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金刚般若经赞述卷下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述曰,此第二赞释胜也。世亲云,“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谓十方诸佛同说,赞能为大因,故名为第一,显此经胜余经也。“非第一波罗蜜”者,谓非余人所得也,无分别智证无我理,唯十方佛得,余人不得故。“是名第一波罗蜜”者,唯佛所得也。无著释云,第一波罗蜜者,谓般若于余五中最胜故也。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述曰,世亲云上来大文第二段竟,自下第三段文第四校量,于中初、释疑,次、正校量。
释疑中有三,一者、于前舍身命以生疑。谓有疑曰:“向说彼身苦,以彼舍身苦身,[11]而果报福是劣,若尔,依此法门,受、持、演说诸菩萨行苦行,彼苦行亦是苦果,云何此法门不成苦果?”此意云,前说舍身命苦,还得苦果身,得福即劣,若尔者,菩萨为此法门故行诸苦行,亦感苦身果,何福即胜?谓如萨陀波仑菩萨于昙无竭菩萨所,求般若波罗蜜故打骨出髓而行供养,是苦得福应少。今答意,若为慧行而舍身,得福即多;若虽舍身,不行慧行求菩提者,生死因故,其福下劣也。就此文中大文有四,一者、正破前疑;二者、指事以显;三者、“菩萨应离一切”已下,引初地菩萨为示无住理;四者、“菩萨为利益”下,劝益众生住二空理。此初也。
“忍辱波罗蜜”者,谓十方佛同得故,或求慧行之忍辱也。“如来说非”者,非是余人所得故,或非求慧行故,不名波罗蜜也。谓前说舍身命者非慧行,故不名波罗蜜,故言说非忍辱也。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
述曰,此第二指事,于中初引昔一身,次引余多身,此初也。于中初、明离相成忍,次、反说举成前。
歌利王者,亦云苦楚,多行楚毒故。谓如来往昔为忍辱仙人,在山修道,其王将诸[1]彩女入山游猎,王倦而睡,女等于仙人所求闻正法,王寤便看,正见围绕其仙。王便问仙:“汝何人也?”乃至问云:“汝是离欲凡夫不?”答言:“未离欲。”王闻生恚,便割截之。[2]当无我相,遂还如故,今引之也。
“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述曰,此第二引余多身也。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述曰,此第三引初地菩萨得忍辱故名不住心,示不住生心义故也。于中初、总示,次、别示,此初也。
发心有五,一者、种姓发心,谓地前;二者、信发心,谓初三地,相同世间修施、戒、忍故;三者、明发心,谓四、五、六、七地,相同出世故,谓四地作菩提分观相同预流,五地作四谛观相同罗汉,六地作缘起观相同缘觉,七地纯无相观正是菩萨也;四者、不退发心,谓八、九、十地;五者、无上发心,谓佛地。亦云五种菩提,谓名种姓菩提等。今言发心者,谓信发心,即初地菩萨内观真如无住理故,名为不住生心也。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
述曰,此第二别示于住之中,初、令不住于相,次、令住无相,次、释所由,后、总结,此初也。谓住色等生心者,便是有住,即著我、人,故不应住也。
“应生无住心也。”
述曰,此第二令住无相也,谓观无相,名为无住,要证此理,方灭我、人也。
“若心有住,即为非住。”
述曰,此第三释上所由也,谓若住色等生心者,便为非真住故也。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述曰,此第四总结也。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述曰,此大文第四除疑示理也。于中初、令行无住施,次、正破其疑,次、别释道理也。谓有疑曰:“前言不住生心者,云何为利众生修行,而不名住于众生事?”为断此疑,故有此文。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述曰,此第二别显道理,于中初、明法空,次、明人空,此初也。说“一切诸相”者,谓虚妄相;“即是非相”者,谓无实相,虚妄本空故。
“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者。”
述曰,此显生空也。“说一切众生”者,谓所执实众生;“则非众生”者,非实有众生也。或复翻此释应知,上来依世亲释第一疑竟。
依无著者,经言“如来说忍辱波罗蜜”下第十三为忍苦故,即是离障住处中第九为离不能忍苦故,[3]谓余人不能忍发勤苦行此般若波罗蜜者,如来引[A1]己昔事,令能忍苦离不忍障也。就此文中有二,初、明三种忍以离不忍苦障,次、“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下,明不忍因缘[4]者有三种苦。
前中有三,一者、明能忍,谓达法无我,如经“如来说忍辱波罗蜜”故。二者、明忍相,谓他于己起恶等时,由无有我等相故,不生瞋想,亦不于忍辱波罗蜜中生有想,于非波罗蜜中[5]不生无想,如经“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有我等相”。三者、种类忍,谓极苦忍、相续苦忍,如经“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及言“我念过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等。
就第二不忍因缘有三。一者、流转苦忍,谓由不忍故即流转生死,为对治此故,令离一切相发无上心,若住色等,则于流转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故,如经言“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心”等。二者、[6]对众生相违苦忍,如经“如是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等,谓既为众生行无住施,云何于彼应生瞋也?三者、显示乏受用苦忍因缘对治,如经“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等,谓若著于果报等施,即便于取用而有乏少;若行无住布施,举事虚空,珍宝无量也。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述曰,依世亲释,此破第二疑也。谓有疑曰:“向说无相因得无相果,于证果中无道,云何彼于果能作因?此文意云所证法既无相,空寂无住等行云何能作因耶?”为断此疑故也。此文有二,初、明不妄语,次、遣外执,此初也。
论云,以如来如实智不妄语,佛菩提及小乘、大乘、受记之事皆不妄说,以是四境故,次第说四语。今此经中,加不诳语也。
无著云,此何所显示?欲令信如来故能忍。于中真语者,为显世谛相故。实语者,为显世谛修行有烦恼及清净相故;于中实者,此行烦恼、此行清净故。如语者,为第一义谛相故。不异语者,为第一义谛修行有烦恼及清净相故,说此真语[1]也。此意总云,如来三界独尊,天人师,既为法界主,作五趣医,脱屣在家之上饰,弃舍轮王之大祚,道成正觉,所欲皆成,既不规名利,复不求安乐,何忽有妄语乎?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述曰,此第二遣外执也。“如来所得法”者,谓所证理。“无实”者,谓不可如言而取实。“无虚”者,亦不可离言而别求。由不虚故,依佛教修学;由不实故,离妄想而证真也。谓凡夫妄想所执无有故不实,如来无妄[2]想说故不虚也。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述曰,世亲释云,此破第三疑也。谓有疑曰:“若圣人以无为真如得名,彼真如一切时处有,云何不住心?得佛菩提则非不住。若一切时处实有真如,何故有人能得,有不得者?”为断此疑,故说入暗等喻。于中有二,初、明住事为生死因,次、彰不住为出世业,此初也。偈云:“时及处实有,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此意云:“真虽一切时处实有,由无智,以心住法故,不解出离,犹如入暗,不知我何所趣。而不得之得者,翻此说。”
