(3)與學道者承(4)此宗旨遞相傳授(5)有所依(6)約以為稟承

(1)「遂」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孟本作「韋遂」其他諸本並作「遂」

復議諸本均為正孟本擅自增字致誤尤為不妥

(2)「流」敦博本作「𧨆」據斯本旅博本改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黃本徑作「流」鄧遼本據斯本旅博本校作「流」

復議此字應為「流」涉上「記」字偏旁寫作「言」乃敦煌遺書常見之俗寫變形字

鄧遼本為正其餘諸本失校不妥

(3)「代」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潘本理校作「代」校記稱「原卷『代』作『伐』敦煌俗寫『代』『伐』不分」其餘諸本徑錄為「代」

復議斯本旅博本字形略異右邊「弋」中橫上一點寫到橫下形似「丿」查斯本《壇經》共有23個「代」字其右上之點往往寫在「一」下有時還寫成「丿」此乃敦煌寫本「代」字之俗寫變形在其他敦煌遺書中亦時有出現

諸本為正潘本辨字有誤潘本稱「敦煌俗寫『代』『伐』不分」缺乏舉證

(4)「承」敦博本斯本旅博本同

潘本錄為「承」出校記稱「原卷作永敦博本作承」其餘諸本徑錄為「承」

復議諸本為正潘本辨字有誤

(5)「授」敦博本作「受」據斯本旅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潘本徑改作「授」周本楊本鄧遼本徑錄敦博本作「受」中島本黃本理校作「授」

復議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潘本徑改不妥周本楊本鄧遼本失校不妥中島本黃本有校本而理校不妥

(6)「依」斯本作「於」據敦博本旅博本改

孟本據敦博本校作「依」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徑錄作「依」李申本校作「依」說明斯本作「於」鄧遼本校作「依」認為「依」「於」為唐五代河西方音互通字潘本校作「依」認為「依」通「於」為敦煌俗寫黃本徑錄作「依」但在附錄四《敦煌兩本六祖壇經代用字對照表》中羅列二者以為對照

復議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為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1.04. 說此《壇經》

注釋

講堂——講經說法的堂舍

高座——講經說法說戒時為講經說法說戒人設置的比通常席位較高的牀座《一切經音義》卷三六「師子座者轉法輪人所坐之座俗名『高座』[1]

佛教典籍中在敘述講經說法說戒時往往將講堂高座相提並論如《六度集經》卷八「覩梵志五百人會講堂施高座[2]《菩薩瓔珞經》卷一一「一一摩尼珠現百千億七寶講堂一一講堂現百千億七寶高座一一高座現百千億如來至真等正覺[3]劉宋釋慧林《龍光寺竺道生法師誄》亦有「隱講堂之空覿惻高座之虛聞」之說

摩訶般若波羅蜜法——意謂「大智度法」這裏是將慧能的教誨說成是以無上般若智慧以覺悟成佛的法門參見標題章對「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註釋

僧尼道俗——即僧俗丁福保《佛學大辭典》「道俗」條「出家之人曰道在家之人曰俗」《佛光大辭典》「道俗」條「出家眾(道)與在家眾(俗)之並稱又稱僧俗緇素緇白」僧尼屬出家眾故僧尼與道俗相提並論有語義重復之嫌檢索《電子佛典集成》可知「僧尼道俗」一詞最早出現於《壇經》後來又在禪宗語錄和慧超《往五天竺國傳》等數種佛教史籍和清代淨土宗文獻中出現則該詞很可能是受《壇經》影響而逐漸成為指代僧俗的一個專有名詞

刺史——古代官名自漢設立本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郡縣之官後沿為地方官職名稱隋煬帝唐玄宗兩度改州為郡改稱刺史為太守後又改郡為州稱刺史此後太守與刺史互名清顧炎武《日知錄隋以後刺史》「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因此在宋宗鑒集《釋門正統》中韶州刺史韋據又被稱為「韶守」即「韶州太守」

