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禪解卷第四
上經之四
(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王道以正法養天下、佛法以正教養僧伽、觀心以妙慧養法身,皆「頤」之象也。頑民梗化而須治、比丘破戒而須治、止觀境發而須觀,皆「有物」之象也。「剛柔分」,則定慧平等;「動而明」,則振作而智照不昏。「雷電合而章」,則說默互資,「雷」如說法、「電」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奮發之象,「離」有麗天之象。「雖不當位」者,六五以陰居陽,如未入菩薩正位之象。然觀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發之境,善用不思議觀以治之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明罰」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顯德也。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論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須制之于早,不可釀至于深;又須得剛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輕失準。今初九在卦之下,其過未深,以陽居陽,又得其正,故但如「屨校,滅趾」,即能懲惡,「不行」而「無咎」也。滅趾,謂校掩其趾。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陰柔中正,其過易改,故如「噬膚」。下乘初九之剛,故如「滅鼻」。滅鼻,謂膚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無咎。〈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在下之上,過漸深矣。以陰居陽,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當噬嗑之時,決不至于怙終,故得「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田獵射獸,矢鋒入骨而未拔出,今「噬乾胏」時,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積過[A2]已久也。然剛而不過,必能自克,故利于艱貞則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過惡既盈,不可復救,如荷厚枷,掩滅其耳。蓋由聰聽不明,不知悔過遷善以至此也。
觀心釋者,初九境界一發,即以正慧治之,如「滅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發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雖不堅硬,未免打失巴鼻。六[A5]三境發漸甚,定慧又不純正,未免為境擾亂,但不至于墮落。九四境發夾雜善惡,定慧亦不純正,縱得小小法利,未證深法。六五純發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猶未入正位,仍須「貞厲」乃得「無咎」。上九境發極深,似有定慧,實則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聖解,永墮無聞之禍也。
(離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所噬既嗑之後,偃武修文。約佛法,則治罰惡僧之後,增設規約。約觀心,則境發觀成之後,定慧莊嚴。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當此之時皆不必大有作為,但須小加整飾而[A6]已。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賁」則必亨,以其下卦本「乾」,而六二以柔來文之,則是質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剛以文之,則是文有其質,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質互資,定慧相濟,性德固然,非屬強設,名為「天文」。體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為「文明」;體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為「止」。是謂以修合性,名為「人文」。性德則具造十界,故觀之可「察時變」;修德則十界全歸一心,故觀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賁非折獄之時也,庶政苟明,則可以使民無訟矣。佛法釋者,「山下有火」,外止內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終不妄于其中判斷一是一非而生取捨情見,如「無敢折獄」也。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卦雖以剛柔相文,得名為「賁」,而實非有事于矯飾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賁,而終極于「白賁」。正猶《詩》所謂「素以為絢」,蓋天下之真色固莫有勝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隱居,晚食以當肉,安步以當車,乃以義自賁者也。
六二:賁其須。〈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柔順中正,虛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賢,乃以師友自賁者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剛正而居明體之上,足以潤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為聖賢,乃以師道自賁者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賁之可貴,故求賢無厭倦心。近則親乎九三、俯則應乎初九、仰則宗乎上九,無一非我明師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輔之朋。見賢思齊,見不賢而自省,安有寇哉?蓋由居上卦之下,則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專,乃以虛心自賁者也。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陽剛之志,能知道德之樂,而不以勢位自驕。視天位之尊與丘園等,如大禹之菲飲食、惡衣服、卑宮室,為「束帛戔戔」吝惜之象,實則吾無間然而終吉,蓋以盛德自賁者也。
上九:白賁,無咎。〈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以剛居「艮」止之極,又在卦終而居陰位,則非過剛。年彌高,德彌邵,純淨無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賁者也。
佛法釋者,初九以「施」自賁,六二以「戒」自賁,九三以「忍」自賁,六四以「進」自賁,六五以「定」自賁,上九以「慧」自賁。又初九為「理」賁,不以性德濫修德故。六二為「名字」賁,從此發心向上故。九三為「觀行」賁,不可暫忘故。六四為「相似」賁,不住法愛故。六五為「分證」賁,于三諦不漏失故。上九為「究竟」賁,復于本性無纖瑕故。
