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论卷第一
《中论》有五百偈,龙树菩萨之所造也。以中为名者,照其实也;以论为称者,尽其言也。实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释不尽,故假论以明之。其实既宣、其言既明,于菩萨之行、道场之照朗然悬解矣。夫滞惑生于倒见,三界以之而沦溺;偏悟起于厌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觉在乎旷照、小智缠乎隘心,照之不旷则不足以夷有无一道俗、知之不尽则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际,道俗之不夷、二际之不泯,菩萨之忧也。是以龙树大士,[4]析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变;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宾丧咨询于朝彻。荡荡焉,真可谓[5]坦夷路于冲阶、[A1]敞玄门于宇内,扇慧风于陈枚、流甘露于枯悴者矣。夫百梁之构兴则鄙茅茨之仄陋,睹斯论之宏旷则知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区之赤县,忽得移灵鹫以作镇;险陂之边情,乃蒙流光之余惠。而今[6]而后,谈道之贤始可与论实矣。云天竺诸国敢预学者之流,无不玩味斯论以为喉衿,其染翰申释者甚亦不少。[7]今所出者,是天竺梵志名宾[8]伽罗、秦言青目之所释也。其人虽信解深法而辞不雅中,其中乖阙烦重者法师皆裁而裨之,于经通之理尽矣,文或左右未尽善也。《百论》治外以闲邪,斯文袪内以流滞,《大智释论》之渊博,《十二门观》之精诣,寻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怀,无不朗然鉴彻矣。予玩之味之,不能释手,遂复忘其鄙拙托悟怀于一序,并目品义题之于首。岂期能释耶?盖是欣自同之怀[9]耳。
问曰:何故造此论?
答曰: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生、有言从韦纽天生、有言从和合生、有言从时生、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17]变生、有言从自然生、有言从微尘生。有如是[18]等谬故,堕于无因、邪因、断常等邪见,种种说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断如是等诸邪见令知佛法故,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又为已习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等,毕竟空、无所有。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佛灭度后,后五百岁像法中,人根转钝、深著诸法,求十二因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决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闻大乘法中说毕竟空,不知何因缘故空,即生[19]疑见。‘若都毕竟空,云何分别有罪福报应等?如是则无世谛、第一义谛。’取是空相而起贪著,于毕竟空中生种种过。龙树菩萨为是等故,造此中论。
以此二偈赞[20]佛,则已略说第一义。
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不生者,[21]诸论师种种说生相,或谓因果一、或谓因果异、或谓因中先有果、或谓因中先无果、或谓自体生、或谓[22]从他生、或谓共生、或谓有生、或谓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此事后当广说。生相决定不可得,故不生。不灭者,若无生何得有灭?以无生、无灭故,余六事亦无。
问曰:不生、不灭已总破一切法。何故复说六事?
答曰:为成不生不灭义故。有人不受不生不灭,而信不常不断。若深求不常不断,即是不生不灭。何以故?法若实有则不应无,先有今无是即为断,若先有性是[1]则为常,是故说不常不断,即入不生不灭义。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犹以四门成诸法。是亦不然。若一则无缘,若异则无相续,后当种种破,是故复说不一不异。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犹以来出成诸法。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世性、微尘等来,出者还去至本处。复次万物无生。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生。何以故?离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若离劫初谷有今谷者则应有生;而实不尔,是故不生。
问曰:若不生则应灭。
答曰:不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灭。若灭,今不应有谷;而实有谷,是故不灭。
问曰:若不灭则应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常,如谷芽时种则变坏,是故不常。
问曰:若不常则应断。
答曰:不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断,如从谷有芽,是故不断;若断,不应相续。
问曰:若尔者,万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一,如谷不作芽、芽不作谷。若谷作芽、芽作谷者应是一;而实不尔,是故不一。
问曰:若不一则应异。
答曰:不异。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异。若异者,何故分别谷芽、谷茎、谷叶?不说树芽、树茎、树叶,是故不异。
问曰:若不异,应有来。
答曰:无来。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来,如谷子中芽无所从来。若来者,芽应从余处来,如鸟来栖树;而实不尔,是故不来。
问曰:若不来,应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出。若有出,应见芽从谷出,如蛇从穴出;而实不尔,是故不出。
问曰:汝虽释不生不灭义,我欲闻造论者所说。
答曰:
不自生者,万物无有从自体生,必待众[3]因。复次若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一谓生、二谓生者。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共生则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万物者,[4]是则为常。是事不然。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无因故。复次:
诸法[7]自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性无故他性亦无。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于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应从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义。无因则有大过,有因尚可破,何况无因!于四[8]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问曰:阿毘昙人言“诸法从四缘生”,云何言不生?何谓四缘?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增上缘一切法。
答曰:
若谓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若谓有缘,是缘为有果、为无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诸缘无决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时不名为缘;但眼见从缘生果,故名之为缘。缘成由于果,以果后、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为缘?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见瓶缘知水土等是瓶缘。若瓶未生时,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是故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况非缘。复次: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
