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之施设与发展趋势
第一节 法与结集
第一项 法与方便施设
佛法,传说八万四千法门,在这无量法门中,到底佛法的心要是什么?也就是佛法之所以为佛法的是什么?依原始结集的圣典来说,佛法的心要就是“法”。释尊自觉自证而解脱的,是法;以悲愿方便而为众生宣说开示的,也称为“法”。“法”——达磨(dharma)是众生的归依处,是佛引导人类趣向的理想与目标。自觉自证的内容,不是一般所能说明的、思辩的,而要从实行中去体现的。为了化导众生,不能没有名字,释尊就用印度固有的术语——达磨来代表。从释尊的开示安立来看,“法”是以圣道为中心而显示出来的。圣道是能证能得的道,主要是八正道,所以说:“正见是法,乃至……正定是法”[1]。八正道为什么称为法?法从字根 dhṛ 而来,有“持”——任持不失的意义。八正道是一切圣者所必由的,解脱的不二圣道,不变不失,所以称之为法。依圣道的修习成就,一定能体现甚深的解脱。表示这一意义,如《杂阿含经》卷一二举譬喻(大正二.八〇下——八一上)说:
“我时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道迹。古仙人从此迹去,我今随去。譬如有人游于旷野,披荒觅路,忽遇故道,古人行处,彼则随行。渐渐前进,见故城邑,古王宫殿,园观浴池,林木清净。彼作是念:我今当往,白王令知。……王即往彼,止住其中,丰乐安隐,人民炽盛”。
“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迹,古仙人去处,我得随去,谓八圣道。……我从彼道,见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灭、老病死灭道迹;……行、行集、行灭、行灭道迹。我于此法,自知自觉,成等正觉。为……在家出家,彼诸四众,闻法正向信乐知法善,梵行增广,多所饶益,开示显发”[2]。
依古道而发见古王宫殿的譬喻,足以说明“法”是以圣道为中心而实现(发见)出来的。圣道的先导者,是正见,也就是慧[3],如经上说:“如是五根,慧为其首,以摄持故”[4]。“于如是诸觉分中,慧根最胜”[5]。慧——正见在圣道中,如堂阁的栋柱一样,是一切道品的支柱。《故王都譬喻经》所说,正见所见的,是四谛与缘起的综合说。一般说,缘起是先后的,圣谛是并列的,其实意义相通。缘起(pratītya-samutpāda),因(hetu),缘(pratyaya),因缘(nidāna),这些术语,无非显示一项法则,就是有与无,生起与灭,杂染与清净,都不是自然的、偶然的,而是有所依待的。如生死相续,是有因缘的,如发见其因缘而予以改变,那生死就可以不起了。无论是缘起说,四谛说,都从察果知因中得来。缘起是“中道”的缘起,经上一再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生(起)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是缘起的定律。无明缘行,行缘识,……生缘老病死,是缘起相生的序列。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生灭则老死灭,是缘起还灭的次第。在圣道的正见观察下,发见缘起法;从因生果,又因灭而果灭。因果的起灭是无常的(无常的所以是苦。凡是无常、苦的,就非我、非我所),生起是必归于灭的。这样的圣道修习,从有因法必归于灭,达到诸行不起——寂灭的觉证。缘起法的悟入,有必然的历程,所以释尊为须深(Susīma)说:“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槃”[6]。知缘起法,有无、生灭的依缘性,观无常苦非我,是法住智;因灭果灭而证入寂灭,是涅槃智。这二智的悟入,都是甚深的。释尊有不愿说法的传说,就因为缘起与寂灭的甚深。《杂阿含经》就这样说:“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7]。四谛说也应该是这样的:正见苦果的由集因而来,集能感果;如苦的集因灭而不起了,就能灭一切苦:这是法住智。这是要以慧为根本的圣道修习而实证的;依道的修习,就能知苦,断集而证入于寂灭,就是知涅槃。
圣道所正见的缘起与圣谛,都称为法。缘起而被称为法的,如《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中)说:
“我今当说因缘(缘起)法及缘生法。……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缘起)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此等(缘生)诸法,法住、法定(原文作“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8]。
这一经文,非常著名,虽所传与译文略有不同,而主要为了说明:缘起法与缘生法,是本来如此的,与佛的出世不出世无关;释尊也只是以圣道觉证,为众生宣说而已。法住、法界等,是形容“法”的意义。《瑜伽师地论》译作:“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实性”、“谛性”、“真性”、“无倒性非颠倒性”[9]。“法”是自然而然的,“性自尔故”,所以叫“法性”。法是安住的,确立而不可改的,所以叫“法住”。法是普遍如此的,所以叫“法界”。法是安定不变动的,所以叫“法定”。法是这样这样而没有变异的,所以叫“法如”。“如”是 tathātā 的义译,或译作“真如”。“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就是“非不如性”([A1]avitathatā)、“不变异性”([A2]anayatathatā)的异译,是反复说明法的如如不变。“审谛真实不颠倒”,与《瑜伽论》的“实性”、“谛性”、“真性”、“无倒性非颠倒性”相近。法——缘起(与缘生)有这样的含义,当然是“法”了。圣谛也有这样的意义,如《杂阿含经》卷一六(大正二.一一〇下)说:
“世尊所说四圣谛,……如如,不离如,不异如,真实审谛不颠倒,是圣所谛”[10]。
缘起与圣谛,意义相通,都是圣道所体见的“法”。由于圣道的现见而证入于寂灭,这是众生所归依的(法),也是一切圣者所共同趣入的。这是约“所”——所见所证说;如约“能”——能见能证说,就是八正道等道品,或三增上学,五法蕴。经上说:佛真弟子,“法法成就,戒成就、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脱成就、解脱见慧成就”[11]。阿罗汉有这样的五众——五分法身,佛也有此五法众。在这无漏法中,慧是根本的,所以初入谛理的,称为“知法入法”,“得净法眼”;或广说为“生眼、智、明、觉”[12]。这就是“得三菩提”(正觉);在如来,就是“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觉)。
“圣谛”与“缘起”,都是从因果关系的观察中,趣向于寂灭的。其他“蕴”、“处”、“界”等法门,都只是这一根本事实的说明。缘起说的序列是[13]: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忧、悲、苦、恼;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生了,就有老、病、死;在生老病死——一生中,不离忧悲苦恼,被称为“纯大苦聚”。苦聚,就是苦蕴([A3]duḥkhaskandha)。众生的一切,佛分别为“五取蕴”,就是不离于(忧悲苦恼)苦的当体;这是缘起说、四谛说观察的起点。如“苦谛”的分别解说,虽分别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瞋会苦、求不得苦,又总略的说:“五取蕴苦”[14]。对此现实人生的不圆满,如不能知道是苦的,恋著而不能离,是不能趣向于圣智自觉的,所以应该先“知苦”。为什么会大苦蕴集?察果知因而推究起来,如《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七九上)说:
“若于结所系法,随生味著,顾念心缚则爱生;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纯大苦聚集”[15]。
这可称为五支缘起说。因味著(与受相当)而有爱;有了爱,就次第引生,终于“纯大苦聚集”。这就是四谛中,五取蕴为苦谛,爱为集谛的具体说明。对自我与环境,为什么会味著、顾缚而起爱呢?缘起说有进一步的说明,可称为十支缘起说[16],内容为:
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等
这一序列,经中有二类说明。一、推求爱的因缘,到达认识的主体——识,是认识论的阐明。识是六识;名色是所认识的,与六境相当;六处是六根;触是六触;受是六受;爱是六爱。经中的“六处”法门,是以六处为中心,而分别说明这些。“二因缘(根与境)生识”[17];“名色缘识生,识缘名色生”;“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18]。可见识是不能自起自有的,所以不可想像有绝对的主观。二、推求爱的因缘,到达一期生命最先的结生识,是生理学的阐明。识是结生的识,名色是胎中有精神活动的肉体。这二者,也同样的是:“名色缘识,识缘名色”[19]。十支缘起说,为了说明爱的因缘,推求到识;这或是认识的开始,或是一期生命自体的开始,都已充分说明了,所以《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〇中——下)说:
“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20]。
缘起的观察,到达“识”,已不能再进一步,不妨到此为止。但缘起的说明,是多方面的,如《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八四上)说:
“愚痴无闻凡夫,无明覆,爱缘系,得此识身。内有此识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缘生触。此六触入所触,愚痴无闻凡夫,苦乐受觉因起种种。云何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21]。
在识、名色、触入处、受以前,提出了无明与爱。经上又说:“众生无始生死,无明所(覆)盖,爱系其颈,长夜生死轮转,不知苦之本际”[22]。从无限生死来说,无明的覆蔽,爱的系著,确是生死主因。解脱生死,也唯有从离无明与离爱去达到。我以为,十二缘起支,是受此说影响的。在缘起支中,爱已序列在受与取的中间,所以以行——身口意行(与爱俱的身语意行)来代替爱,成为十二支说。说到“此识身”以前,是三世因果说。以三世因果说缘起,应该是合于当时解脱生死的时代思想的。缘起的说明,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是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为原则,阐明生死苦蕴的因缘,也就是苦与集的说明。
缘起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为世间一切法现起的普遍法则。有与生起,都依于因缘,所以生死苦蕴是可以解脱的,因为缘起又必然归于“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能探求到生死苦蕴集的原因,“断集”就可以解脱了。在这缘起观中,有的必归于无,生起的必归于灭,没有永恒的、究竟自在(由)的,所以说是苦。苦由无常而来,所以说:“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23]。当时的印度宗教界,大都以为现实身心中,有“自我”存在。我是主宰;是常住的,喜乐的,自在的。释尊指出:是无常,是苦,那当然不会是我;没有我,也就没有我所了。常、乐、我我所,是众生的著(执著又爱著)处,因而生死无边;如能通达无常(苦)、无我(我所),就能断集(无明与爱)而得到解脱,如《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二上)说:
“色(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观者,厌于色,厌受想行识;厌故不乐(而离欲),不乐故得解脱”[24]。
观无常(苦)、无我(我所),能得解脱,是不二的正观。经上或简要的说:“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25]。这就是“三法印”。观无常、无我而能得解脱,原只是缘起法的本性如此,如说:
“眼(耳鼻等)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26]。
“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27]。
