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坛经》校释疏义第七章
§07 经文
一、正文〔§07.01.~§07.20.〕
“五祖平旦,遂唤卢供奉来南廊下画楞伽变。〔§07.01.〕五祖忽见此偈,读讫。〔§07.02.〕乃谓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钱三十千,深劳远来,不画变相也。〔§07.03.〕《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07.04.〕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诵。〔§07.05.〕依此修行,不堕三恶;依法修行,有大利益。’〔§07.06.〕
“大师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07.07.〕众人见已,皆生敬心。〔§07.08.〕‘汝等尽诵此偈者,方得见性;依此修行,即不堕落。’〔§07.09.〕
“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善哉!’〔§07.10.〕
“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法。’〔§07.11.〕
“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07.12.〕不敢求祖。〔§07.13.〕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识大意否?’〔§07.14.〕
“五祖曰:‘汝作此偈,见解衹到门前,尚未得入。〔§07.15.〕凡夫依此偈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菩提,即不可得。〔§07.16.〕须入得门,见自本性。〔§07.17.〕汝且去,一两日来思惟,更作一偈来呈吾。〔§07.18.〕若入得门,见自本性,当付汝衣法。’〔§07.19.〕
“秀上座去数日,作偈不得。〔§07.20.〕
二、校记并诸家录校复议
§07.01. “五祖平旦,遂唤(1)卢供奉来南廊下画楞伽(2)变。
§07.02. 五祖忽见此偈,读讫(1)。
(1)“读讫”,斯本、敦博本均作“请记”,据文意改。
孟本径改作“读讫”。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或理校,或依据其他录校本改作“读讫”。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径录作“请记”。
复议:原文“请记”,文意不通,显然有误。诸录校本大都认为应为“读讫”,因形近而误写成“请记”。这一观点可以成立,在敦煌本《坛经》中可以找到旁证。
北残片有“今既发四弘誓愿讫”。这句话,在斯本中亦作“今既发四弘誓愿讫”。但在敦博本中却作“今既发四弘誓愿说”。也是因为字形相近,误“讫”为“说”。相比之下,“记”字字形更加接近“讫”。
孟本径改,不妥。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在没有文本依据的情况下,径录作“请记”,亦为处理方法之一种。李富华本、杨本没有出校说明此处文意不通,不妥。
§07.03. 乃谓供奉曰:‘弘忍与(1)供奉钱三十千,深劳远来,不画变相也。
(1)“与”,斯本、敦博本均作“与”,据文意改。
孟本、周本、杨本、潘本、黄本径改作“与”。邓辽本、中岛本径录作“与”。李申本、李富华本为简体本,不议。
复议:“与”为正规的繁体字。故以“与”字为正。
§07.04.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复议:无。
§07.05. 不如留(1)此偈,令迷人诵。
(1)“留”,斯本作“流”,据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黄本、据敦博本校作“留”,出校记。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径录作“留”。
复议: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07.06. 依此修行,不堕三恶(1);依法修行,有(2)大利益。’
(1)“三恶”,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李申本、邓辽本、黄本录作“三恶”。周本、中岛本理校作“三恶道”。李富华本径改作“三恶道”。杨本据惠昕本补“道”字。潘本据兴圣寺本补“道”字。
复议:“三恶”即“三恶道”之省称。周本、中岛本理校补充,不妥。杨本、潘本据非敦博本校改,不妥。李富华本径改,尤为不妥。
(2)“有”,斯本作“人有”,据敦博本删。
孟本、潘本径录作“人有”。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有”。李申本据敦博本校作“有”。
复议:此处有无“人”字,文意不变。孟本、潘本、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07.07. “大师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
复议:无。
§07.08. 众人见已(1),皆生敬心。
(1)“众人见已”,斯本作“人众入见”其中“入”字字形似“人”。敦博本作“众人见已”。
孟本、潘本据斯本录文,并理校改“人”为“入”。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众人见已”。李申本录作“众人见已”,出校说明斯本行文。
复议:敦煌遗书“人”、“入”不分,孟本、潘本理校成立。且斯本“人众入见”之“入”,书写虽似“人”字,与前一个“人”字,字形尚有差距,捺笔起头较高。从文意看,“众人见已”、“人众入见”,在此两俱可通。《校释疏义》此处采用敦博本行文。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07.09. ‘汝(1)等尽诵此偈者,方得见性(2);依(3)此修行,即不堕落。’
(1)李富华本、杨本于“汝”前拟补“大师曰”。黄本则拟补“弘忍曰”。其余诸校本照录原文。
复议:从上下文意看,这段话衹能是弘忍所说;此外,采用适当标点也可以表明这是一段弘忍所说的话。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在没有文本基础的情况下另补文字。李富华本、杨本、黄本拟补,不妥。
(2)“性”,斯本作“姓”,据敦博本改。
“性”、“姓”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3)“依”,斯本作“于”,据敦博本改。
“依”、“于”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07.10. “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善哉!’
