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
一 空义依闻思而开展
佛说的一切法门,是随顺于解脱的。解脱的道,是如实知无常,苦,(空),无我;依厌,离欲,灭,无所取著而得解脱。解脱要依于慧——般若(Prajñā, paññā);修行如实观慧而能离烦恼的,主要的方便,是空(śūnya, suñña),无所有([A1]ākiṃcanya, ākiñcañña),无相(animitta)。空于贪、瞋、痴的,也是无相、无所有的究竟义;所以在佛法的发扬中,空更显著的重要起来。
在圣道的修习中,空、无所有、无相,都重于观慧的离惑。但空与无相,显然有了所观察的理性意义。如无相,本是“不作意一切相”,“不取一切相”,而《有明大经》说:“二缘入无相心解脱:一切相不作意,及作意无相界”[1]。这样,要入无相心解脱(或作“无相心三昧”)的,不但不作意一切相,而且要作意于无相。无相界(animitta-dhātu),是无相寂静的涅槃。涅槃的体性如何,部派中是有诤论的,但都表示那是众苦寂灭而不可戏论的。所以“作意无相界”,涅槃是所观想的境界——义理或理性的。空也是这样:无我无我所是空,空是一切法遍通的义理,也是所观的。又立“出世空性”,以表示空寂的涅槃。这样,空与无相,不只是实践的圣道——三昧,解脱,也是所观、所思的法义了。
佛法重于修行,修行是不能没有定的,但真能离烦恼得解脱的,是如实智,平等慧如实观[2]。与定相应的慧学,在次第修学过程中,有四入流分(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3]。佛的化导,以语言的教授教诫为主,所以弟子们要由闻、思、修的学程,才能引发无漏智慧,知法见法,得预流果。《杂阿含经》中,每对“愚痴凡夫”,说“多闻(或作“有闻”)圣弟子”。“见圣人,知圣人法,善顺圣人法;见善知识,知善知识法,善顺善知识法”。亲近善士,经闻、思、修习,才能引发无漏智,所以对从佛而来的文句,从事于听闻、思惟,是慧学不可或缺的方便。为了佛法的正确理解,为了适应外界的问难而有所说明,佛教界渐渐的注重于教法的闻思,于是乎论阿毘达磨,论毘陀罗出现了。佛教初期的闻思教法,虽重于事类的分别抉择,而“空”义也依闻思而发扬起来,这是部派佛教的卓越成就!
部派佛教的文献,现存的以说一切有部([A2]Sarvāstivāda),赤铜鍱部([A3]Tāmraśāṭīya)为详备,其他也有多少传述。初期大乘论,如《大智度论》,《瑜伽师地论》,也有可参考的。部派佛教思想,本来都是依经的。但各部所诵本,文句不完全相同,相同的也解说不一致,所以在空义的开阐中,当然也有所不同。事实上,部派佛教在印度,演进到“一切法空”的大乘时代。
二 胜义空与大空
说一切有部([A4]Sarvāstivāda)是特长于法义论究的部派。说一切有部内,有二大系:重经的是持经、譬喻者([A5]sūtradhara dārṣṭāntika),重论的是阿毘达磨([A6]abhidharma)论师。后来,阿毘达磨论师系,成为说一切有部的正宗,于是乎持经譬喻者演化为说经部(Sūtravādin)。有部与经部的法义,对大乘佛教,大乘论师的主流,中观(Mādhyamika)与瑜伽(Yogācāra)二派,思想上有密切的关联。
汉译《杂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的诵本,与赤铜鍱部([A7]Tāmraśāṭīya)的《相应部》相当。《杂阿含经》中,有以空为名的二经,是《相应部》所没有的,可以说是属于部派的(但也不只是有部的)。一、《第一义空经》,如《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说:
“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
“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第一义空,是胜义空([A8]paramârtha-śūnyatā)的异译;赵宋施护的异译本,就名《佛说胜义空经》。经中,以眼等六处的生灭,说明生死相续流转中,有业与报(报,新译作“异熟”),而作者(kāraka)是没有的。这是明确的“法有我无”说。没有作业者,也没有受报者(作者,受者,都是自我的别名),所以不能说有舍前五阴,而续生后五阴的我。不能说有作者——我,有的只是俗数法。俗数法是什么意义?《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引经[1]说:
“如世尊说: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
“胜义空经说:此中法假,谓无明缘行,广说乃至生缘老死”。
依玄奘所译的《顺正理论》,可知俗数法是法假的异译。法假即法施设(dharma-prajñapti),施设(prajñapti)可译为安立或假名。法施设——法假,就是无明缘行等十二支的起灭。鸠摩罗什(Kumārajīva)所译《成实论》,译此经文为:“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谓无明因缘诸行……”[2]。《瑜伽论》解说法假为:“唯有诸法从众缘生,能生诸法”[3]。《胜义空经》作:“别法合集,因缘所生”[4]。所以经义是:唯有法假施设,缘起的生死相续,有业有异熟,而没有作业受报的我。缘起法是假有,我不可得是胜义空。《胜义空经》的俗数法(法假)有,第一义空,虽不是明确的二谛说,而意义与二谛说相合,所以《瑜伽论》就明白的说:“但唯于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谛假立作用”[5]。法假施设是假(名),胜义空是空;假与空,都依缘起法说。依缘起说法,《杂阿含经》是称之为:“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的[6]。龙树(Nāgārjuna)的《中论》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众[A9]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7]。二谛与空假中义,都隐约的从这《胜义空经》中[A10]启发出来。
《第一义空经》的前分,有关生灭的经义,留在下一节,与其他有关的经文一同解说。
二、《大空经》:如《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八五上)说:
“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纯大苦聚集。缘生老死者,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无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梵行者所无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缘生老死。……”。
“诸比丘!若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老死,老死属谁者,老死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是名大空法经”。
《大空经》所说,是否定“老死(等)是我”,“老死属我”的邪见,与“命即是身”,“命异身异”的二边邪见相同,而说十二缘起的中道正见。
命即是身——我即老死(以身为我)
命异身异——老死属我(以身为我所)
命(jīva)是一般信仰的生命自体,也就是我(ātman)别名。身是身体(肉体),这[A11]里引申为生死流转(十二支,也可约五阴,六处说)的身心综合体。假如说:我即老死(生、有等),那是以身为自我——“命即是身”了。假如说:老死属于我,那是以身为不是我——“命异身异”了。身是属于我的,我所有的,所以命是我而身是我所(mama-kāra)。这一则经文,《相应部.因缘相应》中,也是有的,但没有《大空经》的名称[8]。[A12]那么,有部所诵的《杂阿含经》,特地称之为《大空经》,到底意义何在?《瑜伽论》解说为:“一切无我,无有差别,总名为空,谓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补特伽罗无我者,谓离一切缘生行外,别有实我不可得故。法无我者,谓即一切缘生诸行,性非实我,是无常故。如是二种略摄为一,彼处说此名为大空”[9]。依《瑜伽论》说:补特伽罗无我(pudgala-nairātmya)与法无我(dharma-nairātmya),总名为大空(mahāśūnyatā)。补特伽罗无我,是“命异身异”的,身外的实我不可得。法无我是“命即是身”的,即身的实我不可得。这二种无我,也可说是二种空,所以总名为大空。所说的法无我,与“一切法空”说不同,只是法不是实我,还是“法有我无”说。不过,有的就解说“大空”为我法皆空了。
三 无来无去之生灭如幻
说一切有部([A13]Sarvāstivāda)说“三世实有,法性恒有”,似乎与大乘法空义背道而驰,其实,在说一切有思想的开展中,对“一切法空”是大有影响的,真可说是“相破相成”。这[A14]里再举三经来说。
一、《胜义空经》——《第一义空经》,说有业报而没有作者,上文已说过了。怎样说明有业有报呢?《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这样说:
“眼(等),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等)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
眼等六处,是依前业所生起的报体,所以初生时,是“诸蕴显现,诸处获得”;“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1]。为了说明依业招感报体,没有作者,所以先说眼等报体的生灭情形。这一段经文,玄奘所译《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五一(大正二九.六二五下——六二六中)这样说:
“如胜义空经中说:眼根生位,无所从来;眼根灭时,无所造集;本无今有,有已还去。……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
眼等根是从缘而生灭的,生灭是“无所从来”,“无所造集”的,这是什么意义呢?佛法中,在没有生起以前,可能生起,有生起的可能,那就与没有不同,所以说“未来有”,“当有”。眼等是生而又刹那灭去的,虽已成为过去,不可能再生,但有生起后果的作用,不可能说没有,所以说“过去有”,“曾有”。“现在有”,是当前的生灭。如眼根是色法,是微细的色(物质)。眼极微从因缘生,名为从未来来现在。说眼根未生起时,在未来中,但未来没有空间性,不能说从未来的某处来,所以说“无所从来”。现在的眼极微,是依能造的地等四大极微等和集而住的。刹那间灭入过去,不能说没有了;成为过去的眼根,不再是四大等极微和集而住,所以说“灭时无所造集”。无所造集,《瑜伽论》解说为:“灭时,都无所往积集而住,有已散灭”[2]。眼根等“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往),所以说:“不实而生,生已尽灭”。“尽灭”,玄奘译为“有已散灭”,或“有已还去”;散灭与还去,都不是没有。这样,从缘生灭的眼根,有三世可说,而实是来无所从,去无所至的。
说一切有部说三世实有,说过去与未来是现在的“类”,是同于现在的。但在未来与过去中,色法没有极微的和集相,心法也没有心聚的了别用。却说过去与未来的法性,与现在的没有任何差异,所以说“三世实有,法性恒住”。说一切有部的法性实有,从现在有而推论到过去与未来;过去与未来的实有,有形而上“有”的倾向。这才从现在的眼根生灭,而得出“生时无所从来,灭时无所往至”的结论。“来无所从,去无所至”——以这样的语句说明现有,不正与大乘如幻、如化的三世观,有某种共同吗?