一切法性是空的;因为是空的,所以无常——常恒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我所空。法性自空,只因为一切法是缘起的,所以说:“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28]。依空相应缘起,观无常、无我而趣入涅槃(观无常入无愿解脱门;观无我入空解脱门;向涅槃入无相解脱门),是释尊立教的心要。能正观(正见、正思惟、如实观等)的,是“慧”,是道的主体,更由其他的戒、定等助成。
上来对于“法”的要义的叙述,相信对于大乘空相应经的理解,是有帮助的。不过约释尊的自证(法),实在是无可说明的。释尊也只能依悟入的方便,适应众生所能了解,所能修习的,方便宣说,以引导人的证入而已。
第二项 法的部类集成
法的结集部类,有九分教(或译九部经)说,九分是:“修多罗”,“祇夜”,“记说”,“伽陀”,“优陀那”,“本事”,“本生”,“方广”,“甚希有法”。又有集九分教成四《阿含》说,四《阿含》是:《杂》,《中》,《长》,《增[A4]壹》(或作《增支》)。传说在五百结集时,就结集完成了,其实是多次结集所成的。原来释尊在世时,随机说法,并没有记录,仅由出家弟子们记忆在心[A5]里。为了忆持的方便,将所听到的法,精练为简短的文句,展转的互相传授学习。直到释尊入灭,还不曾有过次第部类的编集。另外有些偈颂,容易记忆,广泛的流传在佛教(出家与在家)界。所以佛世的法(经),是在弟子们忆持传诵中的。原始五百结集时,法的结集,仅是最根本的,与现存《杂阿含经》的一部分相当。四《阿含》的结集,有一古老的传说,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七七三上)说:
“事契经者,谓四阿笈摩。……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
“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余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支)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说名四阿笈摩——是名事契经”。
阿含(āgama),或译作阿笈摩,是“传来”的意思。依《瑜伽论》,师弟间传来的经法,是“事相应教”;将事相应教结集起来,就是《杂阿含经》(或译“相应阿含”)。而《中》、《长》、《增一》或《增支》——三阿含,实质还是“事相应教”,不过文段的长短、编集的方式不同。这是确认“事相应教”为法(释尊所说)的根本。什么是“事相应教”?《瑜伽论》说:“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九事是:“五取蕴”、“十二处”、“十二缘起缘生”、“四食”、“四圣谛”、“无量界”、“佛及弟子”、“菩提分法”、“八众”[1]。《瑜伽论.摄事分》与《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所说[2],也大致相合。依《瑜伽论》“事契经”的“摩呾理迦”(本母),知道九事中的“佛及弟子”、“八众”,还不是“事相应教”的根本,根本只是“蕴”、“处”、“缘起”、“食”、“圣谛”、“界”、“菩提分”。在汉译《杂阿含经》中,凡二十一卷(缺了二卷,应有二十三卷)[3]。比对《铜鍱部》([A6]Tāmraśāṭīya)的《相应部》,就是〈蕴相应〉、〈[A7]六处相应〉、〈受相应〉、〈因缘相应〉、〈界相应〉、〈念住相应〉、〈正勤相应〉、〈神足相应〉、〈根相应〉、〈力相应〉、〈觉支相应〉、〈道支相应〉、〈入出息相应〉、〈预流相应〉、〈谛相应〉——十五相应[4]。原始结集,是以事类相从(相应)而分类,所以名为“事相应教”。“事相应”的文体,精练简短,当时称为“修多罗”(sūtra)。一直到后代,“修多罗相应”,还是“佛语具三相”的第一相。修多罗相应教集成(审定、编次)后,为了便于忆诵,“录十经为一偈”,就是世俗偈颂而不碍佛法的“祇夜”(geya)。“修多罗”与“祇夜”,就是王舍城原始结集的经法。
离原始结集不太久的时间,称为“记说”或“记别”(vyākaraṇa)的经法,又被结集出来。“记说”的体裁,是“问答”与“分别”。《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著重于问答体,如(大正二七.六五九下——六六〇上)说:
“记说云何?谓诸经中,诸弟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记说。化诸天等,问记亦然。若诸经中四种问记,若记所证所生处等”。
“记说”,是明显决了的说明。依《大毘婆沙论》,凡有三类:如来记说,弟子记说,诸天记说。诸天记说,是偈颂(又编入部分偈颂),与《杂阿含经》的〈八众诵〉,《相应部》的〈有偈品〉相当。因为是偈颂,所以也称为“祇夜”。弟子记说与如来记说,就是“九事”中的“佛及弟子”(也称为如来所说、弟子所说)。弟子所说,是弟子与弟子间的分别问答,或弟子为信众说。如来所说,不专为出家解脱者说,重在普化人间。这二部分,都编入《杂阿含经》(或《相应部》)。“记说”的内容极广,或自记说,或为他记说。甚深的证得;未来业报生处,未来佛的记说,都是“对于深秘的事理,所作明显决了”的说明[5]。“修多罗”、“祇夜”、“记说”,这三部分的综合,与现存的《杂阿含经》(或名《相应部》)相当,为一切经法的根本。我在《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中,对《杂阿含经》的内容,曾有过精密的分析考察[6]。
与“记说”同时,已有偈颂的编集。以偈颂说法的,称为“伽陀”(gāthā)。有感而发的感兴偈,名为“优陀那”(udāna)。这二类,仅有少分被编入“事相应教”。从修多罗到优陀那,共五分教,成立比较早,主要是约文体的不同而分部的。到了七百结集前夕(佛灭百年内),佛教界已有更多的经法结集出来,主要的有四部:一、“本事”(ityuktaka, itivṛttaka):这是“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7]。为什么说?为什么事说?在那[A8]里说?三者都不明白,所以这是“无本起”的一类。佛教界传述得不同,或是古代的事情,如《大毘婆沙论》说[8]。或是以增一法编次,长行以后又有重颂(后代以为是“祇夜”),如《本事经》[9]。内容虽不同,而都是“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二、“本生”(jātaka):主要为释尊过去生中的事[A9]迹。释尊在说到当前的人事时,说到了过去的某人某事,然后归结的说:过去的某人,就是我。这样的本生,也可通于佛弟子,但重在释尊的前生。三、“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这是赞述三宝的希有功德。如如来的四未曾有法,诸未曾有法,僧伽如大海的八未曾有法。佛弟子中,如阿难的四未曾有法,诸未曾有法;薄拘罗(Bakkula)的未曾有法;郁伽(Ugra)长者的八未曾有法;手(Hastaka)长者的八未曾有法;难陀母(Nandamātṛ)的七未曾有法[10]。后来,被用作神通、奇事的意思。四、“方广”(vaipulya):本来,“记说”为“分别”与“问答”体,显了而明确的,记说深秘的事理。“方广”的体裁与性质,可说与“记说”大致相同。但到那个时候,“广分别”与“广问答”,文段广长而义理深远的经法,取得了“方广”的新名目,成为又一分教[11]。在佛法的开展中,这是最极重要的部分!
四阿含经,为一切部派所公认,极可能是七百结集时所完成的。那时,修多罗等九分教,都已有了,所以有集九分教为四阿含的传说。“修多罗”、“祇夜”、“记说”——三部,早已集成《杂阿含》。以此原始的相应修多罗为本,再编入其他的各分教,分别编成《中》、《长》、《增[A10]壹》——三部,成为四部阿含。以《杂阿含经》——“一切事相应契经”为本的意义,如“四大广说”所说[12]。当时,各方面提供的经法极多,有的说是“从佛”听来的;有的说是从“众僧”听来的;有的说是从“多比丘”听来的;有的说是从“一比丘”听来的。从不同传说而来的经法,要大众共同来审核,不能轻率的采用或否认。审核的方法,是“依经、依律、依法”,就是“修多罗相应,不越毘尼,不违法相”的三大原则。依《长部》,只是“与修多罗相应,与毘尼相合”[13]。这是以原始结集的经、律为准绳,来审核判决传来的教法。“四大广说”,在上座部([A11]Sthavira)系的“摩得勒伽”(本母)中,是附于“七百结集”以后的[14],可论断为七百结集时的结集方针。“四部阿含”,代表部派未分以前的原始佛教,但现存的“四部阿含”,都已染上了部派佛教的色彩。在部派分化形成时,或是风格相同,思想相近,或是同一地区,内部都有教法传出,经一部分僧伽所共同审定,而编入“阿含经”中。如汉译的《杂阿含经》、《中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A12]Sarvāstivāda)的诵本。说一切有部的特殊教义,都可以从这二部中发见。而赤铜鍱部所传的,与之相当的《相应部》、《中部》,就缺少符合说一切有部义的契经(当然,赤铜鍱部也有增多的)。这说明了部派的分立,也就是四阿含诵本内容的增损。虽然,说有了增损,但这是展转传来,代表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凭个人臆造的。十八部派的分化完成,约在西元前一〇〇年前后。
部派分立了,经典还是不断的流传出来。如“本生”、“譬喻”([A13]avadāna)、“因缘”(nidāna)、“论议”(upadeśa),虽在七百结集以前就有了,但以后还不断的传出,所以有的部派,将九分教扩大组合为十二分教——加上“譬喻”、“因缘”、“论议”。
“一切事相应教”,是四部阿含的根本。分别的编集为四部,这四部有什么不同的意趣?觉音(Buddhaghoṣa)著有“四部”的注释,从注释的书名,可以发见“四部阿含”的特色。四部注释是:
长部注:[A14]Sumaṅgalavilāsinī(吉祥悦意)
中部注:[A15]Papañca-sūdanī(破斥犹豫)
增支部注:[A16]Manoratha-pūraṇī(满足希求)
相应部注:[A17]Sāratthapakāsinī(显扬真义)
龙树(Nāgārjuna)有“四悉檀”说,如《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中)说:
“有四种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中,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无相违背”。
“悉檀”,梵语 [A18]siddhānta,译义为成就,宗,理。四种悉檀,是四种宗旨,四种理趣。四悉檀可以“总摄一切十二部经(有的部派,作九分教),八万四千法藏”。龙树以四悉檀判摄一切佛法,到底根据什么?说破了,这是依于“四阿含”的四大宗趣。以四悉檀与觉音的四论相对比,就可以明白出来。如一、“吉祥悦意”,是《长阿含》、“世界悉檀”。《长阿含》中的《阇尼沙经》、《[A19]典尊经》、《大会经》、《帝释所问经》、《阿咤曩胝经》等,是通俗的适应天神(印度神教)信仰的佛法。思想上,《长阿含》破斥了新兴的六师外道;而在信仰上,融摄了印度民间固有的神教。诸天大集,降伏恶魔;如《阿咤曩胝经》,就被看作有“守护”的德用。二、“破斥犹豫”,是《中阿含》、“对治悉檀”。《中阿含》的分别抉择法义,“净除二十一种结”等,正是对治犹疑法门。又如“淫欲不障道”、“心识常住”等邪见,明确的予以破斥,才能断邪疑而起正信。三、“满足希求”,是《增[A20]壹(或作“增支”)阿含》、“各各为人悉檀”。适应不同的根性,使人生善植福,这是一般教化,满足一般的希求。四、“显扬真义”,是《杂阿含经》、“第一义悉檀”。龙树的四悉檀,觉音的四论,完全相合,这一定有古老的传承为依据的。还有,《萨婆多毘尼毘婆沙》说:“为诸天世人随时说法,集为增一,是劝化人所习。为利根众生说诸深义,名中阿含,是学问者所习。说种种禅法,是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破诸外道,是长阿含”[15]。这一“四阿含”的分别,与觉音、龙树所说,大体相合,这是说一切有部的传说。说一切有部重视《中阿含经》的分别法义,所以说是学问者所习的深义。坐禅人深观法相,更亲切的体现深法(佛世,著重于此),所以说《杂阿含》是坐禅人所习;与显了第一义的意趣,也并无不合。从此三说去观察,“四部阿含”的宗趣,是明白可见的。“四部阿含”的根本,是《杂阿含经》,依此四大宗趣去观察时,应该是:“相应修多罗”是“显了真义”;“八众”(诸天记说、祇夜)是“吉祥悦意”;“弟子所说”是“破斥犹豫”;“如来所说”是“满足希求”。佛法的四大宗趣,成立非常早;四部阿含就是依此而分别集成的。对此四大宗趣,如能明确了解,权实分明,[A21]那么“佛法皆是实,不相违背”。否则,以方便为真实,颠倒曲解,就难免要迷失佛法宗本了!