无著释云,此为显示第三乏受用苦忍因缘对治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述曰,世亲云,就第三段第四校量中,上来别破三疑竟。自下第二正校量中,初、校胜劣,次、“以要言之”下,释所以。前中有二,初、明行三种行功德至多,次、举事校量,此初也。三种行,谓一者、受,二者、持,三、读诵。
无著云,自下第十四为离寂静味,即十二离障中第十为离阙少智资粮故,谓有耽禅定,不肯听闻而修智慧,为阙少智资粮,今令受、持、读诵,发生智慧,故方得菩提,定是福门故,但能助道也。
就此之中文有其五,谓显示与法相应有五种胜功德,一者、如来忆念亲近,如经“受、持、读诵、修行,则为如来以佛智慧”等;二者、摄福德,如经“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聚”等;三者、赞叹法及修行,如经“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等;四者、天等供养,如经“在在处处若有此经”等;五者、灭罪,如经“受、持、读诵此经,为人轻贱”,乃至“当得”等故,此则初文也。谓要受、持、读诵此经者,是正报菩提之因,真法供养,所有世间财宝供养如来所不能及,由如是故,如来恒以佛智悉知是人,恒以佛眼悉见是人,亲近忆念是人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述曰,世亲释云,此举事校量也。于中初、明施命至多,次、显信经福胜。日以三时舍身者,假设有斯也。“信心不逆”者,谓若有人闻此经典,虽未能受、持、读诵,但生净信随喜功德,比前其福过彼。何以故然也?谓于生死中虽舍身命,终无能契菩提法身;一生信心,虽亦未生慧解,然由信故,因即听闻,生长智慧,定当成佛,其福即多也,已生随顺之意故。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述曰,世亲云,自下释二释所以,中有六复次。一者、示现希闻而能生信法故,谓大机能入,小机不能,如经“以要言之”等。二者、示现受、持真妙法故,谓受、持妙法即是荷担菩提,如经“如是人”等。三者、示现是人必定成就无量功德,谓此经在处皆可尊重,如经“在在处处”等。四者、示现远离一切诸障故,谓转障,如经“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等。五者、明速证佛菩提法,如经“若复有人,于后末世”等。六者、示现成就种种势力得大妙果故,谓明经威势,如经“善女人于后末世”等。
就初中有二,初、彰经德大,次、持诵福圆,此初也。“不可思议”者,非情思之可议;“不可称量”者,非语言而可称说;“为大乘者说”者,谓定性大乘;“为最上乘者说”者,谓不定性大乘,谓亦有二乘性故,谓此妙法最极难量,小乘意乐下劣,不能于此经而发趣,故云为发大乘者说也。
无著云,就此赞法及修行之中有三,一者、赞叹教法,二、叹修行者,三、“若乐小法者”下,双明二种,此初叹法也。“为发大乘者说”等者,成前“不可思议”等也。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明持诵福圆也。谓由此法为大乘说故,有受、持等者,必获无上菩提不可思议功德,故于彼生少信者,便胜舍多身命也。
无著云,就此第二叹修行之中有三,初、持诵等故佛所摄受,次、明此人成就胜德,后、明肩负菩提重担,此初二文也。
“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亲云,此为第二示现受、持真妙法故,于中初、明大机持诵,为荷菩提;次、显二乘、凡夫不能听受,此初也。谓受、持之者,当能证获菩提,虽现未得,后必得故,故言荷担。荷谓荷负,担谓担揭,言受、持者则为负揭得菩提故。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文,“乐小法”者,谓即二乘;“著我”等者,谓即凡夫也。
无著云,此大文第三双明前二也。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述曰,世亲云,第三、在处皆可尊重也。
无著云,此为第四天等供养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亲云,此第四转障也。如《对法论》说故,思造业有五,谓一者、他所教敕,谓自无喜乐;二者、他所劝请,谓俛仰而作;三者、无所了知,谓婴孩、畜生之类;四者、根本执著,谓知罪而作,多分出家之类;五者、颠倒分别,谓不识[1]为作,多分在家之类。前三造业未必堕地狱,后二造业定堕地狱,此后二业造已应受,由能受、持、读诵此经故,转先重业现世为人轻毁,故应堕恶道之业并即消灭也,此据中容受、持之者。若起增上心持诵之者,罪顿消灭,亦非为人轻毁,转重令轻也。若其下劣心受、持之者,未必罪灭也。又释:若时报、俱不定者,即总消灭;报定、时不定者,即当来应受之者,转之现世轻受也。由如是故,虽少信受,其福多前所舍身命也。
无著云,此为第五灭罪,于中有三,初、明灭罪,次、于后末世等显示多福故,次、当知是经等显示福体及果不可测量故。前中有二,初、明罪灭,次、“我念过去”等显示威力,此初也。谓由听闻、持诵此经故,依学无分别智证二空理,二障都亡尽,名真灭罪也。谓由愚痴故,分别恶业罪生,若听闻经,得智慧故,断除分别,即是罪从心生,还从心灭也。由持此经当得真灭罪故,于现在中亦得回重轻受也。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
述曰,此依世亲第五文速证佛菩提法也。于中初、举自所得福,次、校他受、持德,此初也。阿僧祇劫者,小乘教说从一至十,十十成百,十百成千,十千成万,十万成亿,如是六十番积数,故名一阿僧祇也;今大乘准《华严》,一百二十番积数成一阿僧祇,仍万万为亿,亿亿成兆等也。
于燃灯佛前,即谓第三僧祇已前也,第三僧祇初逢燃灯佛故。那由他者,千万数,谓在燃灯佛前,逢八百四千万亿个那庾多佛,于中[2]二法供养、承事无空过者,然此但其数不论恒沙者,谓所逢佛极少也。谓此且说随于一地、二地等中所逢诸佛,非谓前二僧祇但逢尔所佛也。且依古旧相传说,释迦佛于初僧祇逢五恒河沙佛,第二僧祇逢六恒河沙佛,第三僧祇逢七恒河沙者,是则前二僧祇逢无量佛,何独尔许耶?故知且据随何时分逢者说也。
又《涅槃》说初依菩萨逢五[3]恒沙佛,第二依六恒沙,乃至第四依菩萨逢八恒沙佛,其第四依者即第十地菩萨,故知二僧祇逢无量佛也。然有宗说,初僧祇逢七万五千佛,第二僧祇逢七万六千佛,第三僧祇逢七万七千佛也。
无著云,此显示威力,谓远绝高胜,故名威力。于中有二,此初文也。
“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述曰,世亲释云,此第二以他受、持功德而校量也。谓供养诸佛,但是福门助菩提法;听闻、持诵,能生慧解,破裂生死故也。谓菩萨虽复余行百千诸行,若不修习慧波罗蜜,终不能得识达道理,契证真如,断除分别生死根本;是故,听闻速证菩提也。
无著云,此文,第二文也。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
述曰,世亲,第六文也。于中,初、明势力广大,闻或狐疑;次、显所得果妙,非思量境,此初也。
此意云,谓无始来,于一切众生所有杀盗等心,行杀盗等业,为怨为害,一闻一读此经,发菩提心,永除怨害,于一切众生所永无杀盗等心,与诸众生为父为母,津济教导,恒为胜友方便,共为亲眷,而行孝义,示为[A2]朋友而行笃信,示为臣辅而有忠良,示为君王方便抚救,乃至示为男女或下贱等。若作长者,长者中尊,如《无垢称》广说其行,当来成佛,功德无穷,能尽未来化有情类,如是功德广大无边,但由听闻而得生故,故若具说,愚夫无智,闻或狂疑也。言狂乱者,谓或闻经不信,返生憎谤,因狂乱故也;或由不信,当来感得狂乱之果也。
