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曹溪慧能大师
第一节 慧能年代考
被尊为六祖的曹溪慧能大师,在禅宗中的地位,极为重要。慧能的一生事[A1]迹,有关慧能的一切传说,对禅宗史都有极大的关系,应作审慎的考察。从事慧能事[A2]迹的研究,先要处理的是:出生,得法,出家开法,去世的年代。这些,在传说中是极不一致的。现在根据早期(西元八二〇年顷为止)的文献,来作详细的考察。
生卒年代
慧能于“先天二年八月三日灭度”,“春秋七十有六”,这是《坛经》以来的一致传说。先天二年,为西元七一三年。依此推算,春秋七十六岁,慧能应生于唐贞观十二年(六三八)。但在传说中,也有引起异说的可能性,如柳宗元撰〈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全唐文》卷五八七)说:
“诏谥大鉴禅师,塔曰灵照之塔,元和十年十月十三日。……大鉴去世百有六年,……乃今始告天子得大谥”。
刘禹锡所撰〈曹溪六祖大鉴禅师第二碑〉,也说:“百有六年而谥”(《全唐文》卷六一〇)。宪宗的赐谥,是元和十年(八一五)。如元和十年为慧能去世的“百有六年”,那慧能的入灭,应该是睿宗景云元年(七一〇)了。我以为,这不是异说,只是年代推算上的错误。柳宗元与刘禹锡,为有名的文学家。对于“百有六年而谥”,不一定经过自己的精密推算,而只是依据禅者的传说,极可能是根据当时流行的《曹溪大师别传》(简称《别传》)。《别传》的年代,极不正确,却是当时盛行的传说。《别传》(续一四六.四八六[A3](卍新续八六.五二下))说:
“大师在日,受戒,开法度人卅六年。先天二年壬子岁灭度,至唐建中二年,计当七十一年”。
先天二年,是癸丑岁,《别传》误作壬子。从先天二年(七一三)到建中二年(七八一),只有六十九年,但《别传》却误计为七十一年。依据这一(当时盛行的)传说为依据,再从建中二年到元和十年(八一五),首尾共三十五年。这样,七十一又加三十五,不恰是百零六年吗?“百有六年而谥”的传说,我以为是根据错误的计算,是不足采信的。
〈略序〉(《全唐文》卷九一五)说:“父卢氏,讳行瑫,母李氏。诞师于贞观十二年戊戍,二月八日子时”。二月八日中夜,是经中所说的佛诞日(中国人换算历法,推定为四月八日)。
得法与出家开法的年代
慧能生卒的年代,可说是从无异说的。但说到去黄梅得法,及出家开法的年代,就不免异说纷纭。研究起来,某些传说,不外乎为了满足宗教传说的某种目的;由于这类传说,才引起纷乱。如除去这些根源于信仰的传说,得法与开法的年代,在古典的文记中,就会明白的发见出来。现在先从王维的〈六祖能禅师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三二七)说起,如说:
“临终,遂密授以祖师袈裟,谓之曰:物忌独贤,人恶出己。予且死矣,汝其行乎!禅师遂怀宝迷邦,销声异域。众生为净土,杂居止于编人;世事是度门,混农商于劳侣,如此积十六载。南海有印宗法师讲涅槃经,禅师听于座下。因问大义,质以真乘,既不能酬,翻从请益。……遂领徒属,尽诣禅居,奉为挂衣,亲自削发。于是大兴法雨,普洒客尘”。
王维卒于七六一年,神会卒于七六二年。王维的〈能禅师碑〉,是应荷泽神会的请求而作的。当时离慧能的去世,还不过四十多年。王维碑所传的慧能事[A4]迹,是荷泽神会(及门下所有)的传说。碑文有三项重要的传说:一、“临终密授”:在弘忍临终那一年,才将衣法付给慧能。二、“隐遁十六年”:慧能得法以后,出家开法以前,过了十六年的隐遁生活。三、见印宗而出家开法。这三项,都是神会门下的传说,而传说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慧能受弘忍的付法传衣,弘忍是上元二年(六七五——神会系的传说)去世的。如那时(六七五)付法传衣,再过十六年的隐遁生活,才会见印宗,出家,开法;[A5]那么出家与开法,应该是六九〇年的事。到慧能入灭(七一三),不过二十四年,这是神会门下所决不能同意的。所以,临终密授与隐遁十六年,是矛盾的,不能并存的。自相矛盾的传说,存在于神会门下。王维不经意的采录,也就不免陷于不可调和的矛盾!
对荷泽门下的传说,试分别的加以检讨。1.《神会语录》(石井本)末所附的六代祖师传记,是被称为〈师资血脉传〉的,为荷泽神会的初期传说。《语录》说到慧能二十二岁,去黄梅见弘忍,没有说到十六年隐遁,也没有说会见印宗。只是说:“能禅师过岭至韶州,居曹溪山,来往四十年”。这是简略的初期传说。
2.《历代法宝记》,有关慧能的事[A6]迹,是承受荷泽所传的。文有二段:第一段与《神会语录》相近,也是二十二岁去黄梅。但是说:“能禅师至韶州曹溪,四十余年开化”(大正五一.一八二中)。“四十余年”与“四十年”,大概是传写的不同。《历代法宝记》的第二段,说到与印宗相见的情形。明白说到出家以前:“常隐在山林,或在新州,或在韶州,十七年在俗,亦不说法”(大正五一.一八三下)。荷泽门下的圭峰,完全继承了这一传说,如《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续一四.二七七[A7](卍新续九.五三二中))说:
“新州卢行者,年二十二,来谒(忍)大师”。
“在始兴、南海二郡,得(法)来十六年,竟末开法”。
这都是二十二岁得法,到出家开法,有一长时期的隐遁,这就是隐遁十六年说。《历代法宝记》的“十七年”,是计算或传写的不同而已。
3.〈略序〉——〈六祖大师缘起外纪〉:肯定“十六年隐遁”说,而多少修正了初期的荷泽系的传说(《全唐文》卷九一五),如说:
“年二十四,闻经有省,往黄梅参礼。五祖器之,付衣法,令嗣祖位,时龙朔元年辛酉岁焉。南归隐遁一十六年。至仪凤元年丙子正月八日,会印宗法师。……是月十五日,普会四众,为师薙发”。
龙朔元年(六六一),二十四岁。到仪凤元年(六七六),中间隐遁的时间,首尾恰好十六年。这一传说——出家的时间,与〈光孝寺瘗发塔记〉(《全唐文》卷九一二)相合。荷泽门下所传的十六年隐遁说,到底有什么根据?这是荷泽初期传说所没有的。原来,弘忍于上元二年(六七五)去世,慧能于仪凤元年(六七六)出家开法,这是符合(荷泽神会所说)一代一人,主持佛法的观念。为了这一目的,推定为仪凤元年出家。再推算到二十二岁(六五九),中间恰好十六年,这是隐遁十六年的根据。〈略序〉修正为二十四岁去黄梅,与一般的计年法——首尾合计,更为相合。然这不是荷泽的初期传说,因为仪凤元年(六七六)出家,到先天二年(七一三)去世,首尾不过三十八年,就与《神会语录》的“来往四十年”,《历代法宝记》的“四十余年”说不合。可见荷泽神会的初期传说,是没有十六年隐遁说的。
荷泽系主流的传说,是否定临终密授,而主张二十二或二十四岁,去黄梅参礼弘忍的。然在荷泽门下,临终密授说也传说起来。王维作〈能禅师碑〉,已采录了这一传说。传说成熟,增入新的事[A8]迹而编集成书的,是《曹溪大师别传》(续一四六.四八三——四[A9](卍新续八六.四九中))。《别传》所说的事[A10]迹与年代,是这样:
1.三十岁来曹溪
2.修道三年
3.三十四岁——咸亨五年参礼五祖
4.隐居四会、怀集间五年
5.仪凤元年——三十九岁,遇印宗法师而出家
6.先天二年八月入灭
7.大师开法度人卅六年
《别传》所说的年代,异常混乱!如仪凤元年(六七六)出家,先天二年(七一三)入灭,应为三十八年,与“开法度人卅六年”说不合。又仪凤元年为三十九岁,那咸亨五年,慧能应为三十七岁,不是三十四。来曹溪时,也应该是三十三岁,而不是三十岁。从咸亨五年(六七四)得法,到仪凤元年(六七六)出家,首尾只有三年,也与隐居五年说不合。《别传》的年代,为什么这样的混乱?那是由于采用了(〈略序〉所说的)仪凤元年,三十九岁出家说。三十九岁出家,以前有五年的隐居,所以改得法的咸亨五年为三十四岁;并改初到曹溪为三十岁。其实,仪凤元年(三十九岁)出家,是另一不同的传说,与《别传》的传说,原是不合而且是不能调和的。如不用仪凤元年,三十九岁出家说,[A11]那么《别传》的年代,完全适当(内部没有矛盾)而另成一系,那就是:三十三岁来曹溪(咸亨元年,六七〇);三十七岁参弘忍(咸亨五年,六七四);隐遁首尾五年(六七四——六七八,实为三年);四十一岁出家(仪凤三年,六七八);七十六岁去世(先天二年,七一三)。从六七八到七一三,恰好“开法度人三十六年”。
《别传》是推重神会的,以神会为正传的。但有关慧能的事[A12]迹与年代,与荷泽系主流的传说,非常不同。对慧能的得法与出家,《别传》是“临终密授”与“五年隐遁”的。据《别传》说:慧能于咸亨五年到黄梅来。得法以后,就回到南方去。慧能去了三天,弘忍就去世了,所以《别传》的咸亨五年到黄梅,是符合“临终密授”的目的。“临终密授”,正是一代一人的次第付嘱;在佛教的传说中,有著古老而深远的意义(到下“付法”中再说)。这也是符合于宗教的目的而成立,与“十六年隐遁”说一样。《别传》原可以自成体系,由于引用了仪凤元年出家说,这才造成了自身的众多矛盾。
“十六年隐遁”,“临终密授”,“仪凤元年出家”,这些传说,早在神会晚年就存在了。其后,形成荷泽门下的二大流,互相矛盾。我觉得,这是根源于同一古说,为了符合一代一人相承的传说而演变成的。所说的同一古说,就是曹溪旧传,炖煌本《坛经》的传说:
“五祖自送能于九江驿。登(船)时,便五祖处分:汝去努力!将法向南,三年勿弘此法”(大正四八.三三八中)。
“大师往曹溪山,韶广二州行化四十余年”(大正四八.三四二上)。
炖煌本所说,极为简略,没有明说付法传衣,出家受戒的年月。所说的“三年勿弘此法”,是说得法三年以后,才可以弘开顿教法门。炖煌本的“三年勿弘此法”,惠昕本作:“慧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乃于四会县避难,经五年常在猎人中”。“三年”与“五年”,是传说(或传抄)的不同。《坛经》是没有“临终密授”说的,但《别传》为了符合“临终密授”的传说,而与“五年隐遁”相结合。同时,《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说慧能二十二岁去黄梅,四十(余)年行化。“行化四十余年”,近于《坛经》的旧说。然二十二岁得法,到七十六岁入灭,中间有五十四年。“四十余年行化”,其他的岁月呢!神会初期所传,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但后来,为了符合代代相承的传说,指定为仪凤元年出家,因而成立了十六年隐遁说。可是这一补充说,与神会初传的“四十(余)年”行化说不合。从这[A13]里,可见神会原始的传说,与《坛经》炖煌本相近。而到神会晚年,门下的传说,已经异说纷纭,与《坛经》所传不合了。