韋據——人名依據各種佛教典籍他曾任韶州刺史廣州都督(一作刺史)和殿中侍御史除請惠能說法外他還在惠能死後為惠能立碑籍貫和生卒年不詳

官寮——官官員屬寮這裏泛指參與法會的官員及其屬寮

儒士——儒儒生士大夫這裏泛指參與法會而沒有官職的其他知識分子

門人——門下弟子

學道者——學習佛教的人印度佛教有一套與中國傳統文化不同的名詞概念佛教初傳中國時為便於國人理解印度來的佛教往往用中國固有的名詞概念來翻譯和比附佛教名詞概念這就是所謂的「格義」這裏的「道」指佛道成佛之道成佛的道理或方法是用道家名詞概念來比附佛教名詞概念的產物

宗旨——宗門要旨這裏指禪門要旨

遞相——即代相迭相此處意為一人接一人一代接一代鄧遼本釋為「互相」不確

依約——依依止依據依憑約束規範這裏指遵循的標準

稟承——傳承賦予傳授承受承接

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

諸錄校本分段不同孟本李申本潘本中島本黃本作一個自然段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作兩個自然段鄧遼本作三個自然段

復議這部分文字相當於傳統佛經的「序分」據傳為東晉道安所立的三分科經將佛經分為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序分為諸經之開端常以「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語說明「聞眾」等六事即明確指出時間地點及與會人物使眾生知所聞之法確實無誤以證明經中所說為真確可信者故又稱通序證信序和六事證信本節敘述《壇經》的由來和因緣不僅說明《壇經》為請說經還明確記述了說法者說法地點所說內容聽聞者記述者等內容與傳統佛經的序分正相符合表明其自立為「經」的身份其內容聯[A1]繫緊密且無對話等其他因素為避免行文瑣碎應按照佛經序分傳統作為一段

(二)分句及標點

諸本分句情況大體相同為三句唯孟本為四句《校釋疏義》分為四句有關問題簡述如下

〔§01.01.〕

周本在「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上加書名號不妥

〔§01.02.〕

1.「僧尼道俗」黃本斷為「僧尼道俗」如前所述該詞出自《壇經》且此後一直作為一個專有名詞來用故不應斷開

2.「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士餘人」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均作「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士餘人」此處用頓號更為合適

3.周本在「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上加書名號不妥

4.孟本將〔§01.02.〕分為兩句語意不盡連貫不妥

〔§01.03.〕~〔§01.04.〕

〔§01.03.〕~〔§01.04.〕諸本均合作一句但〔§01.03.〕主語是韋據敘述韋據讓法海集記《壇經》以流傳後代〔§01.04.〕主語是惠能敘述惠能開始「說此《壇經》」故應分為兩句

疏義

本章為流通分語義淺顯明瞭沒有需要特別予以疏釋之處在此僅談談敦煌本《壇經》及它與其他《壇經》的關係

(一)敦煌本《壇經》不是「《壇經》原本」

周紹良主張敦煌本《壇經》為「《壇經》原本」「慧能原本」所以將周本命名作《敦煌寫本壇經原本》並在《敦煌寫本〈壇經〉之考定》中說「我相信敦煌本《壇經》是慧能原始的本子」「總結這些論據完全可以肯定敦煌本《壇經》它應該是法海集記的原本是毋庸置疑的」[1]應該如何看待周紹良的這一觀點方廣錩曾當面請益周紹良明確回答「我這是一家之言大家可以討論」也就是說周紹良並不認為這是最終結論衹是提出一種可能性供大家探討

我們認為敦煌本《壇經》並非《壇經》原本理由如下

第一《校釋疏義》標題章已經指出早期流傳的《壇經》標題使用比較自由沒有定於一尊而敦煌本《壇經》的標題應是神會滑臺大會以後形成的也就是說起碼就標題而言敦煌本《壇經》就不是《壇經》原本

第二敦煌本《壇經》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大師言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遼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竪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傳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誦若據第一祖達磨頌意即不合傳衣

很顯然這段文字是滑臺大會之後由神會系僧人增補的也就是說就內容而言敦煌本《壇經》也有《壇經》原本中不應有的內容

第三神會生於668年卒於760年惠能的另外一個弟子南陽國師慧忠生年不詳卒於775年比神會晚15年《景德傳燈錄》卷二八載慧忠生前曾發出這樣的感慨

「吾比遊方多見此色近尤盛矣聚却三五百眾目視雲漢云是南方宗旨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譚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言教苦哉吾宗喪矣[1]