复议:无。
§07.11. “五祖(1)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2):‘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3)法。’
(1)“祖”,斯本作“楬”,据敦博本改。
潘本、孟本据敦博本校作“祖”。其余诸本径录作“祖”。
复议:此处“楬”属于敦煌遗书中常见的俗写笔画增减[A1]错变写字,可径改。出校更好。
(2)“门”,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称据兴圣寺本校作“间”。周本、杨本、中岛本理校作“问”。李申本录作“门”。李富华本径改作“问”。潘本据兴圣寺本校作“问”。邓辽本、黄本据惠昕本理校作“问”。
复议:两个敦煌本均作“门”,细审上下文,“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文亦可通。且与下文弘忍所说“汝作此偈,见解衹到门前,尚未得入”相呼应。又,敦煌本《坛经》共出现“问”字20余处,句式均为“问××”或“×问”。未见将“问”单独作为意群。故此处以“门”意为长。潘本认为敦煌俗写“门”、“问”通用,但缺乏例证。
孟本误读兴圣寺本,尤为不妥。周本、杨本、中岛本理校有误,不妥。李富华本径改且错,尤为不妥。潘本、邓辽本、黄本据非敦煌本理校,不妥。
(3)“我”,斯本、敦博本均同。
诸本均录作“我”。杨本径改作“吾”。
复议:杨本擅改原文,不妥。
§07.12. “秀上座(1)言:‘罪过!实是神秀作。
(1)“座”,敦博本脱,据斯本补。
孟本、李富华本、潘本、中岛本径补“座”。周本、李申本、杨本、邓辽本、黄本据斯本补“座”。
复议:孟本、李富华本、潘本、中岛本径补,不妥。
§07.13. 不敢求祖(1)。
(1)“祖”,敦博本作“但”,据斯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斯本改。周本、中岛本径录作“但”,下属。李富华本径补“祖位”二字,“但”字下属。杨本据惠昕本补“祖位”二字,“但”字下属。
复议:这里的问题在于:此字到底如斯本作“祖”,上属与“求”连成“求祖”;还是如敦博本作“但”,下属与“愿”连成“但愿”。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采取前者,周本、中岛本采取后者。这个问题放在下文探讨。
杨本据非敦煌本补校,不妥。李富华本径补,尤为不妥。
§07.14. 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1)智惠(2),识大意否?”
(1)“少”,斯本作“小”,据敦博本改。
孟本径录作“小”。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径录作“少”。李申本据敦博本校作“少”。潘本据斯本校作“小”。黄本亦据斯本校作“小”,但校记有误。
复议:“小”、“少”此处相通,两俱可用。
孟本、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2)“惠”,斯本、敦博本同。
“惠”,诸录校本或作“慧”。“惠”、“慧”两字,此处两俱可通。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07.15. “五祖(1)曰:‘汝作此偈,见解(2)衹到门前,尚未得入。
(1)“祖”,参见〔§07.11.〕校记(1)。
(2)“见解”,斯本作“见即来到”,据敦博本改。
孟本据斯本校作“见即来到”。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径作“见解”。李申本、黄本据敦博本校作“见解”。潘本径作“见即来到”。
复议:“见即来到”,字面意思为“见解即使已经来到”,亦即“解悟的境地即使已经被触摸到”。故斯本文字全句意思与敦博本相同:神秀的见解尚不究竟、圆满。虽然斯本、敦博本两种文字均可通,但斯本行文略嫌晦涩,不如敦博本明晓,故《校释疏义》采用敦博本行文。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潘本失校,不妥。
§07.16. 凡夫依(1)此偈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菩提,即不(2)可得。
(1)“依”,斯本作“于”,据敦博本改。
“依”、“于”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2)“不”,斯本作“未”,据敦博本改。
孟本据斯本校作“未”。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径作“不”。李申本、邓辽本、黄本据敦博本校作“不”。潘本径作“未”。
复议:此处“不”、“未”,两俱可通。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潘本失校,不妥。
§07.17. 须(1)入得门,见自(2)本性(3)。
(1)“须”,敦博本作“要”,据斯本改。
孟本、潘本据斯本校作“须”。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要”。李申本据敦博本校作“要”。邓辽本理校作“要须”。
