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达磨发智论卷第二十
见蕴第八中智纳息第四
若事能通达,彼事能遍知耶?
答:应作四句。
有事能通达非能遍知。谓:苦、集、灭、道智,不断[4]烦恼。
有事能遍知非能通达。谓:苦、集、灭、道忍,断烦恼。
有事能通达亦能遍知。谓:苦、集、灭、道智,断烦恼。
有事非能通达非能遍知。谓:苦、集、灭、道忍,不断烦恼。
若事能厌,彼事能离耶?
答:应作四句。
有事能厌非能离。谓:苦、集忍、智,不断烦恼。
有事能离非能厌。谓:灭、道忍、智,断[5]烦恼。
有事能厌亦能离。谓:苦、集忍、智,断烦恼。
有事非能厌非能离。谓:灭、道忍、智,不断烦恼。
若事能厌,彼事修厌耶?
答:若事能厌,彼事亦修厌。
有事修厌非能厌。谓:灭、道智,断烦恼。
若事能离,彼事修厌耶?
答:应作四句。
若法与彼法作因,或时此法与彼法非因耶?
答:无时非因。
若法与彼法作等无间,或时此法与彼法非等无间耶?
答:若时此法未至,已生。
若法与彼法作所缘,或时此法与彼法非所缘耶?
答:无时非所缘。
若法与彼法作增上,或时此法与彼法非增上耶?
答:无时非增上。
诸意触,彼一切三和合触耶?
答:诸意触,彼一切三和合触。
有三和合触非意触,谓:五识身相应触。
故世尊说:“苾刍!当知:有意界、有法界、有无明界。无明触所生,受所触故,无闻愚夫便执有、执无,或执有无。”
诸慢,彼一切自执耶?
答:诸慢,彼一切自执。
有自执非慢,谓:诸见趣。
故世尊说:“苾刍!当知:自执有我,自执有我所。”
诸慢,彼一切不寂静耶?
答:诸慢,彼一切不寂静。
有不寂静非慢,谓:余烦恼现在前。
故世尊说:“苾刍!当知:动为魔所缚,不动脱恶者。”
诸业,彼不律仪耶?
答:应作四句。
有业非不律仪。谓:身、语律仪
有不律仪非业。谓:根不律仪。
有业亦不律仪。谓:身、语不律仪。
有非业亦非不律仪。谓:根律仪。
诸业,彼律仪耶?
答:应作四句。
有业非律仪。谓:身、语不律仪。
有律仪非业。谓:根律仪。
有业亦律仪。谓:身、语律仪。
有非业亦非律仪。谓:根不律仪。
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
答:若事未得,彼不成就。
有事不成就非未得。谓:得,已失。
若事已得,彼成就耶?
答:若事成就,彼已得。
有事已得而不成就。谓:得,已失。
除苦圣谛,及法处。余法,二界、一处、一蕴摄。
除集圣谛,及法处,说亦尔。
除灭圣谛,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道圣谛,及法处,说亦尔。
除有色法,及法处。余法,七界、一处、一蕴摄。
除无色法,及法处。余法,十界、十处、一蕴摄。
除有见法,及法处。余法,十六界、十处、二蕴摄。
除无见法,及法处。余法,一界、一处、一蕴摄。
除有对法,及法处。余法,七界、一处、一蕴摄。
除无对法,及法处。余法,十界、十处、一蕴摄。
除有漏法,及法处。余法,二界、一处、一蕴摄。
除无漏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有为法,及法处。此除一切法,而问余法,是无事空论。
除无为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过去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未来法、现在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不善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无记法,及法处。余法,九界、三处、二蕴摄。
除欲界系法,及法处。余法,十三界、九处、二蕴摄。
除色界系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无色界系法,学法、无学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非学非无学法,及法处。余法,二界、一处、一蕴摄。
除见所断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修所断法,及法处。余法,二界、一处、一蕴摄。
除不断法,及法处。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蕴摄。
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余法,是无事空论。
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八界、二处、四蕴摄。
除无色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一界、十一处、一蕴摄。
除有见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七界、十一处、五蕴摄。
除无见法,及定不生法。余法,一界、一处、一蕴摄。
除有对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八界、二处、五蕴摄。
除无对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界、十处、一蕴摄。
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余法,三界、二处、五蕴摄。
除无漏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有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余法,是无事空论。
除无为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过去法、现在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未来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余法,是无事空论。
除善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无记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界、四处、五蕴摄。
除欲界系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四界、十处、五蕴摄。
除色界系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无色界系法,学法、无学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非学,非无学法,及定不生法。余法,三界、二处、五蕴摄。
除见所断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蕴摄。
除修所断法,及定不生法。余法,三界、二处、五蕴摄。
除不断法,及定不生法。余法,十八界、十二处、五[3]蕴。
颇有一界、一处、一蕴摄一切法耶?