可見惠能死後不久他的直傳弟子還在活動的時候已經有人篡改《壇經》這可以視為敦煌本非《壇經》原本的背景

第四《全唐文》卷七一五載韋處厚(773~828)撰《興福寺內道場供奉大德大義禪師碑銘》該碑銘對九世紀初期中國禪宗的發展態勢有一個簡略的敘述其中提到神會系「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枳變體竟成《壇[1]經》傳宗」這段話對神會評價甚高但對神會系門徒批評很嚴厲文中借用「橘生淮南則為枳」的典故指斥神會系弟子已經丟掉了神會禪學的真精神其表現形式就是「竟成《壇經》傳宗」

什麼叫「竟成《壇經》傳宗」[A2]適解釋為這說明「《壇經》是神會門下『習徒』所作」這顯然有點牽強附會這句話的真實含義其實就是敦煌本《壇經》第一章所說的將《壇經》「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也就是說凡是神會系的弟子均以《壇經》作為傳法得法的憑證這種解釋可以在敦煌本《壇經》中找到內証敦煌本《壇經》有文稱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相教授一卷《壇經》不失本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十僧得教授已寫為《壇經》遞代流行得者必當見性

據說直到六祖為止禪宗一直把一件袈裟當作佛法的表徵代代相傳故有「衣法」之說而從惠能開始衹傳法不傳衣於是《壇經》被所有禪宗南宗弟子奉為聖典但神會系弟子以「《壇經》傳宗」的做法受到其他禪宗派別的批評如前所述敦煌本《壇經》中偏偏又有以「《壇經》傳宗」的論述如果《壇經》原本中也有以「《壇經》傳宗」的內容所有的南宗弟子都以「《壇經》傳宗」韋處厚又如何能夠因此而專門批評神會系的弟子呢這也說明敦煌本《壇經》與敦煌原本不能等同

因此敦煌本《壇經》不可能是《壇經》原本而應該是經過神會系弟子修訂的神會系傳本

(二)敦煌本《壇經》是現存年代最古老的《壇經》

敦煌本《壇經》雖然不是《壇經》原本但周紹良的另一個觀點「敦煌發現的古寫本禪宗六祖慧能《壇經》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本《壇經》」[1]至今依然可信

我們考察過現存的斯本敦博本北本北殘片原件也考察過現已不知下落的旅博本現存照片可以肯定所有的敦煌本《壇經》都源自同一祖本而這一祖本最遲也應在晚唐(亦即敦煌的歸義軍統治時期)傳入敦煌而現在所傳的其他《壇經》無論是惠昕本契嵩本德異本宗寶本還是其他什麼本子年代沒有超越敦煌本的

周紹良在《敦煌寫本〈壇經〉之考定》一文中從方言俗語歷史背景等諸方面對敦煌本《壇經》是唐代作品作了詳盡的考察他的考察是具有說服力的很多地方對我們今天重新整理敦煌本《壇經》都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由此應該指出雖然敦煌本《壇經》不是《壇經》原本但由於它是現知年代最早的《壇經》唐代寫本與其他諸本相比它的形態與所謂「原本」最為接近與「原本」有著最為親密的繼承關係

站在上述立場上我們認為周紹良的如下兩個觀點應該引起我們的特別重視

第一在《壇經》演變史上曾經出現過一種所謂「古繁本」的說法這種說法是靠不住的我們不應該再讓這種說法來干擾我們對《壇經》的研究

第二現存的各種《壇經》諸本都無法與敦煌本比擬「也都沒有資格用這些本子來質疑這本古寫本《壇經》」[1]從周紹良的這一觀點我們的邏輯推論是凡用後代的諸本來質疑修訂敦煌本《壇經》的做法都是站不住腳的

(三)敦煌本與惠昕本契嵩本

楊本在其附編(二)「《壇經》敦博本的學術價值和關於《壇經》諸本演變禪法思想的探討」一文中專設「《壇經》諸本的演變」一節討論了《壇經》的祖本敦煌原本惠昕本契嵩本德異本和曹溪原本宗寶本諸本之間的演變情況及異同並專門用圖表來表示其演化過程《壇經》諸本的演變是個絕大的題目需要進一步認真研究這裏僅談談敦煌本與惠昕本契嵩本的關係