无著云,此第三显示多福也。于中亦二,初、明德多难信,闻或狂疑;次、明福果甚深,不可量测。此初也。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述曰,此第二文也。谓经诠无相之义,持之者当获菩提大果,教义既自难量,果报亦难思测也。故经说有三种物,覆之即好,露之即恶,谓愚痴人、外道典籍及妇人也;有三种物,露之即好,覆之即恶,[1]如智慧人、佛法经典及日月。谓此般若,未开卷时与外典无别;既开卷已,或讲或读,能破众生百千罪障,能得菩提,故受、持者功德甚多,纵舍多身命,不可比量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周说也。谓上来未解发心者教令进发,未解修行者教令修行,未能伏断诸障者教降伏竟,今此一周为已发心菩萨言我能发心,乃至第三已断障者言我能断,由生分别故,则障于菩提。分别者,谓所知障,正障于不住道也。谓若发心、修行等时,以无分别智冥契真理,不生分别,言我能然,名不住道,不住生死及涅槃故。若有分别,则为非证,故名为障也。
故二乘有法执,为涅槃所拘,便即取寂;凡夫有生执,为生死所缚,不能出离;菩萨具大悲智,故不为两边所拘,故名不住也。若行而有执,是则为涅槃所缚;若不行而执,为生死所拘,名为有住。要炽然行三,而不起我能之执,方得住于不住道也。
或前为初、机利机,后、为后机钝机也。就此之中,初、当宗正明,次、于“燃灯佛”下,广释众疑。初中有二,初、善现为问,次、如来为答,此初也。
无著云,此第十五为证道时远离喜动故,即是离障住处中第十一为远离自取,故有此文。谓菩萨于发心、修行时,自见得胜处,作是念“我能发心、修行”等,如是自取为胜,言余不是;为令远离此取,故名为远离自取也。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
述曰,世亲云,就此佛答之中,初、答其初问,以例余二举一隅故;次、释违不住义,此初也。
此意云,发心、修行等,本拟除病,既存我执,病乃转生。欲令虽复发心,内亡其我,勿念我能;修行亦然,降伏例尔,故答初问,余令例知也。然此文中准前亦有四心,云“我应灭度”者,是第一心;“一切众生”者,是广大心;余二准文详之易了。
无著释云,即此之中答前三问也。谓“当生如是心”者,答初问。“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此答第二问,谓度众生时,不生自取云我能然;要须外不作有众生相,内不起我能执,契顺真理而度有情,方名修行。“若菩萨有我相等”者,答第三问,要证人、法二空之理,二障乃能除,方名降伏,若云我能,便非契会也。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述曰,世亲云,此释障不住道义也。谓以无分别智内证之时,我、法本空,都无所有,不作我能发心之念,故言无有[2]有法发心之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述曰,世亲云,就此第二、广破众疑有六。第一疑云:“既言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者,云何释迦如来于燃灯佛所,以华供养,及布发掩泥,如是行菩萨行耶?”第二、“须菩提!菩萨亦如是”下,疑云:“若无菩萨者,诸佛亦不成大菩提,众生亦不入大涅槃等,若如是者,为何义故菩萨发心欲令众生入涅槃等耶?”此二种疑依前当宗正明处起。下有四疑,因展转释疑而生,至下当悉,此即为破初疑也,于中有三。
一者、破谤无菩萨故。谓作是念:“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是则无菩萨,云何如来燃灯佛所行菩萨行?”如经言“如来于燃灯佛所”等。
二者、为除谤无诸佛故。论云:“若无菩萨者,是谁成佛?是则诸佛亦无也。”故论云:“若无菩萨,即无诸佛。”有如是谤,谓一向无诸佛也。如经言“如来者,即诸法如义”等。
三者、为破谤无菩提故。论云:“若无诸佛者,是则无菩提而可得,诸佛不得菩提也。”如经“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等。
前中有三,初、佛问,次、善现答,后、佛成,此初问也。无著菩萨云,此第十六为求教授故,即离障住处中第十二为离无教授故也,谓前说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者,于燃灯佛所何求耶?亦无言教而可求闻故,为离此障故有此文也。就此之中,文有其五。一者、为离无教授故,如经言“如来于燃灯佛所”等;二者、明菩提不可说,燃灯佛语不称菩提,不如言故,如经言“若有法如来得”等;三者、释诸法离言义,如经“如来者,即诸法如义”等;四者、有言释迦于燃灯佛所不得菩提,后时自得正觉,为离此取故,如经“若有人言如来得菩提”等;五者、显示真如不二故,如经“须菩提!如来所得”等。前中亦有三如世亲科,此初问也。
世亲释意云,虚妄执是有所得,如来当于燃灯佛所发心证人、法二空之理,于其所执都无所得,然于无所得以得菩提也。言“有法得菩提不”者,谓问善现云,于真理中有法得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答也。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三、如来成也。于中初、印可,次、释成,此初也。谓真如理中无有所得,亦无授记,我皆空故。《维摩》云“若依如生得授记者,如无有生;若依如灭得授记者,如无有灭”等也,真如[1]现无授记故,但说真理之中无有实法而可发心,非谓亦无真智能契菩提名为菩提,故于事,菩提亦不无也。
无著云,正契真时,无法可得故,言无有法而可发心,非谓事中,亦无言教而可听闻也。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释成,中有二,初、却显,次、顺成,此初也。谓若于燃灯所有法得菩提者,是则为有所得;有所得者,即谓所执有;所执有故,不契真如;不契真如,此为凡类,如何与我授记?但由心证真如,于我、法二尘都无所得;无所得故,名契会真;契会真故,二执都尽;执[2]既尽故,得可成佛,所以燃灯与授记也,知我会真无所得故。
无著云,此为第二、燃灯语不称菩提,不可如言而取也。于中有二,初、反释,次、顺成,此初也。彼意释迦如来不于燃灯之说如言而得菩提,谓智证真无所得故,若菩提燃灯可说,释迦如言而取者,则有分别执,心未契真,如何燃灯与我授记?以不如言而取得,故与我记也。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述曰,此第二、顺成也。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述曰,此世亲第二文为除谤无佛疑也。于中初、明[3]有法身,次、遮虚说,此初也。
谓有疑曰:“若无菩萨,无人成佛,佛亦应无。”为破此疑,言有法佛。由众生妄执故,以五蕴为身;智者了之速朽速坏,都无有实,唯有真理,常而复真,如故是常,不变异也;真故离妄,不颠倒也。此之真理,水火不能害,风贼不能坏,有佛无佛,其性恒然;若说不说,其义不改。但凡夫妄倒故,执身为身,不观身理,沦溺长久;圣者正知,故不著于身,但观真理,既能契悟,生死永消,妄覆都尽,理明显故,名曰如来。以此即明不无佛也。
“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实语。”
述曰,此遮虚说也。初、遮他言,次、成无得,此初也。如来既真如,岂言说而称实?故若说者,是不实语,但是分别故。
无著云,此第四、破外疑。疑云:“释迦于燃灯所不得菩提,后时自得。”为断此取故也。于中亦为二,初、遣彼外取,次、自彰无得。既无有法可得,何有后自取也?故作此言名为不实。今此经中漏“不实语”字,余本皆有也。