(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約世道,則偃武修文之後,人情侈樂,國家元氣必從此剝。約佛法,則規約繁興之後,真修必從此剝。約觀心有二義:一約得邊,則定慧莊嚴之後,皮膚脫盡,真實獨存,名之為「剝」。一約失邊,則世間相似定慧,能發世間辯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剝矣。約得別是一途,今且約失而論,則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謂不利有攸往者,非謂坐聽其剝,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剝,不往則順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虛之數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謂得乎丘民而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剝之妙策也。觀心釋者,向上事須從腳跟下會取,正是此意。
六爻約世道,則朝野無非陰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塵外。約佛化,則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聖賢遠在蘭若。約觀心,則修善斷盡,惟一性善從來不斷。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床者,所以棲身,剝床則身無所棲矣。初在最下,故如剝足。于世法為惡民、于佛法為惡伽藍民、于觀心為剝損戒足也。別約得者,是剝去四惡趣因。然設無四惡趣,則大悲無所緣境,故誡以「蔑貞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于世法為惡臣、于佛法為惡檀越、于觀心為剝損禪定。無定則散亂不能辨理,故「未有與」。別約得者,是剝去人天散善,然設無人天散善,則無以攝化眾生,故亦誡以「蔑貞凶」。
六三:剝之,無咎。〈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為混跡小人之君子、于佛法為有正見之外護、于觀心為剝損智慧。剝慧則不著于慧,故能因敗致功,坐斷兩頭而失上下。又別約得者,是剝去色、無色界味禪暗定,故得「無咎」。
六四:剝床以膚,凶。〈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剝及身膚,不可救矣。于世法為惡宰輔、于佛法為惡比丘、于觀心為剝無一切因果。別約得者,是剝去二乘入真法門。然設無真諦,則無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間過患,故誡以「切近于災」,所謂毫釐有差,天地懸隔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于世法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陽而得中,能師事上九高賢,挽回天下之亂,如文王之師呂尚。于佛法為福德比丘,作叢林主,率眾僧以師事聖賢。于觀心為即修惡以達性惡,性惡融通,任運攝得佛地性善功德,故「無不利」。又別約得者,從空入假,剝二邊以歸中道,故須達中道統一切法,如貫魚「以宮人寵」,使法法皆成摩訶衍道,則「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于世法為事外高賢,如呂尚、箕子之類。于佛法為出世高流,人間福田。于觀心為性善終不可剝,故如「碩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濫聖之慢者也。別約得者,亦指性德從來不變不壞,能悟性德,則當下滿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輿」。執性廢修,則墮落惡趣,故「小人剝廬」。
(震下坤上)
復:亨,出入無疾,[A7]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衰剝之後,必有明主中興而為復。約佛化,則淪替之後,必有聖賢應現,重振作之而為復。約觀心,又二義:一者承上卦約失言之,剝而必復。如平旦之氣,好惡與人相近;又如調達得無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約得言之,剝是蕩一切情執,復是立一切法體也。若次第三觀,則從假入空名剝,從空入假名復;若一心三觀,則以修吻性名剝,稱性垂化名復。復則必亨,陽剛之德為主,故出入可以無疾;以善化惡,故「朋來」可以「無咎」,一復便當使之永復,故「反復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則有始有終,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觀心釋者,佛性名為天地之心,雖闡提終不能斷,但被惡所覆而不能自見耳。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動無邊生死大海。「復」之所以得「亨」者,以剛德稱性而發,遂有逆反生死之勢故也。此菩提心一動,則是順修,依此行去,則出入皆無疾,朋來皆無咎矣。然必「反復其道,七日來復」者,體天行之健而為自強不息之功當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則便「利有攸往」,以剛雖至微,而增長之勢[A8]已自不可禦也,故從此可以見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謂從空出假;「入」謂從假入空。既順中道法性,則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遊戲于生死涅槃,故「無疾」也。「朋」,謂九界性相。開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無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楊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則不行耳。」觀心釋者,復雖有剛長之勢,而利有攸往。然必靜以養其機,故觀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關閉六根,脫粘內伏,暫止六度萬行商旅之事,但觀現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歷陰界入等諸境以省觀也。
初九:不遠復,無祇悔。元吉。〈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此如顏子。約佛法者,正慧了了,頓見佛性,頓具諸行,所以「元吉」,如圓教初住。又約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約佛法者,正定得中,鄰真近聖,如圓教十信。又約六度,即是正定與慧相連。
六三:頻復,厲,無咎。〈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此如子路。約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須先空次假後中,名為「頻復」,勤勞修證而得「無咎」。又約六度,即是精進,勤策相續。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此如蘧伯玉。約佛法者,正定而與初應,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圓。又約六度,即是忍辱。由與初應,則生法二忍,便成第一義忍。
