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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卷16)


                  

[P.491]第十六品 根谛之解释

一 〔慧地之四二十二根之解释〕

其次界之后举示“根”者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之二十二根〔二十二根之〕

〔一〕[1]由义〔二〕由相等〔三〕由顺序〔四〕由别无别
又〔五〕由作用〔六〕由地应识知决定说

其中〔一〕“〔由义〕”先于眼等依见故为眼等之方法而〔其义〕已[2]说明但最后之三〔无漏根〕中于〔修习之〕前分“我当知未知不死(甘露)句之四谛法”而生起行道者且有成〔其〕根之义故言为“未知当知根”第二于已知故且有成〔其〕根故为“已知根”第三是〔完全〕具知者——对于四谛完了智与作用者——生起漏尽者且有成〔其〕根之义故言为“具知根”

其次彼等〔二十二根〕之“根义”者云何(一)言帝释[3](业)相义是根之义(二)由帝释(世尊)所示义是根之义(三)由帝释(世尊)所见义是根之义(四)由帝释(业)生起义是根之义(五)由帝释(世尊)所习义是根之义其一切〔之义〕随其所应而适合此即世尊等正觉者是最上之自在者故为帝释又对于业任何者皆无自在故于善不善之业亦为帝释

[P.492]故此〔二十二根〕中先由(一)业生诸根以善不善业〔为相〕而表现又(四)其〔诸根〕依彼(业)而生起故是“由帝释(业)相之义又依帝释(业)生起之义”〔言为〕根次(二)此等一切〔二十二根〕依世尊如实所说明(三)因正觉故“由帝释(世尊)所示之义依帝释(世尊)所见之义”〔言为〕根又(五)彼牟尼帝世尊或〔根〕为境习行或〔根〕为修习习行而所习行故由“帝释(世尊)所习之义”亦〔言为〕根

(六)更称“增上”〔力〕即依自在〔力〕义之此等亦〔言为〕根即对眼识等之转起眼等之成就是增上〔力〕其〔成就〕锐利之时〔眼识等之转起亦〕锐利其钝重之时是为钝重此先述〔二十二根〕义之决定说

〔二〕“由相等”由相现起足处而识知眼等决定说之义而且彼等〔二十二根〕之相等于蕴[4]之解释已说即慧根〔三无漏根〕等之四若依〔其〕义者是不外于无痴其余在彼〔蕴之解释〕中依〔其〕自性〔名〕而述

〔三〕“由顺序”此亦〔于前说多顺序中〕说示之顺序而已其中依内法之遍知而有圣地之获得故于身体所包摄之眼根等在最初所说示其彼身体或依法而所称女或男为示〔某法〕于此有女根男根为知其〔男女之身体〕二者皆结缚于命根而生活于此有命根只要其〔命根之〕转起此等之觉受即无转灭为知所有之觉受皆为苦于此有乐根等

其次为令灭〔苦〕当修习此等之法为示行道于此有信等依此〔信等之〕行道而此法于最初现前故为示行道之徒不然于此有未知当知根为其〔未知当知根之〕果故又其后当修习故于此有已知根由此更修习而有此证得而且有此证等者为知其以上无任何物有最上乐味之具知根于最后说示此〔说示二十二根之〕顺序

[P.493]〔四〕“由别无别”此〔二十二根〕中唯命根有别即其色命根非色命根之二种其余为无别当知如斯依此〔二十二根之〕别无别之决定说

〔五〕“由作用”云何是诸根之作用先述“[5]眼根是对眼识界及其相应诸法而为根缘之缘”语句故所成彼根缘之〔作用〕及依自己之锐利钝重等之状态对眼识等之法称锐利钝重等自己令影响行相之〔作用〕此〔二〕是眼根之作用身〔根〕之〔作用〕亦如斯其次意根之〔作用〕于俱生诸〔心所〕法波及到自己之势力

命根之〔作用〕是保护俱生之诸〔色心所〕法女根男根之〔作用〕是管理女或男之形相相貌所作营作[6]之行相

忧根之〔作用〕是克胜俱生之诸〔心心所〕法令得如自己麤显之行相舍根之〔作用〕是令得寂静中庸之行相[7]

