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卷第九
繫辭下傳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趨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既作八卦,遂能「通神明之德」于一念;「類萬物之情」于一身。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驅鳥、獸、魚、蛇于山澤,使民得稼穡者,乃深明物各宜麗其所者也,故「取諸離」。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魚鳥之害既除,田疇之利方起。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農事既備,商賈隨興。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通變神化,全體乾坤之德,所謂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者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坤」如重門,「震」如擊柝。暴客,溫陵郭氏以為初至之客,甚通,蓋使動者得隨地而安也。
斷木為杵,掘木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暌」。
由上明故下悅,所謂「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震」木之下,別有天焉,宮室之象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以「巽」木入于澤穴之中。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以書契代語言,遂令之與天同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由此觀之,所謂《易》者,不過示人以象耳;而〈象〉也者,則是事物之克肖者也;所謂〈彖〉者,則是事物之材質也;所謂爻者,則是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夫動則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動乎?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欲慎其動,當辨君民之分于身心。《孟子》所謂「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也。」觀于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可以悟矣!奇者,天君獨秉乾綱之謂;耦者,意念夾帶情欲之謂。陽一為君,而兩陰之二為民以從之,所謂「志壹則動氣」,故是「君子之道」;陰二為君,而兩陽之一反為民以從之,所謂「氣壹則動志」,故是「小人之道」。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夫心之官則思,而不知思本無可思也。能思無思之妙,則無思無慮而殊塗同歸;能達無思之思,則雖一致而具足百慮。思而無思,所謂「退藏于密」,屈之至也;無思而思,所謂「感而遂通」,信之至也。屈乃所以為信;信乃所以為屈。觀師所謂「往復無際、動靜一源」;肇公所謂「其入離,其出微」,皆此理耳!法界離微之道,豈思議之可及?故曰:「未之或知」。苟證此思即無思、無思而思之妙,則可以窮神知化矣!殊途同歸,一致百慮,皆所謂「一君二民之道」也。
《易》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
妄計心外有法,而欲求其故,所謂「困于石」也;不知萬法唯心,而執有差別,所謂「據于蒺藜」也。無慧故「名辱」,無定故「身危」。喪法身慧命,故死期將至;永無法喜,故不見其妻,此「二君一民之道」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禽」喻惑;「器」喻戒、定;「人」喻智慧。「解」之上六,獨得其正,而居「震」體,如人有慧,故能以戒定斷惑也。宗門云:「一兔橫身當古道,蒼鷹才見便生擒。」亦是此意。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障戒障定之惡必宜急去,勿輕小罪以為無殃。懲之于小則無咎、釀之于終則必凶,修心者所宜時時自省自改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家國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自有因過而憬悟以進德者;自有無過而托大以退道者。故君子雖未必有過,尤宜乾乾惕厲,如「否」之九五可也。「安其位」是德;「保其存」是知;「有其治」是力。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欲居尊位,莫若培德;欲作大謀,莫若拓知;欲任重事,莫若充力。「德」是法身;「知」是般若;「力」是解脫。三者缺一,決不可以自利利他。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此所謂「德厚而位自尊者」也。十法界不出一心,名之為「幾」。知此妙幾,則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故「上交不諂」;下合十方六道一切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故「下交不瀆」。稱性所起始覺,必能合乎本覺,故為「吉之先見」。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祇悔,元吉。』」
