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論後記五卷
已說似因。當說似喻。似同法喻有其五種。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三俱不成。四無合。五倒合。似異法喻亦有五種。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離。五倒離。
不成者。所引同喻。不能成就能立之因。所立之宗也。遣指宗因遣去之義。不遣者。所引異喻。不為空因所遣。則不能反顕其正義也。
前已次說似能成。因十三相竟。今當復說似喻之相。共有十種具。似同法之喻。有其五種。一扵能立因法喻不扶成。二扵所立宗法喻不扶成。三扵因宗二法俱不扶成。四但引喻法而缺同喻之合詞。成義不顕。是謂無合。五同喻合辭。應先因而次宗。今乃先宗而後因。是謂倒合。此同喻五過也。其似異法之喻亦有五種。一望所立宗義不為所遣。二望能立因義不為所遣。三望宗因二法正義喻俱不為所遣。四但引喻法而缺異喻之離詞。遣義不顕。是謂不離。五異喻離詞。應先宗而後因。今乃先因而後宗。是謂倒離。此異喻五過也。
顯揚論云。𠰥并譬喻。乃至由此相。于所成立義不決㝎故。說名不成就相。按此同異喻前三種過。皆論不成就相所攝。瑜伽師地論又云。謂立論未有九種過。乃至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不辯了者。謂𠰥法𠰥義。眾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所說義。言詞重複。或復減少。論又云。非義相應者。有十種乃至第七義無次序。按論雖不專喻而言。此中無合不離二過。即論不辯了無限量所攝。此中倒合倒離二過。即論義無次序所攝。次分說二。初似同喻五種。次似異喻五種。似同喻復分二。初五式。次結。
今初式。
能立法不成者。如說聲常。無質礙故。諸無質礙見彼是常。猶如極微。然彼極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能成立法無質礙無。以諸極微質礙性故。
高原師直疏云。因是能成立法。喻于因上不轉。故曰不成。
所謂能立法不成者。如有說言。聲是有法常為宗。因云無質礙故。合云。諸無質礙者。決㝎見彼是常住法。故其同喻猶如極微。然今按之。彼之極微。對所成立宗法。其常住性。或相成而許有。其同對能成立因法。無質礙性。不相合而絕無其義。葢以諸極微體。是有質礙性故。如何扵能立法得相成耶。成唯識寳生論云。為其能立不共成故。(指喻對因)宗及扵喻。欲曉悟他。扵境領受。全無力用。
龍樹論本云。如是二法。或有隨一不成不遣。或有二俱不成不遣。吳子西林注云。如是能立所立二法。其相似之喻。或有隨彼一法不成。或有隨彼一法不遣。共四過失。或有二法俱不成。或有二法俱不遣。總計六過。論本又云。如立聲常。無觸對故。同法喻言。諸無觸對見彼皆常。如業。如極微。如瓶等。異法喻言。謂諸無常見有觸對。如極微。如業。如虚空等。西林注云。同法之喻言。業無觸對而違宗。(即此論同喻所立不成一條)極微可說常而遣因。(即此處能立不成一條)所謂隨一不成也。瓶等與宗因相違。所謂二俱不成也。(即此論二俱不成一條)此量云異法喻言。極微有觸對而非無常。(即此異喻所立不遣一條)業無常而非觸對。(即此能立不遣一條)所謂隨一不遣也。虚空非無常非觸對。所謂二俱不遣也。(即此二俱不遣一條)。
簡別。
廣承師解云。由因能成立其宗。名能立法。同法喻因既其帶過。即不能成立其宗。故名能立法不成。按此處是顕喻過。非顕因過。能立法不成者。以喻望因。全不成就。能立之因法也。
第二式。
所立法不成者。謂說如覺。然一切覺。能成立法無質礙有。所成立法常住性無。以一切覺皆無常故。
高原師云。宗是所成立法。喻于宗上不轉。故曰不成。一切覺者。即有分別生滅心也。一雨師引勝宗論云。覺云何。謂悟一切境。蕅益師直解云。此亦以聲常為宗。無質礙故為因。而喻如覺。
次云所立法不成者。即前聲常為宗無質礙因。同上合詞。而同喻中。謂說如覺。然今按之。一切覺法。對能成立因法所云無質礙性。其義則有。對所成立宗法所云空常住性。其義則無。葢以一切生滅覺心。皆念念無常故。
北論云。問何故次引喻耶。荅為欲顕現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現見法故。(乃至)此中相違者。為成所立宗義。不能為量。故不名量。按與此條所立不成。大意相似。
第三式。
俱不成者。復有二種。有及非有。𠰥言如瓶。有俱不成。若說如空。對非有論。無俱不成。
