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八
无常品第八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所言无常复有几种?”
因上凡夫虚妄起生灭见,非诸圣人。谓外道凡夫不得如实,而起无常生灭妄见,故说无常。圣人得如实理,应不起无常生灭妄见。世尊!何故亦言诸行无常是生灭法?未知此说孰为邪正?所言无常复有几种耳?
佛言:“大慧!外道说有(至)生已不生无常性故。”
有外道说四大种性,无始造作色等诸法,作已而舍,即计所作法是其无常。
“有说形处变坏是名无常(至)大种自性本来无起。”
自下牒释广破妄计七种无常也。此初牒释破第六无常。言“其中物无物无常”者,牒计也。“谓能造”下诸句,即释破也。言能造大种、所造诸法,虚妄不实其相灭坏,大种自性不可得故。本来无起,无起故无灭,何有能造所造实法言无常耶?
“不生无常者,谓常与无常(至)则堕外道生无常义。”
次牒释破第七无常。言“一切法本来寂静,非是灭生名无常”,不觉此者,则计不生以为有生法灭名无常也。
“有物无常者谓于非常(至)而自不坏,此亦如是。”
三牒释破第五无常。言“于非常非无常处,外道不了,计谓无常”,是自生妄想也。“其义云何”下,征释譬喻彼妄计义,如经自明。
“大慧!现见无常与一切法(至)能令诸法成于无故。”
此下如来正破彼计也。谓现见物无常,与所作诸法无有异体,故云无有能作所作差别。既云此是物无常、此是所作法,无差别故,能作所作应俱是常。何以故?不见有物无常为因,而能破坏所作诸法成于无故。
“大慧!诸法灭坏实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计除物无常,无有能令人天变化有无者,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诸法,生起灭坏实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谓一念妄想是生起灭坏因,外道不知,故以物无常为因也。
“大慧!异因不应生于异果(至)云何异因生于异果。”
自下如来破转计也。上言无差别,破计物无常自不灭坏,能坏诸法,此谓有别。复破转计能生诸法,故言异因不应生于异果;若实能生者,一切异法应皆相生。如粟种生麻、豆种生麦,情生无情、无情生情,彼法此法、能生所生,应无有别;而世现见诸法有别,云何妄计异因生于异果?
“大慧!若无常性是有法者(至)所无常法皆应是常。”
若计物无常性为能生因是有法者,应同所作,性不究竟,自是无常也。自无常故,何能灭坏生起诸法?所无常法皆应是常。何以故?既同所作而计常住自不灭坏,故所作法皆是常也。
“大慧!若无常性住诸法中(至)故其自性亦不坏灭。”
若计物无常性,常住一切诸法之中,而能有无生灭诸法者,既住诸法中,应同诸法堕于三世俱灭坏也。自体不有,岂能令物无常乎?一切外道妄计大种体性不坏,言造色坏。色者即是大种差别和合而有,离异不异,故其色自性亦不坏灭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至)能生于物而不灭耶?”