问曰:已总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
答曰:
若缘能生果,应有三种:若有、若无、若有无。如先偈中说,缘中若先有果,不应言生,以先有故。若先无果,不应言生,以先无故,亦[2]应与非缘同故。有无亦不生者,有无名为半有半无,二俱有过。又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缘?次第缘者:
诸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现在心[4]心数法灭,与未来心作次第缘。未来法未生,与谁作次第缘?若未来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缘?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若不住,何能为次第缘,若有住,则非有为法。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常有灭相故。若灭已,则不能与作次第缘。若言灭法犹有则是常,若常则无罪福等。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灭时半灭半未灭,更无第三法名为灭时。又佛说: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无一念时住。云何言现在法有欲灭未欲灭?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未欲灭,则破自法。汝阿毘昙说:有灭法、有不灭法;有欲灭法、有不欲灭法。欲灭法者,现在法将欲灭。未欲灭[5]法者,除现在将欲灭法,余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是名不欲灭法。是故无次第缘。缘缘者:
佛说大乘诸法,若有色无色、有形无形、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于法性,一切皆空无相无缘。譬如众流入海同为一味。实法可信,随宜所说不可为实,是故无缘缘。增上缘者:
经说十二因缘,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则不然。何以故?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自无定性故无有有相。有相无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无增上缘,佛随凡夫分别有无故[8]说。复次:
略者,于和合因缘中无果。广者,于一一缘中亦无果。若略广因缘中无果,云何言果从因缘出?复次:
若因缘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从非缘出?如[11]泥中无瓶,何故不从乳中出?复次:
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若无自性则无法,无法何能生?是故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者,破缘故说非缘。实无非缘法,是故不从非缘生。若不从二生,是则无果。无果故,缘非缘亦无。
问曰:世间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
答曰: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
问曰:
随有作业处,是中应有去。眼见去时中有作业、已去中作业已灭、未去中未有作业,是故当知去时有去。
答曰:
去时有去[2]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时不可得。若离去法有去时者,应去时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复次:
若谓已去未去中无去、去时实有去者,是人则有咎。若离去法有去时,则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说去时有去,是则为二;而实不尔,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复次:
若谓去时有去,是则有过,所谓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时;二者去时中有去。
问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则不然,是故去时亦无去。
问曰:离去者无去法,可尔。今三时中定有去者。
答曰:
若离于去者,则去法不可得。今云何于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复次:
无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则有二种:若去者、若不去者。[8]若离是二,无第三[9]去者。
问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
若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离去者定有去法,则去者能用去法;而实不尔。复次:
若言去者用去法,则有二过,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后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时中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复次: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则有咎,离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说去者用去法,是为先有去者后有去法。是事不[13]然,[14]是故三时中无有去者。复次,若决定有去、有去者,应有初发。而于三时[15]中求发不可得。何以故?
何[17]以故三时中无发?
若人未发则无去时亦无已去;若有发当在二处:去时、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时未有发故。未去中何有发?发无故无去,无去故无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时。
问曰:若无去、无去者,应有住、住者。答曰:
若有住、有住者,应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离此二,应有第三住。是[21]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与去相违名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灭故有住,无去则无住。离去者不去者,更无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1]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复次:
汝谓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当有住?去住相违故。复次:
若谓去者住,是人应在去时、已去、未去中住。三处皆无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则不然。如破去[4]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从[5]谷子相续至芽茎叶等。止者,谷子灭故芽茎叶灭。相续故名行,断故名止。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无明灭故诸行等灭是名止。
问曰:汝虽种种门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见有去住。
答曰:肉眼所见不可信。若实有去去者,为以一法成?为以二法成?二俱有过。何以故?