“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文也。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述曰,此世亲第三文也。于中初、破外疑执,次、举喻彰身。前中有三,初、明所得无实无虚,次、显法唯是佛得,后、总结成,此初也。
无著云,此为第五明真如不二义,于中有三,初、明真如依言离言,次、彰法性[1]法唯是佛得,后、总结,此初也。
世亲释曰,谓有谤云“如来不得菩提”,为断此疑,故云“如来所得菩提无实无虚”也,谓如来得彼菩提故,故曰不虚;非实有为相故,故曰不实。
无著释云,不可如言而取,故不实;亦非离言以求,故不虚。凡夫言而虚妄,故不实;诸佛说而可依,故不虚。凡夫言不得,故不实;寄佛语而可诠,故不虚也。若离言而有求,即菩提无因,名为不实;要因闻教方得证,故菩提有因,名为不虚。若如言而取著,生死无出,故不可如言;即称法必因言,方契真也。但顺佛言而修,后证会时自悟。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述曰,此第二、明法唯佛得也。“一切法”者,谓真理万法之本体,故名为一切;“皆是佛法”者,独唯佛证,余不得故。
“须菩提![2]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述曰,此第三、总结成也。“言一切法”者,谓佛所证法;“即非一切法”者,非余人所得法,或非分别之相法也。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述曰,世亲释云,此第二举喻彰身也。初、佛举喻,次、善现顺成。谓“长”者,喻报身,余经亦云“妙”;“大”者,喻法身。此二种身,由离所知、烦恼二障,如次得故。说“人身长、大”者,谓法、报二身也。“则非大身”者,谓非诸妄想分别身也。
无著释云,自此已下是第十七为入证道故,又即八种住处中第五为净心住处故,谓上来十六差别,四住处是信行地,地前凡夫一僧祇修;此为净心地,十地菩萨修也。于中初显示入证道时得智慧,故“菩萨亦如是”下,明离慢,此初也。
谓入地菩萨得二种智,一者、摄种姓智,二者、平等智。
若得智,得生如来家,得决定绍佛种,此为摄种姓智。谓清净法界,是佛所居,名如来家,入地菩萨以无分别智于中证会,说之为生。如此菩萨决定得绍佛种,故名为摄种性智。当知地前菩萨未生如来家故,虽是佛子,稍疏远故,不名绍佛种也。二乘人虽亦佛子,但求自利,亦非堪绍故,《摄论》说声闻人如无智婢子也。一切凡夫,虽亦佛所摄受,亦所覆护,等生怜愍,未发菩提心故,亦非堪绍。唯入地菩萨从真法界亲所生,故堪绍佛种也。论云,若于此家长夜愿生,既得生已,便得彼身,是名妙身者,[3]谓地前菩萨[4]为此家长夜精懃欲愿故,得入初地,便得妙身也。
平等智复有五种平等因缘,谓一者、麁恶平等,谓入初地已,女人身、第八有、三恶趣并已舍故,总皆平等也。二者、法无我平等,谓得二空平等理故。三者、断相应平等,谓断性即是所得择灭也,与断相应故名断相应平等也。四者、无希望心相应平等,谓见道前,学观真如,有欲希望;入初地已,证真法界,[5]与无希望心[6]所证平等而相应也。五者、一切菩萨证道平等,谓如百川异流,同归大海之湛,万行虽异,一入初地,同证真大海也。得此平等,故得为大身也。
解云,此得摄种姓智者,名曰报身;得平等故,名为法身;妙身、大身如次为喻也。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
述曰,世亲云,此为第二段释疑也,于中有三。
一者、于本宗上生疑,谓前说无有法发菩提心者,是则菩萨既无,亦应无菩萨可成菩提;若无众生者,教化谁令入于涅槃?若无菩萨者,谁庄严净土耶?
二者、因此破疑而起,说菩萨不见彼是众生,不见存我为菩萨等者,是则如来不见故,名为无众生等;为实无众生等,故佛不见耶?
三者、有疑云:“向说心住颠倒,若如是,福德亦是颠倒,若是颠倒,何名善法?”为此疑故,如经“若有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等,就初有三疑:一者、若无菩萨,诸佛亦不成菩提;二者、若无众生,亦不入涅槃;三者、若无菩萨,亦无严净[7]佛国土。
此则释初两疑,于中初、标,次、释,此初也。此意云,若菩萨执云,我得菩提,有异众生可度,即不名菩萨,以有我、人等故;若尔者,如何能得菩提?能令众生入涅槃耶?谓有假众生,譬如幻人为幻人说法故,谓有五蕴和合假众生故,令得无余涅槃,无如所执实众生故,不见有众生而灭度也。谓有假菩萨而求证故,诸佛得菩提,而无所执实菩[1]提,故亦无菩萨也。故《涅槃经》[2]十三云,五阴和合,称言某甲,凡夫之人谓为实有,称言某甲;有智之人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有某甲名字也。
“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述曰,此第二释也。“无有法名为菩萨”者,谓若有其实法,[3]皆以[4]法成其众生,故可名菩萨;法既无有其实,亦无所成菩萨也。“佛说一切法无我、人”等者,证真时,达无我理,不见有人、法二执,故是为菩萨也。
无著云,上来譬如人身妙、[5]大身等示入证道,此为第二明离慢。谓地前言,我能修行等,而障不住道;入地已去,证达法界二空平等,分别我、法一切都亡,永无我能之慢,故云离慢也。论云,“若菩萨有众生念,则不得妙身、大身故”,“于中妙身者,谓至得身成就,身得毕竟转依故;大身者,一切众生身摄身故”。子云,转依者,即谓所得菩提、涅槃。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述曰,世亲云,此破疑也。谓有疑曰,“若无菩萨者,不应严净佛土也”。于中有二,初、标,次、释,此初也。此意云,[6]如欲严净佛土,必须严净自心,听经、学慧、证法真理、蠲除二障,内心净故,外土亦净。所以蠡髻见净,舍利睹秽,但由内心有其垢净不同,外土亦有净秽两异也。故若严净佛土者,先除我、法二执,我、法分别亡故,内具庄严,外住七宝。若言“我当庄严”者,是则我执未亡,不名菩萨也,故论云“智习唯识通”也。又《无垢称》云,心净故等;又云,忍辱、持戒等十善道等,是菩萨净土也。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述曰,此第二释中有二,初、明无相是真庄严,次、明达理是真菩萨,此初也。“如来说庄严”者,谓无相之庄严;“即非庄严”者,非有相之庄严;“是名庄严”者,是真实庄严也。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述曰,此第二文也。谓若菩萨达我、法空,证无我理,是真菩萨,亦真庄严;若有我、法,本非菩萨,亦非庄严也。
无著云,自此已[7]下,皆求佛地。谓从此已下,讫至经末,差别之中是第十八,住处之中是第六究竟住处,三地之中是第三佛地也。于中有六,一者、国土净具足,如经“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等;二者、无上见智具足,如经,“如来有肉眼不”等;三者、随形好身具足,如经“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四者、相身具足,如经“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五者、语具足,如经“汝勿谓如来作是念”等;六者、心具足,如经“颇有众生于未来世”等,此为初也。