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漢文、宋仁。約佛法者,定慧調勻,亦且得中,但與陽太遠,故必斷惑證真之後,俟開顯而會入圓位,如藏通二乘。又約六度,即是持戒,雖遠于初,但自考三業無失,自然合理而得「無悔」。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為「迷復」,非昏迷不復之謂。約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間小定小慧以為極則,因復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災眚」。若以此設化教人,必大敗法門,損如來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實非佛法,反于圓頓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談圓頓向上者是也。又約六度,即是布施而遠于智慧,著相、著果報、起慢、起愛亦能起見,故雖是善因,反招惡果,良由不達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乾上)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約世道,則中興之治,合于天道而無妄。約佛法,則中興之化,同于正法而無妄。約觀心,則復其本性,真窮惑盡而無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須深自省察,不可夾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倘內「匪正」而外「有眚」,則決不可行矣!聖人持滿之戒如此。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攬乾德為體,故曰「自外來為主于內」也。性德雖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為分外。今從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為「主于內」。夫既稱性起修,必須事事隨順法性,倘三業未純,縱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則十方諸佛不護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佛法釋者,師子奮迅,三世益物名「茂對時」。番番種熟脫,使三草二木任運增長而歸一實,名「育萬物」。
初九:無妄,往吉。〈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無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無妄而往于妄也。此云「無妄,往吉」,乃依此真誠無妄,而往應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田一歲曰「菑」,三歲曰「畬」,世未有不耕而穫、不菑而畬者。夫不耕不菑,此絕無望于穫畬者也。然能穫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又云:「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六二以陰柔中正,上應九五陽剛中正之君,惟以求志達道為心,而毫不以富貴利祿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變其塞耳。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執無妄之理而成災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執理而求償于邑人?豈非禍及無辜者乎?
吳幼清曰:「無妄之善有三:剛也、當位也、無應也。剛者,實也。當位者,正也。無應者,無私累也。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剛而中正,九四剛而無應,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剛實,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無焉,而亦得為無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剛實無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A9]己雖無一善,而上有嚴師,下有良友,親近切磨,夾持薰染,亦不至于為惡,此六三之所以亦得為無妄也。」
陳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A10]已之時勢,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萬古不能自白者,因災而息其欲自陳白之妄心,是為『無妄之災』。如繫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決不可查考,而邑人決無以自白,惟有吞聲忍氣,陪償其牛而[A11]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復如是。」
九四:可貞,無咎。〈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以陽居陰,不好剛以自任,蓋其德性然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剛健中正,此無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無過之地者,未免責人太過,所謂執藥反成病矣。故「勿藥」而「有喜」,蓋以[A12]己律人,則天下孰能從之?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以陽居陰,雖非過剛,而居無妄之極,則是守常而不知變通者也。既無善權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釋者,六爻皆悟無妄之理而為修證者也。初九正慧直進,故現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習,故須于禪法不取不證,則可以借路還家。六三不中不正,雖有小小定慧能開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A13]己反成減損,久滯凡地,如「邑人之災」。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餘,乃是達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後有。九五剛健中正,自利[A14]已圓,為眾生故,示現病行,豈更須對治之藥?即初心修觀亦復如是,一切境界無非性德,體障即德,無可對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蓋由一味高談向上,以至于窮,故成災也。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積也。蓄積其無妄之道以養育天下者也。約世道,則中興之主,復于無妄之道,而厚蓄國家元氣。約佛化,則四依大士,復其正法之統,而深養法門龍象。約觀心,則從迷得悟,復于無妄之性,而廣積菩提資糧,皆所謂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進修,皆必以正為利、以物我同養為公、以歷境練心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乾」之剛健,「艮」之篤實,皆有輝光之義焉。以此日新其德,則蓄積深厚廣大,故名「大畜」。然所謂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別立修德,乃稱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試觀乾德之剛,上行居卦之終,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體外止內健,豈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則養賢師以風天下、下則養賢士以儲國用,豈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應九二天德之剛,剛柔相濟,何遠不通?豈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體;一念心中,具攝十世古今。攬五時八教之前言、該六度萬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吳幼清曰:「識謂記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猶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聞所見,而涵養其中至大之德,猶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寶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九二:輿說輹。〈象〉曰:輿說輹,中無尤也。