若去法、去者一,是则不然,异亦不然。
问曰:一、异有何[7]过?
答曰:
如是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则错乱,破于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为法,去者名[10]为人,人[11]常法无常。若一者,则二俱应常、二[12]俱无常。一中有如是等过。若异者则相违。未有去法应有去者,未有去者应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灭应一法在。异中有如是等过。复次:
若去者、去法有,[14]若以一法成、若以异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说无第三法成。若谓有成,应说因缘。无去无去者,今当更说。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16]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亦无去时、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17]起。去法、去者则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复次: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异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复次:
决定者,名[21]本实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动。三[22]种名未去、已去、去时。若决定有去者,离去法应有去[23]者,不应有住,是故说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决定,不决定名本实无,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无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无去法则无去者。云何言不决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离去者决定有去法,则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决定无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观察,去法、去者、所去处,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则有可去处,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无,是故决定知,三法虚妄,空无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
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
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
答曰: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5]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复次二处俱无见法。[6]何以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9]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复次: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复次: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13]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复次: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问曰:经说有五阴。是事云何?
答曰:
色因者,如布因缕,除缕则无布,除布则无缕。布如色,缕如因。
问曰:若离色因有色,有何过?
答曰:
如离缕有布,布则无因。无因而有法,世间所无有。
问曰:佛法、外道法、世间法中皆有无因法。佛法有三无为,无为常故无因。外道法中虚空、时、方、[19]神、微尘、涅槃等。世间法虚空、时、方等。是三法无处不有故名为常,常故无因。汝何以说无因法世间所无?
答曰:此无因法但有言说,思惟分别则皆无。若法从因缘有,不应言无因。若无因缘,则如我说。
问曰:有二种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说因。是无因法无作因,但有言说因,令人知故。
答曰:虽有言说因,是事不然。虚空如六种中破,余事后当破。复次现事尚皆可破,何况微尘等不可见法?是故说无因法世间所无。
问曰:若离色有色因,有何过?
答曰: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无果因。
问曰:若无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无果有因,世间所无。何以故?以果故名为因。若无果,云何名因?复次若因中无果者,物何以不从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缘品〉中说。是故无有无果因。复次:
二处有色因,[21]是则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为色因;若先因中无色,亦不名为色因。
问曰:若二处俱不然,但有无因色,有何咎?
答曰: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22]得,何况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分别名凡夫,以无明爱染贪著色,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说因中有果、无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1]智者不应分别。复次: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细果麁故。因果色力等各异,如布似缕则不名布,缕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缕不成绢,麁缕无[3]出细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四阴及一切法,亦应如是思惟破。[8]又今造论者欲赞美空义故而说偈:
若人论[10]议时各有所执,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11]以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则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实无常则无业报,眼耳等诸法念念灭,亦无有分别。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则无有过。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问答,[12]尚应依于空法,何况欲求离苦寂灭相者。[13]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则有六种。
答曰: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虚空则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虚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则无灭,尔时无虚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
问曰:若无相有虚空,有何咎?
答曰:
若于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论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是无为相。虚空若无相,则无虚空。若谓先无相、后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则无法可相。何以故?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20]𩑶,是名牛相。[21]若离是相则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复次若无相中相住者,则为无因,无因名为无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离有相无相[22]法,更无第三处可相。是故偈中说“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复次: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25]以火为相。
问曰:若无有有,应当有无。
答曰: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27]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28]见耳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
问曰:以无有[29]有故无亦无,应当有知有无者。
答曰:若有知者,应在有中、应在无中?有无既破,知[30]者亦同破。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
问曰
虚空不在初、不在后。何以先破?
答曰: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识以苦乐[31]因故知无常变异,故易破。虚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复次虚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识,是故先破根本,余者自破。
问曰: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言无所见?
答曰: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问曰:经说贪欲、瞋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瞋则有瞋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8]染法则无[9]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10]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答曰: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11]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12]有解脱法。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13]何以故?
染法、染者,若[15]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16]而合者,虽远亦应合。
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异法共合。
答曰: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复次: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复次: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复次: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18]
[19]中论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