此意云,谓诸菩萨于前十地修行圆满,断除人、法二执,成就菩提法身,名为国土净具足。于中文科为四,一者、为国土净具足三摩钵帝故,如经“若菩萨作[8]是言”等;二者、为断彼故,安立第一义,如经“如来说庄严”等;三者、为二种无我故,如经“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四者、为于彼二种无我中二种正觉故,如经“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此等云何显示?若言我成就,即为人我取;庄严国土者,是法我取;此非菩萨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述曰,世亲云,此破第二疑也。谓有疑曰:“前说菩萨不见彼是众生,不见我为菩萨,不见清净佛国者,何以故?为诸法无故不见,为诸佛自不见耶?”今此之文有其二,初、明佛有能见故说五种眼,次、“如恒沙中”已下,明有所见。前中五眼即为五段,一一中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明有肉眼也。
无著云,“自下第二为无上见智净具足故”,于中文有其三,初、明为无上见净具足,故说佛有五眼;次、“如恒河中”下,明为无上智净具足,故说佛知众生心;后、“若有人满”下,明为福自在具足故。初中五眼为五段,如前可知也。谓外有疑:“向说以无分别智内证真理,是真庄严;于诸外相证真理时,都不见故,谓佛唯有慧眼观理,无余眼也。”为释此故,说佛有五眼也,论意如此。
又论云,“于中略说有四种眼,谓色摄、第一义谛摄、世谛摄、一切种一切应知摄。色摄复有二种,谓法果、修果,此为五眼麁境界故,是初色摄”。解云,肉、天二眼,色根为性,谓净色四大所造;或异熟长养,说名肉眼,此谓法果也,此通余界及四禅。若修禅除拥而得者,此谓修果也,唯四禅地有,谓于诸色内外、两边、里表、上下皆悉能见也。
论云,“第一义智力故,世智不颠倒转,是故第一义谛摄在先。于中为人说法,若彼法为彼人施设,此智说名法眼”者,谓要慧眼观理故;法眼知机说法,得不颠倒为人说也。此意云所诠、能诠、观理、观事、观理、知机,如次慧、法眼也。论云,“一切应知中一切种无功用智,说名佛眼”。
龙树菩萨说约人差别,谓在凡夫名肉、天眼,在二乘名慧眼,在菩萨名法眼,在如来名佛眼,此亦无妨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述曰,此明有后四眼也,释义如上。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述曰,世亲云,上来说如来有五眼,明有能见;自下明知众生种种差别,亦显有所见,谓虽无遍计所执实众生,而可度可见,非无因缘假众生而可见也。虽无作用缘,而有功能缘可得故,谓于因果之上不见彼所执实人、法,[1]不得故,名众生及国土空。非佛无眼而不见,亦非实无众生可见,有彼因缘颠倒虚妄假法故。
就此之中,文有其五,初、佛问恒沙,次、善现答是沙,次、寄恒沙为喻问,次、善现答甚多,第五、佛广成,此初也。
无著云,上来为应知中证故,安立见;为教彼彼众生寂静心故,安立智者。谓以肉、天眼为其前导故,而起慧、法眼观理知机,为他说法故也。前说为见净者,显证故,今说为智净者,显教授故。谓众生中若有贪心、无贪心等,如来悉观知而教授之,令舍染进善也。言“所有沙,佛说是沙不”者,谓于因缘沙中,佛说为所执实沙不?问意如此也。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述曰,此第二答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述曰,此第三寄沙喻多也。谓此且举少分,谈实众生无有边限,非只如尔许沙也。
“甚多,世尊!”
述曰,此第四文也。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述曰,此第五如来成。于中初、标,次、释,此初也。“若干种心”者,谓六识差别颠倒心,诸虚妄心皆颠倒故,以离实念,故说名颠倒。离实念者,谓远离四念处故,名不住彼实智。如是等心,如来悉知也。
无著云,“若干种心者,应知有二种,谓染及净,即是共欲心、离欲心等”,记如是等众生心如来知故,并教令断恶[2]起善,名为智净故。论云,“为教彼彼众生寂静心,故安立智”也。
“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述曰,此释中,初、明颠倒心非真住,次、显虚妄之相,此初也。“如来说诸心”住者,谓虚妄心;“皆为非心”者,谓非真住心,住四念处名真住故,住真如理名真住故;“是名为心”者,谓是虚妄颠倒心也。
无著云,“此智净中,说心住即非心住;如是,见净中何故不说眼则非眼耶?以一住处故,见、智净后安立第一义故,初亦得成就”。子云,凡夫之心,初妄后可成真故,于智净中说心住非心住,佛眼一得已去圆满[3]足,更无初后转[4]别异故,不说眼即非眼也。其[5]意,论文难晓也。
“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述曰,世亲云,“此示彼相续颠倒”也,谓“以过去、未来故不[6]可得,现在心虚妄分别故不可得,如是示彼心住颠倒,诸识虚妄,以世观故”。
无著云,过去、未来,已灭、未生故;现在者,第一义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述曰,世亲释云,此为第二段疑第三文也。谓复有疑:“向说心住颠倒,若如是,福德亦是颠倒。若是颠倒,何名善法?”为断此疑故,示现心住虽颠倒,所行福德非也,以是佛智根本故,由行施时不著自身等,但求无上菩提,所以功德甚多也。此中初、佛问,次、善现答,后、如来成,此初也。谓若将七宝等施,为求般若,听闻修学,当成佛故,其福甚多也。
无著云,此即无上见、智净中第三为福自在具足故也,谓若为般若行施等故,福法成满也。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述曰,此第二答也。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述曰,此第三如来成也。“若福德有实”者,谓说若为般若故行施,如为自体故行施实有者,佛则不说为得福多也。以三事体空行施,不同著果报等行施故,如来说福多也。以此准知,前以财、命等施校量不及受、持此经者,谓不能亡相故,不求菩提故也。谓若舍身命之时,但于少少饥饿众生有益,非能广利;若持般若者,当得成佛,济利甚多,故功德胜也。若横望言之,舍身极苦;望竖说者,不及持经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述曰,世亲云,上来破于本处生疑竟,自下第二有四疑,展转释疑故生也。此为大段第三破疑,显是展转中第一大段也。于中[1]文三:一者、以相好身为佛疑;二者、“汝勿谓”下,疑佛有说;三者、“颇有众生”下,疑无人信。此为初也。
谓疑曰:“若诸佛以无为法得名,云何诸佛成就八十种好、三十二相而名为佛耶?”解云,此于前说云如来者,即诸法真如以生疑也。就此之中有二:初、破于色身生疑;次、破于相好生疑。前中复二,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也。
问意云:“法身真佛可以作报身形好而见不?又可圆光一寻等随好色身以见法身佛不?”
无著云,此第三为随形好身具足故。问意云:“佛随机故而有报、化随好之色身,真理法亦有色性无差别之好,今问法身可差别之形好以见不?”为令众生内证法身圆满故,外得形好之身具足故,有此文也。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述曰,此第二答中初、标,次、释,此初也。
“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述曰,此释也。“如来说具足色身”者,谓报、化随好之身;“即非具足色身”者,非是法性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者,是名报、化身也。
无著云,随机现形有报、化之形好,内证无相而有法身之好色性,由内证法性色身故,外具形好之身皆得圆满,然形好之身即非法性之具足色身也。谓法身犹如虚空,虽无形相而于镜中现虚涣影像;法身亦尔,虽无形相而于镜智现报、化身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破于相好生疑也。于中初、问,次、答,此初也。问意云:“可以三十二相见法身无相佛不?”