此总结破物无常见,如文可知。以上破物无常竟。
“始造即舍无常者,非大种(至)当知是非始造无常。”
四牒释破第一始造即舍无常。谓诸外道所计,不出互、自、共三,为能造也。言“非大种互过大种,以各别故”者,谓坚湿等本无自性,其用互有相违,不能更互以造于色,故破云以各别故。如下偈曰“大种无自性”,又云“大种互相违,安能造于色”也。言“非自相造,以无异故”者,自,独也。谓大种性本自无生,不能独起以造于色,故破云以无异故。如下偈曰“大种本无生,故无所造色”也。言“非复共造,以乖离故”者,共者同和之义。谓四大种性自乖离、递相凌灭,如水不容火等,岂能共同而造于色?故破云以乖离故。如下偈曰“火乃烧于色,水复为坏烂,风能令散灭,云何色得生”也。当知非是始造无常者,结破也。
“形状坏无常者,此非能造(至)比见堕在数论之中。”
五牒释破第二无常。计但灭形状长短等见,不灭能所造体,此见堕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无常者,谓此即是形状无常(至)唯有言说故。”
六牒释破第三无常。计大种性常住不灭,为能作者若亦无常,则无世事。如是所计堕于外道卢迦耶见,以彼妄见诸法自相生,唯有言说,无自性相故。
“转变无常者,谓色体变(至)而金无改,此亦如是。”
七牒释破第四无常。计色质变异名无常,非大种体名无常也。故举金作严具喻之,严具有变异名无常,而金无改非无常也。此色法体变异无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种种外道(至)能造所造则皆断灭。”
总结上七种无常,及等余外道妄想分别见无常性。如彼计谓火烧四大时,而不能烧诸大自相。言若能烧者,能造所造后应断灭,以见不断故,计大种性常。
“大慧!我说诸法非常无常(至)则不分别能所造故。”
此明如来自觉圣智所证实法。凡有说示如证而说,不同外道常无常见。何以故尔?谓了外法虚妄不实,离执取故,乃至离有无见,不妄分别能所造故。通有十义释成正理,如文可知。
“大慧!世间出世间(至)非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间及出世间最胜上上诸法,皆唯是心无有外法,非常无常,若不能了则堕恶见。依自妄想而计言说,计常无常。此三种法所有方便语言分别,亦非凡愚所能觉知。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始造即便舍,形状有转变,色物等无常,外道妄分别。”
言七种无常,是诸外道妄分别见。
“诸法无灭坏,诸大自性住,外道种种见,如是说无常。”
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故言诸法无灭坏。诸大自性住,外道不了,计大种常、造色无常,故言外道种种见,如是说无常。
“彼诸外道众,皆说不生灭,诸大性自常,谁是无常法?”
离能无所、离所无能,既能造大种说不生灭,其性自常;谁是无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至)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见、所取妄尘,梵天等法虚妄不实,离于心量皆不可得耳!
现证品第九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及诸外道错乱之中。”
因上言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诸法,即有菩萨、声闻、缘觉,断世间生死,入出世间灭尽三昧乐,及得诸地次第相续相。故大慧举灭尽三昧,及地次第相续相,请问如来。欲显三乘圣凡优劣,令修胜行证佛果海,不堕权乘及诸邪见迷惑中耳。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至)心意意识分别想灭。”
言菩萨至六地及声闻缘觉,同断三界烦恼生死,能入灭尽三昧。七地菩萨迥异二乘,念念恒入无有间断;二乘有烦恼生死可断,故不能念念恒入。八地菩萨无功用道,恒在三昧无出入相;而同声闻缘觉涅槃,灭妄想心识也。
“始从初地乃至六地(至)能取所取之相而生执著。”
明初地至六地菩萨,虽未尽灭心意意识,已能修行观察诸法由分别有,麁分别想更不现行。凡愚不觉无始以来过恶虚伪习气所熏,于自心变能所取相,故起计著,如铁孕垢而自毁伤。
“大慧!八地菩萨所得三昧(至)是故于中生涅槃想。”
言此八地菩萨初得无生法忍,觉一切法如幻如梦,心量妄想息灭。诸佛以七种加劝,于三昧门不入涅槃;若不蒙加劝发,即不修行广大行愿悲化有情,亦如声闻缘觉断佛种姓。是故如来为示无量难思功德,令其满足成佛果海、无堕二乘,于无生三昧生涅槃想也。然此品言声闻缘觉,是昔菩萨退菩提愿者。彼定性趣寂二乘,尚不能知初地之法,况能分同八地菩萨得无生忍耶?
