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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卷4)


                  

第四章 有情与有情的身心

第一节 有情的分析

三处观

佛法以有情为本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么佛常用“三处观”[A1]去观察有情分别有情的真相但有情的分别观察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与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为静止的孤立的机械分析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如当作静止孤立的去考察就会发生错误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论到三处观即五蕴观六处观六界观界的分别观察是从不同的立场去分别看到有情的各个侧面蕴观详于心理的分析处观详于生理的分析界观详于物理的分析依不同的立场而观有情自体即成立此三种观门三者并不是截然不同的蕴中的色蕴界中的地水火风可通于非执受的自然界六处虽专为有情身心的分析但从六处而发识缘境即由此说到内心外界的一切这有情中心论的观察都说到了心与色即证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应的存在者不能偏重于物质或精神

蕴观

是积聚义即同类相聚如《杂阿含经》(卷二五五经)说“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总说色阴[A2]阴即蕴的异译佛以慧眼观有情归纳有情的蕴素为五聚即五蕴——色这五者约情识的能识所识而分所识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体即是色蕴色的定义为“变碍”如《杂阿含经》(卷二四六经)说“可碍可分是名色”有体积而占有空间所以有触碍由于触对变异所以可分析——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触等都是除形质的色蕴外内在的精神活动这也是情识所识的可分为三受蕴受的定义是“领纳”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境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忧愁想蕴想的定义为“取像”即是认识作用认识境界时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构成概念进而安立种种名言行蕴行的定义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决断出以动身发语的行为分析内心的心理活动有此三类与普通心理学所说的感情知识意志相似但这三者是必然相应的从作用而加以相对的分类并不能机械的划分为什么这三者属于所识知呢这三者是内心对境所起的活动形态虽是能识但也是所觉识的在反省的观察时才发现这相对差别的心态如直从能识说即是识蕴识是明了识别从能知得名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来仅是情识的能知所知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动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

五蕴说的安立由“四识住”[A3]而来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四识住即是有情的情识在色上贪著——住或于情绪上认识上意志上起贪著执我执我所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如离此四而不再贪著即“识不住东方西北方四维上下除欲见法涅槃”(《杂阿含经》卷三六四经)[A4]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蕴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质色┐   识所依住┤  ┌情绪受│       └精神┤认识想├五蕴          └造作行│   识识┘

处观

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有眼方能见色——此色为眼所见的与色蕴的色含义不同有耳方能闻声有六根所以对根的境界也就分为色法——六境为生识的所缘缘有所知与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处为中心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由六处而引发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六处为认识的重要根源所以随六处而分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于六根门所以有六尘(外六处)六识继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为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等这都从认识的来路——根门不同加以种种的分别此六处法门如《杂阿含经》(卷八二一四经)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因缘生眼识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A5]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A6]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如合此六处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处为后代论师所重的但佛世重于内六处如律说“不得过五语六语”[A7]即是一例而“阴界六入”——入即处的异译为《阿含经》及大乘经中常见的成语佛陀的处观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场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

界观

即地识——六界界有“特性”的意义古译为“持”即一般说的“自相不失”由于特性与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转释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为水界火界此水与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于水类的别名此六界无论为通性为特性都是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说为“因性”

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杂阿含经》(卷三六一经)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A8]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尘四大说印度早就盛行希腊也有佛陀既采用四大为物质的特性因素应略为解说为世间极普遍而作用又极大的所以也称为四大人类重视此常识的四大进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会到是任何物质所不可缺的所以称为能造这辨析推论所得的能造四大为一般物质——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说“四大不离”[A9]地即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轻动随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因为它有坚定的特性如桌子的能安放书物即因桌子的体积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有限度的超过限度即变动)能维持固定的形态坚定的反面即轻动性如物质而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是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如离散的灰土水分能使之成团物质的集成某一形态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摄引凝聚即是水界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以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它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的向心的功能火是分化的离心的功能这又是物质的两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的是从它的稳定流动凝合分化过程中所看出来的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质在这样不断的过程中这是物质通遍的特性为物质成为物质的因素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质必归于毁坏是空有与有间的空隙也是空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的无碍性凡是物质——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必有四大依这地空五大即成为无情的器世间若再有觉了的特性如说“四大围空有识在中”(《成实论》引经)[A10]即成为有情了

第二节 有情与身心的关系

有情的神化

依佛法说有情的生死流转世间的苦迫纷乱根本为“我见”在作祟我见即人人于自己的身心有意无意的直觉到自我强烈的自我感为中心于是乎发为一切颠倒的思想与行为此自我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有各式各样的名称有各式各样的推想成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论题释尊即由此大彻大悟而成为无上正觉者