信等〔五根之作用〕克胜反面之〔不信等〕及于相应之诸〔心心所〕法令得信乐行相等之状态未知当知根之〔作用〕以断舍〔身见戒禁取之〕三结及向其舍断相应〔心心所法〕已知根之〔作用〕稀薄而舍断欲贪瞋恚等及于俱生之〔心心所法〕而波及影响到自己具知根之〔作用〕是对一切作用舍断贪望及相应之〔心心所法〕令向于不死(涅槃)为缘当知如斯此〔二十二根〕作用之决定说

〔六〕“由地”此〔二十二根〕中忧根唯是欲界意根命根舍根及信精进慧根是包摄于〔三界出世间之〕四地喜根是包摄于欲界色界出世间之三地其余之三〔无漏根〕唯是出世间当知如斯〔二十二根〕依地之决定说如是识知

比丘数数悚惧〔无常等〕乃住立根律仪
遍知诸根令终以灭苦

此详论〔二十二〕根之门

[P.494]二 〔慧地之五四谛之解释〕

其次之后〔举示〕“谛”者即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圣谛之四圣谛其〔四圣谛〕

〔一〕由分别[1]〔二〕由语之分解〔三〕由相等之别
又〔四〕由义与〔五〕义之要略及〔六〕不增减
〔七〕由顺序〔八〕由生等之决定〔九〕由智之作用
〔一〇〕由内含者而区别〔一一〕由譬喻〔一二〕由四法
〔一三〕由空〔一四〕由一种等〔一五〕由同义异分

于教顺序之决定说识者应当知

其中〔一〕“由分别”者苦等有各四之如实所分别不违如真实之义此依现观苦等之人人而应当如是现观所谓[2]苦是有逼恼之义有为之义热恼之义变易之义云云”此等之四是苦之如实不违如之真实苦义[3]于集有增益之义因缘之义结缚之义障碍之义云云于灭有出离之义远离之义无为之义不死之义云云于道有出之义因之义见之义增上之义云云”此等之四是〔集灭〕道之如实不违如真实之道义亦有〔说〕“苦有逼恼之义有为之义热恼之义变异之义现观之义”当知依如斯各四义分别苦等此先述〔四谛〕分别之决定说

〔二〕“由语之分解相等之分别”〔之语句中〕先述〔四谛〕“语之分解”[4]此言“堕”之音是附有厌恶之意人人对厌恶之儿言坏孩子其次“康”之音〔附有〕虚空之意言虚空之虚空为“康”(空)而此第一之〔苦〕谛是多〔生〕灾难之处故被厌恶愚人思惟常恒我性无故空虚因此所厌恶故又空虚故言为“苦”

[P.495]其次言“沙无”之音于集合结合等〔之语〕以表示会合之意言〔“郁睹”〕之〔音〕此于生起上升(高)等〔之语〕是〔表示〕生起之意“阿耶”之音是表示原因而此第二之〔集〕谛有与其他之缘会合时为生起苦之原因如斯有会合之时为生起苦之原因故言为苦之“集”

其次第三之〔灭〕谛“尼”之音是〔表示〕非有“罗达”(缚碍)之音是表示牢狱故于此称为轮回之牢狱苦之缚碍为非有无一切处之苦故又到达此〔灭〕之时称轮回之牢狱苦之缚碍为非有〔灭是〕对治其〔苦〕故如斯言苦之“灭”又苦不生起灭之缘故苦灭

其次第四之〔道〕谛是此为所缘而面前〔其苦灭〕故至苦之灭为得苦之灭而行道是故言至苦灭之“道”其次[5]佛等之圣者通达此等〔四谛〕故言为圣谛所谓[6]诸比丘有四圣谛云何乃至诸比丘此等是四圣谛”诸圣者通达此等故言为圣谛又圣者之谛故亦为圣谛所谓[7]诸比丘以含天于世间乃至含天与人之众中如来是圣者故言为圣谛”或又以此等[8]〔四谛〕令正觉故成就圣者之位而〔言为〕圣谛所谓[9]诸比丘以此等四圣谛于如实令正觉故如来阿罗汉等正觉者故言为圣者”又其次为圣之谛故为圣谛圣是如实不违如不违语之义所谓[10]诸比丘此等四圣谛是如实不违如真实也故言为圣谛”当如斯分解此〔四谛〕语之决定说