二、《抚掌喻经》:《抚掌喻经》,从“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的譬喻得名,《杂阿含经》卷一一(大正二.七二下)说:
“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
《顺正理论》引此经说:“诸行如幻,如焰,暂时而住,速还谢灭”[3]。《瑜伽论》作了分别的解说:“又此诸行,以于诸趣种种自体生起差别不成实故,说如幻事。想、心、见倒迷乱性故,说如阳[A15]焰。起尽法故,说有增减。刹那性故,名曰暂时。数数坏已,速疾有余频频续故,说为速疾。现前相续,来无所从,往无所至,是故说为本无今有,有已散灭”[4]。《抚掌喻经》从刹那生灭,来无所从,去无所至,说明诸行的虚伪不实,与《胜义空经》的见解,是完全一致的。
三、《幻网经》:《十诵律》所传的“多识多知诸大经”中,有“摩那阇蓝,晋言化经”[5]。“摩那”应该是摩耶(māyā)的误写;“摩耶阇蓝”(māyā-jāla),译为“幻网”。“幻网”与“抚掌”,都是有部所诵的。《幻网经》没有汉译,《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引此经(大正二九.三五〇下)说:
“佛告多闻诸圣弟子,汝等今者应如是学:诸有过去、未来、现在眼所识色,此中都无常性、恒性,广说乃至无颠倒性,出世圣谛,皆是虚伪妄失之法”。
《成唯识宝生论》也引述此经,“都无常性”以下,译为:“无有常定、无妄、无异[A16]、实事可得,或如所有,或无倒性,悉皆非有;唯除圣者出过世间,斯成真实”[6]。这是说:一切世间法,都是虚伪妄失法,没有常、恒、不异的实性可得。《幻网经》也有如“见幻事”的譬喻[7],与《抚掌喻经》相同。
以上三经,是有部与经部(Sautrāntika)所共诵的,而解说不同。有部以为:三世法性是实有的,为了遣除常、恒、我我所等妄执,所以说虚妄、如幻喻等。经部解说为没有实性,并引用为无缘也可以生识的教证。经文的本义,也许近于有部,但不可能是有部那样的实有。我(ātman),外道虽有妄执离蕴计我的,其实,“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8]。如五阴——一一法是常、是恒、是不变易,那一一法可说是我了。但五阴等诸行,无常,无恒,是变易,所以实我是不可得的。《中阿含经.想经》说:“彼于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我的旧译),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计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9]。如于一切法而有所想著,一切就是我我所。所以通达无我,要如实知一切(行)是无常,变易,虚伪妄失法,不著于相(想)。如实知诸行无常、无恒等,正是为了显示我不可得。然我所依、所有的诸行,从生无所从来,去无所至,虚伪不实,如幻、如焰去观察,[A17]那么实我不可得,诸行也非实有的思想,很自然的发展起来。
有为法是虚伪不实的,《杂阿含经》早已明确的说到了。如五阴譬喻: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野马(阳焰的异译),行如芭蕉,识如幻(事)。所譬喻的五阴,经上说:“谛观思惟分别,无所有,无牢,无实,无有坚固;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10]。《相应部》也说:“无所有,无实,无坚固”[11]。五譬喻中,聚沫喻,水泡喻,都表示无常,不坚固。芭蕉喻,是外实而中虚的。幻事喻,是见也见到,听也听到,却没有那样的实事。野马喻,如《大智度论》说:“炎,以日光风动尘故,旷野中见如野马;无智人初见谓之为水”[12]。野马,是迅速流动的气。这一譬喻的实际,是春天暖了,日光风动下的水汽上升,远远的望去,只见波浪掀腾。渴鹿会奔过去喝水的,所以或译为“鹿爱”。远望所见的波光荡漾,与日光有关,所以译为炎,焰,阳焰。远望所见的大水,过去却什么也没有见到。阳焰所表示的无所有、无实,很可能会被解说为虚妄无实——空的。
还有琴音的譬喻,如《杂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二.三一二下)说:
“有王闻未曾有好弹琴声,极生爱乐。……王语大臣:我不用琴,取其先闻可爱乐声来!大臣答言:如此之琴,有众多种具,谓有柄,有槽,有丽,有弦,有皮,巧方便人弹之,得众具因缘乃成音声。……前所闻声,久已过去,转亦尽灭,不可持来。尔时,大王作是念言:咄!何用此虚伪物为”[13]!