“大慧!七地菩萨善能观察(至)渐入诸地具菩提分法。”
言七地菩萨善观心识妄想,断我我所生灭自共相,无碍辨才善巧决定;虽未能灭心识流注,已于三昧而得自在,渐入诸地,具足菩萨菩提分法。言四无碍辨者,谓法、义、词及以乐说,义如别释。
“大慧!我恐诸菩萨(至)我及诸佛为如是说。”
欲令菩萨觉阴界入自共相等虚假不实,善于诸地相续次第对治妄想,不堕外道恶见邪径,故如此说。然彼诸法有无生灭实不可得,愚夫不知,是故诸佛皆以方便作是说耳。
“大慧!声闻缘觉至于菩萨(至)生涅槃觉非寂灭慧。”
退菩提愿声闻、缘觉于第八地中,味著无生三昧,为彼所醉,不达三界自共相虚妄,妄缘人法二无我空处作涅槃想,不见诸法自性寂灭为真涅槃。
“大慧!诸菩萨摩诃萨(至)得于如来自证地故。”
言八地菩萨虽见无生三昧,乐为本愿,哀愍大悲成就,满十大愿度脱众生,不证无生以为涅槃。然非不起菩提分佛法正因,随于智慧如实修行,如是故得入如来地也。
“大慧!如人梦中方便度河(至)意识梦中之所现耳。”
觉竟无水、船筏非真,梦时见河、船筏非妄。以譬得八地觉已,本无生死,故菩提分功德非真;七地未觉、心量未灭,故菩提分功德非妄。但是无始见觉闻知,曾所更事熏习不断,故心意识妄想梦现。言“离有无念”者,考余二本,当作“堕有无念”也。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所得涅槃非灭坏也。”
言菩萨从初地至七地,增进修行,合上如人梦中方便度河。入于第八,得无分别智,合上未度便觉。见一切法已下,合上觉已思唯等,文互影略。更相映显,可以意得。
“大慧!第一义中无有次第(至)此则名为寂灭之法。”
第一义中言思路绝,唯自觉智所证相应,不得说有十地对治次第相续相,此则强名寂灭法也。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诸住及佛地,唯心无影像,(至)余则我所得。”
住亦地也。无影像即无所有也。七地已还,总名心量未灭;八地已上名无所有;十地已去,方言佛也。故云此二地名住,余则我所得也。
“自证及清净,此则是我地(至)或有先时化。”
初半偈颂法身,次一偈颂报身,第三一偈颂化身。报化皆由法身有也。
“于彼说三乘,皆是如来地(至)无相有何次?”
如来方便随情说法,即有诸乘,第一义中何有次第?故《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是知以实映权,方便相尽,皆无所有。
如来常无常品第十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为常为无常?”
因上“此是去来今,诸佛之所说”,若如来堕三世者,则是无常。故问:如来、应、正等觉,为常为无常也?
佛言:“大慧!如来、应、正等觉(至)然佛如来实非断灭。”
言佛是常是无常,俱有过咎。云何有过咎?若如来常者,则同外道计神我等为能作者,为能作常。若无常者,则同世间有为作法,为相所相,毕竟败坏成于无有,法身应断灭。然佛如来实非断常。
“大慧!一切所作如瓶衣等(至)是故如来非常非无常。”
若言如来是无常,即同瓶衣一切作法无常过也,所修正因福慧庄严,皆空无益。然佛如来功流万世常存,道通亿劫弥固。又一切世间有所作法,皆应是如来,以同是作因生故。而言如来是常无常者,有如上过,故不可言说也。
“复次大慧!如来非常(至)同于兔马鱼蛇等角。”
此复破转计也。若言如来如虚空常者,则不待自觉智所修因成,以虚空离四句边分,得譬如来也。又若言如来是不生常者,则如兔马等角,本来无生也。若同虚空兔马言常,则无方便广大益物义,是故不同也。
“复次大慧!以别义故(至)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以别义故亦得言常,谓以现前离念明智,证真常法故,亦得言常。此真常理,有佛无佛常住不变,遍一切法,非断灭无,凡夫外道岂能觉知?故《法华》云“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大慧!夫如来者,以清净慧(至)如来不从妄分别生。”
言如来者,以自觉圣智所证得名,不以心意识自共相法妄习得名。一切世间皆从不实妄想所生,如来非彼生也。
“大慧!若有于二有常无常(至)二分别觉勿令少在。”
有妄取舍生死涅槃,故有常无常也。如来所证无二法故,离常无常不寂静见。学者应灭二妄分别,令尽无余。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远离常无常,而现常无常(至)是则无违诤。”
此三偈颂上长行,经文自明可知。
如来藏性品第十一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不求尽苦,不证涅槃。”
因上如来非以心意意识、蕴界处法,妄习得名。又佛常说,诸法无我,故问“唯愿为我说蕴界处生灭之相。”彼阴界入中,既无有我,谁生谁灭?而诸凡愚依于生灭,不觉苦尽,不证涅槃无生灭法。若无有我,谁知苦尽?谁证涅槃耶?