上从传说自身,考察其原始说,及传说的演变。再从传说中的关系人物来考察:依《坛经》所说,慧能与神秀,同时在弘忍门下。神秀的事[A14]迹,如张说(约七一〇年作)〈大通禅师碑〉(《全唐文》卷二三一)说:
“禅师尊称大通,讳神秀”。
“逮知命之年,自拔人间之世。企闻蕲州有忍禅师,禅门之法胤也。……乃不远遐阻,翻然谒诣。……服勤六年,不舍昼夜。大师叹曰:东山之法,尽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并座。于是涕辞而去,退藏于密”。
这是可以凭信的史实。神秀于武德八年(六二五)受具,依律制,受具应为二十岁满(《传法宝纪》明说为二十岁)。神秀到黄梅去,是“知命之年”——五十岁,即永徽六年(六五五)。在弘忍门下,“服勤六年”,那就是从显庆元年(六五六),到龙朔元年(六六一),慧能与神秀共住,一定在这个时候。慧能二十二岁(六五九),或二十四岁(六六一)到黄梅的传说,都有与神秀共住的可能。杜朏的《传法宝纪》,说神秀“至年四十六,往东山归忍禅师”。这虽是传说的不同,然神秀四十六岁,为永徽二年(六五一)。这一年的闰九月,道信入灭。神秀仰慕忍大师,去黄梅参礼,不可能就是那一年,〈碑〉说较为妥当。〈碑〉文说:“命之洗足,引之并座,于是涕辞而去”。这几句话,非常重要!经上说:“洗足已,敷座而坐”;登座是要先洗足的。佛曾命大迦叶并座,佛灭后,大迦叶就是受佛付嘱的上座。引用“并座”这一典故,就是弘忍要付嘱神秀,继登祖位的意思。神秀却“涕辞而去”,这可以作不同解说。但总之,神秀“服勤六年”,约在龙朔元年就离去了。从传说慧能与神秀的共住黄梅,可决定“临终密授”说(那时,慧能与神秀,都不在弘忍身边),与事实不合。
印宗为慧能剃发,然后受戒开法。有关印宗的事[A15]迹,如《宋僧传》(卷四)〈印宗传〉(大正五〇.七三一中)说:
“咸亨元年,在京都,盛[A16]扬道化。上元中,[A17]敕入大爱敬寺居,辞不赴请。于蕲春东山忍大师,咨受禅法。复于番禺遇慧能禅师,问答之间,深诣玄理。还乡地,刺史王胄礼重殊伦,请置戒坛,命宗度人可数千百。续[A18]敕召入内,乃造慈氏大像。……至先天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示终,……年八十七。会稽王师干立塔铭焉”。[A19]
印宗是有名的涅槃学者,也是著名的律师。他是吴郡人,属越州的妙喜寺。印宗卒于先天二年(七一三),“年八十七”,比慧能大十一岁。慧能在广州(即番禺)听印宗讲经,由印宗为他落发出家。这一事实,被传说为仪凤元年(六七六)。然依《僧传》(应该是依据王师干碑文的)所说:印宗于咸亨元年(六七〇)到京都——长安。“上元中”(六七四——六七六),受请入大爱敬寺,受国家供养。印宗“上元中”还在京都,是明确的事实。接著,《宋僧传》说印宗参礼弘忍,又到广州见慧能。见弘忍,遇慧能,果真在这个时候吗?“上元”是唐高宗的年号,是咸亨五年(六七四)八月改元的。到上元三年十一月,才改为仪凤元年(六七六)。所以,仪凤元年正月十五日落发,实际是上元三年。印宗“上元中”在京都,上元三年正月已到了广州,已在广州讲经。在这(六七四年八月——六七六年正月)中间,还在黄梅见弘忍,弘忍又就是上元二年八月入灭的。不过一年吧!印宗却见到将去世的弘忍,又为慧能剃落,不太巧合吗?有关慧能的事[A20]迹,《宋僧传》是多有矛盾的(由于参考古代的不同传说,而自为安排)。如〈慧能传〉说:“上元中”,弘忍入灭时,慧能正在广州法性寺“演畅宗风”。这可见印宗遇慧能,慧能出家,早在仪凤元年——上元三年之前了。〈略序〉说:仪凤元年正月,印宗为慧能落发,二月十五日,慧能受具足戒。那年,印宗应为五十岁,为什么印宗为慧能落发,而没有担任受戒的三师或证尊呢(印宗后来是时常传戒的)?实际上,慧能出家,为乾封二年(六六七),那时印宗还只四十一岁。可能受戒还不满二十夏,所以另请上座们任戒师。从印宗“上元中”在京都;为慧能落发,而没有任戒师;及慧能于“上元中”在法性寺“演畅宗风”来说,印宗不可能于仪凤元年为慧能落发的。这应该是:印宗在游化京都以前,先参礼弘忍;后来游化到岭南,讲《涅槃经》,会见慧能,为慧能落发。然后咸亨年中,游化京都。
研究传说的自身,知道“临终密授”,“十六年隐遁”,是不可信的。研究与慧能有关的人物,知道慧能在弘忍门下,不能是“咸亨”或“上元”年中;出家也不可能是仪凤元年。这样,现存刘禹锡(八一八)所撰的〈大鉴禅师第二碑〉(《全唐文》卷六一〇),所传慧能的年代,是值得注意了!〈碑〉文说:
“大鉴生新州,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没,百有六年而谥”。
“三十出家”,是乾封二年(六六七)。“上元中”演畅宗风的传说,就有可能。“四十七年而没”,是说出家以来,四十七年说法,这是从三十岁算起的。四十七年说法,与炖煌本的“四十余年”;《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的“四十(余)年”说相合。出家以前,慧能曾有过“三年”——其实是“五年”的隐遁(有过一段时间的隐遁,是从来一致的传说)。再以前,就是礼见弘忍得法的年间,这就是二十四岁——龙朔元年。这一年,与神秀同在弘忍门下。也与传说的六祖坠腰石,上刻“龙朔元年”字样相合。刘禹锡所传的慧能年代,与《坛经》(及神会的原始说相近)所说相合,也与事实相合。比之“临终密授”,“隐遁十六年”,“仪凤元年出家”,要合理得多!所以慧能一生的年代是:
贞观十二年(六三八) 慧能生,一岁。
龙朔元年(六六一) 去黄梅礼五祖,二十四岁。
龙朔二年(六六二)起 隐居五年,二十五至二十九岁。
乾封元年(六六六) 在广州出家,三十岁。
先天二年(七一三) 慧能入灭,七十六岁。
上来除《坛经》的古说而外,都是荷泽门下的不同传说。等到洪州、石头门下兴盛起来,对慧能的事[A21]迹,结合了《坛经》与《别传》;年代方面——得法与出家的年代,大抵依《别传》而多少修正,也是无法统一的。如《宋僧传》略去了明确的年代。《传灯录》(卷五)以为慧能的礼见五祖,是咸亨二年(六七一);出家在仪凤元年(六七六)。《传法正宗记》(卷五)也说仪凤元年出家,而从弘忍得法是“咸亨中”(〈五祖传〉);又说“三十二岁”(〈六祖传〉),那又是总章二年(六六九)了。依据荷泽门下的传说而多少修正,改编,想来《宝林传》已经如此了。
第二节 从诞生到黄梅得法
这一时期的传记,主要的根据为:一、《坛经》:慧能于大梵寺说法,自述其幼年生活,以及去黄梅求法得法的因缘。这是自述,并非自己撰写,记录者或不免有所润饰。《神会语录》(石井本),《历代法宝记》,〈略序〉,都继承这一传说而有所增减。二、《别传》,与《坛经》的传说不同。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修正改编,作为慧能传记一部分的,是《宝林传》,南岳门下的禅者。这一阶段的慧能传,有许多问题,引起近代学者的异议。所以在叙述事[A22]迹以后,对某些问题,略加考察。
早年事[A23]迹
大师俗姓卢,名慧能。依佛教惯例,慧能应该是出家的法名。〈略序〉说:大师初生,就有“二异僧”来为大师立名“慧能”,那是从小就叫慧能了。〈略序〉说:父名行[A24]瑫,母李氏。炖煌本说:“慈父本官范阳”,原是在范阳(今北平附近的涿县)做官的,后来被贬迁流放到新州(今广东新兴县)。在那[A25]里落了籍,成为新州的百姓。慧能就是在新州出生的,那是唐贞观十二年。然“本官范阳”,《神会语录》等都作“本贯范阳”,所以传说慧能的原籍是范阳。不幸得很,幼年(《别传》说“三岁”)父亲就去世了。流落他乡的母子二人,孤苦无依,生活艰困,是可以想像到的。不知为了什么,慧能又跟著老母,移到南海——广州去住。长大了,就以卖柴来维持母子的生活。
一次,慧能在卖柴时,听人读诵《金刚经》,引起内心的领悟。问起来,知道黄梅弘忍大师,在凭墓山开化,以《金刚经》教人,使人“即得见性,直了成佛”。慧能听了,觉得自己与佛法有缘,所以就辞别了老母,到黄梅去参礼弘忍。这是《坛经》系的传说,慧能发心去参弘忍的因缘。炖煌本只说“辞亲”而去,也许说得简略了一点,抚育恩深的老母呢?《坛经》惠昕本说:有客人拿十两银子给慧能,用作老母的衣食费。《祖堂集》说:客人名安道诚,鼓励慧能去黄梅,拿出一百两银子,作为老母的生活。慧能去了,老母呢!这原是不用解说的。但传说在人间,不能不作出补充,以适应中国的民情。
慧能去黄梅求法的因缘,《别传》有不同的传说。“少失父母,三岁而孤”,从小就没有父母,真不知是怎样长大的!然离家求法,倒也可以一无牵挂。《别传》以为:慧能先从新州到曹溪(今广东曲江县),与村人刘志略,结义为兄弟。刘志略的姑母,名“无尽藏”尼,常诵《大涅槃经》,慧能不识字,郤能为他解说经义。在宝林寺住了一个时期,被称为“行者”。为了求法,又到乐昌县西山石窟,依智远禅师坐禅。后来,听慧纪禅师诵《投陀经》,知道坐禅无益。在慧纪禅师的激发下,决心去黄梅参礼弘忍。依《别传》说,慧能的参礼弘忍,与《金刚经》无关(没有说到)。在去黄梅以前,慧能早已过著修行的生活(慧能听《金刚经》而发心去参学,听《金刚经》而付法,《坛经》的传说,与神会的传说相合。《坛经》近于神会的传说,却没有神会——《神会语录》所传的那样夸张。这可以解说为:曹溪旧有这样的传说,为《坛经》的集记者所叙述出来。神会在玄宗御注《金刚经》的时代,记录的时间迟一些,也就多一分传说的增附。《曹溪别传》的传说,慧能在去黄梅以前,曾在曹溪住,也可能有多少事实根据。如解说为:慧能二十二岁,因听《金刚经》而发心去参学。经过曹溪,曾住了一段时期。到二十四岁,才去黄梅。这不但会通了《坛经》与《别传》,也会通了神会门下——二十二岁说与二十四岁说的异说。不过,这只是假定而已)。
依神会所传,大约经一个月的时间,慧能到了黄梅(今湖北省黄梅县)的凭墓山。这[A26]里是唐初五十多年(约六二〇——六七四)的禅学中心,传承了达摩禅的正统。慧能见到了弘忍,自称“唯求法作佛”。因慧能答说:“人即有南北,佛性即无南北。獦獠身与和尚身不同,佛性有何差别”,而受到弘忍的赏识。慧能被派在碓房[A27]里踏碓,一共八个多月。“愿竭其力,即安于井臼;素刳其心,获悟于稊稗”(王维〈能禅师碑〉)。劳作与修持相结合,虽是佛法所固有的,如周利槃陀伽的因扫地而悟入,但成为此后曹溪禅的特色。