蕅益師云。喻既非有。不足以成宗因。𠰥說聲常無質礙因。此對有空論說則可。設對非有空論。則空既無矣。何得論常無常礙無礙哉。故亦俱不成也。智銓師述義云。非有論即無空論師。彼既不許有虚空。将何為能立法及所立法之喻乎。故亦是俱不成。意謂以空作同喻。如以龜毛兔角作同喻等。本無此物。何從合宗因喻乎。按銓師所解。最為顕了。
所云喻扵宗因俱不能成者。復有二種之式。謂敵共許此喻是有法。及敵但許此喻是非有法是也。今先以許是有法者而論之。即前聲常無質礙因。而所引喻𠰥言如瓶。瓶無常而有質。宗因俱違。雖同是有而俱不能成。此是一種。更就其非許有法者而論之。𠰥所引喻說如虚空。對彼立無空之非有論師。彼既不許空為有法矣。此何可以引為有法之同喻耶。故無論宗因違與不違。以彼斥無故。亦俱不能成。此又一種也。
簡別。
高原師云。有及非有者。分開同品異品兩章。以有名同品。非有名異品。又云。如瓶者。引喻合前同品宗因。(乃至)瓶體無常。會前同品常宗不成。瓶有質礙。會前無質礙因不成。有即同品。故言有俱不成。𠰥說如空對非有論者。引喻合異品宗因。以前同品常宗。異品應無常宗。同品因是無質礙。異品因為有質礙。說如空者。空性是常。不成異品無常之宗。空性無礙。不成異品有礙之因。非有即無。無即異品。故云無俱不成。廣承師囙不錄。按論本云。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推論主意。當以宗因為主。於喻之類者立為同品。反者立為異品。𠰥如原師等解。乃以喻為主。反對宗因而論同異。似非論主本意。況以喻對宗因而論同異。則前能立所立過中。亦似均有二種之過。且同品異品如此設論。應湏分立四種。方得成立。一以有法為主。望常宗之有法為同品。二以有法為主。望無常宗之非有法為異品。三以非有法為主。望無常宗之非有法為同品。四以非有法為主。望常宗之有法為異品。然無非論主意。
真界師集解云。有即用前宗因。如說身常無質礙故。非有即反前宗因。如說聲是無因常有質礙故。斯則以常宗為有。以無常宗為非有也。按真師但不指出同品異品。而所觧亦同。然依此消父。當云常及無常。何等顕豁。而必云有及非有耶。且在先[A1]已立非有為無常。則在後對非有論一句。似屬贅語。而必加以對非有論者。應對不許有空之論師說也。
廣伸師簡曰。有以非有為異品。有為同品。雖似是而實非。以異喻在下。今但名同。何得犯下。況文中止言有與非有。又云對非有論。初無同品異品之言。何乃強為之說耶。
第四式。
無合者。謂扵是處無有配合。但扵瓶等雙現能立所立二法。如言扵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
高原師云。立量之法。雖有三支。必具合離二詞。以為同異之式。合必先囙後宗。離則先宗後囙。以囙為能成立法。故先之。宗是所成立法。故次之。喻為宗因之明訓。故又次之。一雨師云。三支病痛。一合便見。此無合所以成過。真界師云。是處即同喻處也。廣承師云。但扵瓶上見此宗因。不著言也。如云聲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不言諸有所作見彼無常。故云無合。按承師解所作無常二性。但扵瓶上雙見。全無其語。似為無合詞之正式。或問既言扵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即是合詞。何必定須加以合云。方許有合耶。所謂無合者。疑其但言扵瓶。而不云同喻如瓶。則所引喻不分同異。不顕合同之義。是則為過。此說附錄以俟後定。下不離一條同此。
所云無合者。謂扵是喻處。無有同喻等字以配合之。但扵瓶車舍等喻上。双現能立所立之二法其無合之式𠰥何。如言扵瓶之上。自然見所作性及無常性。而不加以合云。諸有所作皆是無常。同喻如瓶等。是則辭有減少。敵不領悟。有違因明之成式矣。
龍樹論本云。謂扵是處。所立能立及不同品。雖有合離。而顛倒說。或於是處不作合離。唯現所立能立俱有異品俱無。西林注云。一者謂於是喻處。所立宗能立因之同品。及不同品之異品。不能徧攝徧遣。二者雖有合離二詞。而顛倒說。三者或扵是詞處不作合離順及。唯現所立能立之俱有。及異品之俱無。是非樂合離也按西林解是處。的指喻處而言。故今循之。至同異品不能徧攝徧遣一義。即此論前三條攝。其論本不作合離一義。即是此處無合及異喻不離也。其論本顛倒說一義。即是同喻倒合及異喻倒離也。
問喻中無合。既云犯過。何以大乗論師。所列同喻。多無合詞。荅西林真唯識量解云。量中𠰥有法若宗𠰥因云合云等。此等彼部所共知故。此等扵法式則標。臨文所無。故[(共-八+隹)*見]大乗諸論師。盡無此等云云。當知不合不離。倒合倒離。四過皆措詞未協之小疵。然于因明方隅有違。故列之。既為彼部所知。則臨文而略合詞。亦不致受敵語難也。