第二节 中、长、增壹的不同适应
第一项 中阿含经
佛法的原始结集,与《杂阿含经》——《相应部》的一部分内容相当。由于“如来记说”、“弟子记说”、“诸天记说”的应机不同,编入《杂阿含经》,《杂阿含经》已有了不同的适应性。依《杂阿含经》为本,顺著三类“记说”的倾向,更广的集成《中》、《长》、《增[A22]壹》——三部,虽主体相同,而更明确的表现出各部的独到适应。这是约各部的著重点而说的。
《中阿含经》继承“弟子所说”的特性,重视出家众——僧伽,每说到有关毘奈耶的部分。如《瞿默目犍连经》说:佛涅槃后,佛没有预先指定继承人,比丘们也没有公推谁继承佛的地位。佛法是“依法不依人”,比丘们只是依法而住——受持学处,按时举行布萨,互相教诫策励,依法忏悔出罪,就能达成僧伽的清净和合。如比丘有:多闻、善知识、乐住远离、乐燕坐、知足、正念、精进、智慧、漏尽——佛说的十可尊敬法,“则共爱敬、尊重、供养、宗奉、礼事于彼比丘”[1],佛法就这样的延续下来。如僧伽有了诤论,要合法的除灭,佛法才不致于衰落,如《周那经》所说的“六诤根”、(“四诤事”)、“七灭诤法”与“六慰劳(六和敬)法”[2]。这两部经,表达了当时僧伽佛教的特色。此外,如长老比丘应该教导初学的[3];应该教诫比丘尼[4];教诲阿练若比丘[5]。在布施中,施僧的功德最大[6];三净肉的意义[7]。对于僧尼习近的[8];不受一坐食的[9];过中食的[10];非时乞食的[11];犯戾语(不受教诫)的[12];不舍恶见,如说淫欲不障道的[13],心识常住的[14];尤其是犯戒不悔,娆乱僧众的,要予以严厉的制裁[15]。至于叙事而文段与律部相当的,如释尊少年受欲的《柔[A23]软经》[16];从二仙修学、成佛、度五比丘的《罗摩经》[17];初化王舍城(Rājagṛha)的《频毘娑逻王迎佛经》[18];种种希有的《未曾有法经》[19];因拘舍弥(Kauśāmbī)比丘诤论而说的《长寿王[A24]本起经》[20];女众最初出家的《瞿昙弥经》[21];因比丘不清净,释尊不再说戒的《瞻波经》[22]等。《中阿含经》与律治的、僧伽的佛教精神相呼应,表示了“中”部的重要倾向。
“法义分别”,是“中含”的又一重点所在。现存汉译的《中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A25]Sarvāstivāda)所传的;南传的《中部》,属赤铜鍱部([A26]Tāmraśāṭīya)。在《中阿含经》的二二二经,《中部》的一五二经中,相同的仅有九八经。主要是由于二部的编集不同,《中阿含经》的大部分——七五经,南传却编到《增支部》去了[23]。现以二部共同的来说:《中部》有〈分别品〉(一二经),《中阿含经》也有〈根本分别品〉(一〇经),相同的有九经,仅缺《一夜贤者经》;其他的《施分别经》、《谛分别经》,也都在《中阿含经》中,这可说是二部最一致的部分。“分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属于偈颂的显了解说,如(一三一)《一夜贤者经》[24],(一三二)《阿难一夜贤者经》,(一三三)《大迦旃延一夜贤者经》,(一三四)《卢夷强耆一夜贤者经》。有属于业的分别,如(一三五)《小业分别经》,(一三六)《大业分别经》。(一三八)《总说分别经》,是禅定的分别。如(一三七)《六处分别经》,(一三九)《无诤分别经》,(一四〇)《界分别经》,(一四一)《谛分别经》,(一四二)《施分别经》,都可以从经名而知道分别的内容。依此分别的不同内容去观察时,如(一二二)《空大经》,有内空、外空、内外空、不动的次第修习。(一〇五)《善星经》,(一〇六)《不动利益经》,说到不动、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的进修次第。(五二)《八城人经》,(六四)《摩罗迦大经》,说到“十一甘露门”。(一一一)《不断经》,说舍利弗(Śāriputra)修习九次第定。《中阿含经》的(一七六)《行禅经》,(一七七)《说经》,都广叙四禅,四无色定的修习——退、住、升进、得解脱的差别。这些,都有关于禅定的分别(还有其他经文,这[A27]里只略举其要)。无诤分别,也就是空的分别。须菩提(Subhūti)是无诤行者,如《中阿含经》卷四三《拘楼瘦无诤经》(与《无诤分别经》相当)(大正一.七〇三下)说:
“须菩提族姓子,以无诤道,于后知法如法。知法如真实,须菩提说偈,此行真实空,舍此住止息”。
无诤与空行有关,如(一二一)《空小经》,(一二二)《空大经》,(一五一)《乞食清净经》(说一切有部编在《杂阿含经》),都阐明空行的实践意义。如(五六)《优波离经》,(一〇一)《天臂经》,(一二九)《贤愚经》;《中部》所独有的(五七)《狗行者经》;《中阿含经》的(一二)《惒破经》,(一八)《师子经》:都是有关业的分别,而又多数与尼犍(Nirgrantha)弟子有关。《中阿含经》立〈业相应品〉(一一——二〇经),南传多数编入《增支部》。这些业的分别,为后代“业”论的重要依据。又如(二八)《象迹喻大经》,是谛的分别,而其实是(苦谛的)五取蕴的分别。《中阿含经》([A28]九七)《大因经》,是缘起的分别,但南传编在《长部》中。(一一五)《多界经》,是界、处、缘起、处非处的善巧分别。这些法的分别,一部分明显是佛弟子的分别,无疑的是“中”部的重心所在。
“法”与“毘奈耶”(发展为“阿毘达磨”与“阿毘毘奈耶”),为原始佛教的两大部门。法与律分化了,所论究的对象,完全不同,但却是彼此呼应的。当时佛教界所用的方法论,最重要的就是分别(vibhajya)。结集的教法,是有关身心定慧的修证,教制是有关自他身语的清净,都需要从分别中,得到明确无疑的理解。分别,不只是分析的,也是明辨抉择的。如舍利弗答大拘𫄨罗(Mahākauṣṭhila)问的(四三)《毘陀罗大经》,法授(Dharmadinnā)比丘尼答毘舍佉(Viśākhā)问的(四四)《毘陀罗小经》,非常接近阿毘达磨([A29]Abhidharma)。舍利弗说:入灭定而不得究竟智的,死后生意生天,优陀夷([A30]Udāyin)一再的反对这一意见[25]。质多罗象首(Citra-Hastirohaputra)在大家论阿毘达磨中间,不断的插入自己的问难,受到大拘𫄨罗的呵责[26]。这二则《中阿含经》文,南传编入《增支部》;但《中部》(一〇三)《如何经》,也明白说到“论阿毘达磨”[27]。这表示了以“分别”为论宗的阿毘达磨,已在初步的开展中。分别不只是蕴、处、界、缘起、谛、业、禅、道品——“法”需要分别,与法相应的毘奈耶,也需要分别。如《戒经》的解说,《铜鍱律》称为〈经分别〉;其中,比丘的名〈大分别〉,比丘尼的名〈比丘尼波罗提木叉分别〉。《摩诃僧祇律》作〈波罗提木叉分别〉。《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藏译的名〈毘尼分别〉,〈比丘尼毘尼分别〉[28];这可见“分别”是治律的重要方法。《戒经》的“文句分别”,“犯相分别”,是戒经解说的主要内容,都采用不厌其繁的辨析法。阿毘达磨的发展,类集不同主题而称之为犍度([A31]khaṇḍa),如《八犍度论》;《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也是分为十四犍度的。在律典方面,戒经以外的制度,也类集为一聚一聚的,《铜鍱律》与《四分律》,是称为犍度的。总之,分别法义,分类,纂集,是阿毘达磨与(阿毘)毘奈耶所共同的。这一倾向发展起来,佛法就成为明确的,条理严密的。从部派佛教看来,凡是重律的,就是重阿毘达磨的(也有程度的不同)。重法的大众部([A32]Mahāsāṃghika),虽传说有论书,而竟没有一部传译过来,至少可以说明大众部是不重阿毘达磨的。律藏方面,也只有根本的《摩诃僧祇律》,分出的支派,即使有些出入,而大体还是这一部律。大众部是重法的,不会重视那种严密分析的学风。《中》、《长》、《增[A33]壹》的集成,在七百结集时代。那时,以“分别”来论法、治律的学风,在佛教中是主要的一流。《中部》的集成,显著的表达了这一倾向。明确、决定,就是被称为“对治犹豫”的特征。对初期大乘经来说,与《中阿含经》的关系,是并不密切的。
第二项 长阿含经
《长阿含经》(《长部》)是破斥外道的[1],但重在适应印度的神教要求,而表彰佛的超越、崇高、伟大。佛弟子信佛敬佛尊崇佛,是当然的。在《中部》中,或说如来是等正觉者(法是善说,僧伽是正行者),是从知见清净,离贪寂静中理解出来[2]。或见如来四众弟子的梵行成满,而表示对三宝的尊敬[3]。波斯匿王(Prasenajit)见众弟子的终身修行梵行;比丘们和合无诤,身心喜悦健康;肃静的听法,没有弟子而敢驳难世尊的;即使还俗,也只有责怪自己;尊敬如来,胜过了对于国王的尊敬。从弟子们的言行中,理解到佛是真正的等正觉者:这是赞佛的最佳范例[4]!或有见佛的相好具足,而对佛表示敬意[5]。这一类的赞叹,是依佛法的特质而赞叹的。但在《长阿含经》中,赞佛的方式,是适应世俗的。如佛的弟子善宿(Sunakṣatra),认为佛没有现神通,没有说明世界的起源,不能满足他的宗教要求[6]。在一向流行神教的印度,因此而不能信佛,应该是有这种人的。佛法的特色,就是不用神通神变,记心神变(知人心中的想念),而以“教诫神变”化众生[7],这正是佛的伟大!但世俗的神教信仰者,不能接受,于是佛法有了新的方便来适应他们。一、以“记说”来表示神通:“记说”未来事,就是预言。如预记裸形者伽罗楼(Kaḷāramaṭṭaka)的犯戒而死;裸形者究罗帝([A34]Korakkhattiya),七天以后,会腹胀而死,生在起尸鬼中。婆罗门波梨子 [A35]Pāthikaputta,自己说有神通,预言他不敢来见佛[8]。释尊预记华氏城(Pāṭaliputra)未来的繁荣[9];预记弥勒(Maitreya)的当来成佛[10]。如记说过去事,那就是《长部》(一九)《大典尊经》,(一七)《大善见王经》,(一四)《大本经》,(二七)《起世因本经》等。二、以神境通来表示神通:或在虚空中往来[11];或“右手接散陀那(Sandhāna)居士置掌中,乘虚而归”[12];或以神力渡过恒河(Gaṅgā)[13];或使“因陀罗窟自然广博,无所障碍”,能容纳无数天人[14];或使脚俱多河([A36]kakudhā)的浊水,变为清净[15];佛涅槃后,伸出双足,让大迦叶(Mahākāśyapa)礼足[16]。在《长部》中,神通的事很多,梵天([A37]Mahābrahman)也现神通[17]。“沙门婆罗门以无数方便现无量神足,皆由四神足起”[18],四神足是依定而发神通的修法。神通原是印度一般所信仰的,《长部》的重视神通,引发了两项重要的信仰。一、“神通延寿”:如《长阿含经》卷二《游行经》(大正一.一五中)说:
“诸有修四神足,多修习行,常念不忘,在意所欲,可得不死一劫有余”[19]。
修四神足的,能延长寿命到一劫,或一劫以上,所以阿罗汉入边际定的,能延长寿命[20]。后来的四大声闻、十六阿罗汉,长住世间的传说,由此而流传起来(也可以与修定的长生不老说相结合)。修四神足是可以住寿一劫以上的,[A38]启发了佛寿不止八十岁的信仰。二、“普入八众”:如《长阿含经》卷三《游行经》(大正一.一六中)说:
“佛告阿难:世有八众。何谓八?一曰刹利众,二曰婆罗门众,三曰居士众,四曰沙门众,五曰四天王众,六曰忉利天众,七曰魔众,八曰梵天众”。
“我自忆念,昔者往来,与刹利众坐起言语,不可称数。以精进定力,在所能现。彼有好色,我色胜彼。彼有妙声,我声胜彼。彼辞我退,我不辞彼。彼所能说,我亦能说;彼所不能,我亦能说。阿难!我广为说法,示教利喜已,即于彼没,彼不知我是天是人。如是至梵天众,往反无数,广为说法,而莫知我谁”[21]。
“八众”——人四众、天四众,源出《杂阿含经》的〈八众诵〉。人中,婆罗门教说四姓阶级,佛法不承认首陀罗([A39]śūdra)为贱民,以没有私蓄的出家者——沙门(śramaṇa)来替代。天四众是:梵、魔(māra)、三十三天、四大王众天,四王天统摄八部鬼神。八众,统括了人与神的一切。依经说,佛不知多少次的到八众中去,就是“现种种身”,而所现的身,都比一般的要高明。与他们坐起言谈,就是“说种种法”,当然比他们说得更高妙。这样的往来谈论,他们竟不知道是谁。佛的神通变现,不但可以变现为种种天身、人身,而也暗示了一项意见:在刹利、婆罗门、居士——在家人中,沙门——通于佛教及外道的出家人中,梵天、魔天、帝释、四大天王、龙、夜叉等鬼神中,都可能有佛的化身在内,当然我们并不知道有没有。化身,原是印度神教的一种信仰,在佛法中渐渐流行,将在大乘佛法中兴盛起来。
世界的起源,是神教——婆罗门教及东方沙门团的重要论题,但这是佛所不加说明的——“无记”(avyākṛta)。世界的来源,个体生命的来源,还有未来的归宿,《杂阿含经》总合这些问题为“十四无记”。在著重身心修证的,于佛法有所悟入的,这些当然没有戏论的必要。但在一般神教者,及重于仰信的佛教者,是不能满足的,如善宿及鬘童子(Māluṅkyāputra),就是这类的人。关于世界起源,《波梨经》举出了印度的古代传说:梵(自在)天创造说;耽著戏乐(或译“戏忘”)说,意乱(或译“意愤”)说,无因缘说[22]。过去起源,未来归宿,印度的宗教家,唯物论的顺世派([A40]Lokāyata),提出各式各样的见解。将这些异说条理而组织起来的,有《中部》(一〇二)《五三经》。关于未来的,是“死后有想”、“死后无想”、“死后非想非非想”、“死后断灭”、“现法涅槃”等五大类。过去的,是“常无常”等四句,“边无边”等四句,“一想异想”四句,“有苦有乐”四句(这部经,说一切有部应该是属于《长阿含经》的)[23]。《长部》的(一)《梵网经》与(二九)《清净经》,也条理而叙述了这些异见[24]。其中,关于过去的“常无常”论,“边无边”论,“无因缘”论,都解说为出于禅定的经验或推理。禅定中见到某一境界,而就此论断为“常无常”等。这可说事出有因,只是论断的错误。解说他而又破斥他,显出了佛的崇高伟大!关于起源,还有《长部》(二七)《起世因本经》,《长阿含经》译名《小缘经》。对于这一世界的初成,以及社会发展过程,有所说明。这主要是说明刹帝利种姓,是比婆罗门种姓更早的。常童子([A41]Sanatkumāra)——梵天说:“人类种姓中,刹帝利殊胜;明行具足者,人天中最胜”。这一颂,本出于〈八众诵〉的〈梵天相应〉[25],代表东方的观念,王族(政治)胜过了婆罗门(宗教)。佛法是种姓平等论的,但对婆罗门自以为高贵的妄执,就以社会发展说,刹帝利早于婆罗门的见解来否定他。《长部》(三)《阿摩昼经》,也采用同一论法,并说明释迦族的来源[26]。后来,综合《起世因本经》、《阿摩昼经》的所说,而更扩大的结集出来,就是《长阿含经》末后的《世记经》。
《长部》是以婆罗门(沙门)——印度宗教为对象,佛法透过天神的信仰而表示出来。印度传统的宗教,重行仪是祭祀的,重理智是解脱的宗教。婆罗门的牺牲祭,佛法从来就不表赞同。在《长部》中,从祭祀的神教,而引导到人生道德的宗教。如(三一)《教授尸伽罗越经》中,善生([A42]Siṅgālaka)奉行父祖传来的礼拜六方。佛教他,离十四种罪恶,然后礼拜六方,六方是:东方父母,南方师长,西方妻子,北方朋友,下方佣仆,上方婆罗门、沙门(宗教师)。人与父母、师长等,各有相互应尽的义务(中国称为“敦伦尽分”);尽人伦应尽的义务(也可说责任),才能得生天的果报。又(五)《究罗檀头经》,对重视祭祀的婆罗门,教他不要杀伤牛羊,也不可为了祭祀而加重仆役的劳作,只要用酥、油等来祭祀。这样,“少烦杂,少伤害,比之牺牲祭,功德更多”[27]。还有比这更好的祭祀,那是时常供养祖先,供养僧众,三归、五戒。不否定神教的名目,却改变他的内容,佛是温和的革新者。重智的宗教,引出世间起源,死后情形,涅槃等问题。条理而列举异见,批评或加以融摄,引上佛法的真解脱道。著重于适应印度的神教,所以《长部》与天神的关系,非常密切。如(一六)《大般涅槃经》,佛将涅槃时,娑罗林四周十二由旬内,充满了大力诸天[28]。(一八)《阇尼沙经》,(一九)《大典尊经》,都说到三十三天,四天王集会,大梵天来,示现种种的变化,而这都是天神传说出来的。(二一)《帝释所问经》,帝释与五髻(Pañcaśikha)来见佛。《杂阿含经.八众诵》,有四位净居天来赞佛的短篇[29],《长部》扩编而成鬼神大集会的(二〇)《大会经》。(三二)《阿咤曩胝经》,是毘沙门(Vaiśravaṇa)天王,为了降伏恶神,说护持佛弟子的护咒。天神的礼佛、赞佛、护持佛弟子,〈八众诵〉已经如此了,但《长部》著重到这方面,无意中增加了过去所没有的内容。
《长部》所有的独到内容,可以略举四点。一、佛法的出家众,是禁欲的;在家人受了八关斋戒,也要离淫欲,不许歌舞与观听歌舞。佛对遮罗周罗那罗(Talapuṭa Naṭa)聚落主说:“歌舞戏笑作种种伎”,能引起人的贪瞋痴缚,不是生天的善业[30]。原始佛教是“非乐”(与墨子的意境相近)的,推重朴质无华的生活。但《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中,末罗(Malla)族人以“舞踊、歌谣、奏乐……”等,供养释尊的遗体[31]。《长部》(二一)《帝释所问经》,帝释的乐神五髻,弹琉璃琴,作歌来娱乐世尊。五髻所唱的歌,是综合了男女的恋爱,三宝的敬爱;以男女间的恋爱,来比拟对三宝的敬爱。五髻曾见到犍闼婆([A43]Gandhabba)王耽迷楼([A44]Timbaru)的女儿——跋陀([A45]Bhaddā),一见钟情,念念不忘。五髻将自己对跋陀的爱念、对三宝的敬爱,结合而作出这首歌。这样的歌曲,竟然得到了佛的赞美[32]!严肃的,朴实无华的佛法,渐渐的引入了世俗的欢乐气氛。二、出家人住在阿兰若处,如知见不正确,意念不清净,修行没有方便,都会引起妄想、幻觉;或犯下重大的过失;或见神见鬼,弄到失心发狂;或身心引发种种疾病,如《治禅病秘要法》所说那样[33]。《长部》(三二)《阿咤曩胝经》,毘沙门天王,因为比丘们修行时,受到邪恶鬼神的娆乱,所以说阿咤曩胝([A46]Āṭānāṭiya)的护经([A47]rakkha)。护经是列举护法的大力鬼神,如修行人诵习这部护经,就能镇伏邪恶的鬼神,而得到了平安。这是印度旧有的,他力与咒术的引入佛法。《长阿含经》是法藏部([A48]Dharmaguptaka)的诵本;法藏部立“禁[A49]咒藏”,是重咒术的部派。《长部》的《大会经》,只是列举敬信三宝的鬼神名字,而《长阿含经》的《大会经》,就作“结[A50]咒曰”[34]。因为诵念护法鬼神的名字,会得到善神的护持,与诵咒的作用一样。三、婆罗门,或译梵志,原语作 [A51]brāhmaṇa,是四种姓之一。婆罗门是印度的祭师族,有晚年住到森林中,或游行各处的,又被称为沙门。但在释尊时代,婆罗门是传统宗教的婆罗门,沙门是东方新兴的各沙门团。释尊及出家的佛弟子,也是沙门,但与外道沙门不同;也不妨称为婆罗门,但不是以种姓为标准的婆罗门。可以说,释尊(阿罗汉们)才是真正的沙门,真正的婆罗门。所以经上说“沙门”、“沙门义”,“婆罗门法”、“婆罗门义”[35],都是依佛而说的。《杂阿含经.八众诵》,诸天每称佛为婆罗门,如赞佛说:“久见婆罗门,逮得般涅槃,一切怖已过,永超世恩爱”[36]。此外,在《梵书》、《奥义书》中,人格神 [A52]Brahmā,是世界的创造者,人类之父,一般译为“梵天”。而作为万有实体的 brahman,一般译作“梵”。其实是同一名词,只是作为宗教的神,宗教哲学的理体,有些不同而已。佛的出世说法,是否定婆罗门教的神学——《奥义书》的梵,而在适应一般信仰中,容忍梵天的存在,不过这是生死众生,请佛说法者,护持佛法的神。但在《长部》中,流露了不同的意义,如(二七)《起世因本经》(南传八.一〇三)说:
“法身与梵身,法体与梵体,此是如来名号”。
同本异译的《长阿含经.小缘经》说:“大梵名者,即如来号”[37]。《中阿含经.婆罗婆堂经》说:“彼梵天者,是说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梵是如来,冷是如来,无烦无热、不离如者是如来”[38]。梵天就是如来,多少有点梵(神)佛的语意不明。就以《长部》的文句来说,法身与梵身,法体与梵体,都是如来的名号,这至少表示了,“法”与“梵”是同义词。梵,是《奥义书》所说的万有本体;解脱是小我的契合于梵。法,是释尊用来表示佛所证觉的内容,证悟是“知法入法”。佛教所觉证的“法”,难道就是婆罗门教所证入的“梵”吗?“梵”与“法”,作为同义词用的,还有《长部》(一)《梵网经》末所说:此经名“梵网”、“法网”[39]。《长阿含经》译作“梵动”、“法动”[40]。又如“转法轮”,是佛法中特有的术语,而又可以称为“转梵轮”。“梵轮”的名称,是与“十力”、“四无所畏”有关的,表彰佛的超越与伟大[41]。推崇佛的崇高,为什么要称“法轮”为“梵轮”?那应该是为了适应婆罗门文化。“法”与“梵”作为同一意义来使用,当然是为了摄化婆罗门而施设的方便。但作为同一内容,佛法与婆罗门神学的实质差别性,将会迷糊起来!还有,《长部》(二六)《转轮圣王师子吼经》(南传八.七三、九四)说:
“自洲,自归依,勿他归依!法洲,法归依,勿他归依”[42]!