〔三〕云何“由相等之区别”谓此〔四谛〕中“苦谛”是以苦患为〔特〕相[P.496]苦为味(作用)转起为现起(现状)“集谛”以发生为相不令断绝为味以障碍为现起“灭谛”是寂静为相无死为味无相为现起“道谛”是出离为相舍断烦恼为味〔依烦恼之〕出起为现起又于顺顺转起(苦)转起(集)转去(灭)令转去(道)为相又以有为(苦)渴爱(集)无为(灭)〔智〕见(道)为相当知如斯此依〔四谛〕相等区别之决定说

〔四〕其次言“由义与要略”〔句中〕先由此〔四谛之〕“义”云何是谛之义有人以慧眼[11]亲遍观察没有如诸外学之如幻颠倒如阳炎违真语我不可得自性有如实不颠倒真实之性为苦患发生寂静出离之〔四〕种是唯为圣者之境当知此如火之相如世间之自然如实不颠倒真实之性是谛之义所谓[12]诸比丘此是苦此是如实此不违如此是真实云云

无苦患非苦    非苦无苦患
是故之决定    有苦患是谛
无集无他苦    集无苦亦无
决定苦之因    执著是为谛
涅槃外无寂    无涅槃无寂
决定为寂静    于此灭为谛
道外无出离    道无出离无
如实出离性    于此道为谛
如斯苦等[13]四    如不颠真性
诸贤者之说    总此为谛义

当知依如是义之决定说

〔五〕云何“由义之要略”于此谛之义用于甚多之义

(一)

[14]语谛不可怒

等于所〔用〕“语之真实”〔之意〕

(二)

[15]沙门婆罗门是住立于谛”

[P.497]等于〔用〕“离〔妄语〕谛”〔之意〕

(三)

[16]〔自〕善称为议论者
何故说种种谛”

等于〔用〕“见谛”(真理)〔之意〕

(四)

[17]谛是一而非第二”

等于“第一义谛”之涅槃及〔用于〕道〔之意〕(五)“[18]四圣谛之几何是善”等于〔用〕“圣谛”〔之意〕而今于此亦适当于圣谛〔之意义〕当知如斯由〔四谛〕义要略之决定说

(六)其次“由不增灭”何故[19]圣谛唯说四〔由此〕不少亦不多耶其他之〔谛〕不存在故又〔四中〕其何之一亦不得删除故即由此等〔四〕不增加其他又此等中之一亦不可删除故所谓[20]诸比丘于此沙门或婆罗门主张‘此非苦圣谛他是苦圣谛我除去此苦圣谛而施设其他之苦圣谛’应无此道理”又所谓[21]诸比丘何等彼沙门婆罗门虽如斯言‘依沙门瞿昙所说示者非第一之苦圣谛我排拒此第一之苦圣谛以施设其他之第一苦圣谛’但无有此道理”又世尊说〔事情之〕转起时以共说其因又〔说事情之〕转去〔时〕共〔述〕其方便如斯转起与转去之此两者之因结果成为此〔四〕故唯说四又应遍知(苦)舍断(集)令作证(灭)应修习(道)〔依〕渴爱之事渴爱渴爱之灭渴爱灭之方便依阿赖耶(执著)阿赖耶之喜阿赖耶之破害阿赖耶破害之方便而说示亦唯是四当知如斯依〔四谛〕不增减之决定说

〔七〕“由顺序”此亦如〔前述多顺序中〕唯顺序之说示于此是麤故又于一切有情共通容易识知故最初说苦圣谛〔次〕为示〔苦之〕因其后〔说〕集谛为知因之灭故有果之灭其次[22]而〔说〕灭谛为示证得其〔灭〕之方便而最后〔说〕道谛

[P.498]又有系缚于乐之乐味之诸有情而〔对无常等〕为使生悚惧于最初说苦其〔苦〕非无作而来非由自在〔天〕之化作等而〔生〕为使知由此〔集〕而生故其后〔说〕集由此克胜有因之苦悚惧(厌离)〔无常苦等〕于有意欣求苦出离之人人以示出离为令生乐味而〔说〕灭为〔使彼等〕证得灭到达于灭而〔最后说示〕道当知如斯〔说示此四圣谛〕顺序之决定说