剛而得中,專修定慧似無意于得時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無尤」。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閑輿衛,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剛而得正,居「乾」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進,失于防閑耳!故必「利于艱貞,閑其輿衛」,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賢君、上九之明師與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勵,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則應初九剛正之良友、親九三剛正之畏友,上則近六五柔中之聖君,過端未形,而潛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無抵觸之患。以此自養,以此為天下式,大善而吉,悅而且樂者矣。
六五:豶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豶,犗也。犗則不暴,而牙仍堅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賢而應下「乾」。性德既無偏頗,所養又復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臨天下,舉天下之善惡,眾庶無不入吾陶冶,故如「豶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剛柔相濟之德,當聖君師保之任,隱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無壅,蓋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約世道,則畜德以養天下。約佛化,則畜德以利群生。約觀心,則菩提資糧既積而長養聖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則吉,皆須視從來聖賢之所為頤者何如?皆須自視其所以為「口實」者何如?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養正則吉」,明養而非正、正而不養,皆非吉道也。不觀聖賢之所養,則無以取法思齊;不觀自養之口實,則無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體太極之德以自養,即能普養萬物;聖人養賢輔成[A20]己德,即可以及萬民。誰謂養正之外別有利人之方?故正自養時,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稱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言語飲食,皆動之象也,慎之節之,不失其止也。故知養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陽剛為自養養他之具,知止為自養養他之貞。初九陽剛足以自養,如靈龜服氣,可不求食,而居動體,上應六四,觀彼口實反為朵頤,失其貴而凶矣!此如躁進之君子。于佛法中,則如乾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以上養下,乃理之常。六二陰柔反藉初九之養,拂其經矣!又居動體,恐或不肯自安,將求頤于六五之丘。五雖與二為應,然亦陰柔不能自養,何能養人?征則徒得凶耳!兩陰無相濟之功,故為「失類」,此如無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則如暗證盲禪,進退失措。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陰柔不能自養,又不中正以居動極,拂于頤矣!雖有上九正應,何能救之?終于無用而[A21]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則如六群亂眾,大失軌範。
六四:顛頤,吉。虎視耽耽,其欲逐逐,無咎。〈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陰柔得正,而居止體,雖無養具,得養之貞者也。下應初九,賴其養以自養養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觀我」而「朵頤」,我隨其視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禮而優待之。在初則不足貴、在我則養賢以及萬民,可謂「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則如賢良營事,善為外護。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陰柔無養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經」。居止之中,順從上九,此亦養賢以及萬民,為得其正者也。但可處常、不可處變,宜守成、不宜創業耳,此如虛[A22]己之賢君。于佛法中,則如柔和同行,互相勉勗。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以陽剛居止極,卦之所以為頤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師保,可以拯濟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則如證道教授,宰任玄綱。
(巽下兌上)
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
約世道,則賢君以道養天下,而治平日久。約佛化,則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約觀心,則功夫勝進而將破無明也。夫治平既久,則亂階必萌,所宜防微杜漸;化道既盛,則有漏易生,所宜陳規立矩;功夫既進,則無明將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大者既過,所以必當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剛中不宜恃勢令撓。剛雖過而得中,又以巽順而悅行之,所以猶有挽回匡濟之術,乃得亨也。永保無虞亦在此時、盛極忽衰亦在此時,其關係豈不大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澤本養木,而反滅木,「大過」之象也。惟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之力持之,庶學有本而養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當大過時,皆以剛柔相濟為得,過剛過柔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體之下,而在陽位,無功名富貴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學上達以為其務者也。約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嚴,故「無咎」。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剛而得中,又居陰位。陽得陰助,如枯楊生稊,「老夫女妻」之象,蓋過于下賢者也。約佛法者,慧與定俱,如先見道,後修事禪,故「無不利」。
九三:棟撓,凶。〈象〉曰:棟撓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過剛不中,任其剛愎,以此自修,則德必敗;以此治世,則亂必生,故「棟撓」而「凶」。約佛法者,純用邪慧,故不可有輔。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撓乎下也。