有情即“我”的异名之一此外更有“数取趣”“命者”“士夫”等《般若经》总列为十六名有情即有情识者即主宰——自在宰制者数取趣即不断的受生死者命者即寿命延续者士夫即作事者这些都约有情的各种现象而立名本为世间的事实但神秘者与庸俗者不能正见有情的真相所以神化起来如《杂阿含经》(卷一〇二七二经)说“三见者何等为三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受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A11]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即生命自体其中第三说即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教他以生命自体为“我”此我为实有的智识的妙乐的常在的为一一有情的本体此有情的“我”与宇宙本体的“梵”同一起初以此“我”为肉体——色的以后发展到真我为智识的妙乐的依佛法说这不外以色为我到以识为我但婆罗门教以为此色等即真我与真我无二无别是真常不变的释尊的时代东方印度风行的新宗教以及在此气运中完成的学派如僧佉耶卫世尼犍子都建立二元论以为生命自体与物质世界各别这都是命异身异的第二说命异身异的“命者”及即色为真常我的“我”即神教徒所拟想的生命自体为生死流转中的主体即一般所拟想的灵当时有一分断见的顺世论者虽在有意无意中为实在的自我见所奴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而企图主宰一切但他们以为我即是身身体为无常的可坏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无所谓后世此三见在现实生活中于有情自体而直觉为有我并无差别不过推论此我与身的关系如何见地多少不同而已以有情为本的佛法即适应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释尊的正观即于蕴界作深切的观察否定这些异见树立无我的有情论净化情本的有情使成为智本的觉者

无常相续的有情论

释尊的教说根本反对二元的立场有情即身心和合的假名决无离身心的我或命者如《杂阿含经》(卷三六三经)说“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五取蕴)计有我[A12]又(卷一三三〇六经)说“眼色(意法等例)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此四无色阴色(阴)此等法名为人[A13]又如说“士夫六界”这可见有情或我即依五蕴六处六界而成立没有离蕴处的实我释尊于三处观察不但离蕴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罗门教的真我说也评为倒想的产物他们以为色即是我以及识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乐的释尊却说“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杂阿含经》卷一九经)[A14]又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杂阿含经》卷一一二七三经)[A15]又说“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观知其如真”(《中阿含经分别六界经》)[A16]于有情作蕴处的正观时确认为一切是无常的苦的非常住非妙乐婆罗门教的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论及超物质我的二元论即以有情为身心的和合相续者但又不落于顺世者的断见从念念无常的相续中展转相依的没有独存自体中无我无我所而肯定有情为假名的存在不离蕴不即蕴成立生死的系缚与解脱所以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中论观业品》)[A17]有情为假名的没有绝对的不变性独存性——胜义无我有相对的安定性个体性——世俗假我为佛观蕴界的精义

作品集

注解


校注

[A1] 《杂阿含经》卷2“云何三种观义比丘若于空闲树下露地观察阴正方便思惟其义是名比丘三种观义”(CBETA, T02, no. 99, p. 10, c11-13)
[A2] 《杂阿含经》卷2(CBETA, T02, no. 99, p. 13, b15-17)
[A3] 《杂阿含经》卷3(CBETA, T02, no. 99, p. 17, a1)
[A4] 《杂阿含经》卷3(CBETA, T02, no. 99, p. 17, a17-18)
[A5] 《杂阿含经》卷8(CBETA, T02, no. 99, p. 54, a23-28)
[A6] 《杂阿含经》卷13“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CBETA, T02, no. 99, p. 91, c5)
[A7] 《十诵律》卷9“若比丘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波夜提除有知男子女人者女人能受淫欲过五六语者五语名色阴无常受想行识阴无常六语名眼无常耳鼻舌身意无常”(CBETA, T23, no. 1435, p. 70, c8-12)
[A8] 《杂阿含经》卷3(CBETA, T02, no. 99, p. 15, c17)
[A9] 《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卷10“论曰有对色中最后细分更不可析名曰极微谓此极微更不可以余色觉慧分析为多此即说为色之极少更无分故立极少名如一刹那名时极少更不可析为半刹那如是众微展转和合定不离者说为微聚”(CBETA, T29, no. 1562, p. 383, c10-14)
[A10] 《成实论》卷2〈17 四谛品〉(CBETA, T32, no. 1646, p. 251, a9)
[A11] 《杂阿含经》卷10(CBETA, T02, no. 99, p. 72, b2-4)
[A12] 《杂阿含经》卷3(CBETA, T02, no. 99, p. 16, b15-16)
[A13] 《杂阿含经》卷13(CBETA, T02, no. 99, p. 87, c26-28)
[A14] 《杂阿含经》卷1(CBETA, T02, no. 99, p. 2, a3-5)
[A15] 《杂阿含经》卷11(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A16] 《杂阿含经》卷11(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A17] 《中论》卷3〈17 观业品〉(CBETA, T30, no. 1564, p. 22, c21-22)

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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