琴是虚伪的,琴音是从众缘生,刹那灭去的。依此譬喻,可见一切为有为法,都是虚伪不实的。“虚妄劫夺法者,谓一切有为”[14]。有为是虚妄的,虚伪的,由于刹那生灭的探求,得出“生时无所从来,灭时往无所去”——不来不去的生灭说。这无疑为引发一切法空说的有力因素。
四 声闻学派之我法二空说
声闻部派中,有说一切法空的。由于文献不充分,不明了究竟是那些部派,但说法空的部派,确实是存在的。如龙树(Nāgārjuna)《大智度论》,说到三种法门:“一者、蜫勒门,二者、阿毘昙门,三者、空门”[1]。三种法门中的“空门”,有的属于声闻,引声闻三经来说明。又于说“一切法空”时,引六(或七)经,明“三藏中处处说法空”[2]。《智论》又说:“若不得般若波罗蜜法,入阿毘昙门则堕有中,若入空门则堕无中,若入蜫勒门则堕有无中”[3]。这可见,广引声闻经而说一切法空的,不是龙树自己,而是声闻的部派。以下,依《智论》所引的经说,可以了解“空门”是怎样解说法空的。
一、《大空经》:上文已说到了说一切有部([A18]Sarvāstivāda)的见解。汉译《杂阿含经》说:“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并与“命即是身”,“命异身异”相配合[4]。依“空门”的见解,这是说法空的,如《大智度论》[5]说:
“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是人老死,(人不可得),则众生空。是老死,(老死不可得),是法空”。
“若说谁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生空。若说是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法空”。
生空——众生空([A19]sattva-śūnyatā),法空([A20]dharma-śūnyatā),“空门”是成立二空的。经说“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是邪见虚妄的,因而说“是老死,是法空”。这是以无我为我空,无我所是法空的。与《成实论》所说:“若遮某老死,则破假名;遮此老死,则破五阴”(破五阴即法空)的意见相合[6]。
二、《梵网经》:如《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三上)说:
“梵网经中六十二见。若有人言:神常、世间亦常,是为邪见。若言神无常、世间无常,是亦邪见。神及世间常亦无常,神及世间非常亦非非常,皆是邪见。以是故知诸法皆空是为实”。
《梵网经》是《长阿含经》的一经[7]。经说六十二见,是综举印度当时外道们的异见,内容为过去十八见,未来四十四见。《论》文所引神及世间常、无常等,是六十二见的前四见。常、无常等四见,在《杂阿含经》中,是十四不可记的前四见[8]。本来只是世间常、无常等,而《梵网经》作神及世间常、无常等。神,是我(ātman)的古译。世间(loka),《杂阿含经》约六根、六境、六识、六触、六受说[9],是众生的身心活动。《长阿含经》分别为神我与世间,那是我与法对举,也可说以众生自体与山河大地相对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众生(世间)与(器)世间了。
《智论》依“空门”,以神我及世间常、无常等邪见,解说为“诸法皆空,是为(如)实”。依经文,并没有法空说的明文,这经过怎样的理解而论定是空呢?神我是不可得的,所以说我是常是无常等,都是邪见。但“佛处处说有为法,无常、苦、空、无我,令人得道,云何(《梵网经》)言(世间)无常堕邪见”?在佛的不同教说中,似乎存有矛盾!《大智度论》引经而加以解说,如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三上——中)说:
“佛告摩诃男:……若(人)身坏死时,善心意识,长夜以信、戒、闻、施、慧熏心故,必得利益,上生天上(以上引经,以下解说)。若一切法念念生灭无常,佛云何言诸功德熏心故必得上生!以是故知非无常性”。
“佛随众生所应而说法:破常颠倒,故说无常。以人不知不信后世故,说心去后世,上生天上;罪福业因缘,百千万劫不失。是对治悉檀,非第一义悉檀,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佛亦处处说诸法空,诸法空中亦无无常。以是故说世间无常是邪见,是故名为法空”。
佛说无常,使人得道,这是原始佛教的事实。“诸行无常”的无常,原语为 anitya;无常性是 anityatā。佛不但说无常,也说无恒、变易、不安隐等。《瑜伽论》依经说:“于诸行中,修无常想行有五种,谓由无常性,无恒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变坏法性”[10]。佛说无常等,不是论究义理,而是指明事实。如四非常偈说:“积聚(财富)皆销散,崇高(名位、权势)必堕落,(亲友)合会要当离,有生无不死”。这是要人对这现实世间(天国也在内),不可迷恋于不彻底的,终究要消失的福乐,起厌离心而向于解脱。然而,一切凡夫,都是寄望于永恒而恋著这世间的,所以《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一下)说:
“愚痴无闻凡夫,于四大身,厌患、离欲、背舍而非识”。
“愚痴无闻凡夫,宁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识系我我所。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我见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复小过。彼心意识,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11]。
愚痴无闻的一般人,对于四大色身——肉体,有的还能生厌离心,而对于心识,却不能厌离,固执的执我我所。依佛的意思,对于四大色身,执我我所而不能厌离,多少还可以原谅。因为我们的色身,有的活了十年,二十年,有的能活到一百岁。如将护调养得好,有的还少少超过了一百岁。有这样的长期安定,所以不免迷恋而执著。我们的心意识,是时刻不停的在变异,前灭的不同于后起的,所以说异生异灭。这样的刹那生灭变异,而众生却固执的执为我我所,如一般所说的灵魂,玄学与神学家,称之为真心、真我。这都以为在无常变化中,有生命的主体不变,从前生到今生,从今生到后世。佛针对世俗的妄执,对生死流转中的一切,宣说“诸行无常”。无常,是要人不迷恋于短暂的福乐,而向于究竟的解脱;这是被称为“如实知”与“正见”的。说到世间(常与)无常是邪见,无常的原语是 aśāśvata,虽同样的译为无常,但与诸行无常不同。邪见的世间无常,是以为:有情世间是一死了事,没有生死流转,是断灭论者,顺世的唯物论者的见解。在佛陀时代的印度,顺世([A21]Lokāyata)派是少数。诸行无常是正见,世间无常是邪见,在原始佛教[A22]里,应该是没有矛盾的。
正见的诸行无常,邪见的世间无常,是没有矛盾的。但在佛法法义的论究中,两种无常有点相同,那为什么一正一邪呢?世间无常,是前灭而以后没有了,犯了中断(uccheda)的过失。诸行无常,是有为生灭的。如经上所说,心是时刻不住的生灭,前前与后后不同。论究起来,即使是最短的时间——刹那(kṣaṇa),也是有生灭的,这就是“念念生灭无常”。四大色身,不是十年、二十年……百年没有变异的,也是年异、月异、日异,即使一刹那间,也是生灭无常的。这样的刹那生灭,前刹那没有灭,后刹那是不能生起的。如前刹那已灭,已经灭了,也就不能生起后刹那。如所作的善恶业,也是刹那灭的,业灭而成为过去,又怎能招感未来,也许是百千万亿劫以后的善恶报呢?因果相续的诸行无常,由于“刹那生灭”,前灭后生的难以成立,就与世间无常的中断一样,那为什么一正一邪呢!为了刹那生灭而又要成立前后相续,说一切有部([A23]Sarvāstivāda)依三世有说,法性恒有,灭入过去而还是存在(有)的,所以能前后相续而起。经部(Sautrāntika)依现在有说,灭入过去,是成为熏习而保存于现在,所以能前后续生。但部派的意见不一,不是大家所能完全同意的。说法空的部派,以为“佛处处说无常,处处说不灭”(不灭就是常),“佛随众生所应而说法”。说诸行无常,为了破常颠倒,一切法“非实性无常”,不能说是灭而就没有了。说“心去后世,上生天上”等,为了破断灭见,并非说心是前后一如的。这都是随顺世俗的方便,如论究到诸法实相(实相是“实性”的异译),是非常非无常的。空性也是非常非无常的,是超越常无常等一切戏论执见的,所以佛说十四事不可记(不能肯定的说是什么,所以佛不予答复),六十二见是邪见,正表示了一切法空的正见。
三、〈义品〉,如《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三中——下)说:
“佛说义品偈:各各谓究竟,而各自爱著,各自是非彼,是皆非究竟。是人入论众,辩明义理时,各各相是非,胜负怀忧喜。胜者堕㤭坑,负者堕忧狱,是故有智者,不随此二法。论力汝当知!我诸弟子法,无虚亦无实,汝欲何所求!汝欲坏我论,终已无此处;一切智难胜,适足自毁坏。如是等处处声闻经中说诸法空”。
〈义品〉一六经,巴利藏编入《小部》的《经集》,与〈义品〉相当的,有吴支谦所译的《佛说义足经》,二卷,一六品。法藏部(Dharmaguptaka)称此为“十六句义”或“句义经”[12]。句是 pada 的义译,有足迹的意义,所以译为《义足经》的,可能是法藏部的诵本。《大智度论》一再引用〈义品〉,如上明法空所引的五偈外,又明第一义悉檀,引《众义经》三偈;明无诤法,引《阿他婆耆经》(阿他婆耆是义品的音译)三偈;引《利众经》(利众即众利,利是义利的利),明不取著一切法——法空;引《佛说利众经》二偈,明如实知名色[13]。《瑜伽师地论》也引〈义品〉,明一切法离言法性[14]。〈义品〉的成立很早,《杂阿含经》(“弟子记说”)已经解说到了[15]。从《大智度论》与《瑜伽论》的引用,可见〈义品〉对大乘法性空寂离言的思想,是有重要影响的。上文所引的五偈,是论力(《义足经》作勇辞,勇辞是论力的异译。《经集.义品》作波须罗)[16]梵志举外道的种种见,想与佛论诤谁是究竟的。佛告诉他:人都是爱著自己的见解,以自己的见解为真理,自是非他的互相论诤,结果是胜利者长㤭慢心,失败者心生忧恼。这意味著:真理是不能在思辨论诤中得来的,引向法性离言空寂的自证。
说法空的声闻学派,引了《大空经》,《梵网经》,〈义品〉——三经,并说“处处声闻经中说诸法空”。《大智度论》在说“一切法空”后,又简略的引述了声闻藏的六(或七)经,如《论》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五中——下)说:
“有利根梵志,求诸法实相,不厌老病死,著种种法相,为是故说法空,所谓先尼梵志,不说五众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
“复有强论梵志,佛答:我法中不受有无;汝何所论?有无是戏论法,结使生处”。
“及杂阿含中,大空经说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罗陀经中说:色众破裂分散,令无所有”。
“筏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波罗延经,利众经中说: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著,若受著法,则生戏论,若无所依止,则无所论。诸得道圣人,于诸法无取无舍,若无取舍,能离一切诸见。如是等三藏中处处说法空”。
六经中第一,先尼(Śreṇika)梵志事,见《杂阿含经》(巴利藏缺)。佛与仙尼的问答,是:色(等五阴)是如来?异(离)色是如来?色中有如来?如来中有色?如来(tathāgata)是我的异名,如如不动而来去生死的如来,不即色,不离色,如来不在色中,色不在如来中[17]——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是我,异我,不相在”。《论》文所说“不说五众(五阴)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实”就是如来,无实即无如来——我。这是二十句我我所见,而法空说者,依四句不可说是如来,解说为法空。《先尼梵志经》,可能是法空派所诵本,文句略有出入。《般若经》的原始部分,曾引先尼梵志的因信得入一切智,是继承声闻法空派的解说,集入《般若经》为例证的[18]。
第二,强论梵志,如上面〈义品〉所说的。“强论”就是“论力”,《义足经》是译为“勇辞”的。
第三,《大空经》,已在上文说过。
第四,《罗陀经》,见《杂阿含经》,如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断除爱欲,爱尽则苦尽”[19]。五阴的散坏消灭,或依此立散空(avakāraśūnyatā)。
第五,《筏喻经》,见《中阿含经》的《阿梨咤经》[20]。“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经意是:佛说的一切法(九分或十二分教),善巧了解,目的是为了解脱。所以闻思法义,对解脱是有用的,是有必要的;但为了解脱,就不应取著(诤论)文义,因为一有取著,就不得解脱。如一般所说:“渡河须用筏,到岸不用船”。从此可见,如来说法,只是适应众生说法,引导众生出离,而不是说些见解,要人坚固取著的。无边法门,都不过适应众生的方便。“法(善的正的)尚应舍,何况(恶的邪的)非法”,表示了一切法空。
第六,《波罗延经》是《经集》的〈彼岸道品〉。《利众经》是《经集》的〈义品〉。长行略引二经的经意,明智者于一切法不受不著,不取不舍。与〈义品〉的“第一八偈”相当[21]。
声闻的法空学派,引声闻经以说法空的,主要的理由是:一、无我所;二、五阴法散灭;三、不落二边——四句的见解;四、佛法是非诤论处;五、智者不取著一切法。法空的学派,与阿毘昙门的辨析事相,是不同的。这是著眼于佛法的理想,方便引导趣入、修证的立场。
五 常空、我我所空
《杂阿含经》卷一一(《抚掌喻经》)(大正二.七二下)说:
“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
空诸行(śūnya-sarvasaṃskāra),经约根、境、识、触、受、想、思说。与此意义相同的,是空世间(śūnya-loka),如说:“云何名为世间空?佛告三弥离提:眼(等)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1]。《相应部》也有此经,约根、境、识、触、受说世间,只说“我我所空,故名空世间”[2]。空,是以无我我所为主的,《杂阿含经》为什么说“常、恒、不变易法空”呢?《杂阿含经》(与《相应部》)常见这样的文句,如说:“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3]。又常见这样的问答,如说[4]:
“于意云何?……(色)、受、想、行、识,为常为无常耶?答言:无常。
又问:若无常者,是苦耶(乐耶)?答言:是苦。
又问:若无常苦者,是变易法,圣弟子宁于中见(色、受、想、行、)识是我、异我、相在不?答曰:不也”。
五阴、六处等无我我所,是从无常、苦,变易法而得到定论的。如依文释义,无常,苦,变易法,无我我所——空,文字不同,意义当然也有所差别。如依文义相成来说,那无常等都可说是空了。无常故苦,苦是依无常而成立的,如《杂阿含经》卷一七(大正二.一二一上)说:
“佛告比丘: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
一般的说,受有三类: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约三受说,不能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的。然从深一层说,一切行是无常、变易法,是不可保信的,不安隐的,终于要消失过去的,所以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一般所执的自我,一定是常(恒、不变易),是乐(自在),而一切行非常非乐,这那[A24]里可说有我呢!无常是苦义,无常苦(变易法)是无我义;无常、苦、无我是相成的。这样的论究,不但我我所是空,常、恒、不变易法也可说是空了。这样的解说,不只是说一切有部([A25]Sarvāstivāda)这样说,属于分别说系([A26]Vibhajyavādin)的《舍利弗阿毘昙论》,也说:“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5]。巴利藏《小部》的《无碍解道》也说:“我、我所、常、坚固、恒、不变易法空”[6]。这可见,依我我所空,进而说常、恒、不变易法空,是上座部([A27]Sthavira)系的一致意见。
印度文化中的我(ātman),曾发展到与宇宙的本体——梵(brahman),无二无别,然原本只是众生的自我。我,一定要有“自在”,“乐”的属性,如不自在,苦,那就不能说是我了。如《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七中——下)说:
“若色(受、想、行、识,下例)是我者,不应于色病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经说无常故苦,无常苦故无我,是一贯的,相依相成的,为什么经上只说:无我、我所、常、恒、不变易法空,而没有说是苦是空呢!佛教界的论究,倾向于客观事相的观察,观一切法(不限于众生自体)都是无我——空的,但不能说器世界是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只能说是无常,无我——空。倾向于客观的事相观察(阿毘达磨的特性如此),所以说:“无我、我所,常、恒、不变易法空”了。
六 三三摩地
空(śūnyatā),无所有(ākiṃcanya),无相(animitta),是方便不同而究竟一致的;究竟一致的,就是空。后来演化为三三昧(samādhi):空,无愿(apraṇihita),无相;又名三解脱门(vimokṣa-mukhāni),这已在前一章说明了。在三三昧中,显然空是更重要的,如《杂阿含经》说:“若得空已,能起无相、无所有,离慢知见者,斯有是处”[1]。这是说,真正的无所有(或无愿)、无相,要先得空住,才有修得的可能。《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四(大正二七.五四〇中——下)说:
“空三摩地,是诸内道不共住处。……外道法中,虽无真实无愿、无相,而有相似,谓麁行相等相似无愿,静行相等相似无相。九十六种外道法中,尚无相似空定,况有真实!故唯说空定是内道不共法”。
空定(定即三摩地、三昧的义译)是内道不共法,也就是说:佛法与一般宗教的根本差别所在,就是空三昧。的确,佛法的最大特色,是(无常苦故)无我——空。
三三昧——空,无愿,无相,说一切有部([A28]Sarvāstivāda)以三缘来建立他的差别。空是约对治说的:“空三摩地是有身见近对治故”。无愿是约期心说的:“诸修行者,期心不愿三有法故”;“期心不愿三有,圣道依有,故亦不愿”。无相是约所缘说的:“此定所缘离十相故,谓离色、声、香、味、触,及女、男、三有为(生、住异、灭)相”。也有依行相差别建立的:说一切有部,立四谛、十六行相,“空三摩地,有空、非我二行相;无愿三摩地,有苦、非常,及集(谛下四:因、集、缘、生),道(谛下四:道、如、行、出)各四行相;无相三摩地,有灭(谛下灭、静、妙、离)四行相”[2]。这是约能为四谛下烦恼对治的无漏智说,如约有漏智所缘行相说,那空与无我([A29]nirātman)二行相,是通于四谛、一切法的。不但有漏的苦与集,是空的,无我的;无漏有为的圣道,无漏无为的灭,也是空的、无我的[3]。含义虽与大乘不同,而可以说“一切法空”的。
空是通于无我无我所的,如经说“世间空”是:“我我所空故,名空世间”[4]。“空诸行”是:“无我我所”[5]。这可见无我是空,无我所也是空。但说一切有部,以为空就是无我(我所),只是说明上有些不同,如《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上——中)说:
“有说:……谓空行相义不决定,以一切法有义故空,约他性故;有义故不空,约自性故。非我行相无不决定,以约自他俱无我故。由此尊者世友说言:我不定说诸法皆空,定说一切法皆无我”。
这是说一切有部的正义。说一切法无我,是确定的,彻底的,因为不论什么法,即法异法,都非是我,所以一切法决定是无我的。说诸法皆空——一切皆空,这是不能依文取义的。这一见解,是依《中阿含经.小空经》的[6]。如说鹿子母堂空,是说鹿子母堂中没有牛、羊、人、物,不是说鹿子母堂也没有。鹿子母堂自性是不空的,空的是鹿子母堂内的人物。这名为“他性空”,就是约他性说空,约自性说不空。依此来说空、无我,无我是了义说,一切法是无我的。“诸法皆空”是不了义说,空是无我,我空而法是有——不空的。
《相应部》多说“无常,苦,无我”(无我所),《杂阿含经》多说“无常,苦,空,无我”。说一切有部立十六行相,无常、苦、空、无我,是苦谛的四行相。在十六行相中,空与无我,是二种不同的行相,差别是:“非我行相对治我见,空行相对治我所见”[7]。这是论师的一种解说,如依经文,空那[A30]里只是无我所呢!