复议:此处“须”、“要”两俱可通。就语感而言,似“须”意为长。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邓辽本叠床架屋,不妥。
(2)“自”,斯本作“白”,据敦博本改。
“自”、“白”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3)“性”,斯本作“姓”,据敦博本改。
“性”、“姓”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07.18. 汝且(1)去,一两日来(2)思惟,更作一偈来呈吾。
(1)“且”,斯本、敦博本同。
诸本均录作“且”。潘本《校记》错认作“旦”,《新书》录作“且”。
(2)“来”,敦博本无,据斯本补。
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斯本补“来”。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据敦博本径录。
复议:此处有无“来”字,两俱可通。但斯本之“来”字,体现当时口语,于意为长。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中岛本失校,不妥。
§07.19. 若入得门,见(1)自(2)本性(3),当付汝衣法。”
(1)“见”,敦博本脱,据斯本补。
孟本、周本、李申本、杨本、潘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据斯本校补“见”。李富华本径补“见”。
复议:李富华本径补,不妥。
(2)“自”,斯本作“白”,据敦博本改。
“自”、“白”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3)“性”,斯本作“姓”,据敦博本改。
“性”、“姓”两字,为敦煌本《坛经》常见互用字,诸本对此处理不一。复议同前,此处不赘。
§07.20. “秀上座去数日,作偈(1)不得。
(1)“偈”,斯本脱,据敦博本补。
孟本、潘本据斯本校录。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据敦博本径录。李申本据敦博本校补。
复议:此处有无“偈”字,无碍文意理解,但以有“偈”,文意为长。
周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三、注释
平旦——“旦”指早晨,“平旦”是早晨天刚亮的时候。半夜到天亮分为三阶段,分别是“鸡鸣”、“昧旦”和“平旦”。
供奉——“供奉”是唐代的一种官名,常在皇帝左右供职。这里或指该画师曾任供奉。详情待考。
三恶——“三恶”,是“三恶道”之略称。“三恶道”指地狱道、饿鬼道和畜生道。
利益——佛教所谓的利益,并非世俗指称的好处,而是指益世利生的功德,其中又包含了出世的无相功德与入世的有相功德。弘忍此处所指应是兼有两种功德。
堕落——“堕落”,指在道德、品行、修行、境遇方面的退步。这里特指堕落到“三恶道”。
罪过——“罪过”,本义为罪行或过失。在此为神秀的谦辞,亦即“愧不敢当”。
见解——“见解”,一般指对某件事物的认识。这里特指对禅法实证体悟的深浅程度。
无上菩提——“菩提”,梵文为 Bodhi,意译为“觉”,即“觉悟”之义。菩提有三等:声闻、缘觉、佛陀,但唯有佛陀所悟所证称为“无上菩提”,亦即至高无上的佛果。
四、分段标点复议
(一)分段
本章叙述神秀撰写偈颂后,弘忍的反应,对话较多。《校释疏义》依据情节的发展及对话,将本章分为七段。
诸校本分段情况各异:孟本、潘本、中岛本将〔§06.03.〕连同本章全文,合作一段。周本亦分七段,除一处与《校释疏义》略有不同外,其余相同。此外,李申本分五段,李富华本分四段,杨本分五段,邓辽本分八段,黄本分四段。
分段的不同,凸显的是整理者对本章文字语感的差异,从总体来说,不妨碍文字的理解。但孟本、潘本、中岛本将〔§06.03.〕连同本章全文,合作一段,显得纲目不甚清晰。
(二)分句及标点
诸录校本对本章分句、标点情况各异。这里仅就其中若干句子进行讨论。
〔§07.01.〕~〔§07.02.〕
周本、中岛本将上述两句,合作一句。其余诸本,均分作两句。从行文看,从五祖拟画变相,到发现神秀偈颂以后,决定不画变相,文意有较大转折,还是分为两句为妥。
周本、邓辽本为“楞伽变”打上书名号,不妥。
其余诸本分句、标点虽有不同,但都无碍文意理解,故不复议。
〔§07.03.〕~〔§07.10.〕
诸本分句、标点虽有不同,都无碍文意理解,故不复议。
〔§07.11.〕
本句是弘忍对神秀的问话,原文如下:
“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法。’〔§07.11.〕
诸本标点的最大差异,是对“门”字的理解。除李申本认读作“门”,故将该字上联之外,其他诸本均校改为“问”,大都将它独立为一个意群。《校释疏义》认为,既然两个敦煌本均作“门”,且文意可通,应该尊重原文。
〔§07.12.〕~〔§07.14.〕
这三句形成一段,是神秀对弘忍的回答,《校释疏义》校订录文如下:
“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07.12.〕不敢求祖。〔§07.13.〕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识大意否?’〔§07.14.〕