此所謂「知大而謀自遠者」也。欲證知幾之神,須修不遠之復。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搆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此所謂「力大而任可重者」也。既有不遠之復,須有致一之功,男慧女定,不使偏枯,乃可以成萬德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惟「仁」可以安身;惟「知」可以易語;惟「力」可以定交。仁是斷德、知是智德、力是利他恩德,有此三者,不求益而自益。今「危以動」則德薄;「懼以語」則知小;「無交而求」則力小,不亦傷乎?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耶?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耶?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有易理即有乾坤。由乾坤即通易理,如城必有門,門必通城。蓋乾是陽物,在天曰「陽」;在地曰「剛」;在人曰「知」。坤是陰物,在天曰「陰」;在地曰「柔」;在人曰「仁」。而陰不徒陰,陰必具陽;陽不徒陽,陽必具陰。故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即天道而為地道;即地道而為人道;即人道而「體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易理既然,《易》書亦爾,所以六十四卦之名「雜而不越」。「雜」,謂大小善惡,邪正吉凶之不同;「不越」,謂總不外于陰陽二物之德。然使上古之世有善無惡、有正無邪,則此書亦可無作。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惡邪正之殊,欲即此善惡邪正,仍歸于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所以方作《易》耳。是以《易》之為書,能彰往因、能察來果,能以顯事會歸微理、能使幽機闡成明象,故以此開示天下萬世,名無不當、物無不辨;言無不正、辭無不斷也。一卦止有一名故「小」;一名具含眾義故「大」。包盡內聖外王之學故「旨遠」;辭不煩而意[A3]已達故「文」。言偏而意無不圓,故「曲而中」;事定而凡情難測,故「肆而隱」。因決疑「以明失得之報」,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趨得也。
《易》之興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言其有與民同患之深心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辯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心慈而力健,故為「德基」;內止而外順,故為「德柄」。天君為主,故是「德本」;動而深入,故「德可固」。譬如為山,故為「德修」;鼓舞振作,故為「德裕」。積而能流,故為「德辯」;入而能出,故為「德地」;遍入一切,故為「德制」。○素位而行之謂「履」;蘊高于卑之謂「謙」;為仁由[A4]己之謂「復」;動而有常之謂「恒」;去惡淨盡之謂「損」;積善圓滿之謂「益」;歷境鍊心之謂「困」;有源不窮之謂「井」;無入不得之謂「巽」。其實六十四卦無非與民同患,內聖外王之學且就九卦指點者,以其尤為明顯故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辯于物;「恒」,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和即兌慈,至即乾健;尊即山高,光即坤順。小即一陽而為眾陰之主,入于群動故雜而不厭。譬如為山方覆一簣,故先難而後易,鼓舞振作,則自然長裕。窮即「澤」之止水;通即「坎」之流水。由積故流,猶所謂:「隱居求志而行義達道」也。「井」不動而澤及于物,「巽」能遍入一切事理深奧之域,故「稱而隱」。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恒」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辯義;「巽」以行權。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以此而為內聖外王之學,所以能歸非善非惡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而聖人與民同患之線索亦盡露于此矣。○按此九卦,亦即是以餘九法助成不思議觀之旨,蓋《易》即不思議境之與觀也。作《易》者有與民同患之心,更設九法以接三根。「履」是真正發菩提心,上求下化。