佛言:“大慧!谛听!谛听!(至)变现诸趣离我我所。”
如来藏者,自性清净心在缠之名也。佛言阴界入中虽无我而有如来藏,能受善不善因,故能遍兴造六道生死法。譬如伎儿依咒术故,变起六道形色法,无我我所。凡夫依如来藏起六道生死,无我我所亦如是。
“以不觉故,三缘和合(至)生于七识无明住地。”
言二乘不觉如来藏无我故,计根尘识三缘和合以为生因。外道不觉如来藏无我故,计神我等以为作者。为无始恶习所熏,名如来藏为藏识,“生于七识,无明住地”也。下二句,一作“生无明住地,与七识俱”。
“譬如大海而有波浪(至)复生于贪,若因及所缘。”
如彼大海因风起浪,水相、波相相续不断;以况如来藏海,因无明风起七识浪,生死相续不断亦尔。然如来藏本来自性,清净无垢、离常无常,及诸外道我论过失;其余诸识念念生灭,以妄因缘和合,而生三界生死。不了色等一切诸法,自心所现,计著名相起诸烦恼,造善恶业感苦乐报。既从贪生,复生于贪;若因及缘流转生死,无解脱期。故《法华》云“诸苦所因,贪欲为本”也。自此已上,明如来藏与三界有漏善恶为因。
“诸取根灭,不相续生(至)便妄生于得解脱想。”
此明若爱取诸根灭,不相续生自恶觉观分别苦乐受者,修如是行,或得灭定四禅,入四谛解脱,便妄生得真解脱想。故《法华》云“但尽生死”,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也。自此已上,明如来藏与出世间声闻、缘觉劣无漏善法为因。
“而实未舍未转(至)取于自相及共相故。”
言声闻、缘觉其实未舍虚伪习气,即未能转藏识之名,非真解脱。若无藏识,七识无依、习气亦灭,乃真解脱。何以故尔?因彼藏识为所依止,及彼相分为所缘,余识生故。然非外道、二乘境界,以彼无明法执未灭故。
“若见如来藏五法自性(至)应净如来藏藏识之名。”
此明能转灭藏识见如来藏心,五法、三自性、二无我等对治法门则灭,功用恶觉不能倾动,住不动地无功用道,了十种如幻三昧,如梦度河,未度而觉。为彼三昧觉力所持,任运修行难思佛法,愿力广大,不住无为及无生忍,获自觉智不共余乘,而证十地圣人之道、意生法身,离于功用诸三昧行。是故菩萨欲得胜净微妙佛法者,应净妄习藏识之名,无如二乘俱断分段生死便谓真解脱也。
“大慧!若无如来藏(至)而不舍于勇猛精进。”
若无藏识之名,则无凡圣分段变易二种生灭。真修行者,虽见自实际住现法乐住三昧,不舍方便进趣佛地,名圣人生灭也。
“大慧!此如来藏藏识(至)如观掌中庵摩勒果。”
外道妄觉、二乘偏觉,非现前见。菩萨分觉虽胜,亦未究竟。如来现见如来藏,如视掌中庵摩勒果,皎然非谬。
“大慧!我为胜鬘夫人(至)莫但闻已便生足想。”
言如来藏识藏是佛境界,非诸二乘外道所行之处,当勤观察、三慧备修,勿得守闻而生知足。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执著二种生,了知则远离。”
言二种生者,即上凡夫及以圣人,悉有生灭也。
“无始习所熏,如像现于心,若能如实观,境相悉无有。”
如镜因前境故,有虚伪色像现;亦如如来藏因七辄识无始恶习熏故,有三界依正妄法现。如实观者,一切悉无耳。
“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文字者,不见我真实。”
智者见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观文字之指,不得真实法也。
“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言如来藏识藏受熏持种,变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儿;染污末那,执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转识取尘相资,譬之伴侣;第六意识虚妄了别,类彼观人。
五法门品第十二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至于如来自证之位。”
因上见如来藏,五法自性、诸识无我,对治法门则灭,故[1]□复举五法自性,诸识无我差别相,以请问也。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至)而起分别非诸圣人。”
此五法等度众生对治法门,若不修行治所治障、入真实证,即是凡夫妄分别也。
大慧白言:“云何不了(至)胜性而生随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心随流动见有诸法,计我我所生死轮转,不觉诸法如幻等性,唯是自心妄分别起,离能所取及生住灭,谓从自在、胜性等生,妄心外缘随尘流逸。