《舍利弗阿毘昙论》,是印度本土分别说者([A31]Vibhajyavādin)的论典。《论》上说:空定,“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空的内容,与《杂阿含经》的《抚掌喻经》相合。无相定,“以圣涅槃为境界”。有生、住异、灭三相的,是有为行;涅槃没有三相——不生,不住异,不灭,所以思惟涅槃而得定的,是无相定。无三相,是有部所说无十相中的三相。无愿定有二:一、“以圣有为为境界”,圣有为是无漏道。圣道如渡河的舟筏一样,渡河需要舟筏,但到岸就不用了,所以不愿圣道。二、观有漏的诸行,“苦,患,痈,箭,著,味,依缘,坏(变异)法,不定,不足,可坏众苦”。这是以无常,苦行相,观有漏生死行所成的无愿定[8]。《舍利弗阿毘昙论》所说三三昧的内容,与说一切有部所说的,大体相同。
《解脱道论》,是属于赤铜鍱部([A32]Tāmraśāṭīya)的。所说的三解脱,如《论》卷一二(大正三二.四五九中——下)说:
“问:云何以观见成于种种道?答;已(以)观见无常,成无相解脱。以观见苦,成无作(即无愿)解脱。以观见无我,成空解脱”。
三解脱(tayo-vimokkhā),约从烦恼得解脱说。观无常而成无相解脱;观苦而成无作解脱;观无我而成空解脱,无我是空义。以无常、苦、无我来分别三解脱,实不如以三法印——无常明无愿,无我明空,涅槃明无相来得妥切!《解脱道论》以不同的方便(观法),成三解脱;如成就一解脱,也就是三解脱,所以说:“已得三解脱,成于一道”。因为“解脱者唯道智,彼事为泥洹”[9]。三解脱约无漏道智得解脱说,而所得解脱是没有差别的。
七 空之类集
在佛法中,空(śūnya, śūnyatā)的重要性,渐渐的显著起来。有《小空经》与《大空经》的集出,编入《中阿含经》(《中部》)中。《小空经》是次第深入的,有的空而有的是不空。《大空经》是内外次第观察的,立内空(adhyātma-śūnyatā),外空([A33]bahirdhā-śūnyatā),内外空([A34]adhyātma-bahirdhā-śūnyatā)。《杂阿含经》有大空([A35]mahā-śūnyatā),胜义——第一义空([A36]paramârtha-śūnyatā)。这就共有五种空了。综合而加以说明的,如《舍利弗阿毘昙论》卷一六(大正二八.六三三上)说:
“空定(有)六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
《舍利弗阿毘昙论》在说明空定——空三昧的内容时,说到了六空,除上面所说的五种空外,多了一种空空([A37]śūnyatā-śūnyatā)。《大毘婆沙论》说:《施设论》立“三重三摩地”,有空空三摩地[1]。空空的名词,可能是从《施设论》来的。六空的空义是:“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或但略说为:“以我空,我所亦空”[2]。《婆沙论》引《施设论》,也说:“谓有苾刍,思惟有漏有取诸行,皆悉是空。观此有漏有取诸行,空无常、恒、不变易法、我及我所”[3]。以无常(无恒无变易)无我无我所为空义,与《舍利弗阿毘昙论》说相同,也与说一切有部所说:“非常,非恒,非不变易,非我我所,故皆名空”[4],意义一致。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〇四(大正二七.五四〇上)说:
“施设论说空有多种,谓内空,外空,内外空,有为空,无为空,无边际空,本性空,无所行空,胜义空,空空”。
《大毘婆沙论》卷八,也说到“十种空”,但无所行空译为散坏空。对比《舍利弗阿毘昙论》六空如下:
两论对比起来,《施设论》多了有为空,无为空,无际空,本性空,散坏空——五空,却少了大空。《杂阿含经》说大空,在《相应部》中有同样的经文,却没有大空的名称。所以,《施设论》综集为十空而没有大空,可能那时还没有大空的名目。经上说:“世间空”,“诸行空”,都约有为法说,所以立有为空。无为空是灭谛、涅槃空。无(边)际空,如《杂阿含经》说:“众生无始生死以来,长夜轮转,不知苦之本际”[5]。生死流转的开始,是不可记别的[6]。没有生死的前际(以后又引申到后际)可得,所以说无际空。本性空,如经说:“眼(等)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7]。自性(svabhāva)与本性,说一切有部是看作异名同实的,如《大毘婆沙论》说:“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应知亦尔”[8]。约自性说空,有部是限定于我我所空的。散坏空,如佛为罗陀(Rādha)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9]。在这十种空中,如依前六空的定义来说,那无为法不生不灭,只能说无我我所空,可不能说是“非常、非恒、非变易法”空了。如以生死无始为空,五阴散坏为空,都不能以“无我我所”;“非常、非恒、非变易法,非我我所”的定义,说明他是空了。没有论文可考,不能作确切的定论,但十空说的内容,显然已超越了说一切有部的空义。要知道,《施设论》是说一切有部六分毘昙的一分,但《施设论》是不限于说一切有部的[10]。
《小部》的《无碍解道》,有“空论”一章。先引《相应部.六处相应》的“空”经,然后广列二十六空,一一的给以说明。二十六种空是[11]:
“空空,行空,坏空,最上空,相空,消除空,定空,断空,止灭空,出离空,内空,外空,俱空,同分空,异分空,寻求空,摄受空,获得空,通达空,一性空,异性空,忍空,摄持空,深解空,及正知者流转永尽一切空性中胜义空”。
依《无碍解道》的说明,在这二十六种空中,一、内空(ajjhattasuñña),外空(bahiddhā-suñña),俱空(dubhatosuñña)就是内外空,空空(suññasuñña):这四种空的意义是:“我、我所、常、坚固、恒、不变易法空”,与说一切有部等所说相同。二、消除空(vikkhambha-nasuñña),定(或译彼分)空(tadaṅgasuñña),断空(samucchedasuñña),止灭空(paṭipassaddhisuñña),出离空(nissaraṇasuñña),寻求空(esanāsuñña),摄受空(pariggahasuñña),获得空(paṭilābhasuñña),通达空(paṭivedhasuñña),忍空(khantisuñña),摄持空(adhiṭṭhānasuñña),深解空(pariyogāhanasuñña):此十二种空,与《空小经》的方法相同,也是次第深入,一分一分的空。如消除(或译伏,伏惑的伏)空是:依出离故贪欲消除空,依无瞋故瞋消除空,依光明想故惛沈睡眠消除空,依不散乱故掉举消除空,依法决定故疑消除空,依智故无明消除空,依胜喜故不欣喜消除空,依初禅故五盖消除空,……依阿罗汉道一切烦恼消除空。从消除空到出离空,都是依这样的次第说空[12]。寻求空以下,都与出离有关,如出离寻求,……出离深解。所以,寻求空是:出离寻求故贪欲空,无瞋寻求故瞋恚空,……阿罗汉道寻求故一切烦恼空。一直到深解空是:出离深解故贪欲空,……阿罗汉道深解故一切烦恼空。这十二种空,都是一分一分的空,到达一切烦恼空为止;离(一分或全部)烦恼为空,正是《相应部》中空于贪、瞋、痴的本义。三、从出离贪欲,到阿罗汉道一切烦恼空的次第,还有一性空(ekattasuñña),异性空(nānattasuñña),及胜义空([A48]paramattha-suñña)的一分。贪欲、瞋等是异性,出离、无瞋等离烦恼是一性。思出离等一性而贪欲等异性空,能离烦恼的一性也是空,名为一性空、异性空。胜义空,与说一切有部所说的不同。胜义,约涅槃(nibbāna)说。如依出离而贪欲的流转永尽,到依阿罗汉道而一切烦恼的流转永尽,烦恼永灭而不再生起了,最究竟的是证得阿罗汉果——有余涅槃,是胜义空的一分。以上所说的种种空,都是空于烦恼的。四、胜义空的另一意义是:眼等灭,以后不再生起了。这是“一切空中的胜义空”,可说是最究竟的空。约依无余涅槃而般涅槃说,不但烦恼空,业感的异熟身,一切生死流转也永灭了。五、最上空(aggasuñña)是:“一切行寂止,一切取定弃,爱尽,离欲,灭,涅槃”,也是依涅槃说(胜义空约涅槃永不生说,最上空约有为、烦恼等灭尽说涅槃)的。在《杂阿含经》中,作:“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13]。空是涅槃义,在胜义空及最上空中,明显的表示出来。六、坏空(vipariṇāmasuñña):意义是:色等是自性空的,已灭的色等,已坏是坏空。五蕴、六处是自性空的,所以已灭的是坏空;坏空与十空中的散坏空相当。七、行空(saṅkhārasuñña),相空(lakkhaṇasuñña):行有福行,非福行,不动行;身行,语行,意行;过去行,未来行,现在行。相有愚相,贤相;生相,住异相,灭相(约五蕴,六处,十二因缘别说)。这些行与相,都是约此中无他来说空。如福行中,非福行、不动行空;非福行中,福行、不动行空;不动行中,福行、非福行空。八、同分空(sabhāgasuñña),异分空(visabhāgasuñña):同分是同类,异分是异类。同分空是自性中自性空,异分空是他性中他性空。在这二十六种空中,七、八——二类、四空,不知依什么经义而立?