「謙」是善巧安心止觀,地中有山,止中有觀也。「復」是破法遍,一陽動于五陰之下也。「恒」是識通塞,能動能入也。「損」是道品調適,能除惑也。「益」是對治助開,成事理二善也。「困」是知次位,如水有流止,不可執性廢修也。「井」是能安忍,謂不動而潤物也。「巽」是離法愛,謂深入于正性也。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于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易》書雖具陳天地事物之理,而其實切近于日用之間,故「不為遠」;雖近在日用之間,而初無死法,故為「道屢遷」。隨吾人一位一事中,具有十法界之變化,故「變動不拘,周流六虛」;界界互具,法法互融,故「上下無常,剛柔相易」,所以法法不容執著而「唯變所適」。唯其一界出生十界、十界趣入一界,雖至變而各有其度,故深明外內之機,使知競業于一念之微。又明示憂患之道,及所以當憂當患之故,能令讀是書者,雖「無師保,而如臨父母」,可謂愛之深教之至矣。是以善讀《易》者,初但循其卦爻之辭,而深度其所示之法,雖云「不可為典要」,實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然苟非其人,安能讀《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為躬行實踐自利利他之妙行哉?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夫離卻始終之質則無時物;離卻時物亦無始終。故學《易》者,須得其大體,盡其曲折,乃可謂居觀象、動觀變也。然雖發心、畢竟二不別,而初則難知,上則易知,以二心中先心難故。既發心[A5]已,終當克果。一本一末,法如是故。是以初辭擬之,卒以此而成終,顧為學者又不可徒恃初心[A6]已也。若夫遍涉于萬事萬物之雜途,而撰成其德行,及深辯修行之是非,則非其中之四爻不備。夫事物雖有萬殊、是非雖似紛糅,豈真難辯也哉?噫!亦要歸于操存捨亡,迪吉逆凶之理,則所以自居者斷可知矣。知者觀于彖辭,提綱挈領以定大局,則雖時物相雜,而是非可辯,思過半矣。何謂是之與非?且如二與四同是陰也,而譽懼不同,則遠近之分也;三與五同是陽也,而凶功不同,則貴賤之分也。柔宜近不宜遠,四之位近君,故雖「多懼」,而其要無咎;二之位遠君,但用柔中,故「多譽」也。剛宜貴不宜賤,五之位貴,上位必須剛德乃克勝也。此約時位如此。若約修證者,知慧宜高遠,行履宜切實穩當,故知內聖外王之學,皆于一卦六爻中備之。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上明質與時物,且約人道言之,而實三才之道無不備焉。且如三畫便是三才,而三才決非偏枯單獨之理,當知一一才中還具兩才事理,故象之以六畫,而六者非他,乃表一一畫中又各還具三才之道。不但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而[A7]已矣。是故三才各有變動之道,名之曰「爻」;爻有初、終、中間之等,故名曰「物」;物又互相夾雜不一,故名曰「文」。文有當與不當,故吉凶從此而生,而所以趨吉避凶裁成輔相于天地者,則其權獨歸于學《易》之君子矣。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此正明學《易》之君子,于末世中而成盛德,自既挽凶為吉,又能中興《易》道以昭示于天下萬世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神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夫易道雖甚大,而乾坤足以盡之。乾易而知險,坤簡而知阻。惟其知險,故險亦成易,否則易便成險矣;惟其知阻,故阻亦成簡,否則簡亦成阻矣。悟此簡易險阻之理于心,故悅;知此挽回險阻以成簡易之不可草率,故其慮研。既悅其理,又研其慮,則知行合一,全體乾坤之德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是故世間之變化云為,舉凡吉事無不有祥。聖人于此,即象事而可以知器;即占事而可以知來矣。由此觀之,天地一設其位,易理即[A8]已昭著于中,聖人不過即此以成能耳!然其易理甚深奧,亦甚平常。以言其深奧,則神謀鬼謀終不能測;以言其平常,則百姓何嘗不與能哉?夫百姓何以與能,即彼八卦未嘗不以象告;即彼爻彖未嘗不以情言;即彼剛柔雜居而吉凶未嘗不可見也。是故易卦之變動,不過以百姓之利言也;易辭之吉凶,不過以百姓之情令其遷善也。是故百姓之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此百姓之情,即易中卦爻之情也。凡易之情,近而相得則吉,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矣。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能致吉凶悔吝者,豈他人強與之哉?試觀將叛者其「辭慚」;乃至失其守者其「辭屈」,可見一切吉凶禍福無不出于自心,心外更無別法。此易理所以雖至幽深,實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間,故亦可與能也。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數,因數立卦,因卦有爻,此人所共知也。借此以和順道德,窮理盡性,此人所未必知也。