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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重要名相釋義及經論攷證(卷17)


                  

雜阿含經刊定記

一 刊定經名

《雜阿含經》之名「雜」或釋為雜碎難持(《分別功德論》卷一)此屬大眾部之私言無當經義或釋為雜說即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所說集為一部(《五分律》三十又《四分律》五十四)或釋為文句雜根雜力雜覺雜如是等(《摩訶僧祇律》三十二)此皆就少分言不能概括全經義淨譯《毗奈耶雜事》別立經名為《相應阿含》(見《雜事》卷三十九)頗能顯其意義蓋經文以事義相應者集為各品可名相應也然《大論》八十五仍譯為《雜阿笈摩》且解其義曰

「於是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依此解釋經之結集體裁雖可稱為相應而經文隨宜安布次第不順則有雜義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所說相應從能說人言當置諸篇首而經文以廁諸他種相應之間又界相應與蘊處相應當為一類而經文以廁諸因緣諦食之間即由此種間廁鳩集之故經以《雜阿笈摩》為名乃更覺相宜矣

二 刊定品目

僧肇云《雜含》有四分十誦(見《長含序》)但《開元釋教錄》第十三據《五分律》云此部經說事既雜故無品次誦等差別現存刻本於卷八題「誦六入品第二」卷十二題「雜因誦第三品之四」卷十六題「雜因誦第三品之五」卷十八題「弟子所說誦第四品」卷二十四題「誦道品第五」(宋麗四本大同)此似判經為多誦而題目不具備更考之《毘奈耶雜事》三十九列舉蘊品處界品緣起品聲聞品佛陀品聖道品伽他共七品又《大論》八十五有弟子所說佛所說分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道品分結集品四分之名此俱與刻本所題粗同而亦不順以是從來學者皆視《雜含》無次第之可言十數載前日人姊崎正治竭數年之力對勘巴利文及漢文《四阿含》著漢譯《四阿含》The our Buddhist Agamas in Chinese 論文(載一九〇八年日本《亞細亞雜誌》三十五卷又別有單行本)考校頗精其意以為《雜含》當分八誦六十二部而後大備(五蘊誦八部六入誦一部雜因誦四部弟子所說誦六部道誦二十一部八眾誦四部頌偈誦十二部如來誦七部此較諸巴利文本五誦五十部更有增益)然今詳勘《大論》知姊崎之說猶出杜撰不可從也

《大論》第三卷末云

「又復應知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有情事受用事生起事安住事染淨事差別事說者事所說事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剎帝利眾婆羅門眾長者眾沙門眾四大天王眾三十三天眾燄摩天眾梵天眾

是文所列九事或以義或以人頗不一律又次界於四諦次佛及弟子所說於界似失次序然嘗以對照譯本《雜含》大體次第一一吻合而後恍然《大論》之說九事者非他乃宗《雜含》之品目而云爾耳又恍然《雜含》並非文亂無次其品目正依九事之次第耳又《大論》二十五卷釋十二分教

「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佛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是名契經

此中諸相應語次第同於第三卷文而特加詳(末略八眾不言者蓋八眾分有伽他結為一品乃入十二分教之應頌類也)蓋亦宗《雜含》品目而說即《雜含》品目應於此求之也今即據以判《雜含》為四分十誦(此與僧肇所傳之說相同四分依《大論》八十五十誦則依九事也)如次

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
 一五取蘊誦
經第一卷以下
 二六處誦(舊題六入誦第二)
經第八卷以下
 三緣起誦(舊題雜因誦第三)
經第十二卷以下
 四食誦
經第十五卷
 五諦誦
經第十五十六卷
 六界誦
經第十六十七卷
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七佛弟子所說誦(舊題弟子所說誦第四)
經第十八卷以下
 八佛所說誦
經第二十二卷以下
道品分
 九念住等頌(舊題誦道品第五)
經第二十四卷以下
結集分(《大論》作結集品)
 十八眾誦
經第三十五卷以下

三 刊定文段次第

《雜含》五十卷大體次序不紊惟其間分卷有前後倒置者又有他經濫入者皆須刊定《大論》自八十五卷以去釋契經事略引《雜含》摩呾理迦之文所依經文殆與宋譯同本(見後附論)故由論釐訂經文前二分二十餘卷次第應如次列

卷一 卷十 卷三 卷二 卷五 卷八 卷九 卷四十三 卷十一 卷十三 卷十二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佛弟子所說誦佛所說誦卷數見後)(缺卷) 卷二十四 (缺卷)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四十一 (一~五一此從姊崎刊定列入