“大慧!此中相者,谓眼识所见(至)如是等我说为相。”
五根六境通名为相,亦云眼识所见名有见有对色;耳鼻舌身识所得者,名无见有对色;意识所得者,名无见无对色。此三种色相,总名相也。
“分别者施设众名(至)决定不异是名分别。”
施设众多名字,显示差别种种诸相。谓有象马等名生,即有象马等相起也。此事如是者,显示自相也;决定不异者,显示共相也。计有此等名相,是故名为妄想分别。
“正智者,谓观名相,互为其客(至)是名正智。”
以正智观察,物无当名之实、名无得物之功。自性本无,俱互为客,则无分别名相识生,岂涉断常堕凡夫地?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我说此法名为如如。”
言此正智不取名相法为有,不舍名相法为无,远离损减增益二见,名相、妄识本自不生,是故强名为如如也。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入于如如之所获得。”
言住如如者,得入无相寂静境界,超胜解行升欢喜地,乃至功德满足,于色究竟处证如来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圆照示现,无量应身随宜说法,体性清净离心意识,成满昔愿十无尽句,是名菩萨。如实修行五法等法者,得如如法身;若不修者,则生颠倒凡夫,流转诸趣旷野。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不可坏故,是圆成性。”
大慧前举四门而问,如来但约五法一门而答,故此再问:为三自性入于五法中?为三自性别有自相耶?佛答言余三法门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门,则诸门备摄,余三亦尔。谓其中名相生妄计自性,此妄计自性即入五法中名相也。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必带名相俱时而起,譬如日与光俱,是名缘起自性入五法中分别也。正智如如,非是作法,故不可坏,是圆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大慧!于自心所现(至)悉皆摄入此五法中。”
言于自心妄所现法生执著时,有心意识八种分别,起此差别相。此八名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妄想;了此名相皆是不实,唯妄计性,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识入五法也。施皆不实,唯妄计性;若计实有,二种我名及二我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别。若能觉彼二我不实,即得生法二无我智,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二种无我入五法也。非但五法摄余三门,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若因若果,一切诸法悉入其中也。
“复次大慧!五法者(至)心心所法是名分别。”
此佛复明五法义也。相名二法可知,起心心所,缘念瓶等名相,则名分别。心法即八识心王;心所法即六位心所,亦曰心数法。义如别说。
“彼名彼相毕竟无有(至)乃至觉灭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实,故无妄想觉知,则名如如也。
“大慧!真实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至)是名正智。”
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故谓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余皆魔事也。是故“诸佛随顺证入,如其实相。”为彼众生开示演说五法门等,令入如实处,二乘外道所不能得,则名正智。
“大慧!此五种法、三性、八识(至)心则决定不随他转。”
言当觉正智如如,勿随名相分别所转也。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我法,普摄于大乘。”
颂上四门,普摄大乘一切法义也。
“名相及分别,二种自性摄,正智与如如,是则圆成实。”
此颂三自性入五法中。
恒河沙品第十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为如言而受?为别有义?”