剛而不過,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悅體,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誡以「有它」則「吝」。約佛法者,亦是慧與定俱,但恐夾雜名利之心,則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誡以「有它」則「吝」。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雖云陽剛中正,然在大過之時,則是恃其聰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樂,不知民事艱難,且不知下用賢臣,惟與上六陰柔無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約佛法者,慧力太過,無禪定以持之,何能發生勝果?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過極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無濟難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實非其咎也。約佛法者,正定無慧,終為頂墮。
(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約世道,則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難洊至。約佛法,則從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約觀心,則慧力勝而夙習動,夙習動而境發必強。皆「習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險難,但患無出險之良圖。誠能如此卦之中實「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現,則「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險之不可濟哉?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善觀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習坎雖云「重險」,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術?所貴深信「維心」之「亨」,猶如「坎」卦之剛中一般,則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險之名,雖似不美,而險之義,實未嘗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險乎?山川丘陵,地不險乎?城池之險以守其國,王公何嘗不用險乎?惟在吾人善用險而不為險所用,則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觀心,無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常德行」,即學而不厭也;「習教事」,即誨人不倦也。習坎之象,乃萬古聖賢心法,奚險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識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惡法門。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險之時,不論自利利他,唯貴有孚而定慧相濟。今初六以陰居下,毫無孚信之德,乃汩沒于惡習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剛中有孚,但居下卦,則夙習尚深,未能頓達聖境,僅可小得而[A23]已。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剛,自謂出險,不知前險之正來。此如邪見增上慢人,故「終無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柔而得正,與九五之中正剛德相與,所謂因定發慧,正出險之妙道也。正觀如酒,助道如簋,誠朴如缶,方便道如牖,從此可發真而無咎矣。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無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繫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陰居險極,有定無慧。如凡外癡定極至非想,終不脫三界繫縛,而見取既深,猶如寘于叢棘,永不得免離也。
(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火性無我,麗附草木而後可見,故名為「離」。約世道,則重險之時,必麗正法以御世。約佛法,則魔擾之時,必麗正教以除邪。約觀心,則境發之時,必麗正觀以銷陰,故皆「利貞」則「亨」也。牝牛柔順而多力,又能生育犢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麗天」;如百穀草木必「麗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麗乎性德之正,則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禪定而發,禪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麗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犢子而吉也。吳幼清曰:「上卦為重明,下卦三爻皆麗乎正。」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續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用觀之始,雖有正慧,而行履未純,故常若錯然之象。惟競競業業,不敢自安,則德日進而習日除,可辟咎矣!豈俟咎之生而後除哉?
六二:黃離,元吉。〈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稱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絕待圓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過用其慧,而無定以濟之,有時歡喜太甚,則「鼓缶而歌」;有時憂慮太切,則「大耋之嗟」。悲歡亂其衷曲,乾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雖似有慧有定而實不中不正,不能調適道品,故時或精進則失于太速,而「突如其來如」;時或懈怠,則置諸罔覺而「焚如、死如、棄如」也。夫進銳者退必速,其來既突,則決無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棄而後知其非善終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發實慧,進德固無疑矣。然堯舜其猶病諸、文王望道未見、伯玉寡過未能、孔子聖仁豈敢,從來聖賢之學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剛而不過,又居明極,自利[A26]已成,化他有術。人自歸慕而折首,非有醜惡而須伐也。身正則邦正,邦正則六合歸心,重譯奉命矣!是之謂「王用出征」,豈以奮武揚威為出征哉?
周易禪解卷第四
弟子悟偉照本仝捐貲刻
約世道,則大觀在上,萬國朝宗,有不順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風之類是也。約佛法,則僧輪光顯之時,有犯戒者[A1]治之。約觀心,則妙觀現前,隨其所發煩惱業、病魔、禪慢見等境,即以妙觀治之,皆所謂「亨」而「利用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