集論云。一立宗。二立因。三立喻。四合。五結。六現量。七比量。八聖教量。(乃至)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合正說。合者。為引所餘此種類文。令就此法正說理趣。按此論合之語。則合詞中諸所作者之諸字。甚要。
簡別。
麥浪懷師正義云。葢聲以無質礙為能立因。以常為所立宗。一無所合。故曰無合。按無合倒合二條。不應根第一條宗因說。𠰥懷師解是俱不成過。且諸無質礙中亦有所作性在內。如屈伸等業是無質礙。而是所作。屬同品一分轉。非令無合也。
第五式。
倒合者。謂應說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而倒說言。諸無常者。皆是所作。
廣承師云。立量者。舉同法喻時。配合之詞。要先因後宗。名為順合。𠰥先宗後因。名為倒合。
所云倒合者。謂同喻合詞。必先合因而次合宗。故前宗因喻支。合應說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方謂之順。而今乃倒說言。諸無常者皆是所作。故成過也。
龍樹論本頌曰。說因宗所隨。宗無因不有。(乃至料簡云)復以何緣。第一說因宗所隨逐。第二說宗無因不有。不說因無宗不有耶。由如是說。能顕示因同品定有異品徧無。非顛倒說。西林注中難云。說法次第先後。先重後輕。因本成宗。而第一句說因在先。第二句方說宗無在先。𠰥依第一句先後說。何不說因無宗不有耶。荅。說法以顕義為要。以依主措詞。豈執先後拘法。此處是說因相為主。應先說因以顕宗法。同品為要。第二句顕異品之翻宗。故應先說宗。由如是抑揚其詞。能顕示因之同品定有。𠰥與宗異品者。則徧無其義。亦重先輕後之義。非顛倒說。
簡別。
蕅益師云。亦有無常而非所作者。故亦有過。按所觧甚是。而不確定此條倒合過。
次結。
如是(五種)名似同法喻品。
次似異喻五種。今初式。
似異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由扵極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極微是常性故。能成立法無質礙無。
廣承師云。遣即遠離也。夫立異喻。意在反顕。𠰥不遣者。意濫扵同。蕅益師云。扵因成異喻。扵宗不成異喻。名為所立不遣。
次似異喻法中第一所立不遣者。且如前立聲常無質宗因。而異喻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則此喻犯過。由扵極微。於所成立宗法。其常住性不能遣除。以彼許立極微是常性故。致成所立不遣之過。𠰥能成立因法。其無質礙之性。極微無其義。故非能立之不遣也。
簡別。
真界師云。且如下。對前同法常無質礙宗因。應立量云。聲是無常。質礙性故。異中離云。諸無常者。見彼質簡別。
蕅益師云。亦有無常而非所作者。故亦有過。按所觧甚是。而不確定此條倒合過。
次結。
如是(五種)名似同法喻品。
次似異喻五種。今初式。
似異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由扵極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極微是常性故。能成立法無質礙無。
廣承師云。遣即遠離也。夫立異喻。意在反顕。𠰥不遣者。意濫扵同。蕅益師云。扵因成異喻。扵宗不成異喻。名為所立不遣。
次似異喻法中第一所立不遣者。且如前立聲常無質宗因。而異喻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則此喻犯過。由扵極微。於所成立宗法。其常住性不能遣除。以彼許立極微是常性故。致成所立不遣之過。𠰥能成立因法。其無質礙之性。極微無其義。故非能立之不遣也。
簡別。
真界師云。且如下。對前同法常無質礙宗因。應立量云。聲是無常。質礙性故。異中離云。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此但遣因不遣宗也。按聲是無常質礙性故。量詞與此條所立不遣本旨。鍼鋒似不相對。且能立能破中均有同品異品。細研對前同法等詞。亦似單貼能破邊說。了因按立量以聲常無質礙為宗因。故以無常有礙為異喻。而極微但遣無質礙不遣常故。為所立不遣也。𠰥言聲是無常質礙性。則宗因俱反矣。豈但不相對己哉。又惟宗因俱不變更。故喻有同有異。有不成及不遣之過。𠰥宗因亦變更。則紊乱而不可為式矣。據理當云。聲是常無質礙性故。與同喻初式宗囙相同為正。與下句異中離云句。及遣因不遣宗句。皆合矣。然味彼對前同法及應立量之云。則似對同而為異。立量與前宗因為反對矣。既已反對。下[A2]文異中離云數句。及遣因不遣宗。又說不去。且以聲為質礙性。犯世間相違過。故知必無常二字誤倒也。