大慧因上〈现证品〉偈言“此是去来今,诸佛之所说。”又因上言“其身清净,离心意识。”既离心识,即不可为譬,故举余经言“三世诸佛如恒河沙。”故问:为如说而受?为别有余义?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至)唯以少分为其喻耳。”
言三世如来过世间望,非譬所譬,不可比恒河。故《华严》云“三界有无一切法,不能与佛为譬喻。”
“我以凡愚诸外道等(至)是故我说如恒河沙。”
为诱通凡愚外道,令厌生死,故说化佛易见,如恒河沙。皆已得道,汝今不应受此生死。若说诸佛如优昙钵花,难得见故,此诸人等便生退怯,更不进求。
“我复有时观受化者,说佛难值如优昙花。”
言又见受化弟子,不勤精进,说佛难值遇,如优昙钵花。汝今得值,何不精勤胜进,远离生死?
“大慧!优昙钵花无有曾见(至)一切凡愚不能信受。”
言优昙花,三世之中无有见者,如来则世间悉见。何得说佛如优昙花?明为众生如是譬喻,故说化佛难见易见,非说自真实法故。自法者,乃是如来所证境界,世无与等,不可为譬,非凡夫心识所见之相,是皆不能信受耳。
“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至)言恒沙等无有相违。”
真实法身离心缘相,非譬所及,然亦有时而以少分为其建立。言恒沙等,无相违咎。
“大慧!譬如恒沙(至)无有爱憎无分别故。”
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如来方便,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无有相违。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至)如恒河沙终不坏灭。”
恒沙不可坏边得比法身。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至)普照一切诸佛大会。”
言照一切诸佛众会,如恒河沙无限量边得比如来。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至)诸有生因悉已断故。”
纯是金沙无有瓦石,以比如来法身。无有生死生灭等沙,谓如来三有生因悉断。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减(至)法身故无灭坏。”
非色身法,故无增减。
“大慧!譬如恒沙,虽苦压治(至)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本愿大悲三昧乐,故不舍众生。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至)趣义是断,凡愚莫知。”
“趣”字,宋魏二译,俱作“去”字。言如来说法,不随诸去流转。愚夫不知,诸法随涅槃流,无有去来。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至)“在生死中而得解脱?”
若众生生死本际,始时不可知者,云何后时得解脱,终时可知耶?
佛言:“大慧!无始虚伪(至)是故不得言无边际。”
言无始妄习因灭,妄分别想转所依故,即名解脱。非断灭边,是故不得言无边也。
“大慧!无边际者(至)分别心起,了心则灭。”
言有无边际者,不异妄分别也。若离妄分别外别有众生,即有众生断生死得解脱。今观知与所知一切诸法,本来寂灭,唯在众生了不了耳!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观察诸导师,譬如恒河沙(至)佛体亦如是。”
是二偈颂,上恒河沙七种譬喻,如文可知。
刹那品第十四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何等诸法名有刹那?”