(姊崎氏嘗對勘巴利文本《雜含》於舊譯本卷數次第頗有訂正謂二十三二十五卷是《阿育王傳》應刪去不列然亦不詳其所以今尋《出三藏記集》載求那跋陀羅譯《無憂王(即阿育王)經》一卷缺本《法經目錄》第四《雜含》別生有《阿育王經》而不載是何卷(《開元錄》始云是二十三二十五卷)今對勘《大論》《雜含》經文二十四卷前後應有說念處與說四神足之文而俱佚失後人誤以求那跋陀羅譯本之《無憂王經》彌補其缺於是別生經有《阿育王經》之名而《無憂王經》反題缺本矣又經文第四卷有偈據守其《新雕麗藏校正別錄》第十五卷云是宋藏將四十二卷誤刊於前可知舊刻《雜含》自譯出後即未得完善整理後人更誤刊之其至於顛倒錯失皆傳者之過於譯家固無與也

其次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結集分仍說諸蘊處因緣道品等事但不拘一義於前二分中難可歸納故復別開此則以弟子所說者屬諸弟子所說誦以佛說而非全用伽陀問答出之者屬諸佛所說誦以佛說為眾用伽陀問答者屬諸八眾誦弟子所說誦自十八卷以下舊有標題文義顯明今定為四卷六品舍利弗說品(卷十八前五十一經)目犍連品(卷十八後三經又卷十九第一至四六經)阿那律品(卷十九末四七經又卷二十第一至九經)大迦旃延品(卷二十第十至十九經)阿難陀品(卷二十第二十至二十三經又卷二十一第一至七經)質多羅品(卷二十一第八至末經)自餘文卷錯亂遽難判別惟舊譯《雜含》除大本(指五十卷者言)外猶有別譯二十卷(失譯附秦錄麗藏改為十六卷前後錯亂最不可從)多屬大本三十卷以下之文每十經或十一經後原有經名結頌什九皆存故能次第經文絲毫不亂今以對校大本得八眾誦所屬各卷所殘餘者自皆佛所說誦矣

次列《別譯雜含》《大本雜含》對照表以明之(表中略稱別譯本為別本)

八眾誦(別本舊題初頌)
  一沙門眾(別本大本皆無此題下同
別本第一卷二頌二十二經
大本三十八卷又三十九卷首三經
  二魔天眾
別本第二卷初頌十經
大本三十九卷四至十三經(後有十經別本缺)
  三三十三天眾
別本第二卷次頌十經
大本四十卷一至十經
別本第三卷初頌十經
大本四十卷十一至十七經又四十六卷首三經
  四剎帝利眾
別本第三卷次頌十經
大本四十六卷五至十四經
別本第四卷初頌十一經
大本四十六卷十四至十八經又四十二卷首六經
  五婆羅門眾
別本第四卷次頌十經
大本四十二卷七至十六經
別本第五卷缺頌八經二頌二十一經(麗本誤不可從
大本四十二卷十七至十九經又第四卷首五經(內缺別本第八經)又四十四卷首十經
  六梵天眾
別本第六卷缺頌十經
大本四十四卷十一至二十經
  七沙門眾之餘
別本第六卷初頌十經
大本四十五卷首十經
  八長者眾
別本第七卷二頌十五經
大本四十五卷至末又三十六卷首二經
  九三十三天眾之餘
別本第八卷三頌三十一經
大本三十六卷至末(內缺別本第八經)
別本第九卷缺頌九經二頌二十經
大本二十二卷一至十三經又二十四至二十七經又四十八卷首三經又二十二卷二十一二經又十四至二十經
別本第十卷缺頌九經一頌十經
大本四十八卷四至二十三經
別本第十一卷三頌三十經(後三經原本誤刊十二卷末)
大本四十八卷至末又四十九卷一至二十五經(內缺別本第十二經)
  十四王天眾
別本第十二卷十二經
大本四十九卷至末又五十卷首六經
佛所說誦(別本舊題二誦)
別本第十三卷半頌七經
大本四十一卷五十四至六十經
別本第十四卷半頌四經
大本四十一卷至末又三十二卷首二經
別本第十五卷一頌十經
大本三十二卷三至十二經
別本第十六卷二頌十八經
大本三十二卷至末又三十三卷一至十八經
別本第十七卷二頌二十一經
大本三十三卷至末又三十四卷一至十八經
別本第十八卷一頌八經
大本三十四卷十九至二十六經
別本第十九卷一頌十五經
大本三十四卷至末又三十五卷首十經
八眾誦中魔天眾之餘
別本第二十卷一頌九經缺頌五經(上疑有缺文)
大本五十卷七至二十經(此下有十八經大本缺