无著云,此第四为相身具足故。问意云:“佛有三身,谓法身、报、化身,然报、化身有三十二差别之相,法身亦有无差别法性之相?”今问法身可以差别之相好以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述曰,此第二答中初标也。
“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述曰,此第二释也。世亲云,“如来[2]非诸相具足”者,谓差别三十二相也。“即非具足”者,非法身无差别相具足也。“是名诸相具足”者,是外形相也。
无著云,法身虽无形相,而有法性之相,谓理媚曰相也。于外化中亦有形相,为令众生得此种圆满故,谓内证真理无相之相故,而外具有相之相也。然有相之相即非无相之相,是名诸相具足也。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
述曰,世亲云,此第三段疑第二文也。谓有疑曰:“若如来具足色身成就不可得见,若相成就不可得见,云何如来说法耶?”为破此疑故也。于中初、敕勿怀疑,次、人言谤佛,后、总结成,此初也。佛告善现云:“汝勿谓法身如来作是念言,我当有所说,法身佛本无有念,亦无有所说故。”
无著云,此第五为语具足故,谓化、报随机而有言说,法身幽寂无说、无形。内证无言理,外能为他说,为令得此故,言为语具足故也。
“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述曰,此第二文也。谓若有法身有所说法者,即谤法佛也,寂寞无言故。
问:“若尔者,何故前言‘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耶?”答:“彼推功归本故,要内证真说,于外可能说,所以唤法身无说,是真说也。”
问:“何故《楞伽经》云法身说离相离言法,报身说十地法、六波罗蜜法,化身说三乘法耶?准此法身亦说故。”答:“说有二种,一者、起作说谓有说说也,二者、无起作说谓无说说。前是报、化,后即法身。彼据不说之说,此约有说之说,故不相违。云何法身为不说说?谓由众生证达理故,了解一切,名法身说。如闻说法而了达故,名之为说也;犹如有人,若语、若不语,令他解了,名说法也。”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述曰,此第三结也。“说法者”者,谓总举说法也。“无法可说”者,谓真理中无有少法可说也。谓要达遍计所执空无而说,是名说法也;若执真如为实无说,即非说法也。
无著云,报、化有说,法身无说;若言法身有说如报、化者,即为谤法佛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述曰,舍卫漏此文。世亲,此第三疑中第三文也。谓有疑曰:“若言诸佛说者,是无所说法;不离于法身,亦是其无有何等人能信如是甚深法界耶?”就释此疑中,初、善现问,次、如来答,此初也。
无著云,第六心具足中复有六种,一者、念处,二者、正觉,三者、施设大利法,四者、摄取法身,五者、不住生死、涅槃,六者、行住净,此为初也。问意云:“如来在世,慈悲平等为众生说,有能听闻而起思念,如理作意,如法修行,法随法行,当得成佛。如来灭后后五百岁,诸恶众生闻说此经之时,有能生信,起于思念,如佛在世时不?”佛答言有,为显有众生能思念故,名为念处。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述曰,此第二佛答中,初、标,次、释,此初也。“彼非众生”者,谓非是阐提无佛性等众生;“非不众生”者,是听闻般若,发心成佛众生也。
无著云,彼非众生者,第一义故;非不众生者,世谛故;众生、众生者,显示说第一义,是不共及相应故。
“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述曰,此释也。初言“众生”,谓凡夫众生;又“众生者”者,谓发菩提心修行众生也。“如来说非众生”者,谓非是阐提无佛性众生;“[1]众生是名众生”者,是发心众生也。此上意云[2]此经典生信心者,即是发心、修行、成佛众生,非是无性众生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述曰,世亲云,此大段中破第四疑也,即是第二展转释中第二疑也。于中曲有二疑,此初也。
谓有疑曰:“若如来不得一法,名无上正等正觉者,云何离于上上证转[3]转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就此文中有二,初、善现问,次、如来[4]即广辨其义,此初也。“为无所得耶”者,谓耶是问词,不是不定词也。直问佛云,如来无所得耶?所以佛即印之。若不定为问云为得不得耶者,佛如何即印耶?故今问意云,真如理中佛得无上菩提不?
无著云,此是心具足中第二为正觉故,即谓能证、所证、观照、实[5]相也。故《解深密》云,“菩提菩提断,俱名为菩提”;《大智度》云,“说智及智处,俱名为般若”也。谓此为令众生断除二障,得二菩提,而有此文,故言为正觉故也。于中文有其五,初、显示阿耨多罗[6]语,谓无上觉即是法身菩提也;[7]次、已下显示三藐三菩提,谓正觉即是报身菩提也;以无我人下,双成上二。前中初、问,次、印,此初也。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印问惬真也。谓真理之中,无如所执少有所得,名为菩提也。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亲云,此为第三广辨其义也。于中有三,初,明不增减;次、显无差别;后、“修一切善”下,彰方便满足。此初也。“是法平等”者,谓真如理无增减故;“无有高下”者,谓有为法有取舍,菩萨于十地中得胜无漏而舍劣故,无为无胜劣可取舍故,言无高下也。
无著云,此显示三藐三菩提,即谓正遍知也。“是法平等者”,谓一切诸佛共得菩提,智无胜劣故也。“无高下”者,谓一切诸佛起化身,各类共等,乃至寿命亦等也。子云,平等者,谓法身;[8]高下者,约报、化,谓一切佛报身报身等,化身亦尔也。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显无差别也。谓一切诸佛法,无我、法执故,法身平等,无有差别,若胜若劣也。
无著云,自下双成[9]上二,初、成上阿耨多罗法身菩提;次、成上三藐三菩提报身菩提,此初,可知也。
“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亲云,此第三彰方便满足也。于中初、正显,次、结成,此初也。谓要近善知识,听闻[10]计念,如法修习,法随法行,善根满足故,契证真理,名为成就阿耨菩提也。
无著云,此成上三藐三菩提也。于中初、正成,次、结释,此初也。谓前言无我等,除其有执也;今言修善者,破其空执也。我、人空故,须遣自妄心;依、圆有故,须存其善法。所以唯学有以非空,妄想以之而更长;唯学空而非有,真智无因而不生;灭妄想于空门,起真心于有府,有空双观,方成中道也。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述曰,此第二文也。“所言善法者”者,谓求菩提善法,或无漏法,顺无漏法也;“说非善法”者,非是有漏生灭[11]恶善法也;“是名善法”者,是出世善也。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
述曰,世亲云,自下破第二子段疑。谓有疑曰:“若一切善法满足得菩提者,则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说法,无记法故。”谓此意云,其能诠教有名、句、文,体是无记,如何听闻而生善耶?此是小乘人疑也。就破此疑中,初、举功德,次、以受、持校量,此初也。
无著云,此即心具足中第三为施设大利法故。于中有二:初、明大利法,次、“汝等勿谓”下,彰所利生。初中先举财施,次、以受持校量显于福利,此初也。
“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以受、持校量也。此经稍略,余本不同此也。世亲云,此法虽言无记而能得菩提,以远离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故,此法能为菩提因故;又言无记者,不然!汝法是无记,我法是善故,此就彼宗释,佛语是善也。又大乘义一得佛已,声及名、句并是善,是故一受、持时,即为菩提广大因故,胜余无量珍宝布施也,此正破前疑。