答:有。一界谓:法界。一处谓:意处。一蕴谓:色蕴。
见蕴第八中见纳息第五
诸有此见:
无施与、无爱乐、无祠祀,无妙行、恶行。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无妙行、恶行果。——此谤果邪见,见苦所断。
[4b]无父、无母。——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6]诸有此见:
世间无阿罗汉。——此谤道邪见,见道所断。
无正至。——此谤灭邪见,见灭所断。
无正行此世、他世,即于现法知自通达,作证具足住,我[7]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如实知。——此谤道邪见,见道所断。
诸有此见: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断坏无有。此四大种士夫身死时,地身归地,水身归水,火身归火,风身归风,根随空转,舆为第五,持彼死尸,往弃冢间,未烧可知,烧已成灰,余鸽色骨。愚者赞施,智者赞受。诸“有论”者,一切空虚妄语,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断坏无有。
此边执见,断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
无因无缘,令有情杂染;非因非缘,而有情杂染。——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无因无缘,令有情清净;非因非缘,而有情清净。——此谤道邪见,见道所断。
无因无缘,令有情无智无见;非因非缘,而有情无智无见。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无因无缘,令有情智见;非因非缘,而有情智见。——此谤道邪见,见道所断。
诸有此见:无力、无精进、无力精进、无士、无威势、无士威势、无自作、无他作、无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种,无力、无自在、无精进、无威势,定合性变,于六胜生受诸苦乐。
此[8]邪见。
若谤有漏力、精进等。则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若谤无漏力、精进等。则谤道邪见,见道所断。
诸有此见:造、[9]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杀诸众生,不与取,欲邪行,知而妄语,故饮诸酒;穿墙解结,尽取所有;守厄断道,害村害城,害国生命;以刀以轮,拥略大地,所有众生,断截分解,聚集团积,为一肉聚,应知:由此无恶,无恶缘。于殑伽南,断截挝打;于殑伽北,惠施修福,应知:由此无罪福,亦无罪福缘。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摄诸有情,皆无有福。
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诸有此见: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师迦,安住不动,无有转变,互不相触。何等为七?谓:地、水、火、风,及苦、乐、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师迦,安住不动。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1]若乐、若苦乐,不能转变,亦不能令互相触碍。设有士夫断士夫头,亦不名为害世间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间,刀刃虽转,而不害命;此中无能害、无所害,无能捶、无所捶,无表、无表处。