上文第一句,神秀坦承偈颂是自己写的。第二句,表明心迹,无意求祖。与第五章的叙述相呼应。第三句,希望得到弘忍的印可。三句话,三层含义,语意严密,环环相扣。因此,《校释疏义》将它分作三句,合为一段。
这里的关键是上文“祖”字,斯本虽作“祖”,敦博本却作“但”。于是诸录校本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孟本、李申本、潘本、邓辽本、黄本据斯本校作“祖”,标点虽然不尽相同,由此形成语感的差异,但录文则与上文相同。
周本、中岛本据敦博本径录作“但”,下属,录文为:
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求,但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识大意否?’
把“祖”校改为“但”,与下文的“愿”合成“但愿”一词,下文,即〔§07.14.〕含义不变。然而,〔§07.13.〕之“不敢求祖”却变成“不敢求”,缺少宾语,出现语意不清的问题。前面提到,弘忍的征求偈颂,有传法、选接班人两重含义。〔§07.13.〕如为“不敢求祖”,则神秀这里的意思很清楚,他题写偈颂的目的,不是指望“觅祖”,而仅仅衹是求法。如为“不敢求”,则意义含混,语义不顺。
也许是考虑到据敦博本校作“但”,会产生上述问题,于是杨本、李富华本参考后代《坛经》本,在“不敢求”后面补上“祖位”二字,成为:
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求祖位,但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慧,识大意否?’
与《校释疏义》录文比较,标点略有不同,所表达的内容完全一样。既然用敦煌本本身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要采用后代的非敦煌资料来擅改敦煌本的文字呢?杨本、李富华本的做法显然不能让人认同。追究其原因,可能是杨本、李富华本过于信任敦博本的文字,而没有对所谓“劣本”斯本的文字作深入的思考。
〔§07.15.〕~〔§07.20.〕
诸本分句、标点虽有不同,但都无碍文意理解,故不复议。
五、疏义
第五章已经交待,弘忍欲画楞伽变。本章承接上文,先交待弘忍让画家来到南廊下,准备画楞伽变。但弘忍见到壁上神秀的偈颂,立即改变了主意。宁肯白白奉送画家三万钱,作为辛苦费,以留下偈颂,不再画楞伽变。
弘忍为何改变主意?按照《坛经》这时的叙述,似乎弘忍非常欣赏神秀的这首偈颂。认为按照这首偈颂阐述的道理修行,可以不堕三恶道,有大利益。而楞伽变,不过是一种虚妄之相而已。弘忍引《金刚经》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与楞伽变相比,神秀偈颂的价值更大,所以放弃楞伽变,留下偈颂。
不仅如此,弘忍还把门人都叫来,在神秀偈颂前焚香礼拜。称念诵这首偈颂,不但可以不堕落,还可以见性。见性,是禅宗僧人修持的最高目标。既然神秀的偈颂,可以帮助达成这样的目标,难怪弘忍要让大家焚香礼拜。
但这衹是一种表面现象。看来弘忍心中不但完全明白这首偈颂是谁写的,而且非常准确地掌握了神秀的心态。他把神秀叫来,当面询问。并明确表示:如果这首偈颂是你写的,“应得我法”。
《坛经》在第五章中,曾详细描写过神秀当时的矛盾心态以及最终的决定,即:如果偈颂写得好,弘忍寻找作者,自己便出面认账;如果偈颂被弘忍批评,自己便不出头。现在事态的发展,与神秀的第一种设想完全相符,于是他痛痛快快承认偈颂是自己写的,但表明自己并不是想觅祖,衹是想求法。
然而事情到此出现戏剧性的转折:弘忍忽然改变了态度。他本来在大庭广众之中称颂这首偈颂可以见性,本来当面向神秀明确表态“应得我法”,这时却说:你现在的认识,衹来到大门口,即还没有真正入门,没有登堂入室。一般的凡夫,按照你的认识去修行,可以不堕三恶道;但修行者却不可能靠它觉悟成佛。
弘忍进一步指出:要得入门,才能见性。他要神秀重新再作一个偈颂。如果能够真正入门、见性,才能传授衣法。
这一转折完全出于神秀的意料之外。《坛经》说:神秀沉闷了好几天,写不出新的偈颂。
敦煌本《坛经》这种戏剧性的描写,以及对神秀先扬后抑、扬中有抑的手法,为惠能的出场作了极好的铺垫。
如何看待《坛经》的上述叙述?如果它记载的的确是历史的事实,那么,弘忍为何要这样对待神秀?这样处理神秀的偈颂?这一事实反映了早期禅宗僧团存在著一种什么样的内部生态?如果它并非历史事实,那么《坛经》为何编造这一故事?也许,这里既有历史事实的影子,又有后人的编撰改造?那么,真正的历史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是我们研究早期禅宗史所不可回避的。
六、原始资料
- 敦博本:
- 041 五祖平旦遂唤卢供奉来南廊下画楞伽变//
- 042 五祖忽见此偈请记乃谓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钱三十千深//
- 043 劳远来不画变相也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不如留//
- 044 此偈令迷人诵依此修行不堕三恶依法修行有大利益大师//