《別譯》一卷至十二卷恰當八眾誦十三卷以下佛說無偈應入佛所說誦惟第二十卷亦屬鬼神等說而有伽陀今與夜叉眾同屬魔天眾而次於夜叉之後如是改定舊刻大本卷數先後如次

佛所說誦

卷四十一(五十四至六十二經)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四十七 卷三十七 卷六 卷七 卷三十一

八眾誦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六 卷四十二 卷四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三十六 卷二十二 卷四十八(首三經與卷二十二末九經倒置見前表) 卷四十九 卷五十

佛所說誦自卷四十一至卷三十五前十經皆依別譯之次序釐定卷三十五後半卷四十七與三十七二卷餘文姊崎別為四品屬諸八眾誦另以三十八卷下文為頌偈誦然據《大論》八眾即是頌偈今依姊崎考定次第而別入諸佛說誦第六卷前半姊崎題羅陀品入五蘊誦今考《大論》所引摩呾理迦五蘊誦中無此故入諸佛所說誦又卷六後半卷七及卷三十一姊崎以為小品集成而無所屬今詳其性質正同佛所誦故並以入之由是佛所說誦文義極為繁雜姊崎嘗判為迦葉等三十一品以其無所確據不從

依《別譯雜含》八眾誦列八眾次第一沙門(比丘)二魔(波旬)三帝釋四剎帝利五婆羅門六梵天七沙門(比丘尼)八尊者眾(婆耆沙)九天女天子眾大魔眾(夜叉鬼神)此與《大論》卷三文不合但《大論》或從世俗義類故首王眾又略魔而云燄摩天此不必即指經文次第也又勘《大論》八十五云若諸苾芻天摩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此敘八眾首舉苾芻次及天魔大同別譯其後次第既不可詳今即暫依別譯編次不改(《五分律》五十四釋《雜含》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帝釋梵天為次現存巴利文《雜含》第一有《頌品》以天天子拘薩羅——即王眾比丘梵天婆羅門婆耆沙——即尊者眾林——即魔神眾夜叉帝釋為次蓋小乘各部所傳《四阿含》每每以編次異序為區別也

(另考《大論》卷十六謂思擇諸法有二種一思擇素呾纜義二思擇伽他義思擇素呾纜義如《攝事分》及菩薩藏教授中當廣說思擇伽他義復有三種一者建立勝義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伽他三者建立體義伽他故《雜含》有伽他之八眾頌其本母不詳於《攝事分》然另有解詳於思所成地自《論》十七卷以下舉體義伽他九十一頌幾全為《雜含》之文又盡攝《雜含》八眾誦一切伽他之義自來解者不審所出則但隨文散釋而止乃至體義一名亦莫得的解實則就伽他自體建立即為體義此謂體即義正與上二類伽他以勝即義與意趣即義為名者大同也論文自惡至得義凡十三類直就經文引伽他為釋十四論議則於雜藏《法句經》中依據各品擇引一二頌例以類其餘故文似略而攝無不盡

總結前說舊刻經文卷次應改順如下而後其文可讀其義可詳

(五取蘊誦第一(五卷))卷一 卷十 卷三 卷二 卷五 (六處誦第二(五卷))卷八~卷九 卷四十三 卷十一 卷十三 (緣起誦第三(二卷餘))卷十二 卷十四~卷十五(一~一九(食誦第四)又二〇~(諦誦)二七又二八~末)~(界誦第六(一卷餘))第十六(一~八九又九〇~末)~(佛弟子所說誦第七(四卷))卷十七~卷十八~卷十九~卷二十~卷二十一 (佛所說誦第八(九卷半))卷四十一(五十四~末)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三十四~卷三十五 卷四十七 卷三十七 卷六~卷七 卷三十一(念住等誦第九(八卷半))(缺卷)~卷二十四(缺卷)~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卷二十八~卷二十九~卷三十 卷四十一(一~五十三)(八眾誦第十(十三卷))卷三十八~卷三十九~卷四十 卷四十六 卷四十二 卷四 卷四十四~卷四十五 卷三十六 卷二十二 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卷五十(此中卷次舊刻排列無誤者全經五十卷中僅十二卷而已