“百分不及一”等者,论家有四种校量胜,谓一者、数胜,二者、力胜,三者、无相似胜,四者、因胜。解云,数胜者,谓以数校量,谓小乘有六十二数,华严有一百二十番数,此方有十五故,谓一、十、百、千、万等如是诸数校量者,于生死果报悉可得知。若受持此经,当得成佛所有功德,非此数等之所校量,故云数胜也。
力胜者,名为情计胜,谓布施等所获世间人天善果情计可知,今此受、持之因,情计所不计度也。
不相似胜者,谓喻胜也,世间福果喻可能喻,受、持之因所得胜果,无喻[1]以可喻也。
因胜者,谓时胜,世间福果可以时限校量多少,此所得果,尽未来际无时分限,不可校量也。
如论四名,当[2]人立数、计、喻、时等名也。无著意可知也。以此校量受、持既多,即是施设大利法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
述曰,世亲云,此即曲文中第三段疑也,即是展转中第三段疑。于中曲有四,至文当悉,此即初也。谓有疑曰,“若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者,云何如来名为度众生耶?”就破此疑中,初、劝彼除疑,次、广成自义,此初也。谓报、化二身随机利物,有高有下,可有思念当度众生,谓慈悲本愿缘故;法身真理,湛寂无思,如何有念当度生耶?但起智作证,即名为度故。又化身随现,可示度生之思念,报体久无分别之思,如何起念?如末尼珠随求雨故。又凡夫执由[3]遣而念我当度,诸佛分别永亡,当度之思不有,但随所化,应机示念也。如是故[4]重汝无作念也。又真理之中都无所得,亦无众生当可度也。
“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述曰,此第二成自义中。初、慰喻其心,示实道理;次、成无实度说,假我非真,此初也。谓真理中无有众生如来可度,随于外化可度假生也。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
述曰,此第二文也。于中初、成无实度,次、说我非真,此初也。谓如来[A3]若说实有众生实可度者,是则我执未亡,不名为佛也。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述曰,此第二说我非真中,初、说我非真,凡夫妄取;次、明凡亦非实,但假施言,此初也。“如来说有我”者,谓因缘和合而假说之;“则非有我”者,非实执之我也。“凡夫以为有我”者,所执取故。此意云,如来说有我者,为除无我怖故,所以初修习必依于我,后渐契真,我相自遣;若言无我,唯欲造修,我即空故。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
述曰,此第二明凡亦非实,但假施言也,谓于贪、嗔未亡之类,假名凡夫,非如其言即实凡夫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述曰,世亲云,此即展转疑中第三段疑也。于中曲有三段,此即[7]为初文也。谓有疑曰:“虽相成就,不可得见如来,以非彼体,以如来法身为体;而如来法身,以见相成就,比知则知如来法身为福相成就。”此疑意云,报、化二身,即以法身为体,其外报、化身既有相好,以外比知内,法身亦应有其相好也。如睹人面,即知心事故。就此之中,文有其五,一者、如来问,二、善现不正答,三、如来却质,四、善现正答,五、举颂以成,此初也。问意云,可于报、化身三十二相观法身如来[8]不?
无著云,此即心具足中第四为摄取法身故。谓欲令诸众生内观真理清净法身,外自具其形相,不可以其形相而观法身如来。就此之中文有三,初、问答略显,次、举颂广成,后、释外[9]意难。前中有四,如文可知。然准余本,无善现不正答,亦无如来却质之文。
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述曰,义可知也。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体不可见,彼识不能知。”
述曰,此举二颂,以成前义。于中初偈显不应以色、声以观法身如来,若取色、声,不契真理,是行邪道,不见[1]法佛故。次偈明法身妙体超寻思故,凡夫不可见,亦非分别之识所能知故。《涅槃》云,“依法不依人,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也。
无著云,初偈显示如所不应见,不可见故;次偈显示不应见及不能见因缘。云何不可见?诸见世谛故。何因缘故不可见?以彼法真如相故,非言说而知,唯自证故。如是等说如论。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亲云,此第三段释展转疑中,曲文第二疑也。谓有疑曰:“若不依福德得大菩提,如是诸菩萨则失福德及果报也。”此疑意云[2]可说如须弥山王七宝有人持用布施,不及人受持此经至四句者,是则福德不得大菩提果,准此,即福德空,果报亦空,则法断灭,是则佛相好身亦无,唯有法身空理也。就断此疑之中有三,初、显相好非无;次、“汝若作是念”下,明因果不失;后、“若菩萨以满”下,校量功德。前中有二,初、述彼疑心,次、劝勿邪念,此初也。述彼疑云:“既以法为佛,是则无报、化形相身也。”
无著云,此即为摄取法身中第三文释外疑难也。论云,“若尔,如来虽不应以相具足见,应具足为因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离此著故,明相具足,体非菩提,亦不以相具足为因也,以相是色性故。于中有二,初、逆招彼心,次、劝令除念,此初。谓述彼念言,法身如来以具足相为因故得,应除“不”字,捡《能断》及婆伽婆文,并无“不”字也。
“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第二文也。世亲云,汝“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以报身、化身具足相得故。
无著云,“莫作是念”者,劝令勿生前念,以相为因而得法身。何以故?如来不以具足相为因得菩提故。故论云,以相是色性故,谓要以智为因,方得菩提,非用相也,相是色故。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相’。”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明因果不失也。于中初、述彼心,次、劝勿念,后、释所以,此初也。谓有念曰不依福德得大菩提者,是则福德无,果报亦无,若尔,发菩提心者便说诸法断灭也,以无福德因及果故。
“莫作是念。”
述曰,此第二劝勿念也。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述曰,此第三释所以也。谓诸菩萨知因知果,去离断常,但无所执实福德因及果,非无因缘假因果也,但遮作用缘,非无功能缘故。
无著云,自下明心具足中第五为不住生死涅槃故。于中有二,初、明[3]不舍生死,次、“若菩萨以满”下,明不舍涅槃。上来初文竟。谓不舍生死,故不住涅槃也;不舍涅槃,故不住生死,为令得此,故有此文。“于法不说断灭”者,谓发心菩萨知因说果,去离断常,故不说断灭也。谓虽得涅槃,还住生死,[4]然不令断生死,若断灭生死者,即同二乘,住涅槃故,以此故名不说断灭相也。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述曰,世亲云,此第三功德校量也。于中初、正校量,次、释所以。前中初、举施,次、以福校量,此初也。
无著云,此第二明不舍涅槃也。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述曰,此第二以福校量也。谓因了达二我空故而得于忍,其福过彼所施功德也。得成忍者,忍有三种,一者、本性无生忍,谓观遍计所执人、法二相本无体故;二者、自然无生忍,观依他假因缘非自然生故;三者、惑苦无生忍,观于真如惑苦本不生故。