第二式。
能立不遣者。謂說如業。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彼說諸業。無質礙故。
一雨師引勝論云。業句義云何。謂五種業名業句義。何者為五。一取業。二捨業。三屈業。四伸業。五行業。蕅益師云。扵宗成異喻。扵因不成異喻。名為能立不遣。
所云能立不遣者。即前宗因。而異喻謂說如業。則此喻亦犯過。葢以業性共許無常。但遣所立常住性宗。不遣能立無質礙因。以彼許說諸業無質礙故。致成能立不遣過也。
第三式。
俱不遣者。對彼有論。說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無質礙性。以說虚空是常性故。無質礙故。
高原師云。俱不遣者。謂異品喻。與同品中宗因相順。名俱不遣。
所云二俱不遣者。即前宗因。而對彼許有虚空論師。立異喻說。謂如虚空。則此喻亦犯過。由於引彼虚空以為異喻。則不能遣常住性宗。亦不能遣無質礙因。何以故。以彼許說虚空是常性故。無質礙故。致成二俱不遣過也。
問前俱不成中。分列有及非有二種。何以俱不遣中。但對有辯。荅論本云。喻有二種。同法異法。(乃至)異法者。謂諸有常住。非勤勇無閒所𤼵。如虚空等。前是遮詮。後是止濫。由合及離比度義故。由是雖對不立實有太虚空等。而得顕示無有宗處無因義故。西林注云。前同法喻。是遮敵論之詮。而表自立之正。後異法喻。是止異說之濫。而顕自義之純。由前之合。及後之離。抑揚比度。義愈顕故。問。(此注中自作問荅)𠰥對不立虚空論。云何許說。荅止辭離我所立。異法非宗。所收是我縱許。何礙他遮。對立空論。同異𠔥許。𠰥對不立空論。順我合同離異。由是之故。雖對不立實有太虚空等。而得顕示此異品法為無有宗處之義者。亦無有因處之義。所謂宗無因不有義極成也。葢彼以不立虚空為同。以立虚空為異。今我亦以為異。以離詞遣之。故許我說為異法也。按論本所說。對非有論。許其無過。故與同品有殊。或問細研對彼有論四字。明簡對彼非有論師。毋論同品異品。似均不許引空為喻。何以龍樹大師復開非有對論無過耶。荅論本亦云。若無常宗。全無異品。以對不立虚空論。云何得說。然對非有而論虚空俗諦所許。有可開義。故龍𣗳師復以雖對不立字樣而成立之。又論本云。若有于此一分已成。隨說一分。(但有同喻)亦能成立。若如其聲(宗如因言)兩義同許。俱不須說。(二喻俱省)是則有同無異。抑或同異俱無。如能成立。尚許其開。何況世諦共許之空常耶。所以師心而不師古者非也。泥解而不融解者亦非也。
簡別。
高原師云。對彼有論。有即同品。真界師云。彼有即指同中常無質礙也。按真師同字。似指同品言。然此中有論。當指許有空論師說。
蕅益師曰。謂𠰥無虚空論。立聲常者。或說異喻如虚空。以對有虚空論。則彼虚空二字。不能遣常住宗。亦不能遣無質礙因。按無空論立聲常句。似此條專貼無空論師所立。以與有論對辯。𢙢非的解。況無空論既不許有。豈肯自教相違。復立空為喻乎。𠰥作對無空論而解。少一對字。文義便晦。且彼既不許有虚空。本無其物。何得論其常與無常。無悟他果。如依俗諦所許為論。則仍犯二俱不遣過。所有或說二字。似亦不能成立。
第四式。
不離者。謂說如瓶。見無常性有質礙性。
高原師云。立量之法。合成同品。必有離詞顕異品式。今者但有異品三支之名。缺扵離詞。不合軌式。
所云不離者。即前宗因而但出喻。謂說如瓶。意以瓶上自然見無常性。及有質礙性。竟不加以離云。諸無常者。見彼質礙。異喻如瓶等。是則辭亦減少。敵不領悟。有違因明之成式也。
第五式。
倒離者。謂如說言。諸質礙者。皆是無常。
蕅益師云。合必先因而後宗。離必先宗而後因。語脈應爾。決不可亂。亂則非真能立也。真界師云。此似喻中同異十過。前三皆就宗因明過。後二但明合離之過。前三就宗因明過者。以宗因皆齊。但引喻不齊。遂使同品不定有異品不定無故也。後二雖明合離之過。然三支圓滿。合離始陳。是以合離之過亦㱕喻也。
所云倒離者。謂異喻離詞。必先離宗而次離因。如前宗因而出異喻。理應說言。諸無常者見彼質礙。方不顛倒。而今乃倒說。言諸質礙者皆是無常。故有過也。
四總結似能立三支。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前如是等似宗因喻多言。共有三十三過。均非正能立也。
三似喻分二。初總說。次分說。
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