八 诸行空与涅槃空
说一切有部的阿毘达磨论师,对于空(śūnya, śūnyatā)的意义,著重于经说的:“常空,恒空,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空是无我,无我所;如双举空与无我而辨其差别,[A49]那么空是“无我所”义。“非我行相与空行相,俱能缘一切法”[1],所以可说一切法是空、无我的。不过,这只是有漏的,如果是无漏的空与无我行相,那就唯缘苦谛,不通于一切法了[2]。关于我我所空,《杂阿含经》这样说:“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3]。“此性自尔”,《瑜伽论》解说为:“又此空性,离诸因缘,法性所摄,法尔道理为所依趣”[4]。我我所空,是法尔如此,本性如此的。《大毘婆沙论》也说:“住本性空,观法本性空无我故”[5]。“一切法本性空”,说一切有部的含义,当然与大乘不同,但“一切法本性空”,说一切有部的论师,确已明白的揭示出来了!
另一方面,“贪空、瞋空、痴空”——一切烦恼空的经义,显然的没有受到说一切有部论师的注意。《杂阿含经》是以“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来表示涅槃(nirvāṇa)与无为([A50]asaṃskṛta)的[6]。“贪空、瞋空、痴空”的空,也与涅槃有关。《杂阿含经》卷一〇(大正二.六六中——下)说:
“一切诸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灭),涅槃”。
与此经相当的《相应部》经,作:“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弃,爱尽,离欲,灭尽,涅槃”[7]。诸行寂止,与诸行空寂相当。一切有部所诵的《杂阿含经》,的确是空寂,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六上)说:
“所言空者,谓离一切烦恼等故,无所得者,谓离一切所有相故。言爱尽者,谓不希求未来事故。言离欲者,谓无现在受用憙乐故。所言灭者,谓余烦恼断故。言涅槃者,谓无余依故”。
空,是离一切烦恼的意思。离一切烦恼而毕竟空寂,以空来表示涅槃。实际上,涅槃是不可表示的;空与不可得等,都是烘云托月式的表示涅槃。《杂阿含经》说到烦恼空,一切诸行空寂,没有受到论师们的重视,这可以断定:现在的《杂阿含经》,还是说一切有部内,经师与论师没有分派以前的诵本。
《大毘婆沙论》说:“如是择灭,亦名涅槃”[8]。有部的论师们,对涅槃的空义,没有重视,而对涅槃的择灭(pratisaṃkhyā-nirodha),有相当的论究,对“一切法空性”说,是有高度[A51]启发性的。《俱舍论》说:“此法自性,实有离言,唯诸圣者各别内证,但可方便总相说言:是善,是常,别有实物,名为择灭,亦名离系”[9]。择灭是“择所得灭”,以智慧简择谛理,有漏法灭,但不只是有漏法的灭无,而是得到了无为的(择)灭。依《婆沙论》[10]说:有多少有漏法,就有多少择灭。择灭与有漏法,是相对应的。以智慧简择,某法,某一类或一切有漏法灭了,就得一法、一类或一切的择灭(得一切择灭,名为得涅槃)。相对于一切有漏法的择灭无为,不生不灭,本来如此。约众生与众生所得来说,是同一的,所以“应作是说:诸有情类,普于一一有漏法中,皆共证得一择灭体”。一人所得的无数择灭,择灭与择灭,也是无差别的。相对应于有漏有为的择灭,不共证得而体性不二,这与(大乘)一切法本有寂灭性(或空性),不是非常类似的吗?不过有部但约有漏法说而已。
涅槃的空义,赤铜鍱部([A52]Tāmraśāṭīya)是充分注意了的。如《无碍解道》所说的最上空,胜义空,都是约涅槃说的。消除空,定空,断空,止灭空,出离空等,或浅或深,而最深彻的,是依阿罗汉道而一切烦恼空。特别是止灭(paṭipassaddhi)与出离(nissaraṇa),就是“依离,依离欲,依(止)灭,向于舍”的离与灭。这些文字,都表示[A53]祛除烦恼而可以名为空的;也可以表示涅槃[11]。所以四念住的不净,苦,无常,无我,也被称为净空,乐空,常空,我空了[12]。一切烦恼灭——一切烦恼空,烦恼的完全出离(灭,空),就是“灭(谛),涅槃”,如《无碍解道》的“离论”所说。
涅槃,被称为最上空,如《小部.无碍解道》(南传四一.一一六)说:
“何为最上空?此句最上,此句最胜,此句殊胜,谓一切行寂止,一切取(或译“依”)定弃,渴爱灭尽,离欲,灭,涅槃”。
最上空的内容,《杂阿含经》也多处说到,如说:“此则寂静,此则胜妙,所谓舍,离一切有余(依),爱尽,无欲,灭尽,涅槃”[13]。除了卷一〇(如上所引)说到“一切行空寂”外,一律都译作“舍”。涅槃,在《阿含经》中,是以烦恼的灭尽,蕴处(身心)灭而不再生起来表示的,如火灭一样。但以否定(遮遣)方式来表示,并不等于没有。表示超越一切的,不可思议性,可以有三例。一、如《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四下)说:
“甚深,广大,无量,无数,皆悉寂灭”[14]。
《瑜伽论》解说为:“世尊依此,密意说言:甚深,广大,无量,无数,是谓寂灭。由于此中所具功德难了知故,名为甚深;极宽博故,名为广大;无穷尽故,名为无量;数不能数,无二说故,名为无数”[15]。这是以大海的难以测度来比喻的;这一喻说,在超越中意味著不可思议的内容,可能引起不同的解说。二、如《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五下)说:
“灭;寂静,清凉,真实”[16]。
《瑜伽论》解说此经,分别为:“寂灭;寂静,清凉,宴默”[17]。“真实”,更意味著充实的内含。三、如《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六〇上)说:
“尽,离欲,灭,息,没已,有亦不应说,无亦不应说,有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亦不应说。……离诸虚伪,得般涅槃”。
末二句,与此相当的《增支部》,作“戏论灭,戏论寂”[18]。《杂阿含经》的虚伪,是戏论(prapañca, papañca)的异译。涅槃是不能是有、或是无的;这些相对的语句,都不过是戏论,戏论是不足以表示涅槃的。《杂阿含经》渐倾向于涅槃的真实性,所以说一切有部以为:“实有涅槃”;“一切法中,唯有涅槃是善是常”[19]。赤铜鍱部说涅槃空,当然也不会说涅槃是没有。著重于涅槃空的说明,于是乎诸行空性,涅槃空性,可说有二种空性了。如《小部.论事》(南传五八.三六五)注说:
“有二空性,蕴无我相与涅槃。此中无我相一分,或方便说系属行蕴;但涅槃则无所系属”。
从圣典的施设名言来说,有为诸行本性空,所以离有为诸行(烦恼,业,烦恼业所感的报体)的涅槃,也说为空。直从涅槃说,一切语言都是戏论,空也是不可说的。但从诸行空,空却诸行而可名为涅槃,当然虽不可说,而也可说是空(是灭,是出离等)了。依诸行灭而施设涅槃,诸行空性与涅槃空性,果真是条然不同的二种空性吗?