〔八〕“由生等之决定”世尊解释彼圣谛苦之解释(一)[1]“生亦苦(二)老亦苦(三)死亦苦(四)愁(五)悲(六)苦(七)忧(八)恼亦苦(九)怨憎之会合亦苦(一〇)可爱之别离亦苦(一一)欲求不得亦苦(一二)略而言之五取蕴亦苦”〔说〕此十二法集之解释[2]〔集者〕持再有伴喜贪于此处彼处所欢喜之渴爱所谓(一)欲爱(二)有爱(三)无有爱”〔说〕此三种之渴爱灭之解释[3]〔灭者〕此彼渴爱无残余离贪舍遣无执著”若如斯之义〔说〕唯一之涅槃道之解释[4]云何至苦灭行道之圣谛此即八支圣道所谓(一)正见乃至(八)正定”〔说〕斯八法于此四谛之解释说生等之法当知由其生等之决定是此〔四谛之〕决定说

〔一苦之解释〕

(一)“〔生亦苦〕”此“生之语”有多义[5](一)[6]“亦有一生亦有二生”时是述“有”〔之意〕(二)言[7]毘舍佉名尼干之沙门有生(种)”时是述“部类”〔之意〕(三)言[8]生是二蕴所摄”时是述“有为相”之〔意〕(四)言[9]于母胎中最初心生起识最初现前者由此而〔言〕彼之生”时是〔述〕“结生”〔之[P.499]意〕(五)言[10]阿难菩萨于正生”时是〔述〕“出生”〔之意〕(六)言[11]生说(系统说)〔彼〕不被排斥为〔不纯〕彼不被非难”时是〔述〕“家”〔系之意〕(七)言[12]大姊我由圣之生而生”时是〔述〕“圣戒”〔之意〕于此〔言生者〕是此胎生者结生(入胎)至以后出母胎止就转起〔胎生者之〕诸蕴而〔言〕当知其他之〔湿生卵生化生〕者唯就结生蕴而〔言〕以上是此经典之说

其次若依阿毘达磨〔之说〕是生于彼彼之处各各有情所现前诸蕴之最初现前而名为生而且此“生”是各各于有之最初出生为相出来为味由过去世于今世现起浮出又现起种种之苦

其次[13]何故此〔生〕是苦耶〔生〕为多苦之基(所依)故〔苦〕也即有众多之苦[14]便苦苦坏苦行苦覆蔽之苦不覆蔽之苦间接之苦直接之苦

其中身心之苦受即由自性或名目皆为苦故言为“苦苦”乐受由坏(变易)为苦生起之因故为“坏苦”舍受及余三地之诸行于生灭所逼恼故为“行苦”耳痛齿痛贪之逼恼瞋逼恼等之身心病痛问始知故又不明了〔其等病痛之〕袭来故为“覆蔽之苦”亦言不明了之苦除苦苦其余之苦是于〔分别论之〕谛分别中[15]所述其次生等之一切各各为苦之基(所依)故为“间接之苦”而言苦苦是“直接之苦”

于此之[16]“生”世尊于贤愚经[17]等以譬喻说明地狱之苦及于善趣人间所生起[P.500]由入胎等类之苦为〔苦之〕基(所依)故〔生〕是苦

其中(一)由此入胎苦类之苦此有情生于母胎中非生于青莲红莲白莲等之中生脏(胃)之下熟脏(直肠)之上腹壁与脊椎中间极为窄狭黑暗有种种恶臭之充满最极之恶臭生于甚可厌恶之场所犹如腐鱼腐粥污水池中所〔生之〕蛆虫彼生其处十个月之间由母胎发生之热如入袋中所煮之煮物如麦团子被蒸不能屈伸尝甚痛苦此先述“由入胎之苦”

(二)彼(胎儿)在母亲急于顿踬急行急坐急起及回转等状态即如在酒醉者之小山羊[18]又如在捕蛇入手中之小蛇遭被拉被拉转被扣押押遣等事尝甚痛苦又母亲饮冷水时如生起于〔八〕寒地狱咽下热粥食物等时如降来火雨咽下咸酸等时身伤如受灰汁擦进之惩罚尝甚痛苦此〔正常怀孕〕是“由注意胎之苦”

(三)其次有不正常怀孕之母亲胎儿即〔母亲〕之朋友亲友同事等所不适合看见之处生起痛苦或受割切等〔手术〕之苦此是“由堕胎之苦”

(四)母出产〔胎儿〕时〔为向产门〕依业生之风所旋转而如堕地狱〔胎儿〕向恐怖之产道犹如由键孔拉出大龙如地狱之有情被两山所押而粉碎者由此极窄狭之产门而受苦此为“由出产之苦”