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有十四亿六万六百生门,五业、三业、二业、[2]一业、半业,六十二行迹,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狱,百二十根,三十六尘界,四万九千龙家,四万九千妙翅鸟家,四万九千异学家,四万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无想藏、七离系藏,七阿素洛、七毕舍遮、七天、七人,七梦、七百梦,七觉、七百觉,七池、七百池,七险、七百险,七减、七百减,七增、七百增,六胜生类,八大[3]士地,于如是处,经八万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来流转,乃决定能作苦边际。如掷缕[4]丸,缕尽便住。此中无有沙门、若婆罗门能作是说:“我以尸罗,或以精进,或以梵行,令所有业未熟者熟,熟者触已,即便变吐。”以如是[5]斟量生死、苦[6]乐边际,不可施设,有增有减,亦不可说,或然不然。
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补特伽罗诸有所受,无不皆以宿作为因。
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补特伽罗诸有所受,无不皆以自在变化为因。
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补特伽罗所受,皆是无因无缘。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诸有此见:自作苦乐、他作苦乐、自他作苦乐。——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所受苦乐非自作、非他作,无因而生。——此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诸有此见:我及世间,常恒坚住,无变易法,正尔安住。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谛故、住故,我有我。——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谛故、住故,我无我。——此边执见断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我观我,眼色即我。——此有身见,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我观无我,眼即我,色为众具。此有身见,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无我观我,色即我,眼为众具。此有身见,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养育者、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语者、觉者、等领受者,非曾不有,非当不有,于彼彼处造善恶业,于彼彼处受果异熟;舍此蕴续余蕴。
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现法涅槃。——此[7]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断。
诸有此见:
离欲恶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入初静虑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寻伺寂静,内等净,心一趣性,无寻无伺,定生喜乐,入第二静虑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离喜住舍,正念正知,身受乐,圣说能舍,具念乐住,入第三静虑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断乐断苦,先喜忧没,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入第四静虑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此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断。
有九慢类。谓我胜、我等、我劣、有胜我、有等我、有劣我、无胜我、无等我、无劣我。
我胜者——是依见起过慢。
我等者——是依见起慢。
我劣者——是依见起卑慢。
有胜我者——是依见起卑慢。
有等我者——是依见起慢。
有劣我者——是依见起过慢。
无胜我者——是依见起慢。
无等我者——是依见起过慢。
无劣我者——是依见起卑慢。