且蓍之生也,實由聖人幽贊于神明而生之;數之倚也,實參兩于天地;卦之立也,實觀變于陰陽;爻之生也,實發揮于剛柔,此尤人所不知也。惟其蓍從聖人幽贊生,乃至爻從發揮剛柔生,故即此可以和順道德,使進修之義條理有章。既得進修之義,則理可窮性可盡,而天命自我立矣。作《易》之旨顧不深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吾人自無始以來,迷性命而順生死,所以從一生二,從二生四,乃至萬有之不同。今聖人作《易》,將以逆生死流,而順性命之理。是以即彼自心妄現之天,立其道曰「陰與陽」,可見天不偏于陽,還具易之全理,所謂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現之地,立其道曰「柔與剛」,可見地不偏于柔,亦具易之全理,亦隨緣不變也。即彼自心妄計之人,立其道曰「仁與義」,仁則同地,義則同天,可見人非天地所生,亦具易之全理,而隨緣常不變也。天具地人之兩;地具天人之兩;人具天地之兩,故《易》書中以六畫成卦而表示之。于陰陽中又分陰陽,于柔剛中互用柔剛,故《易》書中以六位成章而昭顯之也。何謂六位成章?謂天地以定其位,則凡陽皆屬天,凡陰皆屬地矣。然山澤未始不通氣;雷風未始不相薄;水火相反,而又未始相射也。是以八卦相錯,而世間文章成矣!即此八卦相錯之文章,若從其從一生二,從二生四,從四生八之往事者,則是順生死流。若知其八止是四,四止是二,二止是一,一本無一之來事者,則是逆生死流。逆生死流,則是順性命理。是故作《易》之本意,其妙在逆數也。謂起「震」至「乾」,「乾」惟一陽,即表反本還源之象耳!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先以定動猶如雷;後以慧拔猶如風;法性之水如雨;智慧之照如日。妙三昧為「艮」止;妙總持為「兌」悅;果上智德為「乾」君;果上斷德為「坤」藏。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吾人一念之天君也。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故出乎「震」。既發出生死心,須入法門以齊其三業;三業既齊,須以智慧之明見一切法。既有智慧,須加躬行,智行兩備,則得法喜樂,又可說法度人。說法則降魔為戰;戰勝則賞賜田宅,乃至解髻珠以勞之。既得授記,則成道而登涅槃山矣!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萬物皆出乎「震」,況為聖為賢、成佛作祖,獨不出乎「震」邪?萬物皆齊乎「巽」,而三業可弗齊邪?萬物皆相見乎「離」,而智慧可弗明邪?萬物皆養于「坤」,而躬行可弗履踐實地邪?萬物皆說乎「兌」,而可無法喜以自娛,可無法音以令他喜悅邪?陰陽相薄,即表魔佛攸分;萬物所歸,正是勞賞有功之意。自既成終,則能成物之始,自覺覺他之謂也。約觀心者,一念發心為帝,一切諸心心所隨之,乃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無不隨現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夫神不即萬物,亦不離萬物,故曰「妙萬物」也。一念菩提心,能動無邊生死大海,「震」之象也。三觀破惑無不遍,「巽」之象也。慧火乾枯惑業苦水,「離」之象也。法喜辨才自利利他,「兌」之象也。法性理水潤澤一切,「坎」之象也。首楞嚴三昧究竟堅固,「艮」之象也。凡此皆「乾」「坤」之妙用也,即八卦而非八卦,故曰「神」也。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健」則可以體道;「順」則可以致道。「動」則可以趨道;「入」則可以造道。「陷」則可以養道;「麗」則可以不違乎道。「止」則可以安道;「說」則可以行道。此八卦之德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讀此方知蠢動含靈皆有佛性,雖一物各象一卦,而卦卦各有太極全德,則馬牛等亦各有太極全德矣。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若約我一身言之,則八體各象一卦。然卦卦有太極全德,則體體亦各有太極全德矣。又體體各有太極全德,則亦各有八卦全能也。又馬牛等各有首腹及與口等,則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只此眾物各體之八卦,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可見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法法平等,法法互具,真《華嚴》事事無礙法界也。佛法釋者,方便為「父」;智度為「母」。三觀皆能破一切法為「長男」;三止皆能息一切法為「長女」。三觀皆能統一切法為「中男」;三止皆能統一切法為「中女」。三觀皆能達一切法為「少男」;三止皆能停一切法為「少女」。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于地也為黑。