一天,弘忍集合门人,要大家作一首偈,察看各人的见地,以便付法。大家仰望著神秀,神秀是东山会下的教授师。神秀没有自信,可又不能不作偈,于是将偈写在廊下的壁上。慧能知道了,以为神秀偈没有见性,也就作了一偈,请人写在壁上。弘忍发见了慧能的见地,便在夜间唤他进房,为他说法,付法传衣,继承了祖位。弘忍为慧能说法,《坛经》炖煌本说:“说金刚经”。惠昕本等说:说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慧能言下大悟。《神会语录》等说:“忍大师就碓上密说直了见性。于夜间潜唤入房,三日三夜共语”。《别传》说:问答有关佛性的问题。付法是密授的,没有人知道的。当时说些什么,慧能也许说到,但在传说中,禅师们大抵凭著自己的意境而表达出来。
当天晚上,弘忍就送慧能去九江驿,回岭南。如《坛经》(大正四八.三三八上)说:
“能得衣法,三更发去。五祖自送能于九江驿,登(船)时,便五祖处分:汝去努力!将法向南。三年勿弘此法。难去,在后弘化,善诱迷人,若得心开,汝悟无别。辞违已了,便发向南”。
弘忍送行,只是送慧能去九江驿,并非送到九江驿。《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都还是这样,而《坛经》惠昕本以下,都说弘忍上船,亲送到九江驿,而且当夜回来。不知凭墓山在江北,离江边也有一段路,九江驿在江南。当时是三更半夜,怎能去了又回?这显然是没有注意地理,在传说中变为奇迹了!在这[A28]里,《神会语录》等又加上一段:过了三天,五祖告诉大家:“汝等散去,吾此间无有佛法,佛法流过岭南”。《神会语录》等,虽主张二十二岁去黄梅,而这[A29]里却隐隐地保存了“临终密授”的另一传说。弘忍付了法,就要入灭;黄梅的学众,就此星散。“吾此间无有佛法”,正表示了一代一人的传法说,《别传》正就是这样说的。
不识字
慧能不会写字,不会读经,是《坛经》与《别传》所共传的古说。一个流落异乡,从小孤苦的孩子,在那个时代,没有读过书,原是常事。但慧能没有读过经,怎么听到《金刚经》,就能有所领悟呢!一到弘忍那[A30]里,就会说:“人即有南北,佛性即无南北”呢!而且从《坛经》看来,慧能对《金刚经》,《维摩经》,《楞伽经》,《观无量寿经》,《法华经》,《涅槃经》,《梵网经》,都相当明了。所以传说慧能不识字,或者觉得难以相信。《别传》说:在没有到黄梅以前,曾到过曹溪,为无尽藏尼论究涅槃佛性的问题。又去乐昌县,从智远禅师坐禅。这一传说,似乎合于常情,或者于是乎解说为:曾经修学佛法,早有修持功夫。连不识字的古说,也觉得未必如此了。
从佛法来说,慧能是利根。以世俗的话来说,是宗教的天才者。在佛法中,不论是小乘、大乘,都承认有这类根性——(现生)不经闻思功夫,没有受戒,不曾得定,就有一触而悟的可能(原因何在,教学上自有解说)。慧能闻《金刚经》而有所悟,就是这一类根性。“不识字”,怎么能了解经义呢?然在佛法中,不识字是可以通达佛法的。释迦佛的时代,佛法就在耳提面命的开示中。没有一部经可读,可作讲习与研究的范本。然而言下大悟,被形容为“如新㲲易染”的证入者,非常的多,这是《阿含经》与《律藏》所充分证明的。以中国佛教的实例来说:不识字而住过几年丛林禅堂的,有的也会熟悉公案,了解《金刚》、《法华》等要义。不识字(或识不多)而通佛法大意,并不是不可能的。现在知识发达,与那种环境距离远了点。大家终日在文字资料[A31]里摸索,以为佛法在此,这就难怪要感到希奇了。慧能那个时代,“一切众生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早已家喻户晓。正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现在不学佛法的人,也会挂在口头上一样。回答弘忍的话,只是常谈,有何希奇!一个劳苦的獦獠,在大众围绕的一代大师面前,竟敢出言反诘;那种质直的,无畏的高尚品质,才是难得呢!
慧能在黄梅,并不只是踏碓,也还参预法席,如王维〈六祖能禅师碑铭〉(《全唐文》卷三二七)说:
“每(忍)大师登座,学众盈庭。中有三乘之根,共听一音之法。(慧能)禅师默然受教,曾不起予;退省其私,迥超无我”。
慧能在黄梅,听弘忍的说法。在广州,听印宗讲《涅槃经》,这都是有文可证的。后来在曹溪行化,凭自身的体验,来解说诸经的大意,正是禅者本色!
付法
在佛法中,付法有古老而深远的意义。佛法的三藏,尤其是定慧修持,都是重传承的。在师资授受的传承中,发展为“付法”说。如南方(锡兰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北方(罽宾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在阿育王时代,南北都有五师相承的传说,可推见当时是有事实根据的。《付法藏因缘传》(此下简称《付法藏传》)的二十三(或四)世说,是《阿育王传》五师相承说的延续。付法的情形,如《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〇.一一四中)说:
“尊者迦叶以法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阿难!佛以法藏付嘱于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护!阿难合掌答尊者言:唯然!受教”。
一代一人的付法(与悟证没有关系),在《付法藏传》中,是将入涅槃而付与后人的(这就是“临终密授”说的来源)。所付嘱的,是“正法”,“法藏”,“胜眼”,“法眼”(禅者综合为“正法眼藏”一词)。付嘱的主要意义,是“守护”,“护持”。古代的“付嘱正法”,是付与一项神圣的义务,该括佛法的一切——三藏圣典的护持,僧伽律制的护持,定慧修证的护持。守护或护持,都有维护佛法的纯正性,使佛法久住,而不致变质、衰落的意义。这是在佛教的发展中,形成佛法的领导中心;一代大师,负起佛教的摄导与护持的责任,为佛法的表率与准绳。佛法没有基督教那样,产生附有权力的教宗制,却有僧众尊仰,一代大师的付法制。五师相承的付嘱,原是表征佛法的统一,佛法的纯正。五师以后,印度佛教进入了部派分化阶段。然每一部派,都以佛法的真义自居,都自觉为佛法的根本,正统,所以代表全佛教统一性的付法,虽不再存在,而一部一派间,各有自部的付嘱相承。《付法藏传》,是北方佛教——说一切有部譬喻师,与盛行北方的大乘者的综合说。《付法藏传》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嘱,有否百分之百的真实性,那是另一问题。而这样的付法制,深深的影响中国佛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天台学者,早已以《付法藏传》,说明自宗的法门渊源了。
《付法藏传》的付法,表示为师长与弟子的关系(一二例外),与师资相承的关系相统一。付法,本是通于一切佛法的,当然禅也不能例外。东晋佛陀跋陀罗来传禅,也就传入了禅法的师资相承,如《达摩多罗禅经》卷上(大正一五.三〇一下)说:
“佛灭度后,尊者大迦叶,尊者阿难,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尊者优波崛,尊者婆须密,尊者僧伽罗叉,尊者达摩多罗,乃至尊者不若密多罗:诸持法者,以此慧灯,次第传授”。
这一禅者的次第传授,“持法者”也就是护持正法者。从大迦叶到优波崛,就是古传的五师相承。僧祐所传的〈萨婆多部记〉,虽看作律学,而实是禅法的相承。中国禅者付法说的兴起,也可说早已有之了!
达摩禅的传来中国,到了黄梅的道信,弘忍,经五十多年的传弘,形成当时达摩禅的中心。道信为四祖,弘忍为五祖,就是递代相承的“付法”实态。弘忍门下,如《法如行状》(《金石续编》卷六)说:
“菩提达摩……入魏传可,可传粲,粲传信,信传忍,忍传如”。
张说的〈大通禅师碑〉(《全唐文》卷二三一)说:
“菩提达磨天竺东来,以法传慧可,慧可传僧璨,僧璨传道信,道信传弘忍:继明重[A32]迹,相承五光”。
法如卒于永昌元年(六八九),神秀卒于神龙二年(七〇六)。早在慧能曹溪开法的时代,被后来称为北宗的弘忍门下,对于一代一人的递代相承,已成为公论。但这一代一人的传法说,不幸到法如而被破坏了。法如是弘忍门下,“始终奉侍经十六载”的弟子,开法不过四年(六八六——六八九)就去世了。法如的弟子,还没有人能继承法统,于是又集中到玉泉神秀处。杜胐作《传法宝纪》,说“弘忍传法如,法如及乎大通”(神秀)。这犹如兄终弟及,事实上破坏了一代一人的传法体系。后来神秀的弟子普寂(六五一——七三九),在嵩山“立七祖堂”。除去法如,以神秀为第六代,普寂自己为第七代(《神会集》二八九、二九一),回复了一代一人的付法体系。但经此异动,一代一人的付法制,已不能维持,而为弘忍门下另一“分头并弘”的倾向所替代。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东山法门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的法统(源于印度旧说),一直受到“分头并弘”(中国新说)倾向所困扰,如《续僧传》卷二〇(附编)〈道信传〉(大正五〇.六〇六中)说:
“道信……临终,语弟子弘忍,可为吾造塔”。
“众人曰:和尚可不付嘱耶?曰:生来付嘱不少”。
杜胐的《传法宝纪》说:
“永徽二年八月,命弟子山侧造龛。门人知将化毕,遂谈究锋起,争希法嗣。及问将传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因诫嘱,再明旨赜”。
二说所传不同。道宣所传闻的,是“分头并弘”。凡修持得悟的,都可说有过付嘱。而杜胐所传,大家都争著继承祖位,终于选定了弘忍,这是一代一人的付嘱制。传说不同,代表了当时禅者所有的二项不同的付法观念。
道信的众多门人中,弘忍稳定了五祖的地位,东山法门更广大起来。但弘忍门下,陷入“一代一人”,“分头并弘”的矛盾中。当时付法的情形,如《传法宝纪》说:
“及忍、如、大通之世,则法门大[A33]启,根机不择,齐速念佛名,令净心。密来自呈,当理与法。犹递为秘重,曾不昌言”。
“念佛名”,“令净心”,是北宗所传,弘忍(法如、神秀)授法的内容。如修持而有所得,就“密来自呈”,向弘忍表示自己的见地。如弘忍认为“当理”——与“正理”相应,就付“与法”。学者的密呈,弘忍的付与,都是秘密进行,非局外人所知的。这显然有“分头并弘”的倾向,因为“当理与法”,是决不会专付一人的。《楞伽师资记》引《楞伽人法志》(大正八五.一二八九下)说:
“如吾(弘忍)一生教人无数,好者并亡,后传吾道者,只可十耳。……此并堪为人师,但一方人物”。
“又语玄赜曰:汝之兼行,善自保爱。吾涅槃后,汝与神秀,当以佛日再晖,心灯重照”!