诸有此见:风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8]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没、[9]染净自性[10]住不增不减。
此边执见常见摄,见苦所断。
如契经中说:
此言有何义?
答:“众生”谓外道。彼作是执:‘我能作、我能生、我能化。’故言:“众生执我作”。
复有外道,执‘他能作、他能生、他能化。’故言:“执他作亦然”。
“各”谓:一一,非一切。
“箭”谓:恶见,能中伤故。
彼于此见,不能如实观知是箭。
“当观此是箭”者:谓应如实观知此见,是真毒箭,与老、病、死为前导故。
“众生坚执著”者:“众生”谓外道,彼于见趣中,坚固执著,不能出离。
若能如是如实观知,则不复有我作、我生、我化执,亦不复有他作、他生、他化执。
知于非有妄执有故
“具慢”者:显成就七慢。
“众生”者:谓外道。彼于七慢,著、多著、遍著,故言“慢著”;缚、多缚、遍缚,故言“慢缚”。
“于见相逆”者:谓断、常见类,互相违逆。
“不越生死”者:谓彼于无际生死,不能越度而取涅槃。
“得”者:显示已得诸蕴、界、处。
“当得”者:显示未得诸蕴、界、处。
“俱坌”者:此二俱为贪、瞋、痴,尘坌、遍坌、极坌。
“劣”有二义:一目病者,二目外道。今说外道为劣者,彼于此随学,故言“劣学”。
彼作是说:‘诸补特伽罗学乘象马、船车、辇舆,执持弓杖、钩轮、羂索、书印算数,皆令善[1]巧,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戒”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受持牛、鹿、狗戒,露形戒等,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禁”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受持乌禁、鸺鹠禁、默然禁等,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浴”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于摩捺[2]娑、[3]比摩捺娑、殑伽河门三池中浴,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梵”谓:梵行。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受持梵行,远离淫欲,[4]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苦”谓:苦行。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受种种苦行,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事”谓:承事。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补特伽罗调象、马、牛,事日、月、星、火、珠、药等,由此便得净脱出离,至苦乐边。’——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
“一边”者:谓上所说,是苦行边。
“受欲净”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论:‘诸欲净妙,快意受用而无过失。’——此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断。
“第二”者:谓此所说,是乐行边。
“不见”者:谓诸外道于上二边,不如实见。
“极沈走”者:谓彼外道,由不见故:
一类起爱,故名“极沈”;一类起见,故名“极走”。
复次!一类懈怠,故名“极沈”;一类掉举,故名“极走”。
复次!一类起慢,故名“极沈”;一类起过慢。故名“极走”。
“明眼见”者:“明眼”谓佛及佛弟子;“见”谓:于上所说二边,如实知见。
“能异”者:由如实知见故,不同彼极沈、极走,以能不起爱见等故。
“于彼无尘”者:谓于已得未得蕴、界、处,不起贪、瞋、痴尘。
“于彼无慢”者:谓于二边虽俱远离,而心不恃。
“绝路”者:若能如是,便绝三路,谓烦恼、业、苦。
“至苦边”者:“苦”谓五取蕴苦;“边”谓涅槃。若绝三路,便得至此苦蕴边际。