四 附論《雜阿含經本母》

佛說契經結集流布莫先於《阿含》亦莫信於《阿含》佛滅未千年(我國苻秦至劉宋時)四《阿含》全文相繼傳譯譯者狃於所習惟以備數三藏而不能言其關涉大小宗義之要由是學者判屬小經鄙為始教未嘗有一著述闡發幽微遂於義學絕無影響唐代新翻《婆沙》《俱舍》聲聞法相蔚為鉅觀而當時譯侶博如光於其典據依然漠置故註疏每每不悉經文支離其說(此觀日僧法幢《俱舍稽古》所指斥者可知)至於基測諸師專心方廣益輕《阿含》而不習以此因緣即係奘師所翻即在法相本典煌然具載十餘卷《雜阿含經本母》之文而譯者註者殆無一人能辨以至要義幽沉亙千二百七十六年(論文於貞觀二十二年譯訖)古學久荒甚可傷也

奘譯《雜阿含經本母》惟何即《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之大分是(自八十三卷至九十八卷)何以知之耶此十餘卷論文陳義繁廣僅有攝頌判其段落而相承次第極難明瞭近年《瑜伽倫記》歸自東瀛其後數十卷注解為舊疏中獨存之說至可珍重然其總釋《攝事分》云

「雖辨異門種種文義未明文義所依本藏故次第五明《攝事分》謂於此分將三藏教攝所說行攝等事故云也此分具辦三藏先解契經云云

此謂將教攝事而不詳事之所自出又謂先解契經而不詳契經是何種以是逐文解義類皆膚泛不得邊際資益于讀者甚微今試求諸《大論》本文而得其意

《論文》八十五謂攝事即攝素呾纜事等素呾纜二十四契經謂別解脫經(戒本)四阿笈摩經聲聞相應經大乘相應經(此二即十二分教雜藏)等從此即依四種契經本母(摩呾理迦)決擇佛說云云《論》九十八末又謂如是略引隨順此論諸經宗要本母云云依此兩文可見

  • 《論》八十五至九十八共十四卷乃引本母之文

  • 別解脫經本母別見於後故此十四卷應是引餘三類經本母

  • 論說諸經以《雜阿含》即相應之教為主餘經皆云「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說云云」故引本母應先之以《雜阿含經本母》

  • 論說《雜阿含》相應次第為九所謂蘊界處等與後文所引本母大段相同兩者應尤有關合

由此取宋譯《雜阿含經》與論文對校以經錯簡過多不無困難然前後推尋論文畢十四卷經文亦畢二十二卷而後恍然《瑜伽》之文純引《雜含本母》無可疑也《雜含》結集以義為部類每一類中出經千百亦但義類相同諸經並無次第至於本母就義決擇或一門以釋多經又或多門以釋一經文段次第更為難知然今以經文相貫乃見論文若網在綱有條不紊也次列經論對勘詳表以證此說(《雜含》中異義之類名皆別釋於《集異門分》此分應亦有本母原文也