因上以有身故而有灭坏,即是说阴界入无常,故举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以请问也。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至)有受法无受法。”
如来将示是非刹那,故先牒释一切诸法。谓顺正理、益自他故,即名善法;违于正理、损自他故,名不善法。以有生灭,系属因缘,有所得故,名有为法;无生住灭,系属因缘,无所得故,名无为法。世即隐覆义,隐覆胜义故;又可破坏义,三世所迁故;间者堕虚伪中故,隐覆之法即堕虚伪中。世即是间,名世间法;出虚伪故,名出世间。有即三有,漏即染污,谓三有法性是染污,名有漏法;无染污故,名无漏法。受即执受,有执受故,名为生死;无执受故,即名涅槃。斯之五对,一一普该一切法也。按刘宋译本,“不善法”字下,更当有“无记法”三字。
“大慧!举要言之,五取蕴法(至)而生分别谓善不善。”
以心意识妄习为因,阴界入等色心诸法得增长者,愚夫分别,谓善不善。是刹那也。
“圣人现证三昧乐住,是则名为善无漏法。”
修三昧为因,证现法乐住,名为圣人善无漏法。非刹那也。
“复次大慧!善不善者(至)意及意识并五识身。”
再欲释前善不善法,是非刹那,故标云复次,故举八识如来藏,是刹那、非刹那因。然此第八阿赖耶识,唯是无覆无记性摄;第七末那,唯是有覆无记性摄;前六转识,通善不善无记三性,未转依位。此八种识俱名刹那,故如来藏名刹那因。若得转依,八识皆是善无漏法。如来藏名非刹因,善不善性依无记有,故无记性。经文影略,非不言也。
“大慧!彼五识身与意识俱(至)无异体生,生已即灭。”
言五识取尘与六七识共俱,六识造善恶业相,展转差别,善恶业习相续不断,故五识身生。此五识身,亦念念生灭。
“不了于境自心所现(至)我说此等名刹那法。”
此明五识不觉诸法自心现故,取种种尘,随取即灭,故言次第灭。随次第灭时,即六识生,故言别识生起。意识与彼五识共俱,取于五识所取种种差别形相,一念时不住,是名刹那也。
“无漏习气非刹那法,此非凡愚刹那论者之所能知。”
言无漏习气熏如来藏藏识,离念相应,证得圣果,即非刹那。故《起信论》云“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此岂凡愚未曾离念生灭戏论能知耶?
“彼不能知一切诸法(至)无为同诸法坏,堕于断见。”
凡愚不觉是非刹那,则计无漏、真如、无为,同诸作法生灭败坏,堕于外道所执断见。《起信论》云“人我见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离一切相。”以彼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岂非堕于断灭见耶?
“大慧!五识身非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五识身非流转,一作“七识不流转。”言彼七识念念生灭,无自性故,不能流转六道,亦不知苦乐,亦非涅槃因。
“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有生灭。”
言如来藏常故,随其染净熏习转变。为作依持,能令诸识知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
“四种习气之所迷覆(至)不能了知起刹那见。”
凡愚为五住熏心所迷覆故,不知如来藏常,起刹那见。言四种习气者,即四住烦恼及根本无明也。
“大慧!如金金刚,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终不损坏。”
言如来藏不生灭,犹如金刚与佛骨也。
“若得证法有刹那者(至)于一切法作刹那想。”
凡愚不达诸法虚妄,故我方便随顺为说。一切诸法刹那不住,无漏习气非刹那也。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至)“何者为六?云何满足?”
因上修证三昧乐住,名为圣人善无漏法。故举余经“世尊常说六波罗蜜,若得满足便成正觉。”故问:何者为六?云何满足?