《长部》的《大般涅槃经》也这样说[43]。自归依的“自”,巴利语作 attan,梵语作 [A53]ātman,就是“我”。虽然,“自依止”可以解说为,依自己的精进修行。但在《奥义书》中,[A54]ātman——我,是与梵同体,而被作为生命实体的。自依止与法依止,不正是“我”与“法”,也可作为同义词吗?如将法身与梵身,法体与梵体,法网与梵网,法轮与梵轮,我依止与法依止,梵是如来,综合起来看,佛法与梵我合化的倾向,当时已经存在,而被集入《长阿含》中;这对佛法的理论体系,将有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四、上面说过的普入八众,说明了佛现人天种种身,暗示了种种人天中,都有佛化现的可能。在家与出家,佛与鬼神,佛与魔,都变得迷离莫辨了。总之,到了七百结集时代,部分倾向于适化婆罗门的经典,主要编入《长部》中。虽然是破斥外道的,但一般人会由于天神、护咒、歌乐,而感到“吉祥悦意”。如不能确认为“世间悉檀”——适应神教世间的方便说,[A55]那么神化的阴影,不免要在佛法中扩大起来。
第三项 增壹阿含经
汉译《增壹阿含经》,全部四百七十二经。译者当时是全凭记忆,没有梵本,所以前后杂乱,而且是有缺佚的[1]。经文所引的“因缘”、“譬喻”极多,又有大乘思想,难以推想为古典的原形。铜鍱部([A56]Tāmraśāṭīya)所传的《增支部》,“增支部共九千五百五十七经”[2]。近代学者省掉了(推演)一部分,还有二千经以上[3],与《增壹阿含经》不成比例。不同部派所传的圣典,竟有这样的差异!“增”、“中”、“长”——三部的集成,虽略有先后,而都代表了七百结集时代的佛教。那个时代,僧伽佛教已成为主流,所以《中部》与《增支部》,与律制有关的,都集入了一部分。〈增壹阿含经序〉说:“诸学士撰此(中与增壹)二阿含,其中往往有律语”[4]。铜鍱部是重律的学派,所以律制被集入的也就更多。“阿毘达磨”的论风,已渐渐兴起,“数法”更受到重视。分别为多少类,或统摄为多少类,是容易将问题弄明白的。本经或约法说,或从人说。如铜鍱部的《人施设论》;《舍利弗阿毘昙》的〈人品〉,内容都是取材于这部经的。“多闻”,也成为修学佛法的重要项目。本经是依《如是语》(《本事经》)为依据,而远源于《杂阿含经》的“如来记说”。“如来记说”特重于信——四证净;念——三念、四念、五念、六念;布施;戒行——十善、十不善;慈心,导入出世的解脱[5]。《增支部》多举法数分别,对不善而说善,使人向善向解脱。古人说:“为诸天世人随时说法,集为增一,是劝化人所习”[6]。教化是一般的教化,使人信解。这是“各各为人悉檀”,古人称为“为人生善悉檀”,表示了本经的特性。
现在举二则——“如来记说”的经文,以说明《增支部》所有的重要意义。一、《杂阿含经》有炼金的比喻,《大正藏》编号一二四六、一二四七;在《增支部》中,合为一经[7]。(一二四六)经上说:炼金师,先除去小石、[A57]粗砂;次洗去细砂、黑土;再除去金色的砂;加以镕炼,还没有轻[A58]软、光泽、屈伸如意;最后镕炼成轻[A59]软、光泽、屈伸如意的纯金。这比喻“修增上心”的,先除三恶业;次除三恶寻;再去三细寻;再去善法寻;最后心极光净,三摩地寂静微妙,得六通自在。在这炼金喻中,金矿的金质,本来是纯净的,只是参杂了些杂质。炼金,就是除去附著于金的杂质,显出金的本质,轻[A60]软、光泽、屈伸如意。依譬喻来解说,修心而达到清净微妙、六通自在,也只是心本性的显现。杂染心由修治而清净,《增支部.三集》(七〇经),与《中阿含经.持斋经》同本,说到修“如来随念”、“法随念”、“僧随念”、“戒随念”、“天随念”,心断杂染而得清净,举了“洗头”、“洗身”、“洗衣”、“拂去镜面灰尘”、“炼金”——五喻[8]。这一思想,《增支部》大大的发展。〈一集〉第三品、一经起,到第六品、二经止,都以“修心”为主题。心的修、修显、修多所作;心的调、守、护、防;心的谬向与正向;心的杂染与清净;以水来比喻心的浊与不浊;以栴檀来比喻修心的调柔堪用;心的容易回转;心的极光净为客随烦恼所杂染,离客随烦恼而心得解脱。末了,如〈六品〉(一、二经)(南传一七.一五)说:
“比丘!心极光净,为客随烦恼所杂染。无闻异生不能如实解故,无闻异生无有修心”。
“比丘!心极光净,与客随烦恼(离)脱。有闻圣弟子能如实解故,有闻圣弟子有修心”。
这一经文,大体与《舍利弗阿毘昙论.心品》所说相同[9]。依此说,心虽为客尘烦恼所染污,而心却是与客尘烦恼相离的,也就是“心性本净”的。《增支部》没有说“本性”,但说“心极光净”,而意义完全一样。“三学”中,定学名“增上心学”(adhicitta-śikṣā),定与心有特殊意义。在定学中,除杂染而得内心清净;依此才能发慧、发神通。现证解脱是要如实智慧的,然在当时形成的修道次第,都是依戒而修禅定,得四禅,然后说“具三明”,或说“具六通”,或说“漏尽解脱”[10]。传说释尊的成正等觉,也是先得四禅,然后发三明的。至于怎样的如实观,引发现证(阿毘三昧耶),在这次第中,并没有明显的说到。似乎得了四禅,心清净,就可以现证解脱似的。那个时代,重慧解的倾向于阿毘达磨的分别,重行的倾向于禅定的“修心”。离染心,得净心,依衣、镜、水、金等比喻,引出了“心本光净”的思想,成为《增支部》的特色。不过这一经说,大众部([A61]Mahāsāṃghika)与分别说部([A62]Vibhajyavāda)系经是有的,说一切有部([A63]Sarvāstivāda)经却没有,所以引起义理的论诤。“心性本净”,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从“心”学的世间譬喻而来。另一点是:《增支部》对不善而说善,在诱人类向善的意义上,心净说是有价值的!如《成实论》卷三(大正三二.二五八中)说:
“心性非是本净,客尘故不净。但佛为众生谓心常在,故说客尘所染则心不净。又佛为懈怠众生,若闻心本不净,便谓性不可改,则不发净心,故说本净”。
《成实论》约“为人生善”说“本净”,在修学的实践上,是很有意义的。《增支部》心本光净的思想,在部派中,大乘佛法中,有著最深远的影响!
二、《杂阿含经》“如来记说”,佛化诜陀迦旃延([A64]Sandha Kātyāyana)经,说“真实禅”与“强梁禅”,是以已调伏的良马,没有调伏的劣马,比喻深禅与世俗禅[11]。诜陀,或译删陀、𨅖陀、散他。与诜陀迦旃延氏有关的教授,传下来的仅有二则。另一则是佛为诜陀说:离有离无的正见——观世间缘起的集与灭,而不落有无的中道[12]。车匿(Chanda)知道了无常、苦、无我、涅槃寂灭,而不能领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阿难(Ānanda)为他说“化迦旃延经”,离二边而不落有无的缘起中道,这才证知了正法[13]。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龙树(Nāgārjuna)《中论》,曾引此经以明离有无的中道[14]。这一教授,《相应部》没有集录,编在《增支部.十一集》第十经[15]。这部经,在当时流行极广。如《增支部.十集》的六.七经;〈十一集〉的七——一〇经,一九——二二经:一共十经,都与诜陀经说的内容相关。在《中部》,是第一《根本法门经》,与《中阿含经》(一〇六)《想经》相同。这一教授而被称为“根本波梨耶夜”([A65]Mūlaparyāya),可见在法门中的重要性。同一内容而已演化为十余经,然足以代表原形的,还是《诜陀迦旃延经》。《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引这部经来证明离言法性,文句也相同。现在摘录《杂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二.二三六上——中)所说:
“如是丈夫,不念贪欲缠,住于出离,如实知,不以贪欲缠而求正受。亦不(念)瞋恚、睡眠、掉悔、疑缠,……不以疑缠而求正受”。
“如是诜陀!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修禅,不依水、火、风、空、识、无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禅;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非)月,非见、闻、觉、识,非得、非求,非随觉、非随观而修禅。诜陀!比丘如是修禅者,诸天主、伊湿波罗、波阇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礼而说偈言:南无大士夫,南无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依何而禅定”!
“佛告跋迦利:比丘于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风……若觉、若观,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觉、观而修禅”。
经中先说明,要离贪欲等五盖,不可以五盖来求正受(三昧)。修禅要先离五盖,是佛法中修禅的一般定律。次说修禅者应不依一切而修禅;如不依一切而修,那就印度的大神,天主(Indra)是帝释天,伊湿波罗(Īśvara)是自在天(梵天异名),波阇波提([A66]Prajāpati)是生主,都不能知道“依何而禅定”。原来一般的禅定,必有所依缘的禅境,所以有他心通的诸天,能知禅者的心境。现在一无所依,这就不是诸天世俗心境所能知道了。接著,佛为跋迦利([A67]Bādari《增支部》作诜陀)说明:不依一切而修,是于一切想而伏(“除遣”)一切想。依一切法离一切想,就是无所依的深禅。经中所说不依的一切,也就是一般的禅法。地、水、火、风,依此四大而修的,如地、水、火、风——四种遍处;如观身四大的不净,如“持息念”的依风而修。空、识,也是遍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是四无色定。此世、他世、日、月:一般世俗禅定,或依此世界,或依其他世界,或依日轮,或依月轮而修。这都是有依有想的世俗定,与《楞伽经》所说的“愚夫所行禅”:“譬如日月形,钵头摩深险(莲华海),如虚空火烬,修行者观察。如是种种相,外道道通禅”[16]相合。见、闻、觉、识(知),是六根识。在禅法中,有依根识的直观而修的。得与求,是有所求、有所得,甚深禅是无求无得而修的。随觉、随观,觉观即新译的寻、伺。依世俗定说,二禅以上,没有寻、伺。约三界虚妄说,三界都是寻、伺所行。这所说的一切,都不依止,离一切想的深禅,与大乘所说,般若现证时能所双忘,没有所缘缘影像相,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无所依禅,在当时,在后代部派中,当然会有不同的解说与修法。现存的汉译圣典中,就有附有解说的。如《别译杂阿含经》,或推论为饮光部([A68]Kāśyapīya)的诵本。关于佛为诜陀迦旃延所说,与《杂阿含经》相同;为薄迦梨所说一段,略有增附,如经卷八(大正二.四三一上)说:
“佛告薄迦梨:若有比丘深修禅定,观彼大地悉皆虚伪,都不见有真实地相。水、火、风种,……亦复如是,皆悉虚伪,无有实法。但以假号因缘和合,有种种名。观斯空寂,不见有法及以非法”。
所说不是经文不同,而是附入了解说。为什么不依一切?为什么除一切相(在心就是想)?因为这一切都是虚妄无实的,只是因缘和合的假名。“不见有法及以非法”,就是不取有相与无相。从因缘而有的,假名无实;深观一切空寂,所以离有离无。这是以佛为诜陀所说的——离有无的缘起中道观,解说这不依一切,离一切相的深禅。拿诜陀法门来解说诜陀法门,这应该是最恰当的了!还有《阿毘达磨俱舍论》,引有该经的偈颂,如卷二九(大正二九.一五四中)说:
“世尊于杂阿笈摩中为婆罗门婆拕梨说:婆拕梨谛听!能解诸结法,谓依心故染,亦依心故净。我实无我性,颠倒故执有。无有情无我,唯有有因法,谓十二有支,所摄蕴处界;审思此一切,无补特伽罗。既观内是空,观外空亦尔,能修空观者,亦(二?)都不可得”。
《俱舍论》所引的,跋迦利比丘,成为婆拕梨婆罗门。《别译杂阿含经》也有偈颂,但内容大为不同。《俱舍论》所引的经颂,广说无我,并依空观,观内空、外空(出《中部》《小空经》、《大空经》)。内外都不可得,是离一切想、无所依的一种解说。有因缘而没有我,“法有我无”,符合说一切有部的见解。这虽也说到空观,但与《别译杂阿含经》的法空说,意义不同。《增支部》所集的十经,除(十一集第十经)“诜陀”经,与《杂阿含经》一致外,也都提出了解说,或是佛说,或是舍利弗(Śāriputra)说的。提出的解说是:不起一切想,是以“有想”为方便的。这是说:修得这一深定,并非不起想所能达成,而先要依“有想”为方便,才能获得这样的深定。“有想”是:
“阿难!此比丘如是想:此寂静,此殊妙,谓一切行寂止,一切依定弃,爱尽,离贪,灭尽,涅槃。阿难!如是比丘,获得如是三昧,谓于地无地想……无意所寻伺想,而有想”[17]。
“我于有灭涅槃,有灭涅槃,或想生,或想灭。譬如火燃,或焰生,或焰灭。……时我想有灭涅槃,有灭涅槃”[18]。
这可说是以涅槃为观想的。第一则,与说一切有部,灭谛四行相:“灭”、“静”、“妙”、“离”相近。涅槃是这样的微妙甚深,没有地水火风等一切想相。所以除遣一切想,获得与涅槃相契应的深定。不依一切而修定,伏一切想,是要以涅槃无相观为方便的。第二则是:修者要想“有灭涅槃,有灭涅槃”。“有”是生死,生死的止息灭尽是涅槃。“有灭涅槃”的观想,如火焰一样,想生,想灭。想生想灭,生灭不住,如想灭而不生,就契入无相的深定。法藏部([A69]Dharmaguptaka)等见灭谛得道[19],“无相三摩地能入正性离生”[20],依此经说而论,是相当正确的!