- 045 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众人见已皆心生敬心汝等尽诵此//
- 046 偈者方得见性依此修行即不堕落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
- 047 善哉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
- 048 作应得我法秀上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求但愿和尚//
- 049 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识大意否五祖曰汝作此偈见//
- 050 解衹到门前尚未得入凡夫依此偈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
- 051 若觅无上菩提即不可得要入得门见自本性汝且去一两//
- 052 日思惟更作一偈来呈吾若入得门自本性当付汝衣法秀//
- 053 上座去数日作偈不得/
- 斯本:
- 046 五祖平旦遂换//
- 047 卢供奉来南廊下画楞枷变五祖忽见此偈请记乃谓//
- 048 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钱三十千深劳远来不画变相//
- 049 也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不如流此偈令迷人诵//
- 050 依此修行不堕三恶依法修行人有大利益大师遂唤门//
- 051 人尽来焚香偈前人众人见皆生敬心汝等尽诵此//
- 052 偈者方得见姓于此修行即不堕落门人尽诵皆生//
- 053 敬心唤言善哉五褐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是汝作//
- 054 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法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
- 055 秀作不敢求祖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惠识//
- 056 大意否五褐曰汝作此偈见即来到衹到门前尚未得//
- 057 入凡夫于此偈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
- 058 菩提即未可得须入得门见自本姓汝且去一两日来思//
- 059 惟更作一偈来呈吾若入得门自本性当付汝衣法秀//
- 060 上座去数日作不得/
- [A2]旅博本: 绿衍红漏粉异(与斯本比)
- [A3]049 五祖平旦遂//
- [A4]050 唤卢供奉来南廊下画楞枷变五祖忽见此偈//
- [A5]051 请记乃谓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钱三十千深劳//
- [A6]052 远来不画变相也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 [A7]053 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诵依此修行不堕三恶依法修行//
- [A8]054 人有大利益大师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人众人//
- [A9]055 见皆生敬心汝等尽诵此偈者方得见姓依此//
- [A10]056 修行即不堕落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善哉五//
- [A11]057 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
- [A12]058 作应得我法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
- [A13]059 求祖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惠识大意否//
- [A14]060 五祖曰汝作此偈见即来到只到门前尚未得入凡夫//
- [A15]061 依此偈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菩提//
- [A16]062 即未可得须入得门见自本姓汝且去一两日来思惟//
- [A17]063 更作一偈来呈吾若入得门见自本性当付汝衣//
- [A18]064 法秀上座去数日作不得/
(1)“唤”,斯本作“换”,据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据敦博本改。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径录作“唤”。
复议:周本、李申本、李富华本、杨本、邓辽本、中岛本、黄本失校,不妥。
(2)“伽”,斯本作“拁(枷)”,据敦博本改。
诸录校本均径作“伽”。
复议:诸本失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