“十人”,是“分头并弘”的形势。《楞伽师资记》作者净觉,是玄赜弟子,所以特别重视玄赜,但不能不加上神秀。《传法宝纪》,弘忍下列法如,神秀二人。净觉《[A34]注般若波罗[A35]蜜多心经[A36]》序,弘忍下列“秀禅师,道安禅师,赜禅师”——三大师。这种“分头并弘”,是以“当理与法”为标准的。实际上,是由于法如的早亡,造成法统的分化。切实的说,《坛经》编者法海,也是倾向于分头并弘的,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说:
“大师言:汝等拾弟子近前。汝等不同余人,吾灭度后,汝各为一方头”。
法海就是十人中的第一人;传授《坛经》的第一人。“十弟子”,原是模仿佛的十大弟子。但佛的十大弟子,只是弟子中最卓越的,没有付法的意义。弘忍门下,与慧能门下的法海,却在“分头并弘”的倾向中,对十弟子给与付法传道的意义。东山法门形成的一代一人,禅法中心的大理想,显然是陷于支离破碎了!
中原的弘忍门下,陷于多头分化的倾向中。神会代表了东山法门以来,一代一人的付法说,起来批评神秀的门下。如《南宗定是非论》(《神会集》二八二——二八三)说:
“从上已来六代,一代只许一人,终无有二。纵(原作“终”)有千万学徒,只许一人承后”。
“远法师问:何故一代只许一人承后?和上答:譬如一国,唯有一王。一世界唯有一佛出世”。
“远法师问:诸人总不合说禅教化众生不?和上答:总合说禅教化众生。……从秀禅(师)……已下,有数百人说禅教化,并无大小,无师资情,共争名利。元无[A37]禀承,乱于正法,惑诸学道者,此灭佛法相也。能禅师是的的相传付嘱人”。
神会的立场,就是印度固有的付法说;是东山法门建立起来的,一代一人的付嘱制。所以神会不只是否定神秀,为慧能争一六祖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反对“分头并弘”,禅法陷于分崩离析的倾向。神会说:“为忍禅师无传授付嘱在秀禅师处,纵使后得道果,亦不许充为第六代”(《神会集》二八三)。这可见付嘱承后,是与证悟无关的。
神会对法统的论辩,终于确定了慧能为六祖。贞元十二年(七九六),神会又被[A38]敕定为第七祖。然这种祖统说,已缺少生前的摄导大众,构成领导中心的实际意义。因为被公认时,慧能与神会,早已去世。一代一人的法统,失去实际意义;而中国禅者,又倾向于多头分化。终于南岳、青原门下,不再说八祖,九祖,而以“分灯接席”的姿态,实行“当理与法”,分头并弘的付法制,一直传到现在。东山法门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禅门定于一的付法理想,在中国是完全消失了。
一代一人的付法说,弘忍为止,是没有异说的。弘忍以后,神秀门下的普寂,慧能门下的神会,都先后为此而努力。道信付与弘忍,到底弘忍付与谁呢?依《坛经》,神秀与慧能,都曾作偈以表呈自己的见地,而慧能得到了弘忍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法,一向是临终(不一定是将死)付嘱,所以《传法宝纪》,不是说“临终付嘱”,就是说临终“重明宗极”,这是北宗所传,一代一人的最好证明。然弘忍的开法,平时就“齐速念佛名,令净心。密来自呈,当理与法。犹递为秘重,曾不昌言”(《传法宝[A39]纪》)。这是在平时,以“密来自呈,当理与法”,而作秘密的传授了。“当理”(见性,悟入)就付“与法”;“当理”是不止一人的,所以这种师资间的密授,并不等于一代一人的付嘱。然当时学众,都不免有点淆混了。如《坛经》(大正四八.三三七中)所传:
“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A40]禀为六代”。[A41]
这是龙朔元年(六六一),神秀五十六岁,慧能二十四岁那一年的事。弘忍以“当理与法”来接引学人,与神秀门下的传说相合。《坛经》的记者法海,也误以“当理与法”为付嘱了。“当理与法”,并不就是付嘱,然而那一年,弘忍倒确有付嘱这回事。上面曾引〈大通禅师碑〉说:
“逮夫知命之年,自拔人间之世。企闻蕲州有忍禅师,禅门之法胤也。……乃不远遐阻,翻然请谒。……服勤六年,不舍昼夜。大师叹曰:东山之法,尽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并座。于是涕辞而去,退藏于密”。
神秀是五十岁(永徽三年,六五五)来黄梅亲近忍大师的。“六年服勤”,到了五十六岁(龙朔元年,六六一)那一年,弘忍“命之洗足,引之并座”,正是付嘱正法的意思。这一年,也正是慧能在黄梅,踏碓八个月的那一年。据《坛经》,慧能得了法就走了;而神秀也就“涕辞而去”。这不是传说的巧合,应有传说所依据的事实。神秀为什么涕辞而去,是谦辞不受吗?还是弘忍有意付法,而后来没有付嘱,神秀这才涕辞而去呢?神秀的涕辞而去,不知道为了什么。据《传法宝纪》,神秀离黄梅后,“后随迁适,潜为白衣”。六十岁左右,又一度恢复了在俗的生活,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了什么?一直到神秀八十五岁,因法如死了(六八九),中原的学众没有宗主,才集合到神秀的度门兰若来。如法如的法化延续,那神秀在佛教史上的光荣,“两京法主,三帝门师”,怕完全要改写呢!弘忍在平时,要学众“密来自呈,当理与法”。而龙朔元年,在“密来自呈”(呈偈)中,发见卓越的法器,而密授付嘱。从神秀的“涕辞而去”,“潜为白衣”来考察,这一次的付嘱,不会是属于神秀的!
总之,一代一人的付法,是存在于黄梅门下的。龙朔元年,慧能与神秀,同在黄梅;弘忍确曾有过付法这回事。呈是“密呈”,付是“密付”。“曾不昌言”,等到传述出来,就不免有异说了。
传衣
弘忍付法与慧能,同时还传衣为凭信。开元二十年(七三二),神会在滑台,召开论定禅门宗旨的大会。神会在大会上宣告:“外传袈裟以定宗旨”;“其袈裟今现在韶州”,证明慧能曾受弘忍的付嘱。在佛教中,传衣也是有根源与前例的。传衣说的古老渊源,就是受佛付嘱的大迦叶,如《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三中——下)说:
“佛告迦叶:汝当受我粪扫衣。……若有正问,谁是世尊法子,……付以法财?……应答我(迦叶)是”。
大迦叶受佛所付的衣,与“佛命并座”,同为迦叶为佛法子(佛的长子,继承佛的教化事业,摄导大众)的表示之一。禅者的付法传衣,显然的与此古说有关。“付衣”,在当时的佛教界,现有文记可证的,如净觉《注般若波罗[A42]蜜多心经》,李知非的〈略序〉说:
“其赜大师所持摩纳袈裟,瓶、钵、锡杖等,并留付嘱净觉禅师”。
玄赜于景龙二年(七〇七)入京,净觉就依止参觐,一共“十有余年”。净觉受玄赜的付嘱,而玄赜付与衣、钵,约在七二〇年顷。玄赜是弘忍的弟子,所以付给净觉的衣钵,也许说是弘忍所传的。即使是玄赜自己的,在师资授受中附以衣钵——“付法传衣”,这是早在神会北上(七三〇顷)以前,禅门中早有的先例,早有的传说。
慧能受弘忍的“付法传衣”,决不是为了争法统而“造出”来的。神龙二年(七〇五),中宗征召慧能入京,现存〈召曹溪慧能入京御札〉(《全唐文》卷一七)说:
“朕请安、秀二师,宫中供养。万几之暇,每究一乘。二师并推让云:南方有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衣法,可就彼问。今遣内侍薛简,驰诏迎请。愿师慈悲,速赴上京”!
当时,慧能没有进京,所以奉“[A43]摩纳袈裟”[A44]等为供养。王维在〈六祖能禅师碑〉(《全唐文》卷三二七),也说到这一事实:
“九重延想,万里驰诚。思布发以奉迎,愿叉手而作礼。则天太后、孝和皇帝,并敕书劝谕,征赴京城。禅师……竟不奉诏。遂送百纳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久视元年(七〇〇),则天征召神秀进京。景龙二年([A45]七〇八),又召玄赜入京。据《历代法宝记》(大正五一.一八四上)说:当时还请有资诜,老安,玄约。在一再征召东山门下声中,征慧能入京,是并不突兀的。推引同门,也是事理之常。《别传》还说到神龙三年(七〇七),诏修六祖所住的寺院,赐额“法泉寺”;于六祖新州的故宅,建国恩寺。建寺的事,鉴真于天宝九年(七五〇)去广州时,得到了证实。如〈唐大和上东征传〉(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说:
“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禅师影像今见在”。
则天为慧能造寺,王维虽没有说到,但的确是事实。慧能受则天及中宗的征召,也是事实。征召,当然有征召的诏文。诏文所说“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衣法”,王维虽没有说到,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是事实。《别传》所引诏文,有些润饰,但依(九世纪集成的)“坛经古本”而来的“至元本”《坛经》,所引的诏文,简明翔实,不能因《别传》的有所润饰而否定一切。诏文说到“衣法”,可见慧能在世时(征召为七〇五年),“付法传衣”说,已为北方所知。而且,在禅宗所有文献中,从没有人出来否认,北宗学者也没有否认,“传衣”成为教界公认的传说,这都是值得注意的事!没有人否认“传衣”,玄赜也在传弟子衣钵,这怎么能说神会个人造出来的传说呢!
神会于开元二十年(七三二),在滑台大云寺论定南宗宗旨,说到“其袈裟今见在韶州”。天宝十二年(七五三),神会被谪迁流放了。后因安史的乱事,神会又回到了洛阳。就在这个时候,慧能的传法袈裟,被国王请入大内供养,如《别传》(续一四六.四八七[A46](卍新续八六.五三上——下))说:
“敕曹溪山六祖传(法)袈裟,及僧行瑫,及俗弟子(五人),韦利见令水陆给公乘,随中使刘楚江赴上都。上元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下”。
“袈裟在京总持寺安置,经七年”。
“敕杨鉴:卿久在炎方,得好在否?朕感梦送能禅师传法袈裟,归曹溪。寻遣中使镇国大将军杨崇景,顶戴而送。传法袈裟,是国之宝,卿可于能大师本寺如法安置。专遣众僧亲承宗旨者,守护勿令坠失。朕自存问。永泰元年五月七日下”。[A47]
上元二年(七六一)到七六五(永泰元年),是不足七年的。从《别传》叙列的次第来说,不应该是上元二年,应为乾元二年(七五九),这是肃宗与代宗时代的事。虽年代与有关人名,各本小有出入,而到底可以看作事实。《别传》作于七八一年,离传法袈裟的迎请与送还,不过二十年,与本朝宫庭有关的事[A48]迹,到底是不能凭空[A49]捏造的。依此,神会说“其袈裟今见在韶州”,不能说不是事实。远在五千里外的韶州,总不能因神会这么一说,就预备一件,等国王来迎请!