楊曾文在上文中認為《壇經》祖本(亦即周紹良所說「《壇經》原本」)約產生於713到732年現已不存從「《壇經》祖本」演化出兩種傳本「敦煌祖本」與「惠昕原本」「敦煌祖本」是現存諸種敦煌本《壇經》的底本而從「惠昕原本」則演化為現在的惠昕本(約形成於967年)與契嵩本(約形成於1065年)[1]

也就是說楊曾文主張惠昕本是與敦煌本並立的兩個不同的系統而契嵩本由惠昕本演化而來我們認為這個觀點應該再作探討

如前所述敦煌本《壇經》是神會系傳本這已經成為學術界大部分研究者的共識為什麼說它是神會系傳本因為該本具備一些神會系傳本特有的可稱為招牌的內容什麼是神會系《壇經》的招牌內容呢最典型的有兩條

其一預言神會滑臺大會的「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遼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竪立宗旨即是吾正法

其二韋處厚所謂「竟成《壇經》傳宗」

上述第一條敦煌本的原文作

「上座法海向前言大師大師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大師言法即付了汝不須問吾滅後二十餘年邪法遼亂惑我宗旨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竪立宗旨即是吾正法衣不合傳汝不信吾與誦先代五祖傳衣付法誦若據第一祖達磨頌意即不合傳衣

禪宗既然標榜「以心傳心」則付法正統為頭等大事惠能所以成為正統是因為得到五祖的法衣這一標誌證明他為正統六祖以後法衣不傳諸弟子中誰為正統上面這段話用法海問話惠能回答的方式宣佈衹有神會纔是真正的正統

我們知道《壇經》中明確記載法海在惠能十大弟子中居首就連《壇經》也是他集記的這一點從來沒有任何人懷疑但上述紀事卻宣佈雖然法海地位崇高實際並沒有得到惠能的付法惠能的法已經付給了神會這種內容當然衹有神會系傳本纔會出現

上述第二條是韋處厚的記載如果我們沒有資料懷疑韋處厚上述記載的正確性也就必須承認凡是具有以「《壇經》傳宗」內容的《壇經》就是神會系的傳本

這樣我們可以根據這兩條招牌內容來判斷某個《壇經》是否神會系的傳本也就是說如果某一《壇經》傳本中具備這種神會系招牌的內容就要考慮它是神會系傳本的可能反之如果某一傳本中沒有那些內容則它並非神會系傳本

先考察第一條「滅後二十餘年有人不惜身命定是非」問題

惠昕本系的興聖寺本有相應的內容

「法海上座問曰和尚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師曰吾於大梵寺說法直至今日抄錄流行名《法寶壇經記》汝等守護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真正法師言法海向前吾滅度後二十年間邪法撩亂惑我正宗有一人出來不惜身命定於佛法竪立宗旨即是吾法弘於河洛此教大行若非此人衣不合傳汝多不信吾與汝說先祖達磨大師傳衣偈頌據此偈頌之意衣不合傳

惠昕本系的金山天寧寺本也有相應的內容

「法海上座問曰和尚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師言吾於大梵寺說法直至今日抄錄流行名《法寶壇經》汝等守護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真正法師言法海向前吾滅度後二十年間邪法繚亂惑我正宗有一南陽縣人出來不惜身命定於佛法竪立宗旨即是吾法弘於河洛此教大行師曰汝今須知衣不合傳汝若不信吾與汝說先聖達磨大師傳衣偈據此偈意衣不合傳

惠昕本系的大乘寺本同樣也有相應的內容

「法海上座問曰和尚去後衣法當付何人師言吾於大梵寺說法直至今日抄錄流行名《法寶壇經》汝等守護度諸群生但依此說是真正法師言法海向前吾滅度後二十年間邪法繚亂惑我正宗有一南陽縣人出來不惜身命定於佛法竪立宗旨即是吾法弘於河洛此教大行師曰汝今須知衣不合傳汝若不信吾與汝說先聖達磨大師傳衣偈據此偈意衣不合傳