(五)其次已生者身体软而生伤所取于手使沐浴所洗用〔拭〕而所拭时如针端或剃刀之刃所刺裂之受痛苦此“由出母胎外之苦”

[P.501](六)其后之生减自己欲自杀者〔又〕誓为无衣者〔裸〕身受日暴焦热为事者〔又〕忿而绝食者〔或〕缢颈而生起痛苦此“由自己惹起之苦”

(七)其次由受他杀缚等而生起痛〔苦〕此“由他所惹起之苦”

对如斯一切之苦皆以生为基(所依)故如次言

若有情不生地狱    焉受其处火所烧
等难堪忍之苦耶    如斯牟尼说生苦
若不生于畜生界    受鞭打加害等苦
即如何有斯之处    生其畜生界亦苦
次饿鬼界或饥渴    风炎热生种种苦
不生其处即无处    牟尼说生即有苦
阿修罗界世间边    难堪黑暗寒冷苦
若不生于其处者    何故有此生亦苦
母胎如粪尿地狱    久住有情外出生
所受恐怖大痛苦    无无生故有生苦
何以更要多言说    何时处无一切苦
远离生而不遂彼    故佛说生第一苦

此先述生之决定说

[P.502](二)“老亦苦”于此老是有为相与称齿落等〔如〕一有包摄诸蕴于相续中而古老之二种于此所意义是后者而此“老”是蕴之遍熟为相近死为味青壮之灭为现起〔老〕是依行苦又依苦之基而为苦四肢五体弛缓〔诸〕根变化丑陋青壮消灭力损念觉失为他人所轻侮等之多缘生起身心之苦〔故〕老为基(依所)故如次言

肢体弛缓故    诸根之变化
因盛壮消灭    气力损失故
为念等之失    自己子女等
亦受叱责故    又益越愚蒙
人所得之身    以及意之苦
此皆为老因    故老是为苦

此对老之决定说

(三)“死亦苦”对于此之死[19]老死是二蕴所摄”之有为相对此说[20]常有死之怖畏”所包摄于一有之命根断绝连续之二种于此之意义是〔后者〕以生为缘云死灾难横死自然死寿尽之死福尽之死此〔状况〕名为死此〔死〕是死殁为相别离为味失〔现在之〕趣为现起当知〔死〕是苦之基故为苦故如次言

随观恶业相    而某恶业者
贤者何不能    离去爱事物
于临终某者    相等意之苦
关节连结断    一切身生苦
[P.503]末摩(死)突刺[21]    难堪亦难治
身生之有苦    死斯苦为基
是故此之死    即说是为苦

此对死之决定说

(四)于愁等之中“愁”是遭遇失去亲戚等〔事情〕者心之热苦依其义不外是忧而〔心〕中之焦热为相令心燃烧为味忧愁为现起又〔愁〕为苦苦故苦为基故苦如次言

愁是如毒箭    刺诸有情心
如赤热铁镘    更是激燃烧
愁惹起种种    病老死等苦
是故于此愁    即言是为苦

此对愁之决定说

(五)“悲”是遭遇失亲戚等〔事情〕者之号泣其涕泣为相述功德与过失为味自失为现起而〔悲是声而〕行苦之状态又苦为基故苦故如次言

愁箭之所伤    而有悲泣者
喉唇口干燥    以生起难堪
较愁之更甚    而至受极苦
故世尊宣说    以悲泣为苦

此对悲之决定说

(六)“苦”是身之苦其身逼恼为相无慧之人人使起忧为味身之病患为现起而〔苦〕是苦苦故又持意之苦故苦故如次言

此苦逼恼身    更生起意苦
是故于此处    特言此为苦

此对苦之决定说

[P.504](七)“忧”是意之苦此心逼恼为相逼害意为味意之病患为现起而〔忧〕是苦苦故又持身之苦故为苦堕于心苦之人人散发而泣槌胸转展反侧以足为上而倒持刀〔自杀〕服毒以绳缢颈跳入火堆等受种种种类之苦故如次言

忧以逼恼心    惹起身逼恼
是故离忧人    说示忧之苦

此对忧之决定说

(八)“恼”是遭遇失去亲戚等〔事情〕者不外心生甚苦之过失或人人〔说此〕是行蕴所摄之一〔心所〕法此心之燃烧为相呻吟为味憔悴为现起而〔恼〕是行苦之状态故又令心燃烧令身憔悴故苦故如次言