作偈呈心
慧能与神秀作偈呈心,而独得弘忍的付与衣法,这是出于《坛经》的,是慧能自己叙述的。这一部分,近人怀疑的不少:《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没有说:神会宣称慧能得五祖的衣法,也没有说到作偈。这部分文字,有贬抑北宗神秀的意味,所以或推论为:这是受神会评难北宗的影响,为神会门下所作。
神秀与慧能的作偈呈心,是否《坛经》旧有的部分,是值得研究的。神会宣扬慧能的顿教,不是以《坛经》为教材的。《坛经》是曹溪门下所传的手写秘本,传到荷泽门下手中,《坛经》已有过“南方宗旨”的添糅。荷泽门下,利用其手写的秘传的特性,更增饰而成为“传宗”的依约(如下章说)。从《坛经》这一流传演变来说,《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是依据《神会语录》的)没有,神会批评神秀门下而也没有说到,这只能说神会及神会门下,起初还没有见到《坛经》,不能说那时的《坛经》,还没有作偈的部分。
龙朔元年(六六一),神秀与慧能,同在弘忍会下。那一年,弘忍有传法的意图;神秀与慧能,都就在这一年走了。弘忍要学众“密来自呈,当理与法”,与《坛经》说相近。所以,呈心,付法,我们没有理由来否认这回事。当时有没有作偈呈心的可能呢?“偈”,是印度文学形式之一:通称为偈,颂,而实有好多类。在经典的传译中,五言,七言,四言,也偶有六言的偈颂,到唐代已有六百年的历史了。唐代新文学——诗的日渐隆盛,中国佛教的应用偈颂,也就受影响而盛行起来。早在鸠摩罗什与慧远(西元五世纪初)的时代,已用偈来表达心境了,如《高僧传》(卷六)〈慧远传〉(大正五〇.三五九下)说:
“本端竟何从,起灭有无际,一微涉动境,成此颓山势。惑想更相乘,触理自生滞。因缘虽无主,开途非一世。时无悟宗匠,谁将握玄契?来问尚悠悠,相与期暮岁”!
禅者是直观的,与艺术者的意境相近。所以禅者的文学,不是说理的,条理严密的散文,多数表现为诗偈的形式。慧可早就是“乍托吟谣”;答向居士书,就是七言十句的偈颂(大正五〇.五五二上——中)。在炖煌本的《坛经》中,发见说话部分而含有偈颂一类的句子。可以举证的,略有三则:
“摩诃般若波罗[A50]蜜,最尊最上第一!无住无去无来,三世诸佛从中出”[A51](大正四八.三四〇上)。
“解义离生灭,著境生灭起(原作“去”),如水有波浪,即是于[A52]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永(原作“承”)长流,[A53]故即名到彼岸,故名波罗蜜”[A54](大正四八.三四〇上)。
“迷即佛众生,悟即众生佛。愚痴佛众生,智慧众生佛。……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无佛心,向何处求佛”(大正四八.三四四下)。
1.是脱落了两个字的七言四句偈。《坛经》举此四句,而又一一的解说,有引用成语的意味。在《坛经》的别本,及《坛语》中,都是七言四句。2.是五言八句,是完整的偈颂体。3.炖煌本没有“偈曰”字样,而书写者却写成每行二句的偈颂形式。在至元本中,这不是偈。此外,如无相忏悔的“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等,也是偈。这可以看出,《坛经》的说者——慧能,在说话中,杂有可以讽诵的偈颂,这对于不识字的禅师,是非常适合的。总之,这类偈子,是没有必要去设想为后起的。
关于神秀作偈部分,虽说是慧能所说,但由学人记录下来,总不免多少有失原意(一切都是这样,并不限于作偈部[A55]分)。然大体说来,炖煌本的叙述,并没有严重诬辱的意味,如(大正四八.三三七中——下)说:
“门人得(五祖)处分,却来各至自房,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师,秀上座得法后自可依(原作“于”)止,请不用作。诸人息心,尽不敢呈偈”。
“上座神秀思惟:诸人不呈心偈,缘我为教授师。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见我心中见解深浅。我将心偈上五祖呈意,求法即善(原作“即善求法”),觅祖不善;却同凡心,夺其圣位。若不呈心,终(原作“修”)不得法。良久思惟:甚难甚难!甚难甚难!夜至三更,不令人见,遂向南廊下中间壁上,题作呈心偈,欲求于法”。
“偈曰: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神秀上座题此偈毕,归房卧,并无人见”。
“大师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人众入见,皆生敬心。汝等尽诵此偈者,方得见性(原作“姓”)。依此修行,即不堕落。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善哉”!
“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问(原作“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法)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求祖,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慧识大意否!五祖(原作“褐”)曰:汝作此偈,见即来到,只到门前,尚未得入。凡夫依此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菩提,即未可得。须入得门,见自本性。汝且去,一两日来思惟,更作一偈来呈吾。若入得门,见自本性,当付汝衣法。秀上座去,数日作不得”。
这部分文句,并没有严重的贬毁意义。文意是;大家都仰望著神秀,神秀在当时教授师的地位,是不能不作偈的。神秀以为:如不作偈,五祖就不知自己见解的浅深。神秀是有意求法,却无意求祖,所以说:“求法即善,觅祖不善”。求法是印证自己的见解浅深,求授与更深的法门;而求祖,却是庄严的神圣责任,多少有点权威名望的功利意味。所以,如为了求法,应该作偈;为了求祖,那是不应该的。作,还是不作,是神秀的犹豫所在,所以说:“甚难甚难”。“当理与法”的求法,代代相承的付法,这是神秀所能明了分别的(《坛经》的记录者,多少有点淆混不清)。
神秀所作偈,与神秀思想是吻合的。“身是菩提树”,与《大乘无生方便门》的“心色俱离,即无一物是大菩提树”、《大乘五方便》的“身寂则是菩提树”相合。“心如明镜台”,也与《大乘五方便》的:“净心体犹如明镜,从无始以来,虽现万像,不曾染著”相合。神秀五方便的“总彰佛体”,也名“离念门”,主要是依《大乘起信论》的。著重“离念”,所以有“时时勤拂拭”的“加行”话。弘忍对于这首偈,要人焚香读诵,也是相当推重的。而神秀却说:“不敢求祖”,只求五祖的开示。张说〈大通禅师碑〉,说弘忍曾“命之洗足,引之并座”,是付嘱的表示,而神秀却“涕辞而去”,去了还一度“潜为白衣”。要将佛法付给神秀而中止,应有当时的实际原因。我以为:除慧能偈意的深彻而外,主要为神秀没有担当祖位的自信。“求法即善,觅祖不善”,与张说——神秀门下的传说,没有太大的矛盾。
总之,炖煌本《坛经》,这部分的文句,即使记录者略有增损,但还没有过分贬黜的敌视意味。惠昕本以下,对神秀作恶意的形容,那是南岳、青原门下,后代禅者的事了。
第三节 南归与出家
大庾岭夺法
慧能在黄梅得法,当夜就走了。过长江,到九江驿,然后直回岭南。东山门下,知道衣法付与慧能,有些人就向南追来。其中有名慧明的,一直到大庾岭上,追到了慧能。慧明曾任四品将军,有军人的气质。当时,慧能就将衣给慧明;慧明是“远来求法,不要其衣”。是的,传衣是表征了传法,但有衣并不就有法。慧明要的是法,慧能便为慧明说法(说法的内容,古说不明。后来才传说为:“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慧明言下大悟。慧能就要他向北去化人,慧能这才平安的回到岭南。
大庾岭夺法一幕,《坛经》以外,《神会语录》(石井本),《历代法宝记》,《曹溪别传》,都有记录。慧明后来住袁州的蒙山(今江西[A56]新余)。《别传》作“蒙山”,《历代法宝记》作“象山”,都是蒙山的讹写。《历代法宝记》说:慧明的弟子,也还是“看净”的,似乎没有能摆脱东山的一般传统。慧明本是弘忍弟子,因为夺法,听慧能说法而作为慧能弟子,一向没有异说。但存心否定《坛经》为六祖说的学者,找到了一位湖州佛川慧明。以为蒙山慧明,根本是虚造的,只是影射佛川慧明而故意造出来的。佛川慧明,《宋僧传》(卷二六)有传(大正五〇.八七六上——下)。清昼〈唐湖州佛川寺故大师塔铭并序〉(《全唐文》卷九一七)说:
“俗姓陈氏。陈氏受禅,四代祖仲文有佐命勋,封丹阳公。祖某,双溪、谷熟二县宰。父某,兰阳(“阳”应为“陵”字的误写)人也”。
佛川慧明的四代祖,当陈氏(霸先)受禅时,有过功勋而被封丹阳公;姓陈,但不是帝裔。而蒙山慧明:“姓陈氏,鄱阳人也。本陈宣帝之孙,国亡散为编氓矣”(《宋僧传》):二人的先世不同。蒙山慧明是鄱阳人(今江西鄱阳县),住于江西的袁州。佛川慧明是兰陵人(今江苏武进县),住在浙江的湖州,这是分明不同的二人。佛川慧明卒于建中元年(七八〇),年八十四。慧能去世时(七一三),还只十七岁,不可能是慧能的弟子。清昼的碑文说:
“降及菩提达摩,继传心要,有七祖焉。第六祖曹溪能公,能公传方岩策公,乃永嘉觉、荷泽会之同学也。方岩,即佛川大师也”。
碑以方岩策为佛川大师,显然是传写的错误。据《宋僧传》及碑文,都说佛川慧明是从方岩策公而顿明心地的。方岩策即婺州玄策,是慧能弟子,所以碑文有脱文,应为:“方岩即佛川之师也”;或“方岩即佛川大师之师也”。《神会语录》成立于神会生前(卒于七六二);《历代法宝记》作于七七五顷。《坛经》有关慧明争法部分,比《语录》更简要,成立更早。慧明夺法的传说,决不是后起的。《初期禅宗史书之研究》,以为佛川慧明生前,《神会语录》就影射佛川慧明,造出慧明夺法的故事。然神会为慧能的祖位而努力,佛川慧明有什么不利于南宗慧能呢!佛川慧明是慧能的再传,神会的后辈,神会有什么必要,要影射一位后辈,诬说他与慧能争法呢?其实,这不是神会影射佛川慧明而伪造夺法说,而是存心要否定《坛经》为慧能所说,不能不将韦据、法海、慧明等一起否认而引起的幻想呢!