九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
空,有二方面。诸行空,那是无我我所的意思;进而说明为:“常空,[A54]恒空,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另一方面是:一切烦恼空,空的是烦恼(业苦),也就以空来表示离烦恼(业苦)的涅槃。寂,出离,(止)灭,灭等,也都表示是空的,有“出世空性”的名称。这二方面,胜义空([A55]paramârtha-śūnyatā, paramattha-suñña)明显的表示了这一意义。在《杂阿含经》中,是缘起生死相续中,有业报而没有作者(我的异名)。缘起因果是俗数法——法假,无我是胜义。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性),是说一切有部([A56]Sarvāstivāda)系所说。在《无碍解道》中,胜义空是一切烦恼永灭,六处永灭;涅槃是胜义,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是赤铜鍱部([A57]Tāmraśāṭīya)所说。胜义空,也许不载于原始圣典,而在佛法的流传发扬中,受到部派的重视,是一项明显的事实。
俗数法与胜义,佛教界安立为二谛:世俗谛(saṃvṛti-satya, sammuti-sacca),胜义谛(paramârtha-satya, paramattha-sacca)。依四谛而明二谛的安立,《大毘婆沙论》列举了四家的二谛说[1]。第一家,以苦、集二谛为世俗,灭、道二谛为胜义。这是世间虚妄,出世间真实的二谛说,与说出世部(Lokottaravādin)相近[2]。第二家,以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第三家以为:“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第四家是有部的评家正义:“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胜义谛者,谓因、集、生、缘理。……灭谛中有胜义谛者,谓灭、静、妙、离理。……道谛中有胜义谛者,谓道、如、行、出理”。后二家,都是以世俗事的施设为世俗谛,而胜义谛是“绝施设”——不可安立的。
后二家,可说是同一意义的不同开展。对于空性为胜义空的思想,是有重要关系的。这应该从自相([A58]svalakṣaṇa)、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说起,如《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七上)说:
“分别一物相者,是分别自相;分别多物相者,是分别共相”。
自相,是一法(物)所有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例如色是自相;色法的无常性,是通于心、心所等的,所以无常是共相。进一步说,色是一蕴的总名,通于种种色的。在色蕴中,有眼、耳等法;即以眼所见的色来说,也有青、黄、赤、白等多法,所以色也还是通于多法的。这样的推求下去,一直到不可再分析的,一一极微自性,才是色的自相。所以《大毘婆沙论》说:“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3]。自性(svabhāva)是一一法的自体,在有部中,与自相是相同的。但自相依相立名;自性是以相而知法自体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也就是遍通的理性。一般人虽说能知事相,而实不能知一一法,不知一一法的共相。如实知四谛共相的,能见道而向解脱,所以后代就以四谛的十六行相为共相。有部的评家正义,就这样的论定:四谛事相是世俗谛,四谛(一一谛四行相)的十六行相,是胜义谛。共相,近于一般所说的通遍理性,但有部不许四谛以外,别有抽象的通遍理性,十六行相只是四谛(一一法上)所有共通的义理。对于世俗与胜义的觉了,《大毘婆沙论》列举了多种譬喻,试引述二喻,如《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七上)说:
“如种种物近帝青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如种种物远帝青宝,青黄等色各别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时,光明遍照,众暗顿遣,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如日出已,渐照众物,墙壁窍[A59]隙,山岩幽薮,皆悉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通达共相慧的帝青宝喻,与《般若经》所说:般若照见一切法空,如高入须弥,咸同金色[4],正是胜义慧的同一譬喻。
有部是事理二谛说,四谛事是世俗,四谛所有的共相——理是胜义。四谛各有四行相:集、灭、道谛的四行相,是局限于集、灭、道谛的,苦谛下的四行相可不同了。苦谛的四行相:苦行相是限于苦谛的;无常行相,可通于苦、集、道三谛;空与无我行相,是通于四谛(及非择灭与虚空)的,所以空与无我,是一切法中最通遍的共相——理。以理为胜义谛,[A60]那么空无我理,可说是一切法的胜义谛理了。由于有部是“次第见(四)谛”的,所以说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假如是主张“一时见(四)谛”的,就不会有这一区别了。
第三家以为一切是世俗施设,“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这也是理事二谛,但以一切法中最通遍的义理——“空非我理是胜义谛”。这可能与一说部(Ekavyāvahārika)的见解相近。世俗唯是假名施设,空非我理是胜义,世俗假而胜义空(非我),是近似大乘空义的一派。
有部的“无常、苦、空、无我”,赤铜鍱部作“无常、苦、无我”,无我是空义。(空)无我遍通一切法,也是赤铜鍱部所说的。《无碍解道》有(四)“谛论”[5],引经说,四谛“是如,不虚,不异”[6]。谛(sacca)是不倒乱而确实如此的,所以谛是如(tathā),如是不异的意义。正如《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所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7]。《无碍解道》说到四谛同一通达,也就是“一时见谛”。为什么四谛能同一通达?因为四谛是同一所摄:“同一所摄则一性,一性则依一智通达,故四谛同一通达”。[A61]那么四谛依什么而是同一所摄呢?《论》依四行相,九行相,十二行相来说明。四行相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每一谛都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四谛同有这四行相,所以说四谛是同一所摄。九行相与十二行相的前四相,就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这些义相,四谛都是有的,所以是同一所摄,同一通达。如义与谛义间,有无我([A62]anattan)义;四谛同有无我,可见(空)无我是通于四谛的,与有部所说相同。以空无我为遍通四谛的胜义,是从诸行空而延展到一切空无我的。这是上座部([A63]Sthavira)系,著重我我所空而发扬起来的。
[A64]十 大众部系与法空
一切烦恼空,生死不再生,以涅槃为胜义空,《无碍解道》已说到了。但著重涅槃空而发扬起来,最足以代表声闻法空说的,是龙树(Nāgārjuna)所说的“空门”[1]。法空说的主要理由,上文曾归纳为五项。除“无我所”为法空外,都与涅槃空有关。“五阴散灭”,是行者灭五阴,爱尽苦尽而作苦边际。“不落四句”,涅槃正是不能以四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来说明的。“非诤论处”,这是言说所不及,超越于名言的。“智者不取著一切”,正由于涅槃智的自证。法空说,是从涅槃空(或佛证境)来观一切法的。一切法空,所以修行者随顺、趣向、临入于“无对”(绝对的)的涅槃。
在现存的部派传说中,与法空有关的资料不多,姑举四说。一、如《佛性论》卷一(大正三一.七八七下)说:
“小乘诸部,解执不同。若依分别部说:一切凡圣众生,并以空为其本,所以凡圣众生,皆从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
《佛性论》是真谛所译的。以真谛所译的《部执异论》,及《四谛论》所用的译名,推定分别部即分别说部,为唐译说假部([A65]Prajñāptivādin)的异译[2]。“分别部说:灭有三种:一、念念灭;二、相违灭;三、无余灭,譬如灯灭”[3]。涅槃是无余灭,约烦恼等灭尽无余说,灭是空的异名。依《佛性论》,分别部说:一切凡圣众生,“以空为其本”,此空显然有了形而上的本体意义。凡圣众生,或迷而流转,或悟而解脱,所有凡圣、迷悟的一切现象,都是依空而有的。空是本来如此(本性空)的,为成佛的因性,所以空就是佛性;离一切迷妄而成佛,空就是大涅槃。以空为佛性、大涅槃,我想,这是真谛的时代,分别部适应大乘学而作的说明吧!佛法原本是依现实的身心世间,修道断惑而得涅槃的。现在说空为一切所依,那是通过涅槃空义,再从涅槃常寂来说明一切的(或称为“却来门”)。
二、如《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中)说:
“佛法中方广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灭,空无所有,譬如[A66]兔角、龟毛常无”。
《小部》的《论事》中,有方广部(Vetulyaka),也名说大空(Mahāsuññatāvādin)的部执。虽然所说的问题,与《智度论》不同,然方广部与方广道人,一切法空无所有与说大空,显然是同一的。方广部以为:僧伽四双八辈,约胜义僧说,胜义僧是无漏道果。所以僧伽是不受供施的;供物是无所净的;不受用饮食的;施僧也就不得大果[4]。佛住兜率天宫([A67]Tuṣitabhavana),人世间佛是示现的(化身)。所以施佛不得大果;佛不住此世间,佛不说法[5]。《论事》所说的方广部执,胜义僧与佛,都是超越现实人间世的。凡重于超越的,每不免轻忽了现实,方广道人说一切法空无所有,如龟毛、[A68]兔角一样,不正是同一意境的表现吗?