恼是心燃烧    及身之憔悴
生极甚之苦    故言此为苦

此对恼之决定说

此〔愁恼之〕中“愁”是如以弱火煮锅中之〔油等〕“悲”如以强火煮者令由锅中溢出当知“恼”是溢出之外所不能出者煮于锅中以烧尽

(九)“怨憎之会合”是不适意之诸有情或行之会合其好者会合为相恼害心为味不利益之状态[22]为现起而为〔此〕苦之基故苦故如次言

看见诸怨憎    最初心之苦
其次因于此    生起身之苦
如斯身与心    为二苦之基
知由佛所说    怨憎会合苦

此对怨憎会合之决定说

[P.505](一〇)“诸爱之离别”适意之诸有情或以丧失行所好事物别离为相愁之生起为味不幸为现起而为愁苦之基故苦故如次言

别离亲戚财产等    受愁箭之诸愚者
是故诸爱等别离[23]    如所刺苦故为苦

此对诸爱别离之决定说

(一一)“欲求者不得”于此如云[24][A1]呜呼我等不能活下去”对不能得到事物之欲求而说“欲求不得苦”对不得之事物以欲求为相其遍求为味不得彼等为现起而为苦之基故苦故如次言

希求之人人    各各不得故
于此诸有情    恼所成苦生
不得之事物    希求为苦因
是故胜者说    所欲不得苦

此对所欲不得之决定说

(一二)其次“略言之五取蕴是苦”于此

如者佛所说    是生以下苦
及不所说苦    无此等不存[25]
是故佛宣示    乃苦之终灭
要略说此苦    此等五取蕴

即如火〔烧〕薪[26]如〔射〕射击标的如虻蚊等〔猬集〕于牛之身如刈手〔刈〕田园之〔谷物〕如村之掠夺者〔掠夺〕村〔斯〕五取蕴由生等种种〔之痛苦〕而患痛如草或蔓草等〔生〕于地上如华嫩叶〔生〕于树而生于〔五〕取蕴又五取蕴〔受之〕初苦是“生”中之苦是“老”后之苦是“死”如由至死苦之加害而燃烧之苦是“愁”其不能堪忍者涕泣之苦是“悲”由此称界之动摇(四[P.506]大不调)与不好之触相应者身之病苦是“苦”其〔身病〕而有病诸凡夫依其影响以生起心之病苦是“忧”为愁等之增大而生憔悴人人呻吟之苦是“恼”至破害如意之〔事情〕破灭人人欲求之苦是“所欲之不得”如斯为种种种类〔之苦〕使之灭尽“〔五〕取蕴是苦”列举此一一〔之苦〕即费多劫之说亦不能尽故例如一水滴〔要略代表〕大海之全水滴为示其所有一切之苦投入(要略)五取蕴中世尊说“略言之五取蕴是苦

此对〔五〕取蕴之决定说

以上先解释苦之法

〔二集之解释〕

其次[27]集之解释[28]此些渴受”即此渴受〔云〕“持再有”〔之句中〕作再有故为再有者为示再有者之性质故为持再有与喜贪俱在故“伴喜贪”〔此渴受〕若依义即共喜言〔共〕是在一起之意“欢喜于此处彼处”是欢喜身体所生之此处彼处“所谓”是不变词(间投词)此有“云何与如果”之义“欲爱有爱无有爱”此是明缘起[29]之解释而于此处三种皆令生苦谛当知总括而说苦集圣谛

〔三苦灭之解释〕

于苦[30]之解释由“彼渴爱”等方法而说集之灭此何故耶因集之灭而有苦之灭不外于集灭即苦灭故〔世尊〕说

[P.507][31]犹如根彻底    苦不令绝根
虽是斩伐树    遂之再生长
此渴爱睡眼    苦不使绝灭
此苦之返复    返复再生起”

此因集之灭故苦灭世尊为示苦之灭而说由唯集之灭即诸如来其行动等于狮子[32]彼等以灭苦而说示苦之灭不以果为〔问题〕而以因为问题诸外学其行动如犬[33]彼等以灭苦又于说示苦之灭说示由勤修苦行等不以因为〔问题〕而以果为问题当知如斯为灭苦而说示集之灭而所谓“彼渴爱”即此义“持再有〔云云〕”是由分别欲爱等为彼渴爱