五年法难
“三年(五年)勿弘此法”,慧能曾有一期的隐遁,是《坛经》以来一致的。原本是五(三)年,为了符合弘忍(六七五)入灭,慧能(六六七)出家的继承不断的理想,才形成十六年隐遁说。这五(三)年(六六二——六六六)中,慧能回到了岭南,到底有什么障碍?《坛经》,《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都没有说明。《别传》(续一四六.四八四[A57](卍新续八六.六三下))才这样说:
“能大师归南,略(疑“路”之讹)到曹溪,犹被人寻逐,便于广州四会,怀集两县界避难。经于五年,在猎师中”。
此后,《坛经》惠昕本,《祖堂集》等,大抵采用《别传》所说,然详情也不大明白。弘忍付法时曾说:“自古传法,气如悬丝;若住此间,有人害汝”。禅者传法有争,弘法还有难,这并不是夸张虚构的。付法(传衣表示传法,争衣实际是争法),如是“当理与法”,得法的人多,当然皆大欢喜,不会引起严重的纷争。但一代一人的付嘱制(或继承一个寺院),在名位心未尽的,就不免引起纷争。付法而有争执,早在神秀门下传说开来,如《传法宝纪》说:
“门人知(四祖)将化毕,遂谈究锋起,争希法嗣。及问将传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
大家争论而希望继承祖位,正是一代一人的继承。道信虽说“弘忍差可耳”,而部分弟子未必完全同意。道宣《续僧传.道信传》说:“生来付嘱不少”(大正五〇.六〇六中),就是分头并弘者的传说。道信在破头山建寺,经常五百余众。而弘忍却在东面的凭墓山,另建寺院,这可能是原住僧众,部分不接受领导,而不得不独自创建吧!以慧能的年龄及身分——二十四岁的在家行者,如公开付法,想不争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禅师而弘法有难,如《高僧传》卷二〈佛陀跋陀罗传〉,被长安的僧众所驱摈而到庐山(大正五〇.三三五上)。卷一七〈玄高传〉:觉贤的弟子玄高,在麦积山率众修禅。有人“向河南王世子曼,谗构玄高,云蓄聚徒众,将为国灾。……乃摈高往河北”(大正五〇.三九七中)。《续僧传》所说的更多,如卷一六〈僧可(慧可)传〉:“天平之初(五三四——)……时有道恒禅师,先有定学,王宗邺下,徒侣千计。……恒遂深恨谤恼于可,货赇俗府,非理屠害,初无一恨。几其至死,恒众庆快”(大正五〇.五五二上)。卷一七〈慧思传〉:“众杂精[A58]麁,是非由起。怨[A59]嫉鸩毒,毒所不伤;异道兴谋,谋不为害。……以齐武平之初(五七〇——),背此嵩阳,领徒南[A60]逝”[A61](大正五〇.五六三上)。卷四的那提三藏,为嫉忌者三次毒害(大正五〇.四五九上),道宣为之慨叹不已。菩提达摩传禅,也“多生讥谤”;或说为人毒害(《传法宝纪》)。弘法,特别是弘阐禅法,超越时流,是最容易受讥谤,受诬控,受毒害,受驱摈的。慧能以前诸祖,及慧能门下的神会,所遇的法难都很重。这可见一种独到的法门的弘开,是太不容易了。慧能受法而有有争、有难的传说,应有事实的成分。
出家与受戒
慧能过了五年遁迹于劳苦的生活,终于因缘成熟而出家了。〈瘗发塔记〉及〈略序〉说:那年的正月初八日,慧能到了广州的法性寺。法性寺,就是宋代以来的制旨寺,近代的光孝寺。印宗正在讲《涅槃经》,慧能在座下参听。“因论风幡语,而与宗法师说无上道”。印宗非常欣奇,问起来,才知东山大法流传岭南的,就是这一位。于是非常的庆幸,在正月十五日,普集四众,由印宗亲为慧能落发。二月初八日,以西京的智光律师为授戒师,取边地五师受具的律制,为慧能授具足戒。这一年,〈略序〉等说是仪凤元年丙子。这是符合弘忍入灭,慧能出家开法的先后衔接而来的,其实那年是乾封二年(六六七),慧能三十岁。受戒后,就在法性寺“开单传宗旨”,普利群生。
炖煌本《坛经》,《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的〈慧能传〉部分,没有说到在法性寺出家。在法性寺听经,为印宗所发见,所赞扬,因缘成熟而出家受戒,为当时极普遍的传说。至于出家年岁的不符,那只是传说的不合而已。慧能在广州出家说法,从炖煌本“韶广二州行化四十余年”来说,可说相符。曾在广州行化,应指在法性寺出家说法而言。
传说中的慧能出家受戒的年月,出于〈瘗发塔记〉,这是著重于慧能与法性寺戒坛的关系,如该记(《全唐文》卷九一二)说:
“昔宋朝求那跋陀(罗)三藏,建兹戒坛,预谶曰:后当有肉身菩萨受戒于此。天监二年,又有梵僧智药三藏,航海而至,自西竺持来菩提树一株,植于戒坛前。立碑云:吾过后一百六十年,当有肉身菩萨来此树下,开演上乘,度无量人”。
〈略序〉依〈瘗发塔记〉,对宝林寺与慧能的关系,记述得更详。认为宝林寺也是智药三藏创开的,并预言说:
“可于此建一梵刹,一百七十年后,当有无上法宝于此演化”。
《别传》承受智药三藏创开宝林寺的传说,而对法性寺的戒坛,改正为求那跋摩所建;菩提树是真谛三藏持来的。《别传》更著重于宝林寺与唐帝室的关系,寺中所藏六祖袈裟的事。〈瘗发塔记〉重于慧能的出家受戒,源于广州法性寺的传说;《别传》重于宝林寺,可说是宝林寺方面的传说。这些传说,在王维〈能禅师碑〉时代,都已存在。曹溪顿禅,由神会而震动中原;江西、湖南、江东,也大大的开展。在慧能顿教的开展中,不应忽略了岭南——广州、韶州,慧能所住所化地区的余风。
第四节 行化四十余年
从广州到韶州
慧能在广、韶二州,行化四十多年(六六七——七一三)。禅者的生活,是平淡的,安定的,所以传述下来的事[A62]迹,并不太多。弘化而有记录可考的,有广州法性寺,韶州(城内的)大梵寺,当然还有曹溪的宝林寺。〈略序〉说:慧能受戒后,就在法性寺的菩提树下,开单传宗旨(《别传》作四月八日)。依〈略序〉次年春,慧能去曹溪山的宝林寺,“印宗法师与缁白送者千余人”。曹溪属韶州,与广州相去七百多里。慧能得印宗的赞扬,受到广州方面缁素的崇敬。依佛教常例,不能凭慧能自己的意见,或广州方面的拥护,而到曹溪宝林寺,成为宝林寺的主导者。《别传》说:慧能没有去黄梅时,曾经在曹溪小住。从黄梅回来,又到过曹溪。〈略序〉说“归宝林”,也有到过曹溪的意思。从广州经大庾岭而到黄梅,一定要经过韶州。慧能在往来时,可能在曹溪小住,有多少相识的人。过去,“虽犹为恶人所逐”,不能安定的住下来。现在出了家,受了具足戒,在广州受到缁素的崇敬,曹溪僧众也就表示欢迎了。这应该是慧能回曹溪的原因。
《坛经》但说慧能住曹溪山,没有说到寺院的名称。〈略序〉与《别传》,明说是梁天监年间开山的“故宝林寺”。〈略序〉说:
“师游境内山川胜处,辄憩止,遂成兰若一十三所。今曰华果院,隶籍寺门”。
慧能住在曹溪山,并不定住在宝林寺;住过的地方,就成立多少别院。依中国佛教一般情形来判断,名山大寺,都有主体的大寺;此外有许多茅蓬,别院,属大寺所管辖。〈略序〉的“隶籍寺门”,就是属于宝林寺的意思。慧能所住的故宝林寺,如《别传》(续一四六.四八六[A63](卍新续八六.六三二中))说:
“又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A64]敕下韶州百姓,可修大师中兴寺佛殿及大师经坊,赐额为法泉寺”。[A65]
中宗神龙元年(七〇五)二月复位,[A66]敕于天下诸州立(或改名为)中兴寺。到三年(七〇七)十一月,称为中兴寺的古宝林寺,又赐名而改为法泉寺,这是佛教向来的传说。然《唐书.方伎传》说:“慧能住韶州广果寺”。又唐宋之问有〈自衡阳至韶州谒能禅师〉诗,〈游韶州广界(或作“果”)寺〉诗。日僧圆珍(八五三——八五八)从唐请去经籍的《智证大师[A67]请来目录》,中有〈大唐韶州广果寺悟佛知见能禅师碑文〉。这么看来,慧能确是住在广果寺的。然佛教所传的宝林寺(改名法泉寺),并没有错。〈唐大和[A68]上东征传〉,是鉴真东渡日本的行程实录。天宝七年出发,没有成功,却漂到了南海,这才经广州,韶州而回到杨州。经过韶州的情形,如《传》(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说:
“乘江七百里,至韶州禅居寺,留住三日。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禅师影像今见在。后移住开元寺……是岁天宝九载也。……后游灵鹫寺,广果寺,登坛受戒。至贞昌县,过大庾岭”。
天宝九年(七五〇),鉴真在韶州经历的寺院,法泉寺是则天为慧能造的,与《别传》所说相合。法泉寺以外,别有广果寺。可见慧能的住处,是不止一处的;〈略序〉的“兰若十三所”,应有事实的根据。慧能在曹溪,住的寺院不一定,所以《坛经》等只泛说曹溪山。法泉寺与广果寺,是规模大而居住时间多的两寺吧!
慧能到韶州大梵寺说法,是《坛经》所明记的。刺史韦据等到曹溪宝林寺,礼请慧能出山,在城内的大梵寺说法,听众一千余人,是当时的盛会。慧能“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授无相戒”,记录下来,就是《坛经》的主体部分。虽经过不少增损,但慧能顿教的内容,特色,及其渊源,仍可依此而有所了解。韦据,是当时的韶州刺史,传记不明。州刺史一类的官吏,在国史上没有记录的,本来很多。但否定《坛经》为慧能说的学者,韦据当然也与法海、慧明等同一命运,而被认为没有这个人了。韦据为慧能造碑,是《坛经》所说。《神会语录》作“殿内丞韦据”,《历代法宝记》作“太常寺丞韦据”,《别传》作“殿中侍御史韦据”。同说韦据立碑,而韦据的官职不同,可见这不是展转抄录,而是同一传说的传说不同。张九龄(曲江人)撰〈故韶州司马韦府君墓志铭〉说:韦司马(名字不详)“在郡数载”,“卒于官舍”,“开元六年冬十二月葬于(故乡)少陵”(《全唐文》卷二九三)。这极可能就是韦据。开元七年(七一九)葬,韦司马在郡的时间,正是慧能的晚年及灭后。唐代官制,每州立刺史,而司马为刺史的佐贰。韦据任司马,或曾摄刺史,《坛经》就称之为刺史吧!