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于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于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于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于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于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于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于木也為堅多心。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于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于木也為科上槁。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啄之屬。其于木也為堅多節。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于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此廣八卦一章,尤見易理之鋪天匝地。不間精粗,不分貴賤,不論有情無情,禪門所謂「青青翠竹,總是真如;鬱鬱黃花,無非般若。」又云:「牆壁瓦礫皆是如來清淨法身。」又云:「成佛作祖,猶帶汙名,戴角披毛,推居上位。」皆是此意。前云「乾,健也。坤,順也。乃至兌,說也。」而此健等八德則能具造十界。且如健之善者,則為天為君;其不善者,則為瘠為駁。順之善者,則為地為母;其不善者,則為吝為黑。下之六卦無不皆然,可見不變之理常自隨緣,「習相遠」也。然瘠駁等仍是健德,吝黑等仍是順德,可見隨緣之習理元不變,「性相近」也。若以不變之體,隨隨緣之用,則世間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陳耳!安得別有所謂「乾」?故《大佛頂經》云:「無是見者。」若以隨緣之用,歸不變之體,則惟是一乾健之德耳!豈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別哉?故《大佛頂經》云:「無非見者。」于此會得,方知孔子道脈,除顏子一人之外,斷斷無有能會悟者,故再歎曰:「今也則亡。」○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惡,無記煩惱業苦等一切諸法,而文章錯綜變化,使後世儒者無處可討線索,真大聖人手筆,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歐陽腐儒乃疑非聖人所作,陋矣!陋矣!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A9]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暌。暌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A10]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A11]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A12]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A13]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序卦》一傳,亦可作「世間流轉門」說;亦可作「功夫還滅門」說;亦可作「法界緣起門」說;亦可作「設化利生門」說。在儒則「內聖外王」之學,在釋則「自利利他」之訣也。
雜卦傳
剛柔合德,憂樂相關,與求互換,見雜相循,起止盛衰之變態,乃至窮通消長之遞乘,世法佛法無不皆然,自治治人其道咸爾。而錯雜說之,以盡上文九翼中未盡之旨,令人學此《易》者磕著砰著,無不在易理中也。筆端真有化工之妙,非大聖不能有此。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臨有能臨所臨,以卦言之,陽臨陰也;以爻言之,上臨下也。觀有觀示觀瞻,二陽觀示四陰,則陽為能示,陰為所示也;四陰觀瞻二陽,則陰為能瞻,陽為所瞻也。建侯而利居貞,故「見而不失其居」;包蒙而子克家,故「雜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時也;無妄,災也。
損下益上為衰之始;損上益下為盛之始。時無實法,而包容萬事萬物,故「大畜」須約時言。所謂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自恃無妄,則便成災,所謂「唯聖罔念作狂」,又復「道箇如如,早[A14]已變了。」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
勞謙反得輕安,豫悅反成懈怠,修德者所應知。
噬嗑,食也。賁,無[A15]色也。
有間隔而可食,無采色為真賁。故違境不足懼,文采不足眩也。
兌見而巽伏也。
欲說法者,還須入定;欲達道者,先須求志。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
隨不宜無事生事,蠱不妨隨壞隨修。
剝,爛也。復,反也。晉,晝也。明夷,誅也。
爛則必反,晝則必誅。禍兮福所乘,福兮禍所乘。學《易》者所應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不動而常通,「困」雖窮而相遇,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