与《中部.根本法门经》相当的,是《中阿含经》的《想经》,与异译《佛说乐想经》[21]。《中阿含经》卷二六《想经》(大正一.五九六中——五九六下)说:
“若有沙门,梵志,于地有地想,地即是神,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计地即是神已,便不知地。……彼于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计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
“若有沙门,梵志,于地则知地,地非是神,地非神所,神非地所。……彼于一切则知一切,一切非是神,一切非神所,神非一切所。彼不计一切即是神已,彼便知一切”。
“我于地则知地,地非是神。……我不计一切即是神已,我便知一切”。
依《想经》所说,不论什么法,如于法有法想,那就是神,不离神与神所。神,是“我”的古译。想,表示是世俗的认识。依名言相,取总相、一合相的是“想”。如以为确实如此,那是不能真知一切法的。我与我所,随世俗的一合相而起。如依“蕴”来说,那“地即是神”,是即蕴计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是离蕴计我。无我无我所,就是于一切法无想的意思。于一切法无我我所的,能如实知一切法。这一解说,是顺于说一切有部的。末了,佛又以自己(“我”)的无我我所,能知一切法为证明。《想经》分为三类,但在《中部.根本法门经》中,是分为四类的(南传九.一——六):
无闻凡夫──想,思惟
有学────知,思惟
阿罗汉───知,不思惟……贪瞋痴灭尽
如来────知,不思惟……知有缘生,生缘老死;一切渴爱灭,离染,灭,舍,弃
依这部经说,凡夫是于法起想,依想而起思惟。有学没有取相想,所以能知,但还有思惟。阿罗汉与如来,如实知一切法,不但不起想,也不依思惟而知。阿罗汉与如来,是真能知一切法的。在认识上,分别了凡夫、有学、无学圣者的差别。《增壹阿含经》九法中,也有这“一切诸法之本”法门,与《根本法门经》同本,但也只分为三类:凡夫、圣者、如来[22]。“根本法门”所说的一切法,与《诜陀经》大同。在四无色前,加大梵天、果实天等。没有“此世、他世、日、月”,而有“一、多、一切”,那是一想、异想、种种想。求与得与“涅槃”相当。这是从不依一切,无一切想的分别而来。
第三节 信心与戒行的施设
第一项 戒学的三阶段
《中》、《长》、《增[A70]壹》集成的时代,对于修学的历程,主要是三学——“戒”、“定”(或作“心”)、“慧”的进修次第。经中对于戒学,有三类不同的说明。我在《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中,曾加以列举[1],现在更作进一层的说明。戒学的三类是:一、“戒成就”:如《中部》(五三)《有学经》;(一〇七)《算数家目犍连经》;(一二五)《调御地经》。所说“戒成就”的内容,是:“善护波罗提木叉律仪,轨则圆满,所行圆满,于微小罪见大怖畏,受学学处”[2]。《中阿含经》没有《有学经》;而《调御地经》与《算数目揵连经》,与“戒成就”相当的,是:“当护身及命清净,当护口意及命清净”[3]。二、“四清净”:如《中部》(三九)《马邑大经》;《中阿含经》(一四四),《算数目揵连经》,(一九八)《调御地经》。四清净是:身行清净,语行清净,意行清净,命行清净。清净是“仰向(公开的)发露,善护无缺”的意思[4]。三、“戒具足”:如《中部》(五一)《[A71]干达罗迦经》,(七六)《[A72]删陀迦经》,(三八)《爱尽[A73]大经》,(一一二)《六净经》;《中阿含经》(一八七)《说智经》(与《六净经》同本),(八〇)《迦𫄨那经》。《增支部》的《优波离经》,也相同[5]。所说的“戒具足”,依《六净经》叙述如下[6]:
1.离身三不善业、语四不善业
2.离植种、伐树
3.离非时食,离歌舞观听,离香华鬘庄严,离高广大[A74]床,离受金银
4.离受生谷类,离受生肉
5.离受妇女、童女,离受奴婢,离受羊、[A75]鸡、豚、象、牛、马,离受田、地
6.离使命奔走
7.离买卖,离伪秤、伪斗、伪货币
8.离贿赂、虚伪、骗诈、欺瞒,离割截、殴打、系缚、埋伏、掠夺、暴行
“戒具足”的内容,与《长部》(一)《梵网经》的“小戒”相合[7]。《长部》自(一)《梵网经》,到(一三)《三明经》,经中都有“戒”的说明,而《梵网经》又分为“小戒”、“中戒”、“大戒”——三类。“中戒”是离植种伐树,过多的贮蓄,歌舞戏乐,赌博,过分的贵重精美,闲谈,诤论法律,奔走使命,占相禁厌。“大戒”是远离对解脱无益的学问,特别是宗教巫术的种种迷信。《长阿含经》与《长部》的相同部分,共十经,只有《阿摩昼经》详细叙述了戒法[8],其他的虽说到而都简略了。属于法藏部([A76]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以迦旃延([A77]Mahākātyāyana)不受慰禅国([A78]Ujjayinī)忧陀延王([A79]Udayana)的不如法的布施为因缘,“为诸比丘说大小持戒犍度”[9],大体与《长部》的《沙门果经》相同。拿“小戒”来说,《长阿含经》与《四分律》,比起《长部》,没有(4)离生谷与生肉,也没有(2)植种伐树;但在离身语七不善业下,却增列了“离饮酒”。属于说一切有部([A80]Sarvāstivāda)的《中阿含经》,与法藏部所传相合,但又缺离诈欺、隐瞒等。在上面所见的经典中,“戒成就”、“四清净”、“戒具足”——三类,是对“戒”的不同叙述,而又都是出家者的“戒”。但后来,这三类渐渐被结合起来。如《中阿含经》的《迦𫄨那经》,先说:“受比丘学,修行禁戒,守护从解脱,又复善摄威仪礼节,见纤介罪常怀畏怖,受持学戒”;接著说离杀生等身语不善业等[10]。这是“戒成就”与“戒具足”的结合。又如《长部》(二)《沙门果经》说:“出家,善护波罗提木叉律仪,住持戒,精勤正行,见小罪而怖畏,受学学处。清净身业、语业具足,命(生活)行清净具足”。什么是“戒具足”?这才列举身语七不善业等[11]。这是“戒成就”、“四清净”,“戒具足”的大联合。然在《长阿含经》的《阿摩昼经》,《四分律》的“大小持戒犍度”,都只是“戒具足”。可见《长部》所说的,本来只是“戒具足”,而后来又加上“戒成就”与“四清净”。大概认为“意清净”不属“戒”法,所以把“意清净”省去了!
对于出家者的“戒”,经中用三类不同的文句来叙述,这三类有什么不同呢?1.“戒成就”的内容,是“守护波罗提木叉,……受学学处”,是约比丘(比丘尼)律仪说的[12]。学处([A81]śikṣāpada)、波罗提木叉([A82]Prātimokṣa),都是“律藏”所说比丘所应受学的戒法。这是“持律者”(vinayadhara)所集的戒律,是先“受戒”而后持行的。2.“戒具足”的意义不同,没有说学处、波罗提木叉,而列举远离身语七不善业等。《中部》所说的“戒具足”,就是《长部》《梵网经》所说的“小戒”。《长部》以(沙门)婆罗门为化导对象,所以增列一些出家者所应离的——过多的贮蓄,过分的精美,赌博、嬉戏等;以及婆罗门教所说,无关于解脱的种种学问——明(vidyā)。依根本部分(“小戒”)来说:远离杀、盗、淫、妄、酒,就是在家优婆塞([A83]upāsaka)的“五戒”。五戒加离非时食,离香华鬘严身,离歌舞观听,离高广大[A84]床,就是“八关斋戒”。再远离受持金银,就是沙弥“十戒”。这是没有制立学处(“结戒”)以前,比丘们所奉行的“戒”。在当时一般沙门的行为轨范中,佛弟子自动实行的合理行为。所以都说“远离”,而没有说“不许”。受八关斋戒的优婆塞们,都是这样想:阿罗汉这样的离杀生,我也要这样的一日一夜离杀生……。可见远离身语的不善业,是当时比丘的行为准则;这就是“八正道”中的“戒”。佛初期开示的“中道行”,就是八正道。八正道中有“正语”、“正业”、“正命”,内容就与“戒具足”(小戒)相当,如《中部》(一一七)《大四十经》,《中阿含经》(一八九)《圣道经》。《中阿含经》卷四九《圣道经》(大正一.七三六上——中)说:
“云何正语?离妄言、两舌、麤言、绮语,是谓正语”。
“云何正业?离杀、不与取、邪淫,是谓正业”。
“云何正命?若不求无满意,不以若干种畜生之咒,不邪命存活;彼如法求衣被,……如法求饮食、[A85]床榻、汤药,诸生活具,则以法也,是谓正命”。
《大四十经》以“欺骗、饶说、占相、骗诈、求利”为邪命[13],更与“小戒”相合。“正语”、“正业”、“正命”,是佛弟子初期“戒具足”的主要内容。后来,佛制立“受具足”,制立“学处”,制立“波罗提木叉”,于是圣者们初期的“戒”行,渐演化为出家而没有受具足的,沙弥们所奉行的戒法。扼要的说,在成立“受戒”制以前,圣者们所奉行的,是八正道中的戒行。“持律者”重视受戒、持戒——僧伽纪律的戒法;而“持法者”(dharmadhara)——重法的经师们,对初期圣者们的戒行,依旧传诵结集下来,存著无限的尊重与景仰!3.四清净,是身行清净、语行清净、意行清净、命行清净。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三清净,也名三妙行。内容是:身清净——离杀、不与取、淫;语清净——离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清净——无贪、无瞋、正见[14]。三清净就是十善;四清净是十善加正命,比“戒具足”增多了无贪、无瞋、正见——意清净。虽然,身语七善被称为“圣戒”[15],无贪、无瞋、正见,是七善的因缘[16],可说意三善(净行)是身语善行的动力。但佛法所说的“戒”,不只是身语的行为,更是内在的清净。在修道的历程中,列举四种清净,意清净不能不说是属于“戒”的。
“戒”是什么意义?依中国文字说:戒是“儆戒无虞”(书大禹谟);“戒慎恐惧”(大学);“必敬必戒”(孟子);“戒之在色”、“戒之在斗”、“戒之在得”(论语);以兵备警戒叫“戒严”:都是戒慎、警戒的意思。以“戒”字来翻译梵语,主要有二:一、学([A86]śikṣā)、学处([A87]śikṣāpada),古来都译为“戒”。如初戒的“戒羸”、“不舍戒”,原文为“学羸”、“不舍学”。如“众学法”,原语是种种的应当“学”;犯了也称为“越学法”。这些学法,是二百五十戒(学处)的一部分。制立学处,古译为“结戒”;学处是学而有条文可资遵循的。学而不许违犯的,古译为“戒”,于是戒有“戒除”、“戒绝”的意义了。“学”被译为戒,所以佛法的三增上学,也被译为“三戒:无上戒戒、无上意戒、无上智戒”了[17]。三增上学与“学处”(戒)的关系,如《杂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二.二一二下)说:
“尊者跋耆子……白佛言:世尊!佛说过二(应作“一”)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随次半月来,说波罗提木叉修多罗,……我不堪能随学而学。佛告跋耆子:汝堪能随时学三学不?跋耆子白佛言:堪能”[18]。
当时,制立的学处(戒),已超过了一百五十戒。跋耆子(Vṛjiputra)觉得太烦琐,自己学不了。佛说:[A88]那么简要些,能学三种学——戒吗?在这一经文中,发见学处的过于法律化,形式化,为某些学者所不满。如大迦叶(Mahākāśyapa)问:“何因何缘,世尊先为诸声闻少制戒,时多有比丘心乐习学?今多为声闻制戒,而诸比丘少乐习学”[19]?制戒(学处)少,比丘修学而证入的多;现在制戒多了,修习证入的反而少。这一事实,与跋耆子的意见是相通的。佛说的“戒”,应重视[A89]启发人的乐于修习,而不能只依赖规制来约束。学与学处而被译为“戒”的,流散而众多,所以归纳为三学。
三学中的“戒”学,原语尸罗([A90]śīla),尸罗是译为“戒”的又一类。尸罗译为“戒”,原义如《大智度论》卷一三(大正二五.一五三中)说:
“尸罗,(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
《大毘婆沙论》与《菩提资粮论》,各列举了尸罗的十种意义[20]。有些是依譬喻说的,重要而相同的,有:
《菩提资粮论》说:“尸罗者,谓习近也,此是体相。又本性义,如世间有乐戒、苦戒等”。“习近”,就是《大毘婆沙论》的“数习”。不断的这样行,就会“习以成性”,所以说“本性”。这是通于善恶,也通于苦乐的。现在约“善”说,不断的行(习)善,成为善的习性,这就是尸罗。这种善的习性,“好行善法”,是乐于为善,有向善行善的推动作用。“不放逸”,是“于所断修防修为性”[21]。对于应断除的不善,能防护不作;应修的善法,能够去行。所以《增壹阿含经》说:“无放逸行,所谓护心也”(约防恶说)[22]。尸罗是善的习性,所以说“此言性善”,是戒的体相。有力的防护过失,修习善法,成为为善的主动力。尸罗,可说是人类生而就有的(过去数习所成),又因不断的为善而力量增强。所以不论有佛出世——“受戒”的,或没有佛出世,或佛出世而不知道——“不受戒”的,都是有尸罗——戒善的。“十善道为旧戒。……十善,有佛无佛常有”[23],就是这个意义。尸罗是不必受的,是自觉的,出于同情,出于理性,觉得应该这样去做。经中所说远离身语的七支善法,就是这样,例如:
“断杀生,离杀生,弃刀杖,惭愧,慈悲,利益哀愍一切众生”[24]。
“若有欲杀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生,不乐杀生”[25]。
意净行的无贪、无瞋、正见,也是这样,如说:“无贪,不贪他财物;属他物,不应属我。无瞋,无怒心,于有情无怨、无害、无恼、安乐”[26]。正见是对世间(出世间)法的正确了解。总之,尸罗——“戒”是善性,有防恶向善的力量。“戒”是通于没有佛法时,或不知佛法的人,这是十善是戒的主要意义。
十善是尸罗——“戒”,通于有佛法及没有佛法的时代。如十善化世的轮王,多数出于没有佛法的时代。十善分为身、口、意三类,正是印度旧有的道德项目[27]。释尊肯认十善是“戒”,而以戒、定、慧三学的“八正道”为中道行。初期的“戒具足”,近于“礼”,依一般沙门行,而选择更合理的为戒——“正语、正业、正命”。然佛法所说的尸罗,与一般泛泛的善行,应该是多少不同的。要习性所成的善性,有“好行善法,不自放逸”的力量,才显出尸罗——戒的特性。生来就“性自仁贤”,是少数人;一般人却生来为习所成的恶性所蒙蔽,所参杂,都不免要为善而缺乏力量。一般人的奉行十善,都是或经父母、师友的[A91]启发,或是宗教,或从自身的处事中发觉出来。内心经一度的感动、激发,于是性善力大大增强,具有防护过失,勇于为善的力量,这才是佛法所说的尸罗。所以戒是内在的,更需要外缘的助力。释尊重视自他展转的增上力,知道集团的力用,所以“依法摄僧”,制立学处、律仪。一般说:律仪与学处,是外来的约束,而戒(尸罗)是自觉的,内发的,似乎矛盾,而其实也不尽然。尸罗,要依外缘助力,发生防恶、行善的作用;而制立的律仪,正是外缘的助力。如受具足戒的,依自己恳笃的誓愿力,僧伽(十师)威力的加护,在一白三羯磨的作法下,诱发善性的增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得戒”。律仪(saṃvara)是“护”,正是尸罗作用的一面,所以律仪都称为戒。后代律师们,多少忽视了戒的通于“有佛无佛”;忽视了性善的得缘力而熏发,偏重于戒的从“受”而得[28],于是问题发生了。如成立“受具足”制度以前,佛弟子出家而证果的不少,又怎能成就戒善呢?于是成立了“善来得”,“见谛得”等名词。重于“受”,重于学处及制度的约束,终于形式化而忽视性善的尸罗。受戒,除了团体制度外,著重于激发与增强性善的力量,这非受戒者为法的真诚不可。等到佛教发展了,利养多了,出家者的出离心淡了,为道的真诚也少了;受戒的不一定能发戒,受了戒也不一定能持,也许根本没有想到受持。凭一点外来的约束,维持僧团体制,比丘们的戒功德,从那[A92]里去生起增长呢!
《中》、《长》、《增[A93]壹》所传的三类戒法,可说是佛教戒法的三个阶段。第三阶段是:由于出家弟子的众多,不能没有僧伽和合(团体)的纪律;部分行为不正不善的,不能不制定规律来禁约。“依法摄僧”而制立律仪戒,就是“戒成就”。定型的文句为:“善护波罗提木叉,……受学学处”。第二阶段是:释尊起初摄化弟子,还没有制立学处、制说波罗提木叉、制受具足的时代。那时佛弟子奉行的戒法,就是“戒具足”——八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定型的文句,如《长部》(一)《梵网经》所说的“小戒”。第一阶段是:释尊从出家、修行、成佛、转法轮以前的“四种清净”——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命清净。“四种清净”可通于一般(在家)的十善行;“戒具足”可通于一般沙门的正行;“戒成就”是佛教有了自己的制度,禁约。佛教出家戒法的发展,有此三阶段。初期的“四种清净”(十善及命清净),与第二期八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是一贯相通的(四清净中的意清净,在八正道中,就是正见、正思惟、正念、正定等)。由于十善是通于一般的,所以被看作人天善法。八正道是出离解脱的正道,所以说是出世的无漏功德。其实,十善与八正道是相通的。如《中部》(一一七)《大四十经》,对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都分为有漏福分、无漏圣道二类[29]。而《杂阿含经》,以为八正道都有世俗有漏有取、出世无漏无取二类[30]。世俗的、有漏的福分善,也就是人天善法。十善——戒,作为人天善法的,经说固然不少,然也有通于出世的。如《杂阿含经》说:十善是“出法”,(度)“彼岸法”,“真实法”[31]。《增支部》说:十善是“圣法”[32],“无漏法”[33],“圣道”[34],“应现证”[35]。在《杂阿含经》与《增支部》中,对十善与八正道(《增支部》加正智、正解脱为“十无学法”),是以同样的意趣与语句来说明的[36]。十善通于无漏圣法,是圣典所明确表示的,所以《杂阿含经》卷三七(大正二.二七三上)说:
“离杀生乃至正见,十善业迹因缘故,……欲求刹利大姓家,婆罗门大姓家,居士大姓家,悉得往生。……若复欲求生四王、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行净戒者,其心所愿,悉自然得。若复如是法行、正行者,欲求生梵天,……乃至阿伽尼咤,亦复如是。所以者何?以彼持戒清净,心离欲故。若复欲求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欲求慈悲喜舍,空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欲求断三结,得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漏尽智(阿罗汉),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离欲,所愿必得”。
《中部》(四一)《萨罗村婆罗门经》,大致相同[37]。十善是“正行”、“法行”,是“净戒”,是生人中大家,诸天,得四禅以上的定(及果),得四果的因缘。十善净戒,是戒——尸罗的正体,是戒的通相;其他一切戒善,不过依此而随机施设。所以《大智度论》说:“十善为总相戒。……说十善道,则摄一切戒”[38]。
从原始佛教的三类戒学,可以结论为:“四清净”——十善与命清净,是戒(尸罗)学的根本。释尊出家修行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戒。十善是固有的,而释尊更重视“命清净”。反对欲行与苦行,而表示中道的生活态度,也包括了(通于在家的)如法的经济生活。“戒具足”——正语、正业、正命,是从教化五比丘起,开示八正道的戒学内容;这也是在家所共行的。上二类,律家称之为“化教”。“戒成就”,由于一分出家者的行为不清净,释尊特地制立学处,制威德波罗提木叉,就是“制教”。到这,出家与在家戒,才严格的区别出来。佛教的戒学,曾经历这三个阶段。七百结集——集成四阿含时,虽是僧伽律制的时代,但比丘们的早期生活——阿兰若处、八正道,与释尊修行时代的出家轨范(十善加命清净),还在流传而没有忘却,所以“持法者”就各别的结集下来。平川彰博士《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见“初期大乘佛教的戒学”,十善为尸波罗蜜多,离邪淫而不说离淫,因而重视初期大乘佛教的在家意义[39]。在家在大乘佛教中,是有重要地位的。然十善戒的“离邪淫”,约通于在家(并不只是在家)说;如《圣道经》说正业为“离杀、不与取、邪淫”[40],难道可说八正道的戒学,局限于在家戒吗?十善为菩萨戒,应该注意十善的原始意义。戒律,自大迦叶(Mahākāśyapa)强制的决定:“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41],流于形式的,繁琐的制度。重法的大众部系,是不能完全同意的。如[A94]鸡胤部([A95]Kukkuṭika)一切“随宜”,等于舍弃了律制。因为“随宜住处”,不用“结界”,那佛教的一切轨则,都无法推行了。重法学派不满“制教”,而向往“制教”以前的——正语、正业、正命为戒,或身清净、语清净、意清净、命清净为戒,就与十善为戒的大乘戒学相通。不满论师的繁琐名相,不满律师的繁琐制度,上追释尊的修证与早期的生活典范,为大乘佛教兴起的重要一著。如忽略这一意义,而强调在家者在初期大乘的主导地位,是与初期大乘经不合的!