相反屬於契嵩本系《壇經》的明版南藏本無相關內容

再考察第二條以「《壇經》傳宗」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敦煌本《壇經》是這樣講的

「大師言十弟子已後傳法遞相教授一卷《壇經》不失本宗不稟受《壇經》非我宗旨如今得了遞代流行得遇《壇經》者如見吾親授十僧得教授已寫為《壇經》遞代流行得者必當見性

惠昕本系興聖寺本作

「師教十僧於後傳法以《壇經》迭相教授即不失宗旨汝今已得法了遞代流行後人得遇《壇經》如親承吾教若看《壇經》必當見性

惠昕本系金山天寧寺本作

「師教十僧已報言於後傳法迭相教授《壇經》即不失宗旨汝今得了遞代流行後人得遇《壇經》如親見吾教示十僧汝等抄取代代流行若看《壇經》必當見性

惠昕本系大乘寺本作

「師教十僧已報言於後傳法遞相教授《壇經》即不失宗旨汝今已得了遞代流行後人得遇《壇經》者如親見吾教示十僧汝等抄取代代流行若看《壇經》必當見性

同樣屬於契嵩本系《壇經》的明版南藏本無相關內容

限於篇幅上述的探討比較簡單但是擒賊先擒王抓住兩條招牌性標誌來考察敦煌本惠昕本與契嵩本我們可以可以發現敦煌本與惠昕本系(包括興聖寺本金山天寧寺本大乘寺本等本)均有類似的招牌而所謂契嵩本系《壇經》則沒有這些內容因此我們的結論與楊曾文相反惠昕本(包括興聖寺本金山天寧寺本大乘寺本等本)與敦煌本一樣都屬於神會系傳本衹是現有惠昕本系傳本的定本年代較遲加入了更多的改竄而契嵩本與神會系無關也就不可能由惠昕本演化而來當然這裏不排除1065年的契嵩本在定稿時參考了967年的惠昕本的某些內容

弄清敦煌本《壇經》的屬性有助於正確認識其價值並將其與惠昕等本作進一步比較研究

原始資料

下面將諸種敦煌本《壇經》的第一章錄文如下以為參照

  • 敦博本
    • 003 惠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受無//
    • 004 相戒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違處及諸官寮三十餘//
    • 005 人儒士餘人同請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
    • 006 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受有所依約以為稟承//
    • 007 說此壇經/
  • 斯本
    • 004 惠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
    • 005 般若波羅蜜法受無相戒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
    • 006 州刺史據及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土餘人同請大師說摩//
    • 007 訶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
    • 008 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於約以為稟//
    • 009 承說此壇經/
  • 旅博本
    • 004 惠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
    • 005 法受無相戒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韋據//
    • 006 及諸官寮三十餘人儒土餘人同請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
    • 007 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
    • 008 承此宗旨遞相傳授有所依約以為稟承說此壇經/

作品集

註解


校注

[0374001] 參見梅挺秀《〈六祖壇經〉自說悟法傳衣部分讀記》載《燕京學報》新二十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5月本章凡引梅挺秀觀點均見此文不再出註 [0378001] 《大正藏》第54卷第546頁上欄 [0378002] 《大正藏》第3卷第47頁下欄 [0378003] 《大正藏》第16卷第100頁下欄 [0382001] 周紹良《敦煌寫本〈壇經〉之考定》載《敦煌寫本壇經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90頁第191頁 [0383001] 《大正藏》第51卷第437頁下欄到第438頁上欄 [0384001] 「壇」原文作「檀」據文意改 [0385001] 周紹良《敦煌寫本〈壇經〉之考定》載《敦煌寫本壇經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75頁 [0386001] 周紹良《敦煌寫本〈壇經〉之考定》載《敦煌寫本壇經原本》文物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75頁 [0387001] 參見楊曾文《〈壇經〉敦博本的學術價值和關於〈壇經〉諸本演變禪法思想的探討》載《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壇經》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5月第293頁~第314頁
[A1] 繫【CB】係【藏外】
[A2] 適【CB】适【藏外】(cf. ZW10n0086_p0371a10; ZW10n0086_p0371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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