见蕴第八中伽[5]他纳息第六
“已见者”者:谓诸已见苦、集、灭、道。
“能见已见及不见”者:谓彼能见诸余已见及不见苦、集、灭、道。
“不见者”者:谓诸不见苦、集、灭、道。
“不见不见及已见”者:谓彼不见诸余不见及[7]已见苦、集、灭、道。
“不应害梵志”者:“梵志”即阿罗汉。谓不应以手块、刀杖害阿罗汉。
“亦复不应舍”者:谓于阿罗汉,应以衣服、饮食、卧具、医药及余资具,恭敬供养,不应弃舍。
“若害彼或舍,俱世智所诃”者:谓于阿罗汉,若以手块等害,或复弃舍而不敬养,俱为世间诸有智者,诃责毁訾。
“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者:
“母”即喻‘爱’,以能生故。如世尊说:
“父”即喻‘有漏业’,以能引故。如世尊说:“苾刍!如是有情造善有漏,修所成业,得生于彼,受果异熟,故我说彼,随业而行。”
“王”即喻‘有取识’。如世尊说:
又世尊说:“苾刍!当知:我说城主,即有取识。”
“二多闻”,即喻‘见取、戒禁取’。如祠祀、静默二多闻士,于尘秽中共为嬉戏,如是二取,于有漏法执为第一胜上,或复净脱出离。
弃舍永断爱、业、识、取,故名“逆害”。
“国”喻‘烦恼’。
“随行”喻‘彼相应寻伺’。
“诛”谓:诛戮。弃舍永断烦恼、寻伺,故名为“诛”。
“无碍”者:“碍”有三种,谓贪、瞋、痴。彼于此三,已断遍知,故名“无碍”。
“过”者:出也。彼无碍故,出过三界。
永除恶法,故名“梵志”。
如世尊说:
此中上半义,如前说。
“虎”喻‘瞋缠’。如虎禀性,暴恶凶崄,饮啖血肉;瞋缠亦尔,暴恶凶崄,灭诸善根。
“第五怨”者:喻‘五盖中第五盖’,或喻‘五顺下分结中第五结’。
弃舍永断,故说为“除”。
是人永断贪、瞋、痴故,说为“清净”。
“胜已”者:谓诸烦恼已断遍知。彼有复胜,有不复胜。
谁复胜?谓:已断烦恼,后还退者。谁不复胜?谓:已断烦恼,不复退者。
“不复胜”者,简异复胜。
“已胜无所随”者:谓若烦恼未断遍知,即随三界循环流转;既诸烦恼已断遍知,故无所随。
“佛所行无边”者:谓佛世尊,无学智见,明[2]觉菩提,慧照现观,起得成就,故名为“佛”。
四种念住,名“佛所行”。此四念住,行相所缘,俱无边际,故名“无边”。
“无迹由何往”者:“迹”谓足迹,即喻‘烦恼’。若诸烦恼未断遍知,由彼往于三界恶趣;既诸烦恼已断遍知,故无由往。
“诸网不可布”者:“网”即喻‘爱’。
如世尊说:‘我说爱网弥覆林池。爱若未断遍知,则可弥布网罗三界;既已断遍知,故不可布。’
“爱无何所将”者:爱若未断遍知,则可将往三界;既已断遍知,故无所将往。
颂中后半义,如前说。
“已坏车断索流注及随行”者:
“车”喻‘我慢’。“索”即喻‘爱’。
如车所载物,由车故高。以索缚持,远有所至。有情亦尔,由慢故高,爱所缚持,流转生死。
“流注”即喻‘一切烦恼’。
“随行”喻‘彼相应寻伺’。
已断遍知慢、爱烦恼相应寻伺,名“已断坏”。
“度堑”者:“堑”喻‘无明’,已断遍知,故名“度”。
如世尊说:‘齐何名为已度堑,谓已断遍知无明。’
“于世间唯佛称梵志”者:
“佛”与“梵志”,义如前释。
于诸世间,唯佛得称真实梵志;无上觉者,方能永灭诸恶法故。
“一本”者:喻‘无明’,是生死根本故。
如世尊说:
“二洄洑”者:即喻‘名色’。有情于中,难可出故。
“三垢”者:谓贪、瞋、痴垢。
“五流转”者:即喻‘五趣’。有情于中,恒流转故。
“大海”者:喻‘六内处’。
“十二”者:即十二相。此喻六内,及六外处。
“崄”者:崄坑,喻‘诸烦恼’。
“牟尼皆已度”者:“牟尼”有二,一、学。二、无学。学于彼正度,无学于彼已度。
“不信”者:谓阿罗汉。彼于三宝、四谛,皆自证知,非信他语。
“不知恩”者:“恩”谓有为,有作用故。
涅槃名非恩,诸阿罗汉有胜智见,知非恩故,名“不知恩”。
“断密”者:“密”谓[3]相续。此有二种:一、欲、色界相续。二、色、无色界相续,彼阿罗汉离此相续,故名“断密”。
“无容处”者:谓阿罗汉离相续故,于三界中无容生处。
“恒希望变吐”者:“希望”有二:一、希望财位,二、希望寿命。彼阿罗汉于此二种已断遍知,故名“变吐”;即是弃舍恒希望义。
“是最上丈夫”者:谓阿罗汉得上所说最上最胜第一功德故,丈夫中名为第一最胜最上。
“三十六驶流”者:喻‘三十六爱行’。
“意所引”者:谓意为集,意所生起,是意种类。
“增盛”者:谓上品猛利圆满。
“恶见者”者:谓诸外道。彼乘御此往捺洛迦、傍生、鬼界,故名“乘御”。
“分别者”谓:三种分别:一、欲分别,二、恚分别,三、害分别。
“著所依”者:“著”谓贪欲、瞋恚、愚痴。此依[4]彼起,故名“所依”。