“离贪”者以言道说“[34]离贪之故是解脱”依离贪而灭即为离贪苦随眠之断灭故无余离贪灭即为“无余离贪灭”或离贪又言舍断其〔舍断之〕故有无余离贪无余而灭当知如斯亦为此〔语句〕之接续而且若由此等一切是涅槃之同义语于第一义的苦灭圣谛言为涅槃由此〔涅槃为所缘〕而于渴爱离贪且灭故〔涅槃〕亦言离贪亦言灭唯依其〔涅槃〕而有〔渴爱〕之舍等又其处〔涅槃〕于〔五〕种欲执著中亦[A2]毫无有一执著故“舍舍遣无执著

此〔灭〕是寂灭为相无死为味又令得乐味为味无相为现起又无障碍为现起

〔反问曰〕总之为无涅槃不可得故〔答曰〕如依他心智〔得知〕他人之出世间心其〔涅槃〕此称顺应行道依方便而得故不得言“不可得故为无有”然于愚人凡夫无所得不得言无有不得言涅槃是无何故耶〔正〕行道之非[P.508]徒然而终也即涅槃若无前行正见相摄戒等三学之正行道亦应徒然而终此正〔行道〕令得涅槃故非徒然也〔反对曰〕行道之非徒然而终[35]〔非为得涅槃而为得五蕴〕之非有故〔答曰〕不然过去未来〔五蕴之〕非有非证得涅槃故〔反问曰〕现在〔五蕴之〕非有是涅槃〔答曰〕不然不是彼等〔现在之五蕴〕非有[36]若〔诸蕴〕非有者即堕于非现在之状态又〔涅槃若是现在五蕴之非有者〕依止现在之诸蕴于道之刹那有不能生起有余涅槃界之过失故〔驳[A3]〕其时(道之刹那)非诸烦恼之转起(现在)〔言为涅槃非言五蕴全体之有非为涅槃〕故无过失〔答曰〕不然圣道当为无用故若如斯〔烦恼之不转起言为涅槃〕即圣道之刹那以前亦无诸烦恼故圣道即成为无用故此为不合理

〔问曰〕“[37]友等贪尽者”等语故〔贪等之〕尽为涅槃〔答曰〕不然阿罗汉亦唯现在〔贪等之〕尽故〔当涅槃与阿罗汉即无差违〕其〔阿罗汉果〕亦依“友等贪尽”等方法所说更于〔以尽为涅槃者尽是暂时〕即于涅槃有暂时得等之过失故〔烦恼之尽非为涅槃〕若如斯涅槃是暂时而应是有为相当不依正精进而证得也[38]有为相故所包摄于有为有为所包摄故受贪等之火所烧所烧故当然是苦〔问曰〕于〔烦恼之〕尽以后无转起故其〔尽〕为涅槃乃无过失〔答曰〕不然斯尽为非有故又虽有于其〔尽〕即免不了如前述之过失故又圣道是涅槃之状态故圣道是尽诸过失(烦恼)故言为尽又其〔圣道〕之后更无诸过失之转起故其次称不生灭为尽是由异门而〔涅槃之〕亲依(强因)故〔尽〕其所亲依之〔涅槃〕是由接近于〔尽〕而言为尽〔问曰〕何故不依本质而说〔涅槃〕耶〔答曰〕为极微细故其〔涅槃〕极为微细〔涅槃〕是由世尊之大热勤所故又证明由圣眼所可见故

又〔此涅槃〕不共一般是具备〔圣〕道者所得[39]〔又涅槃〕非有前际故非于〔新〕发生者〔问曰〕于有〔圣〕道时有〔涅槃〕故[40]非不〔新〕发生〔答曰〕不然〔涅槃〕非由〔圣〕道可令生起故此〔涅槃〕是由道而得而非是使生起故〔涅槃〕非〔新〕发出非发生者故无老死发生死之[41][P.509]非有故〔涅槃〕是常〔问曰〕如于涅槃〔有常性〕〔外学之〕微〔自性神我时〕等亦得有常性耶〔答曰〕不然无〔常之〕因故〔问曰〕涅槃是常故彼等〔微等〕亦是常耶〔答曰〕不然不得因相故〔问曰〕〔微神我等〕如涅槃生起等之非有故为常〔答曰〕不然不能证明微等〔之存在〕故而依上述自性之道理唯〔涅槃〕是常超越色之本性故〔涅槃〕为非色于佛等之究竟〔涅槃〕无〔互相〕差别故究竟是一