咸,速也。恒,久也。
速即感而遂通,久即寂然不動,斯為定慧之道。
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暌,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有離必有止;有緩必有難;有外必有內;有泰必有否;有否必有泰,類相反而必相乘,學《易》者不可不知。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
壯即宜止,遯即宜退,皆思患豫防之學。
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眾必相親,相親必革弊而日新其德。
小過,過也。中孚,信也。
有過不妨相規,相規乃可相信。
豐多故,親寡旅也。
豐必多故,旅必寡親,素位而行,存乎其人。
離上而坎下也。
智火高照萬法;定水深澄性海。
小畜,寡也。履,不處也。
但懿文德,則其道寡。雖辨定分,與時變通,而無定局。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
不進乃可進;不親乃可親。大不可過,所以誡盈;柔能勝剛,所以成遇。定必須慧,故女待男;養正則吉,故須觀「頤」。[A16]已定者不必言,但當謀其未定者耳。終則有始,窮則思通,凡此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上云「乾剛坤柔」,則剛柔乃二卦之德,豈可以剛決柔,使天下有乾無坤,其可乎哉?且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則天亦未嘗無陰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則地亦未嘗無剛也。今所謂剛決柔者,但令以君子之剛,而決小人之柔。則小人可化為君子,而君子道長。設使以小人之剛,而決君子之柔,則君子被害,而小人亦無以自立,必終至于憂矣!所以性善性惡俱不可斷,而修善須滿、修惡須盡也。問:「何謂君子之剛?」答:「智慧是也。」「何謂君子之柔?」答:「慈悲是也。」「何謂小人之剛?」答:「瞋、慢、邪見是也。」「何謂小人之柔?」答:「貪、欲、癡、疑是也。」噫!讀此一章,尤知宣聖實承靈山密囑,先來此處度生者矣!不然,何其微言奧旨,深合于一乘若此也?思之佩之。
《易解》跋
憶曩歲幻遊溫陵,結冬月臺,有郭氏子來問《易》義,遂舉筆屬稿。先成《繫辭》等五傳,次成《上經》,而《下經》解未及半,偶應紫雲法華之請,旋置高閣,屈指忽越三載半矣!今春應留都請,兵阻石城,聊就濟生庵度夏,日長無事,為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觀法門,復以餘力拈示《易》學,始竟前稿。嗟嗟!從閩至吳,地不過三千餘里;從辛巳冬至今夏,時不過一千二百餘日。乃世事幻夢,蓋不啻萬別千差,交易耶?變易耶?至于歷盡萬別千差世事,時地俱易,而不易者依然如故。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歷,江河競注而不流」,肇公非欺我也。得其不易者,以應其至易;觀其至易者,以驗其不易。常與無常,二鳥雙遊,吾安知文王之于羑里、周公之被流言、孔子之息機于周流而韋編三為之絕,不同感于斯旨耶?予愧無三聖之德之學,而竊類三聖與民同患之時,故閣筆而復為之跋。時乙酉閏六月二十九日也。
北天目道人古吳蕅益智旭書
周易禪解卷九
弟子恒心募刻
此直明聖人作《易》包天地萬物之理而為內聖外王之學也。蓋自八卦成列,而天地萬物之象[A1]已皆在其中矣!因而重之,而天地萬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剛柔必互具剛柔,而天地事物之變又皆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而吾人惠迪從逆之動又皆在其中矣!夫吉凶悔吝,皆由一念之動而生者也。一念之動,必有剛柔以立其本;一剛一柔,必有變通以趨于時。得其變通之正者則勝;不得變通之正者則負。故吉之與凶,唯以貞勝者也,此《易》中示人以聖賢學問,全體皆法天地事理,非有一毫勉強。是故天地之道,一健一順各有盈虛消長之不同,皆以變通之正示人者也;日月之道,一晝一夜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皆以變通之正為明者也。天下之動,萬別千差,尤為至賾,實不可亂,乃歸極于變通之一正者也。夫乾之變現于六十四卦,雖有一百九十二爻,無不確然示人以易矣!夫坤之變現于六十四卦,雖亦一百九十二爻,無不隤然示人以簡矣。此易簡之理,正所謂千變萬化而貞夫一者也。爻即效此易簡;象即像此易簡。苟吾心之爻象,一動乎「內」;則事物之吉凶即現乎「外」;吉可變凶,凶可變吉,得此善「變」之方,乃見裁成輔相功業;而聖人所以教人之真情,則全見乎卦爻之「辭」,所應深玩細觀者也。是故生生之謂易,而天地之大德,不過此無盡之「生」理耳!聖人體天立極,其所以濟民無疆者則在「位」耳!何以守位?則必全體天地之德純一不[A2]已之「仁」耳!仁則物我一體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財」;富必加之以教,故曰「義」。此內聖外王之學,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