弃身恶行者,谓:断身三恶行
及语恶行者,谓:断语四恶行。
弃意恶行者,谓:断意三恶行
及余过失者,谓:断除前十种恶行,诸余过失。
如是二颂,重[5]显经中:‘佛告大母!汝于所见唯有所见,汝于所闻唯有所闻,汝于所觉唯有所觉,汝于所知唯有所知。由汝唯有所见、闻等,故汝无此;由汝无此,故汝无彼;由汝无彼,故汝无近、无远,无二中间;由是因缘,至苦边际。’
此中:
眼识所受、所了别,名所见。有于所见唯有所见,有于所见非唯有所见。
谁于所见唯有所见?——谓:于眼识所[1]受、所了别,不起烦恼。
谁于所见非唯有所见?谓:于眼识所受、所了,起诸烦恼。
耳识所受、所了别,名所闻。有于所闻唯有所闻,有于所闻非唯有所闻。
谁于所闻唯有所闻?——谓:于耳识所受、所了别,不起烦恼。
谁于所闻非唯有所闻?谓:于耳识所受、所了别,起诸烦恼。
鼻、舌、身三识所受、所了别,名所觉。有于所觉唯有所觉,有于所觉非唯有所觉。
谁所觉唯有所觉?——谓:于三识所受、所了别,不起烦恼。
谁于所觉非唯有所觉?谓:于三识所受、所了别,起诸烦恼。
意识所受、所了别,名所知。有于所知唯有所知,有于所知非唯有所知。
谁于所知唯有所知?——谓:于意识所受、所了别,不起烦恼。
谁于所知非唯有所知?谓:于意识所受、所了别,起诸烦恼。
“由彼于所见、闻、觉、知,唯有所见、闻、觉、知,不起烦恼,故无有此。”谓:不起慢、㤭、傲,心高举、心[2]决勇。
“由其无此,故无有彼”,谓:不起贪、瞋、痴。
“由其无彼,故无近、无远,无二中间”,谓:于欲界,色、无色界皆无生处。
“由如是理,便得至苦边际”:“苦”者,谓五取蕴,此“苦边际”即是弃舍一切所依,爱尽、离染、永灭涅槃。
如是一颂,重显经中:‘佛为护世二王作蔑戾车语,说四圣谛等,彼便领会。’
“医泥”者:显苦圣谛。
“谜泥”者:显集圣谛。
“蹋铺”者:显灭圣谛。
“达鞢铺”者:显道圣谛。
“勿希”者:劝彼勿希求欲界,色、无色界。
“应喜”者:劝彼若闻“佛证菩提,法是善说,僧修妙行;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善施设苦谛,善施设集、灭、道谛”,应生欢喜。
“应寂”者:劝彼若起贪、瞋、痴时,应寂、等寂、最极寂静。
“应遍离”者:劝励彼心应离欲界,色、无色界。
“至苦边”者:谓彼若能如是,便得至苦边际。苦边际言,[4]义如前说。
“知身如聚沫”者:谓如实知身如聚沫,无力、虚劣、不可撮磨。
“亦觉同阳焰”者:谓如实觉身同阳焰,因热恼生,迁流不住。
“断魔花、小花”者:
“魔”有四种,谓:烦恼魔、蕴魔、死魔、自在天魔。应知此中说烦恼魔。
见所断者,名“魔花”;修所断者,名“小花”;于彼弃舍永断,名“断”。
“不见死王使”者:无常能灭,名曰“死王”;老病迫逐,称“死王使”。
“观住”者:谓应观察住有三种:一、空,二、无愿,三、无相。
“觉近远”者:“觉”谓觉慧。聪明委具,于内外境,应正生起。
“应喜”者:谓若闻说“佛证菩提,法是善说,僧修妙行;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善施设苦谛,善施设集、灭、道谛。”应生欢喜。
“诸业无”者:谓不成就能感后生身、语、意业。
“知世有兴衰”者:“知”谓了达,“世”谓五取蕴,“兴衰”谓生灭。
即是随观有漏五蕴有起、尽义。
“善心”者:谓决择心、善巧心、调柔心。
“普解脱”者:谓于诸趣、诸有、诸生,已解脱、遍解脱、极解脱。
“虽脱”者:谓诸外道虽脱欲界。
“而坠堕”者:谓彼而坠色、无色界生,及堕彼受生贪。
“饕餮复来还”者:谓彼于顺五下分结虽少分断,而余多故,后必起贪,还生欲界。
“得安”者:“安”谓有余依涅槃界。诸阿罗汉已证故,名“得”。
“仍乐乐”者:“乐”谓无余依涅槃界,彼恒欣慕故,名“乐”。
“乘乐至乐所”者:谓乘道乐,至涅槃乐。
“[6]根”者:喻‘有取识’。
“地界”者:喻‘四识住’。如世尊说:‘五种子者,显有取识;地界者,显四识住。’
“叶”者:喻‘我慢’。如世尊说:‘云何烧叶?谓:我慢已断、已遍知。’
“枝”者:喻‘爱’。如世尊说:
诸阿罗汉于四识住中,无牵后有有取之识,无慢、无爱;故说“无根于地界,无叶亦无枝”。
“彼雄猛”者:谓彼阿罗汉成就。能成雄猛法故,亦名“雄猛”。
“脱缚”者:缚有三种,谓贪、瞋、痴。彼于此缚,已解脱、遍解脱、极解脱。
“谁复应讥毁”者:谓如是类补特伽罗,唯应称誉,不应讥毁,若致讥毁,获罪无边,损坏世间真福田故。如世尊说:
说一切有部发智论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