三、如《入中论》卷二(汉藏教理院刊本三一)说:
这是东山住部(Pubbaseliya)的〈随顺颂〉。东山住部是大众部([A69]Mahāsāṃghika)系中,安达派(Andhaka)的一派。所说“蕴处界同一体性”,“无名诸法性”,“不灭不生”,在如来如实证——佛本性中,一切是同一的离言法性,没有如世俗所见的我与法,有与无,连佛、灭、胜义,这也都是无可说的。佛为众生说有这有那,不过“顺世间转”,随顺世间方便[A70]罢了。从如来自证的同一离言法性说,法性是超越于世间名言的。颂文虽没有说“空”,然与大乘法空性说,是非常一致的。
四、《三论玄义检幽集》卷五(大正七〇.四五九中——下)说:
“一说部者,真谛云:此部执世出世法悉是假名,故言一切法无有实体,同是一名,名即是说,故言一说部”。
这是梁真谛(Paramârtha)传来的解说。一说部(Ekavyāvahārika)说:“世出世法悉是假名”,世间法是苦谛与集谛,出世间法是灭谛与道谛,四谛都是假名了。假名,一般是施设(prajñapti)的异译。“同是一名”,正是“唯名”([A71]nāmamātra)的意思。一说部的教义,我们所知有限,但这是大论师所传来的。窥基的《异部宗轮论述记》,也这样说;贤首所判十宗的“诸法但名宗”,也指一说部。一说部的思想,如是真谛所说那样的“但名无实”,那与“原始般若”的思想相合。
上来所引的四则:说分别部,方广部,东山住部,一说部,凡与法空说相近的,都是大众部([A72]Mahāsāṃghika)系统的学派,这是不能不重视的历史事实。上座部系中见灭得道的学派,如法藏——达摩毱多部(Dharmaguptaka):“以无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6]。赤铜鍱部([A73]Tāmraśāṭīya)说:“智见清净”,也就是圣道现前,是无相、不起、离、灭,以“涅槃所缘”而入的[7]。这样的见灭得道,灭谛可说是涅槃空寂,然对于苦、集、道——三谛,没有说是空的。所以,法空说是渊源于大众学系而发扬起来。当然,上座部系的论究法义,也有多方面[A74]启发性的。大众部系的特色,是佛与声闻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从“佛身无漏”开始,佛与菩萨的圣德,发展到如《异部宗轮论》介绍那样。重视佛德(佛法性,佛自住涅槃),也就有了超越世间及声闻四谛的倾向,于是乎“一切法但名无实”;但是“顺世间转”;“一切法不生不灭,如龟毛[A75]兔角常无”等,从不同方面流传出来了。
再引一论一经,以证明法空说与大众部的关系。一、《成实论》:《论》是诃梨跋摩(Harivarman)所造的,为西元三、四世纪间的论师。论师出身于说一切有部,而不满说一切有部,是一位从说一切有部脱出的,早期的譬喻者([A76]dārṣṭāntika),思想与鸠摩罗陀(Kumāralāta)相近[8]。《出三藏记集》卷一一,〈诃梨跋摩传〉(大正五五.七九上)说:
“时有僧祇部僧,住巴连弗邑,并遵奉大乘,云是五部之本。久闻跋摩才超[A77]群彦,为众师所忌,相与慨然,要以同止。遂得研心方等,锐意九部,采访微言,搜简幽旨”。
僧祇部,是大众部。大众部的僧众,是不拒斥大乘的。诃梨跋摩与大众部的僧众共住,也就接触了大乘方等经,因而思想上有了突破,超过了有部、经部(Sautrāntika),一切上座学系的传承。《成实论》是见灭得道的,分为三个层次:先以法有灭假名心;次观涅槃空而灭法心;末后是空心也灭了,才是证入灭谛。灭谛非实有的见解,仍与经部说相同。但《成实论》以为:观涅槃空而“不见五阴,但见阴灭”,名“见五阴空”[9]。见灭而一切法不起,解说为法空,与法藏部、赤铜鍱部等“见灭得道”的解说不同,这就是受了大众部系的影响。《成实论》引经以明法空的,还是《阿含经》文;全《论》以四谛开章,不失声闻学派的立场。
二、《增壹阿含经》:汉译本,是苻秦昙摩难提(Dharmanandi)所译的。经初有“序”,可知是大众部的诵本。有些与大众部本义不合,而内容已接触到大乘,所以推定为属于大众部末派的诵本[10]。集成的时代稍迟,所以引经来证明空义,上面很少引用他。但大众部末派,到底可以代表声闻部派的一流。须菩提(Subhūti)见佛的故事,传说为《义足(品)经》的事缘之一。《增壹阿含经》(三六)〈听法品〉(大正二.七〇七下——七〇八上)说:
“若欲礼佛者,过去及当来,现在及诸佛,当计于无我”(无常,空,例此)。
“善业以先礼,最初无过者。空无解脱门,此是礼佛义。若欲礼佛者,当来及过去,当观空无法,此名礼佛义”。
善业,是须菩提的义译。礼佛见佛,应观三世佛的无我,无常,空;观一切法空无所有。佛之所以为佛,是由于证得法性空寂,也就是佛的法身,所以应这样的礼佛见佛。《智度论》说:“须菩提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11],与《增壹阿含经》意相符。经上说:“法法自生,法法自灭;法法相动,法法自息。……法法相乱,法法自息;法能生法,法能灭法。……一切所有,皆归于空”[12]。因果生灭,可从二方面说。一方面,一切法是相动相乱的,没有他法的缘力,自己是不会生灭动乱的。从另一方面说,法法各住自位,不能互相动乱的。一切法相互依存,又各住自位,从这缘起生灭中,“一切所有皆归于空”,这是很深彻的观察。《增壹阿含经》(三〇)〈须陀品〉(大正二.六五九中)说:
“有字者是生死结,无字者是涅槃也。……有字者有生有死,有终有始;无字者无生无死,无终无始”。
名字是生死法,始终法,就是世间法。超越名字的,是无对的涅槃。这是从涅槃空而世间但有假名的说法。经中表示法空的,是到处可见的。
从这一论一经的引述,足以证明与大众部系有关的,都表示出我(与)法皆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