佛言:“大慧!波罗蜜者(至)成就神通生于梵世。”
言世间波罗蜜者,计我我所,执取有无二边恶见,求三有身,贪著色、声、香、味、触境,行于有漏诸波罗蜜,得生富乐六欲梵世,乃至无色非非想处,悉不能免流转生死。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至)如是修习诸波罗蜜。”
言出世间波罗蜜者,是二乘人厌舍生死、欣趣涅槃,求于自度,修习六种劣无漏行,故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罗蜜者,是如来常说,若得满足便成正觉。须粗识其相。今依先德略启十门:一释名、二出体、三辨相、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摄、七修证、八约教、九观心、十释文。
初释名中,先通名,后别称。通名波罗蜜者,《唯识论》云“要七最胜之所摄受,方可建立波罗蜜多。一安住最胜,谓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谓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乐最胜,谓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谓要具行一切事业;五巧便最胜,谓要无相智之所摄受;六回向最胜,谓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谓要不为二障间杂,即三时无悔。”若七随阙,非到彼岸,故此六度各四句分别。其别名者,辍已惠人曰施;防非止恶曰戒;堪受诸法未能忘怀名忍,此约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双忍事理故。练心于法名精;精心务达为进。梵音禅那,此云静虑。梵音般若,此云智慧。
二出体者,施以无贪及彼所起三业为性;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瞋精进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以懃,及彼所起三业为性;静虑但以等持为性;智以择法为性。开为十度者,对四亦以择法为性,说是根本、后得智故。
三辨相者,施有三种:谓财施、无畏施、法施。戒有三种: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忍有三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精进有三种:谓被甲精进、摄善精进、利乐精进。静虑有三种:谓安住静虑、引发静虑、辨事静虑。智慧有三种:谓加行无分别智、正体无分别智、后得无分别智。下余四度,别名辨相。此既无文,如别章说。
四建立者,为十地中对治十障、证十真如,故开有十。为对六蔽,渐修佛法、渐熟有情,故但说六。六中前三,增上生道,感大财体及眷属故;后三决定胜道,能伏烦恼,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饶益有情,施财不恼,忍彼恼故;后三对治烦恼、勤修加行、永伏永灭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后三故,不住生死,能为无住涅槃资粮。开说十度后唯四者,助六令满故。方便助前三: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如《深密》说。
五次第者,谓由前前引发后后,及由后后持净前前;又前前麁、后后细,易难修习,次第如是。
六相摄者,此六一一皆摄,一切波罗蜜多互相顺故。《般若论》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等。《智度论》云“有未庄严波罗蜜即不摄者,有已庄严波罗蜜即相摄者。”今此经文必具摄故。若但说六,六摄后四;若开为十,第六唯摄无分别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摄。
七修证者,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六约因位总有三名:谓初无数劫,施等势力尚微,被烦恼伏,但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去势力渐增,能伏烦恼,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僧祇势力转胜,能毕竟伏一切烦恼,名大波罗蜜多。故经云“出世上上波罗蜜多”。
八约教者,诸教可思。此教要须一一融摄,彻果该因。
九观心者,可以意得,若不观心,非已智分,不能开发自家宝藏;纵福智齐修,尽随物转,功归生灭,无漏胜因皆不成就。故《净名》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也。
次经文下,即第十释文。
“大慧!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至)而恒修行檀波罗蜜。”
言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谓大菩萨而于自心内外二法,觉知唯是妄分别现,不起施者妄想、不生受者执著、不取中间施物色相,为令众生得无畏安乐,而恒行施。故论云“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于诸境界不起分别(至)是则名为禅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毘梨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
“以智观察,心无分别(至)是则名为般若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故《华严》六地偈云“不取众相而行施,本绝诸恶坚持戒,解法无害常堪忍,知法性离具精进,已尽烦恼入诸禅,善达性空分别法。”此偈明地上所修,故直云已尽烦恼等。论通胜解行中发心修行,但云随顺。
又先德云:“六度万行,互相融摄,成菩提分,皆由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布施无般若,唯得一世荣,后受余殃债;若持戒无般若,暂生上欲界,还堕泥犁中;若忍辱无般若,报得端正形,不证寂灭忍;若精进无般若,徒兴生灭功,不趣真常海;若禅定无般若,但行色界禅,不入金刚定;若万善无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无为果。若般若不明,万行虚设。故《般若经》中欲得世出世间一切善法悉成就者,一一当学般若。是故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未有证真之行,不从真起。故云如是六度,如实修行,若得满足,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不具足,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