“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述曰,此第二释所以之中,初、佛略标释,次、善现问,后、佛答,此初也。“不受福德故”者,谓菩萨所行福德,不著自体等故,但希出世,故云不受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5]述曰,此第二善现问也。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述曰,此第三佛答也。以不贪著自体等而行福德,故名为不受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述曰,世亲云,此第三大段中曲文第三释疑也。谓有疑曰:“若诸菩萨不受彼果报,云何诸菩萨福德众生受用?”此意如释迦佛舍第五分寿,留福德与未来众生,故知菩萨亦受福德,如何言不受耶?如是等菩萨受福德无量故。
就释此疑中有四,初、明报、化外利物故,亦受福德;法身无去来故,无受福德。次、“碎为微[A4]尘”下,明法身一,化身有多。次、“若人言佛说我等”下,明我、法无实。次、“若有人以满”下,明化身有无[1]尽福。此初也。
“若来”者,谓成道来;“若去”者,入灭去;“若坐”者,说法利益时;“若卧”者,谓唱灭相。化身有此,而法身无,故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也。如天上月,影现水中,水清即现,水浊便隐,月体本无来去,由水致有生灭;法身本湛寂,由心故见去来也。子云,法身本无来,由众生向佛故见来,此即不来来,犹如[2]赶远质以临台,睇影颜而府[A5]己也。法身本无灭,众生厌佛故,不去之中而见去,犹如泛驶舟而东迈,瞩凝沼而西流,此即不去去也。
无著云,此心具足中第六为行住净故,于中复有三种,一者、威仪行住,二者、破名色身自在行住,三者、不染行住,此初也。谓化身有威仪行住等,法身无此也。行者即谓去来,住者即谓坐卧也,法身无有威仪,故云无去来等。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述曰,世亲云,此第二明法身一、化身多也。于中有二,初、以微尘为喻,次、以世界为喻。前中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也。
然此喻中含其二意,一者、聚尘为界喻,如摄指成拳;二者、散界为尘喻,如开拳作指。初、名聚喻,次、名开喻。
若聚喻者,尘喻烦恼多;聚尘成一世界,喻断多烦恼,成一法身也。
若开喻者,世界喻法身;散界作多尘,如依一法身,起无量化身也。今问多,不挟此二意也。
无著云,此为第二破名色身自在行住,于中有二,初、明二种方便,次、“若人言”下,明入相应三昧不分别。前中有二,初、明破色身方便,次、明破名身方便。前中初、明细末方便,次、明无所见方便。前中复二,初、问,次、答,此初也。谓以世界渐次析至于极微,是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述曰,此第二也。世亲云,但寄微尘为喻,非如言而有实,如卫世师等所执微尘也。“佛说微尘众”者,谓寄微尘以喻化身也,“则非微尘”者,非如外道等所执实微尘也。
无著云,但破一合执故,观解分析至不可析,假说微尘,非实有也。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
述曰,此第二以世界喻法身也。于中有二,初、标,次、释,此初也。“如来说世界”者,谓寄世界为喻也。“则非世界”者,非如外道等执以众多实极微成实世界也。彼执两两极微生第三,如是等故。
无著云,此破名身方便也。世界者,谓众生世间也,彼唯名身得名也。
“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
述曰,此第二释中,初、却质,次、说非,后、明执实,此初也。谓若如其所执有世界者,即非是执,是正见故,非虚妄也。以无实执实故,一合相也。“一合相”者,谓我执,谓执一身总聚五蕴以为我,故名一合相也。
“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述曰,此第二、说非也。谓佛但于假蕴因缘和合之上假说一合,非则如其所执一合相也。“则非一合相”者,非是所执一合相也,但假说一合既非,即明世界亦非有实也。
“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述曰,此第三、明执实也。谓如来假说一合相,凡夫于中起执为实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述曰,世亲云,第三明法、我无实,于中有二,初、明无我,次、“发阿耨多罗”下,明无法。前中初、佛叙其外疑问其解不?次、善现悬解答明不闲,此初也。谓[3]小乘人等说,言必有体,心不缘无。言有体故,佛说我见等,明有我实;心不缘无故,所执之义必成其有,[4]令能彼言,故云若有人言也。
无著云,此下第二明入相应三昧不分别,于中初、明如所不分别为入之方便,次、发菩提心下,明何人、何法不分别。前中初、问,次、答,此初也。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述曰,此第二答也。谓于诸法本无我、法,众生妄情执为实有,佛为破彼执故,随其情,说其解,而说为我、法,非谓言诠即有实体,纵令心取,何废无真?大乘之义,缘无得生心,言诠不称实故,谓世尊随情逐解,假说我、人,非如其执即实有体,故云“即非我见、人见”等也。“是名我见”等者,谓如来假说也。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述曰,此第二明无法也。于中初、劝知见,次、总结之,此初也。谓若发心者,证真如时,不见所执法相,名为正智也。
无著云,“发菩提心”者,显示何人是无分别也。“于一切法”者,显示于何法不分别。“应如是知、见”等者,显示增上心、增上智,故于无分别中知、见、胜解,于中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依止毘钵舍那故见,此二依止三摩提故胜解。以自在故解,内攀缘影像,彼名胜解,谓知与见但是一,无分别智与意相应,今言依止观为别者,据前加行而说也。谓前欲修止故,发智名之为知;欲修观故,生智名之为见也。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述曰,此总结也。“所言法相者”者,谓假说法相也。“即非法相”者,非是实执之法相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述曰,世亲云,此为第四子段中第四文也。于中初、福校量,次、明离相而说,此初也。谓法身不受福德,其化身福德无尽也。以化身福德无尽,故能为人说,故发心成佛者,受、持及为人演,其福胜以七宝布施也。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述曰,此明离相而说也。谓化身说法,不取于相而说,已无分别执,故不言我是化身等,是故得福多也。“如如不动”者,谓下一“如”字是真如,上一“如”字是比喻,谓化身说法之时,不取有为相,[1]犹如真如湛寂不动也。
无著云,此段文下即是第六行[2]净住中第三为不染行住故,彼不染复有二种,一者、说法不染,即上来所陈受、持、演说此经,福胜七宝布施也。谓有大利益故,决定[3]意应演说而无所染也。二者、流转不染,谓说九喻,此显示不可言说故,不演说彼法有可说体,应如是演说;若异此者,则为染说,以颠倒义故。又如是说时,不求信敬等,亦为无染说也。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述曰,世亲云,此释展转疑中大文第四也。谓有疑曰:“若诸佛如来常为众生说法,云何如来入涅槃?”为破此疑,故立九喻,如《玄记》说。
无著云,此[4]即第二为流转不染故。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述曰,此第三大段喜悟修行分也。
金刚般若经赞述卷下终
述曰,此第二佛答,初、标,次、释,此初也。世亲意云,惊谓惊恐,谓有众生恐此经典非正道行故;怖者,谓怖惧,依般若修学不能断疑故;畏者,谓由惊怖故,毕竟不肯修学也。若有远离彼处者,名为不惊、不怖、不畏也。
无著云,谓声闻乘中,世尊说有法及有空;于听闻此经时,闻法无有,故惊;闻空无有,故怖;思量时,于二不有理中,不能相应,故畏。更有别释,为三种无自性故应知,谓相、生、第一义等无自性故。解云,谓于遍计所执无体相故名不惊,于依他起无自然生性故名不怖,于圆成实中无彼所执人、法故不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