【大論攝事分】
【雜阿含經】
⊙行擇攝第一(總頌十一聚)
⊙五取蘊誦第一
(一)界等十一門
卷一第一無常等經(經名依結頌下同)至二十一味經惟論第一第四第八三門無經文疑佚
(二)略教等十一門
卷一二十二使經至三十六說法師經惟論九十兩門無經二十七二十九兩經無論
(三)想行等十門
卷一三十七八輸屢那經卷十第一無明經至第七闡陀經依論第五六兩經顛倒應改正
(四)速通等十門
卷十第八應說經至十七責諸想經
(五)因等六門
卷三第一生滅經至第六優陀那經
(六)斷支等七門
卷三第七受經至七十羅漢經惟第十八經無論
(七)二品等八門
卷三七十一知法經至八十三富樓那經
(八)二智等四門
卷三八十四至末竹園等經卷二第一非我經至第四十六經惟論第一門無經
(九)諍等七門
卷二第五我經至十四陰世食經
(十)無厭患等八門
卷二第十五信經至二十四陰等經惟十九二十兩經無論
(十一)少欲等十門
卷二第二十五陰根經至三十一我慢經惟二十七至三十經無論卷五第一波多羅十問經至第九薩遮經
⊙處擇攝第二(總頌初)(後八聚)
⊙六處誦第二
(一)安立等十門
卷八第十無常等經(此下經名無頌可據但依義舉又多從姊崎正治所定)至六十二比丘經依論經文次序有顛倒四十五至六十經無論論第八門及以下廣業未詳所釋經文
(二)無智等十門
卷八六十二比丘經至八十七大海經八十八至九十三經無論
(三)道不同等八門
卷八九十四道跡經又九十七至百十一取等經九十五六經無論又卷九第一經至第九淨乞食住經
(四)離欲等七門
卷九第十毘舍離經至五十七魔鉤等經十二經又十七至四十經四十二至五十四經五十八至六十五經皆無論論第三門經未詳
(五)因同分等九門
卷九六十六純陀經至七十四魯醯遮經六十九經無論論第七門經未詳
(六)唯緣等十二門
卷四十三第一波羅延經第十四灰河經第二經次序不順第八經無論卷十一第一手聲喻經第二經無論
(七)上貪等十二門
卷十一第三難陀經至第十諸根修經卷十三第一六六法經至第五不樂著經
(八)一住等十三門
卷十三第六鹿紐經至六十二六常行經第七經又十一等多經無論論第十二三門經未詳
⊙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總頌前後九聚)
(〔緣起四聚〕)
(⊙緣起誦第三)
(一)立等九門
卷十二第一種樹經至十一甚深經
(二)異等七門
卷十二第十二痴慧經至二十一玷牟留經
(三)觸緣等八門
卷十四第一浮彌經至第九茂師羅經
(四)有滅等六門
卷十四第十沙門婆羅門經至二十九思量經十六經無論卷十五首至十六經
〔食一聚〕
⊙食誦第四
安立等六門
卷十五十七食經至二十四苦聚經
〔諦一聚〕
⊙諦誦第五
如理等十二門
卷十五二十五轉法輪經至六十六盲龜經內二十七至三十四經無論卷十六首至三十九經又六十至六十二經餘無論
〔界四聚〕
⊙界誦第六
(一)總義等四門
卷十六九十一諸界經至七十九不信等經
(二)光等七門
卷十七第五瞿師羅經論第二門以下經文未詳
(三)受等自性等九門
卷十七第十一三受經至二十六禪思經二十七八經無論
(四)受等二生起等七
卷十七二十九受集等經至三十六見第一經論五六七門無經
⊙菩提分法擇攝第四
⊙念住等誦第九
〔念住四聚〕
(一)沙門等八門
(此當經本卷二十三舊佚)
(二)安立邊際等五門
卷二十四首至第九射聚觀(經)論四五門經文未詳
(三)先根等六門
卷二十四十一不善根經至十九四果經
(四)邪師等八門
卷二十四二十緣幢師經至四十九波羅提木義經論七八門經文未詳疑佚
〔正斷神足一聚〕五門
(此當經本卷二十五舊佚)
〔五根一聚〕五門
初二門經文佚卷二十六十三堂閣喻經至二十六五根利滿經
〔五力一聚〕六門
卷二十六二十八至三十九二力經又四十六至五十一四力經又七十八至八十一自在王力經又七十三八力經六十三十力經八十二無畏智生經
〔覺支一聚〕七門
卷二十六八十三起退覺支經以下卷二十七第二七覺經至十一輪王經又三十至五十八不淨觀經論第六門經文未詳
〔八聖道一聚〕四門
卷二十八二十三五蓋經三十一至五十二一法經二十二正見淨經七十六二正見經五十三至六十三非法是法等經九十五至九十七沙門經卷二十九首七經
〔息念一聚〕
卷二十九第八修安般念經以下經序錯亂為十五九至十四十七二十四十八二十三經論末門經文未詳
〔學一聚〕五門
卷二十九二十六經三十二經三十五經論三十五門經文未詳
〔證淨一聚〕五門
卷三十第五不壞淨經第七經十九至二十九四人命終經以下

檢表應知《瑜伽》徵引《本母》之文或有未盡然其舊構梗概已具研尋獲此裨益甚多舉要而談凡有四義佛師弟語展轉傳來為阿笈摩實乃三乘共教不同台賢臆斷局限小宗此由《瑜伽》之引《本母》證成決定是一義也《瑜伽》事教乃在《雜含》所舉契經存有部說此亦從《本母》引文而見是二義也《雜含》舊譯部別未詳今由《本母》釐正次第勘為同本研究有資是三義也治《瑜伽》學如何溯源毗曇昔日轍亂塗紛未聞南指今由《本母》證知《瑜伽》毗曇同其宗據可從《雜含》綸貫餘教又可依《本母》通餘毗曇於是大小論議源流具見是四義也有此四義故以《本母》介紹諸《瑜伽》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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