德音远播
慧能四十多年的禅的弘化,引起了深远的影响。弟子们的旦夕请益,对顿教的未来开展,给予决定性的影响而外,更影响到社会,影响到皇室。虽然僻处蛮荒,但影响也可说“无远勿届”了。王维〈六祖能禅师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三二七)说:
“既而道德遍覆,名声普闻。泉馆卉服之人,去圣历劫;涂身穿耳之国,航海穷年。皆愿拭目于龙象之姿,忘身于鲸鲵之口。骈立于门外,趺坐于[A69]床前”。
“故能五天重[A70]迹,百越稽首。修蛇雄虺,毒螫之气销。跳殳弯弓,猜悍之风变。畋渔悉罢,蛊鸩知非。多绝腥膻,效桑门之食。悉弃罟网,袭稻田之衣”。
这虽经文人词藻的润饰,但到底表示了:慧能的德化,不但百越(浙东、闽、粤、越南等)氏族,连印度,南洋群岛,都有远来礼敬请益的。慧能弟子中,有“西天竺堀多三藏”,就是一项实例。佛道的影响,使猜疑、凶悍、残杀、凶毒的蛮风,都丕变而倾向于和平仁慈的生活。慧能弘化于岭南,对边区文化的[A71]启[A72]迪,海国远人的向慕,都有所贡献。所以王维称誉为:“实助皇王之化”。
慧能在岭南弘化,竟引起了中原皇室的尊重。〈能禅师碑铭并序〉又这样说:
“九重延想,万里驰诚。思布发以奉迎,愿叉手而作礼。则天太后,孝和皇帝,并𠡠书劝谕,征赴京城。禅师子牟之心,敢忘凤阙;远公之足,不过虎溪。固以此辞,竟不奉诏。遂送百衲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王维所传述的,其后《历代法宝记》,《曹溪别传》,都有所叙述。虽然年月参差,莫衷一是,而对皇室礼请及供养的事实,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历代法宝记》说:长寿元年二月二十日,“[A73]敕使天冠郎中张昌期,往韶州[A74]漕溪,请能禅师,能禅师托病不去”[A75]。到万岁通天元年,“再请能禅师”,能禅师还是不去,所以请袈裟入内道场供养(请袈裟是虚伪不实的)。“则天至景龙元年十一月,又使内侍将军薛简,至曹溪能禅师所。……将磨衲袈裟一颁,及绢五百匹,充乳药供养”(大正五一.一八四上——中)。长寿元年(六九三),万岁通天二年(六九七),神秀等还没有入京,就先请慧能,似乎不可能。何况还杂有迎请袈娑的虚伪传说!而景龙元年(七〇七),则天又早已去世了。《别传》以为:神龙元年正月十五日,高宗大帝诏[A76]敕,“遣中使薛简迎请”(续一四六.四八五[A77](卍新续八六.五一下))。神龙元年(七〇五)正月,则天让位,二月复国号为唐,这决不是高宗大帝时代的事。依王维〈能禅师碑〉,可见当时所传,则天与中宗——孝和皇帝,都有征召的传说。这可能就是《历代法宝记》,长寿元年及景龙元年,再度征召六祖的意思。年月的传说纷乱,难以定论。《别传》所传的迎请诏,慧能辞疾表,[A78]敕赐磨衲袈裟等文字,都有过润饰的痕[A79]迹。然传说中的事实,王维碑明白说到,是不能看作虚构的。依碑文及《历代法宝记》说:极可能为:则天晚年(长安年间),曾征召慧能。到中宗景龙元年十一月,派薛简再请。《别传》所传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九月改元景龙元年),诏修宝林寺等,似属同一时间的事。
《别传》有一独自的传说: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A80]敕韶州百姓修中兴寺,赐额为“法泉寺”。慧能新州的故宅,建为国恩寺(续一四六.四八六[A81](卍新续八六.六三二中))。〈唐大和上东征传〉说:“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大正五一.九九一下)。鉴真和上在天宝九年(七五〇),经过韶州,证实了法泉寺与唐室有关。则天崇信佛道,中宗、睿宗,都仰体母后的德意,而信佛护法。赐额“法泉寺”,即使则天已经去世,而民间传为则天所造,也还是合于情理的。总之,皇室的礼请慧能,[A82]敕建寺院,致送供养,都是事实;而传说的年月纷乱,是很难决定的。
第五节 入灭前后
末后的教诫
传为慧能所说的,除大梵寺说法,弟子的问答机缘外,都是晚年的末后说法。依《坛经》所传,有三部分:一、为“十弟子”说,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说:
“吾教汝说法,不失本宗。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于性相。若有人问法,出语尽双,皆取法对,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这是指示为人说法的方便。三科法门,即阴、界、入。在界法门中,说明“自性含万法”——十八界;自性起十八邪,起十八正,与“性起”说相通。三十六对,分外境无情的五对,语言法相的十二对,自性起用的十九对,这是经中所没有的分类法。这三大类,大概是依器界,有情(如凡圣、僧俗、老小等),法,即影取三世间而立的。“三十六对法,解用通一切经”。一切不离文字,也就是一切无非相依相因的对待法。所以“出语尽双”,“出外于相离相,入内于空离空”,“出没即离两边”,而能“不失本宗”。三科,及三十六对中的“有为无为”,“有色无色”,“有相无相”,“有漏无漏”,与阿毘达磨的自相(三科),共相(对法)有关。这是以当时论师的法相为对象,扩大分类而引归自宗的。禅师们好简成性,三科三十六对,大概也嫌他名数纷繁,这所以一向少人注意!
二、先天二年(七一三)七月八日(那时实还是延和元年,到八月才改为先天的),慧能与大众话别。大众都涕泪悲泣,慧能为大众说〈真假动静偈〉,直指离假即真,“动上有不动”。“众僧既闻,识大师意,更不敢诤,依法修行,一时礼拜,即知大师不久住世”。“告别”,到这已圆满了。
在告别而大众悲泣中,有一段话(大正四八.三四三下)说:
“唯有神会,不动亦不悲泣。六祖言:神会小僧,却得善不善等,毁誉不动,余者不得,数年山中更修何道”?
慧能对大众而独赞神会,应该是荷泽门下“坛经传宗”时所附益。
接著,上座法海[A83]启问:“大师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在本章论“传法”时,说到法海对于“付法”,是“当理与法”的;是“十弟子”分头并弘的。“吾灭度后,汝各为一方头”,这就是付嘱,而现在再问“衣法当付何人”,显然是前后矛盾!在这一问答中,说到付法(大正四八.三四四上)是:
“法即付了,汝不须问。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缭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我正法”。
这明显是暗示神会,于开元二十年(七三二)顷,在滑台大云寺,召开定南宗宗旨大会的事。《神会语录》作“我灭度后四十年外”。《坛经》大乘寺本,作“有南阳人出来……即是吾法弘于河洛,此教大行”,更明显的暗示神会在洛阳提倡南宗,这分明是荷泽门下所附益的。
说到传衣,《坛经》(大正四八.三四四上)说:
“衣不合传。汝不信,吾与诵先代五祖传衣付法颂。若据第一祖达摩颂意,即不合传衣。听吾与汝颂,颂曰:第一祖达摩和尚颂曰:吾来大唐国,传法救迷情。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炖煌本历叙六代祖师付法颂;末了,还有能大师的二颂。《坛经》的别本,缺二、三、四、五祖颂,及末了的能大师二颂。这更近于《坛经》古意,炖煌本的增广,连文字也重复不顺。《坛经》原意,可能仅有达摩颂,是用来证明“衣不合传”的。其他,是神会门下,为了“坛经传宗”而附入的。达摩颂说:“吾来大唐国”,这分明是唐人所作(后来有人发见了问题,才改为“吾本来兹土”)。“五叶”,就是五世。神会在洛阳,请“太尉房琯,作六叶图序”(《宋僧传.[A84]慧[A85]能传》)。李邕作〈大照禅师塔铭〉说:“今七叶矣”(《全唐文》卷二八〇)。大家还要一叶一叶的传下去。本颂只说“五叶”,相信是曹溪门下,“分头并弘”者所作。到了弘忍,佛道隆盛,从此“百实皆成”,不用再一代一人的传承了。这一颂,被解说为:从初祖传二祖,一直到五祖传六祖——五传而“衣不合传”的明证。这是《坛经》引达摩颂的原意,而荷泽门下,引申为付法传衣偈,增为六代付法颂,以证明“传宗”的可信。到慧能而“衣不合传”,《坛经》原意为佛道隆盛,分头弘化,(衣只一件,所以)不用再传衣了。而荷泽及门下的意思,却并不如此。神会《南宗定是非论》(《神会集》二九三)说:
“因此袈裟,南北僧俗极甚纷纭,常有刀棒相向”。
贾𫗧撰〈杨州华林寺大悲(灵坦)禅师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七三一)说:
“及曹溪将老,神会曰:衣所以传信也,信苟在,衣何有焉!他日请秘于师之塔庙,以熄心竞。传衣繇是遂绝”。
圭峰《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续一四.二七七[A86](卍新续九.五三二中))说:
“缘达摩悬记,六代后命如悬丝,遂不将法衣出山”。
荷泽与荷泽门下,都以避免诤执,为不传衣的理由,这是与《坛经》的旧传不合的。荷泽下与《坛经》的旧传不合,可见“传衣”的传说,是曹溪门下的旧说,而不是神会个人伪造的。
三、慧能是八月三日入灭的。那天食后,慧能又与大众话别。法海问起:“此顿教法传受,从上已来,至今几代”?这才有七佛来四十世的叙述。这是继六代传法偈的意趣而扩展的。这一祖统说,是荷泽门下所立(荷泽神会还只说东西十三代),与六代传法偈相结合,为“坛经传宗”的重要部分。
法海又[A87]启请大师,留什么法令后代人见性?慧能更说“见真佛解脱颂”——“自性真佛解脱颂”。然后要门人,“莫作世情哭泣,而受人吊问,钱帛,著孝衣”,这都符合律制。最后的教诫(大正四八.三四五上)是:
“如吾在日一种,一时端坐。但无动无静,无生无灭,无去无来,无是无非,无住(无往),但能(原作“然”)寂静,即是大道”。
入灭
先天二年(七一三)八月三日,夜三更,慧能“奄然迁化”了。“端身不散,如入禅定”。这几天,曹溪有“异香氤氲,山崩地动,林木变白,日月无光,风云失色”等异征。王维〈能禅师碑〉,《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曹溪别传》,都传说相近。
早在先天元年(其实是延和元年),慧能命人“于新州国恩寺造塔”。传说中的禅者,因袭性极[A88]强。道信将入灭,命弟子弘忍造塔,是道宣《续僧传》所说。《传法宝纪》(弟子没有名字),《历代法宝记》(“弟子元一”),都有命弟子造塔的记录。到弘忍,也命弟子玄赜等起塔(见《楞伽师资记》,《历代法宝记》)。到慧能,也在故乡——新州的(龙山)国恩寺建塔,如《历代法宝记》(大正五一.一八二下)说:
“至景云二年,命弟子立楷,令新州龙山造塔。至先天元年,问塔成否?答:成。其年九月,从曹溪僧立楷、智海等问和尚:已后谁人得法承后,传信袈裟”?
此说与《神会语录》大同。惟《语录》为玄楷;而造塔为“立楷智本”二人。这一段,与炖煌本《坛经》相同,惟年月参差(这就是传说不同)。弘忍造塔,没有半个月就完成了,后来就全身不散的葬在塔中,塔只是塔龛,不可拟想为大塔。智海等问和尚,与法海问相同,可见传说中的智海与法海,实为一人。
慧能在新州造塔,据《别传》,慧能于延和元年(七一二)归新州国恩寺。到先天二年八月入灭,约有一年时间,慧能住在国恩寺,是在新州国恩寺入灭的。入灭后,新州国恩寺,与韶州法泉寺(宝林寺),曾有一番辩论。结果,慧能的遗体,从新州迎回曹溪安葬,那是十一月十三日。慧能的塔院,由弟子令滔管理;从上传来的袈裟,也留在塔院供养。塔院,并非本寺,而是附属于本寺的别院。
弟子的到处弘化
慧能卒后一百零年,柳宗元撰〈赐谥大鉴禅师碑铭〉就说:“凡言禅皆本曹溪”。曹溪禅的发达,成就,晚唐以来,一般都重于洪州、石头。洪州、石头,诚为晚唐来的禅宗主流,但曹溪禅风的发展,到笼盖教界,决不只是洪州、石头门下的功绩。近人胡适之,从炖煌出土的有关神会的遗著,而说“凡言禅皆本曹溪,其实是皆本于荷泽”(《神会集》九〇)。又有对于南宗的发展,特重“江南般若系统”,偏重于江东佛教的影响。这些片面的,过分的偏重,都是不能正确了解曹溪禅开展之全貌的。从曹溪门下的各方面开展去看,大体可分“岭南”,“江南”,“中原”——三区,试从此略窥曹溪禅开展的一斑。
一、“岭南”:慧能弟子的分头开展,大体上都向故乡(广义的)去的。慧能在广韶行化四十余年,在慧能入灭后,岭南方面的弟子,多数留在广韶——岭南区域,这是当然的事实。佛教的史传,对边区一向是疏略不备。岭南方面弟子的漠漠无闻,决不是从此衰落不堪。确认岭南方面弟子的继续发展,在《坛经》与禅宗史的研究中,为一必要的前提。
慧能在日,韶州学众,经常有千余人。晚年受皇室的尊敬,[A89]敕修寺院。肃宗时,又迎请传法袈裟到宫内供养。这对于慧能游化区的佛教,是莫大的鼓舞。元和十年(八一五),宪宗赐六祖谥为“大鉴禅师”。柳宗元〈赐谥大鉴禅师碑〉(大正四八.三六三中)说:
“元和十年十月十三日下,尚书祠部符到都府,公命部吏洎州司功掾,告于其祠。幡盖钟鼓,增山盈谷;万人咸会,若闻鬼神。其时学者千有余人,莫不欣勇奋厉,如师复生”。
到那时,曹溪山还是千百众的道场。岭南方面,应不乏杰出的师僧,不能因传记疏略不备而漠视,或否认其真实存在的。
《坛经》的“十弟子”,只是晚年随侍在侧的,而且是曹溪法泉寺的弟子。依《传灯录》(卷五),志诚,法达,智常,神会,志彻,都是外来的。惟“韶州法海”,“广州志道”,是岭南人,一直在广韶一带行化。此外,“曹谿令韬”,即守护衣塔的行滔。“广州吴头陀”,“罗浮山定真”,“广州清苑法真”(或疑为十弟子中的法珍),都是十弟子以外的。《坛经》的原始部分,是法海(或作智海)所记所集,为手写秘本而展转传授。其传承,炖煌本为:法海——(同学)道漈——(门人)悟真。“悟真在岭南曹溪山法兴(“兴”,疑为“泉”字草书的误写)寺,见今传受此法”。惠昕本作:法海——志道——彼岸——悟真——圆会。《坛经》是曹溪山僧传出来的。原始部分,经一番补充而成“南方宗旨”。传入中原,流到荷泽门下,演变为“坛经传宗”。《坛经》的记录传出,为慧能门下,曹溪山僧对禅宗的重要贡献!