第二项 信在佛法中的意义
“信”(śraddhā),在“佛法”——根本佛法中,是没有重要性的。因为传统的,神的教说,才要求人对他的信仰。释尊从自觉而得解脱,应机说法,是诱发、引导,使听者也能有所觉悟,得到解脱,这是证知而不是信仰。所以佛说修持的圣道,如八正道,七菩提分,四念住,四神足,四正断,都没有信的地位;一向是以“戒、定、慧”为道体的。如舍利弗(Śāriputra)见到了马胜([A96]Aśvajit)比丘,听他所说的“因缘偈”,就有所悟入,这[A97]里面是用不著信的。这一意义,表示得最明确的,如《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五二下)说:
“尼犍若提子语质多罗长者言:汝信沙门瞿昙得无觉无观三昧耶?质多罗长者答言:我不以信故来也。……质多罗长者语尼犍若提子:我已……常住此三昧,有如是智,何用信世尊为”[1]?
质多罗(Citra)长者不是信仰瞿昙(Gautama)沙门——释尊有“无觉无观三昧”(即“无寻无伺三摩提”),而是自己证知了无觉无观三昧,能够常住在这样的三昧中。对长者来说,这不是信仰,信仰是没有用的。这充分表示了佛法的特性。
佛法重自证而不重信仰,但在佛法广大的传扬起来,出家弟子多了,也得到了国王、长者们的护持。那时的宗教界、社会大众,希求解脱,或希求现生与来生的福乐,饥渴似的仰望著释尊,希望从释尊而有所满足。这种对佛的敬仰、爱乐心,与一般宗教的信心,是有共同性的。“信”终于成为道品的内容,在精进、念、定、慧之上,加“信”而名为“五根”、“五力”。起先,这是对佛的信心,如说:
“圣弟子于如来所,起信心,根本坚固,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及诸世间法所不能坏,是名信根”。
“若圣弟子于如来(发)菩提心所得净信心,是名信根”[2]。
信,是对如来生起的净信心,确信是“应供、等正觉、……天人师、佛、世尊”。优婆塞的“信具足”,也是“于如来所正信为本”[3]。信佛,进而信佛所说的法,如《相应部.根相应》(南传一六下.五二)说:
“若圣弟子,于如来一向信是如来,于如来之教说无疑”。
由信佛、信佛所说法,进一步而尊重恭敬僧伽[4]。信佛、法、僧的三归依,应该是与僧制的成立相关的。经中有但说归依佛的,如:
“我是尼俱陀梵志,今者自归,礼世尊足”[5]。
“梵志从座起,……向佛所住处,合掌赞叹:南无南无佛、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6]。
《五分律》说到:“诸比丘一语授戒言:汝归依佛。又有比丘二语授戒言:汝归依佛、归依法。又有比丘三语授戒言:汝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7]。这些记录,各部律虽并不一致,但从归依佛,归依佛、法,进而归依佛、法、僧,初期佛教的进展过程,是应该可以采信的。
归依三宝,是对佛、法、僧的信(愿)心。佛教应用“信”为修持方法,忆念而不忘失,称为“佛随念”、“法随念”、“僧随念”,简称“念佛”、“念法”、“念僧”。信念三宝不忘,到达“信”的不坏不动,名为“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念佛、法、僧,是这样的[8]:
“圣弟子以如是相,随念诸佛,谓此世尊是:如来、阿罗汉、正等觉、明行圆满、善逝、世间解、无上丈夫、调御士、天人师、佛、薄伽梵”。
“圣弟子以如是相,随念正法,谓佛正法:善说、现见、无热、应时、引导、近观、智者内证”。
“圣弟子以如是相,随念于僧,谓佛弟子:具足妙行、质直行、如理行、法随法行、和敬行、随法行。于此僧中,有……四双八只补特伽罗。佛弟子众,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智见具足。应请、应屈、应恭敬、无上福田,世所应供”。
佛、法、僧证净,就是依此随念而得不坏的净信。起先,只是归依三宝,三随念,三证净——“三种稣息处”[9]。“随念”与“证净”,有相同的关系,如三随念加戒,成四念,或作四证净[10]。三法(证净)成就,还是四法(证净)成就?佛弟子间曾有过异议,但决定为:“于佛不坏净,于法不坏净,于僧不坏净,圣(所爱)戒成就”[11]。多数经文,只说“圣所爱戒成就”,没有说“圣戒证净”。如《法蕴论》与《集异门论》,解说四证净,也只说“圣所爱戒成就”,而没有解说“证净”,如佛、法、僧证净那样。所以,三证净是信心的不坏不动,而圣所爱戒是佛弟子所有的净戒[12]。但到后来,佛、法、僧、戒,都称之为证净,也就是从随念戒而得证净了。
“信”有一般宗教的信仰意味,也就有类似一般宗教的作用。在这方面,“随念”与“证净”,大致是相通的,现在也就总合来说。为什么要修“三随念”、“四证净”?一、对于病者,主要是在家患病者的教导法,使病者依“随念”、“证净”而不致陷于忧苦,因为死了会生天的[13]。二、在旷野,在树下、空舍,“有诸恐怖心惊毛竖”,可依三随念而除去恐怖[14]。三、听说佛要离去了,见不到佛了,心[A98]里惆怅不安,也可以念佛、法、僧[15]。依念佛,念佛、法、僧,四证净,而不会忧苦恐怖不安,经中曾举一比喻,如《杂阿含经》卷三五(大正二.二五四下——二五五上)说:
“天帝释告诸天众:汝等与阿须伦共斗战之时,生恐怖者,当念我幢,名摧伏幢。念彼幢时,恐怖得除。……如是诸商人:汝等于旷野中有恐怖者,当念如来事、法事、僧事”[16]。
这是从印度宗教神话而来的比喻。世间上,确有这一类的作用,如军队望见了主将的军旗,会勇敢作战。如军旗倒下(或拔去)而看不到了,就会惊慌而崩溃下来。念佛,念佛、法、僧,会感觉威德无比的力量,支持自己。一般宗教的神力加被,就是这样。所以信的应用于修行,意味著“自力不由他”的智证的佛法,一部分向他力的方向转化。
说一切有部([A99]Sarvāstivāda)的正义,“四证净”是证智相应的。《集异门论》说:“诸预流者,成就此四”[17],所以是无漏的。然在《杂阿含经》、《相应部》中,称此四为“四天道”[18];是“福德润泽、善法润泽、安乐食”[19];依文义来说,不一定是无漏的。由于一部分人传说为无漏的,所以《瑜伽论》解说天道为“第一义清净诸天”[20]。如依经文,显然是通于有漏的,如《杂阿含经》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七下——二一八上)说:
“若圣弟子,于佛不坏净成就,而不上求,……心不得定者,是圣弟子名为放逸。于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亦如是说。如是难提!若圣弟子,成就于佛不坏净,其心不起知足想,……若圣弟子心定者,名不放逸。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亦如是说”[21]。
经说分为二类:如成就这四者,不再进求,“心不得定,诸法不显现”,那是放逸者。如能更精进的修行,“心得定;心得定故,诸法显现”,就是不放逸者。这可见,成就这四者,还是没有得定,没有发慧的。不过进一层的修习,可以达到得定发慧,就是无漏的预流(或以上)果。放逸的一类,这四者是成就的,但决不是无漏的。又如《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二九八下)说:
“有四须陀洹分。何等为四?谓于佛不坏净,于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是名须陀洹分”[22]。
这四法是须陀洹——预流分,是趣入预流的支分、条件,并不等于预流果。与经说“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内正思惟,法次法向”,是须陀洹支分一样[23]。《相应部.预流相应》(南传一六下.二八六——二八八)说:
“若圣弟子,于五怖畏怨[A100]雠止息;四预流支成就;以慧善观善通达圣理,能自记说:我于地狱灭尽,畜生灭尽,饿鬼趣灭尽,得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决定趣向三菩提”[24]。
成就这四者,可能会放逸停顿下来;要以慧通达圣理,能进而得定发慧,才能得预流果。不过成就了这四者,不但于三宝得坚固不坏的信心,又成就圣戒,所以不会再堕三恶道,一定能得预流果。原始佛教为一般人说法,修四不坏净,可免除堕落恶道的恐怖,一定往生天上,能成就圣果(与大乘佛法,以念佛法门,往生净土,决定不退无上菩提,意趣相同);并非说得了四预流支,就是预流果了。后代解说为与证智相应的净信,称为“证净”(avetya-prasāda),应该不是原始佛教的本意。《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〇三(大正二七.五三四下)说:
“[A101]胁尊者曰:此应名不坏净。言不坏者,不为不信及诸恶戒所破坏故。净谓清净,信是心之清净相故,戒是大种清净相故”。
[A102]胁(Pārśva)尊者是禅师、经师,好简略而不作不必要的推求[25]。依他说:这不是“证净”而是“不坏净”。“不坏净”梵语为 [A103]abhedya-prasāda,与“证净”的语音相近。依“不坏净”说,只是信心的坚固不坏,与“信根”的定义相合,也与“信根”的地位(至少是内凡位)相当。在部派佛教中,信根的意义,也是有异说的。如“分别论者执信等五根唯是无漏”[26],而说一切有系是通于有漏的。约“信”心所而论,部派间也意见不一。如说一切有部、赤铜鍱部([A104]Tāmraśāṭīya),以为信是善心所。《成实论》以为:信是通于三性的;“是不善信,亦是净相”[27]。因迷信而引起内心的宁定、澄净,在宗教界是普遍的事实;但由于从错谬而引起,所以迷信是不善的。《舍利弗阿毘昙论》,立“顺信”与“信”为二法:“顺信”是善性的;“信”是通于三性的[28]。在一般的“信”(śraddhā)以外,又别立纯善的“顺信”,不知原语是什么。《法华经》的信,是 bhakti,不知是否与“顺信”相同?总之,将“信”引入佛法中,由于与一般宗教的类似性,在说明上,不免引起佛教界意见的纷歧!
修学而趣入预流果的方便,经说有二类:一、“亲近善友,多闻正法,如理思惟,法随法行”为四预流支,约四谛说证入,是重于智证的方便。二、“于佛不坏净,于法不坏净,于僧不坏净,成就圣戒”为四预流支,是以信戒为基,引入定慧的方便;证入名得“四证净”。这二者,一是重慧的,是随法行人,是利根。一是重信的,是随信行人,是钝根。这是适应根机不同,方便不同,如证入圣果,都是有信与智慧,而且是以智慧而悟入的。如《杂阿含经》说:
“于此六(处)法,观察忍,名为信行。……若此诸法,增上观察忍,名为法行”[29]。
“若于此(五蕴)法,以智慧思惟、观察、分别忍,是名随信行。……若于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观察、忍,是名随法行”[30]。
或依信佛、法、僧说,如《杂阿含经》卷三三(大正二.二四〇上——中)说:
“圣弟子信于佛言说清净,信法、信僧言说清净,于五法增上智慧、审谛堪忍,谓信、精进、念、定、慧,是名圣弟子不堕恶趣,乃至随法行”。
“圣弟子信于佛言说清净,信法、信僧言说清净,(乃至)五法少慧、审谛堪忍,谓信、精进、念、定、慧,是名圣弟子不堕恶趣,乃至随信行”[31]。
原始佛教中,虽有此二流,而依“五根”来统一了信与慧;只是重信与重慧,少慧与增上慧的不同。将“信”引入佛法,摄受那些信行人,而终于要导入智慧的观察分别忍,才符合佛法的正义。近代学者,发见“于佛证净,于法证净,于僧证净,圣(所爱)戒成就:不堕恶趣,决定向三菩提”,似乎与观四谛理而悟入不同,因而夸大的重视起来。有的解说为:四证净是为在家人说的。其实,四不坏净是适合为一般在家人说的,而不是专为在家人说的。这二类,不是出家的与在家的差别,而是正常道与方便道;为少数利根与多数钝根;为叡智与少慧的不同。信,在释尊涅槃后,将在一般人心中更重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