景慕慧能,称之为“生佛”、“肉身菩萨”,所说为《坛经》的,正是岭南的僧俗。从充满信仰的热忱中,传说出慧能(及身后)的事[A90]迹。关于出家,受戒的,是广州法性寺所传。慧能与曹溪的关系,在曹溪的修建,受皇室尊敬供养,[A91]敕建寺院,迎请袈裟,这都是曹溪的光荣,而经常传于人口的。这些,流入大江南北,为荷泽门下所接受的,如〈瘗发塔记〉,〈略叙〉,《曹溪大师别传》。这些传说,稍后为江南——洪州门下所承受而改编的,是《宝林传》。《宝林传》叙述从佛,一代一代的二十八祖,又传到东土六祖——曹溪宝林寺慧能。这些传说,部分过于传说性,不免冲淡了史实性。然而传说,对宗教来说,正是感召人心,宗教活力的源泉之一。渊源于慧能旧日游化区的传说,从禅宗的发展来说,影响力的巨大,是难以想像的!
二、“中原”:这是以当时的政教中心——京、洛为中心,而向南北延[A92]伸。在禅宗的开展中,东山下的法如在嵩山,神秀在当阳开法,引起则天的征召。以神秀为首的弘忍弟子,纷纷入京洛,而京洛成为北宗的化区。禅者,诚然是帝阙不异山林,然在一般来说,弘化京洛,不免与政治的关系密切,而多少沾有贵族的气息。曹溪禅本富于平民的,劳动者的特色,但在发展中,京洛的中原,也还是教化的重点之一。神会在南阳时代,就开始了定慧不二——顿禅的阐扬。开元二十年(七三二),在滑台召开论定宗旨的大会。天宝四年(七四五),神会入东京洛阳。神会采取了敌前挺进的姿态,抨击北宗,不免引起了北宗的反击。以《坛经》一再告诫的“无诤”的曹溪禅风来说,神会的敌对态度,是不足取的。然而顿禅在京洛的迅速生根而发扬起来,不能不说是神会的勋绩!胡适整理了这方面的资料,使当时南北相抗的局面,明确的显示出来。然如以为曹溪禅在中原的流行,开始于神会,一切功德归于神会,那就未必然了!
司空山本净,天宝三年(七四四)十二月,应召入京,为慧能门下第一人。本净入京,比神会到洛阳,还早一年呢!在神会受皇室尊敬时节,传说为慧能的另一弟子南阳慧忠,又于上元二年(七六一),应肃宗的礼请而入西京(长安)。此外,在北方弘禅而与神会同时的,如《历代法宝记》(大正五一.一八六上)说:
“天宝年间,忽闻范阳到次山有明和上,东京有神会和上,太原有自在和上,并是第六祖师弟子,说顿教法”。
无住于天宝八年(七四九)出家受戒。听说六祖的三位弟子,弘顿教法,还是出家以前,七四六——七年间的事。当时,今河北省的范阳,山西省的太原(《传灯录》作“并州自在”[A93]),都有曹溪弟子弘开顿教的踪[A94]迹。更早些,慧能弟子净藏(《传灯录》作“嵩山寻”,寻为藏字的误写),于慧能入灭(七一三)后,就来嵩山的会善寺,天宝五年(七四六)去世,如〈嵩山(会善寺)故大德净藏禅师身塔铭〉(《全唐文》卷九九七)所说。而慧能弟子晓了,也在匾担山弘阐曹溪禅,如北宗弟子忽雷澄,作〈晓了禅师塔铭〉(《全唐文》卷九一三)说:
“师住匾担山,法号晓了,六祖之嫡嗣也。师得无心之心,了无相之相。……师自得无无之无,不无于无也。吾今以有有之有,不有于有也。……师住世兮曹溪明,师寂灭兮法舟倾。师谭无说兮寰宇盈,师示迷途兮了义乘。匾担山色垂兹色,空谷犹留晓了名”。
忽雷澄以为:晓了“得无心之心,了无相之相”。晓了是“得无无之无,不无于无”,而自己是“以有有之有,不有于有”。虽意味为实质相同,而明显的表达了曹溪禅与北宗的区别。晓了传曹溪禅入中原,时间不详,约与神会同时。
三、“江南”:泛指五岭以北,长江以南一带。江西、湖南为中心,是慧能弟子中,南岳、青原的主要化区。还有现今的福建、浙江,及安徽、江苏的南部。对禅宗的发展来说,这是最主要的一区。今有传记可考的,弟子青原行思(七四〇去世),得法后,就回本州,住青原山的静居寺。弟子有石头希迁(七〇〇——七九〇),大大的在湖南发扬起来。又弟子南岳怀让,景云二年(七一一),离慧能到南岳去,天宝三年(七四四)去世。传有入室的弟子六人,其中,道峻住杨州大明寺,神照在潮州,而道一(七〇九——七八八)晚住江西的洪州(今南昌县)。道一与希迁的弘扬,人才济济,曹溪禅达到非常隆盛的境地,不是神会门下所可及了!
慧能弟子而在东南的,是永嘉玄觉,婺州玄策,还有事[A95]迹不明的“会稽秦望山善现禅师”,“义兴(今江苏武进县)孙菩萨”。永嘉,即今浙江的永嘉县。天台学盛行于浙东,玄觉(如《永嘉集》)也受到天台的影响,传说与天台左溪玄朗为同门。《永嘉集》(第九)有玄朗“招觉山居”的书。玄觉的覆友人书,并不同意玄朗的见地。《传灯录》说玄觉得左溪玄朗的激发,才往韶州参慧能,不如《祖堂集》(及《宋僧传》)所传,得玄策的激发,而同往曹溪为妥。玄觉的参访曹溪,留下“一宿觉”的禅门佳话。玄觉回来,住永嘉开元寺,于先天二年(七一三)就去世了。对东南的佛教,投下了重大的影响。李邕(六七八——七四七)为玄觉撰碑。婺州玄策,或作智策,神策,大策(策,或写作荣),与玄觉为友。〈湖州佛川寺故大师塔铭并序〉,称之为“方岩策公”。玄策晚年,“却归金华(即婺州),大开法席”。玄策的弟子佛川慧明(六九七——七八〇),就在湖州(浙西),被称誉为“南宗传教菩萨”。玄觉与玄策,都在浙东,天台宗的化区。而六朝故都——金陵为中心的,一向盛行三论宗的地区,在曹溪顿禅(及北宗禅)的光辉下,激发而牛头禅大盛起来。
南北对抗中的插曲
曹溪与玉泉的禅风,为一事实的南北对立。引发对立而明朗化的,神会是重要的一人。在南北对立中,神会传说了有关慧能,而实为贬抑北宗的三事——盗首,磨碑,盗衣。如《南宗定是非论》(《神会集》二八九)说:
“开(元)二年中三月内,使荆州刺客张行昌诈作僧,取能和上头,大师灵质,被害三刀”。
“盛续碑铭,经磨两遍。又使门徒武平一等,磨却韶州大德碑铭,别造文报,镌向能禅师碑。(别)立秀禅师为第六代,╳╳╳╳及传袈裟所由”。
开元二年(七一四),为慧能灭后第二年。刺客张行昌,诈作僧人,想取能和尚头;在灵质(遗体)上砍了三刀。这一传说,《别传》预言“五六年后”,有人要取大师首(《传灯录》也这样说)。而事实的发生,《传灯录》作“开元十年”,《宋僧传》作“开元十一年”,《别传》作“开元二十七年”。原始的传说,应在“开元初年”。刺客张行昌,《别传》等作张净满。不说北宗所使,而是新罗僧的指使。张行昌在大师的灵质上砍了三刀;《传灯录》等也说“见师颈有伤”,这是一项事出有因的传说。《传灯录》卷五(大正五一.二三六下)说:
“门人忆念取首之记,遂先以铁叶、漆布,固护师颈”。
以铁叶(或说“铁环”)固护师颈,是《别传》,《宋僧传》所同说的。原来,凡身死而色身不散的,一切都维持原状,惟项上筋断,不能维系头部的重量,所以头必下垂,或有折断的可能,不论漆或装金,必先以布缠颈漆固,头才能正直如平常一样。六祖的颈项,以铁叶(一般用漆布就够了)漆布缠固,可能初有脱落可能。这是事实;或者不明铁叶漆布护颈的原因,而有有人盗头的传说。在南北对抗中,容易被传说为北宗所使了。
《传灯录》有张净满盗首事件,而在“志彻”问答中,又说刺客张行昌,在慧能生前,为北宗所使来行刺。“行昌挥刃者三,都无所损”。一事而化为二事,刀砍不伤,传说得更离奇了!传说就是这样的。
《坛经》炖煌本但说:“韶州刺史韦据立碑,至今供养”。神会及其门下,才有磨改碑文的传说,如《神会语录》说:
“至开元七年,被人磨改,别造文报镌,略除六代师资授受,及传袈裟所由。其碑今在曹溪”。
《神会语录》(及《历代法宝记》)所说,可补《南宗定是非论》的缺文。《语录》只说被人磨改,将六代师资传授,及传袈裟事除去。虽说“别造文报镌”,而碑还是韦据碑。仍在曹溪,与《坛经》说相合。这是神会的原始说,指北宗磨改碑文,而说得空泛。但晚年改定的《南宗定是非论》,却不同。圭峰《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续一四.二七七[A96](卍新续九.五三二下))说:
“传授碑文,两遇磨换。据碑文中所叙,荷泽亲承付嘱”。
《南宗定是非论》的“盛续碑文”,依圭峰说,“盛续”应为“传授”二字的讹写。依《神会语录》,只说被磨改,被略除六代相承及传衣,而《南宗定是非论》,在“经磨两遍”以外,又说武平一磨碑。不但除去六代相承,而别立神秀为第六代。圭峰进一步说:原碑还说到“荷泽亲承付嘱”。磨碑的传说,应是韦据所立碑文,没有说到“付法传衣”,为了避免北宗的反诘,而有北宗人磨碑别镌的话。荷泽的原始说,还简单,到晚年门下的传说,更具体的说是武平一磨改,但更显得不可信了。
还有盗衣的传说,如《南宗定是非论》说:景龙三年(七〇九),普寂禅师的同学,西京清禅寺广济,到韶州来。夜半进六祖房,想偷传法袈裟,被慧能喝了出去。大家追问,怕有所损害,含糊了事(《神会集》二九二)。《圆觉经大疏钞》,也说“法信衣服,数被潜谋”,那又不止一次了。慧能生前,有关偷取传法袈裟的事,《坛经》没有说,《神会语录》也没有说,这是荷泽门下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