人由修习而得〔涅槃〕由彼烦恼之寂灭与余依(身体即诸蕴)所施设(命名)故与余依共所施设而〔言〕“有余依”〔是涅槃〕又依彼集之舍断〔又〕由业果之断灭最后心之后不转起以生起诸蕴已生之〔诸蕴〕灭没故无有余依由当施设〔无余依〕故于此无余依而言“无余依”〔涅槃〕依紧张努力之成就与胜智可得达故依一切知者所说故又有第一义之自性故涅槃非不存在即如次说[42]诸比丘有不生不灭不作无为

此是苦灭解释决定说之论门

〔四至苦灭道之解释〕

其次至苦灭道之解释所说八法(八正道)于蕴之解释其义虽既说明而于此一刹那转起令觉知彼等〔互相〕之差别而说即略言之

(一)为通达四谛之行道瑜伽者——涅槃为所缘令根绝无明随眠——慧眼是“正见”此正见为相如(四谛)之显现[43]为味除去无明暗为现起(二)具上如见之〔瑜伽〕者——相应其〔正见〕破害邪思惟——攀著心之涅槃句为“正思惟”其正心之攀著为相安止(根本入定)为味邪思惟之舍断为现起(三)如上之见[P.510]且思惟之〔瑜伽〕者——相应〔其正见正思惟〕而根绝恶行——以离邪语为“正语”此和言为相离〔邪语〕为味舍断邪语为现起(四)离如上〔邪语〕之〔瑜伽〕者——相应其〔正语〕正断邪业——离杀生等为“正业”其〔离杀生等之〕等起为相离〔邪业〕为味舍断邪业为现起(五)其次彼〔瑜伽者〕——成为其等正语正业之清净与其〔正语正业〕相应断除诡诈等——离所有之邪见此言为“正命”其净白为相正当之生活为味舍断邪命为现起(六)其次称彼正语正业正命而住立于戒地之〔瑜伽〕者——随顺其〔正语正业正命〕与此相应正断懈怠——所有之勤精进此言为“正精进”此策励为相未起之不善令不起等为味舍断邪精进为现起(七)有如斯精进之彼〔瑜伽者〕——相应于〔正精进〕除遣邪念——心之不忘失为“正念”此现住为相不忘失为味舍断邪念为现起(八)依如斯无上之念守护心之〔瑜伽〕者——与其〔正念〕相应除灭邪定——以心一境性为“正定”此不散乱为相等持为味舍断邪定为现起

此是至苦灭道之解释法

当知以上是此〔四谛〕中之生等之决定说

〔九〕“由智之作用”当识知由谛智之作用[1]随觉智与通达智之二种之谛智其中“随觉智”是于世间依随闻等以对灭道〔之所缘〕而转起“通达智”是出世间之灭为所缘通达四谛为作用所谓“诸比丘[2]所见苦者亦见苦之集亦见苦之灭亦见至苦灭之道”彼〔出世间智之〕作用[3]当明示于智见清净〔之[P.511]解释〕但此世间〔智〕之中“苦智”是由克胜缠遮止转起有身见“集智”是〔遮止〕断见“灭智”是〔遮止〕常见“道智”是〔遮止〕无作见又“苦智”是无常恒我之性于诸蕴中有常恒我之性——〔遮止〕对果之异计“集智”是由自在天初因[4]天然等而世间生起——无原因之处起有原因之思惟——〔遮止〕对于因之异计“灭智”于无色界[5]或世界之顶上等执有理想乡(涅槃)——〔遮止〕对于灭之异计“道智”由欲乐或沈溺于苦行——以不清净之道以执为清净道而起——遮止对方便之异计故如次言

世间世间之发生与灭没世间之幸福
其方便而不识〔真谛〕之间人必痴迷

知如斯〔四谛〕智作用之决定说

〔一〇〕“由内含者之区别”于苦谛中除去渴爱及诸无漏法内含余之一切法于集谛中〔内含〕三十六渴爱行[6]灭谛是〔纯一〕无杂于道谛中(一)属正见部门之观神足慧根慧力择法觉支(二)为正思惟所指示而出离寻等之三(三)为正语所指示之四语善行(四)为正业所指示之三身善行(五)属于正命部门之少欲知足——又此等一切之正语〔正〕业〔正〕命之圣所爱戒故又应由圣所爱戒之信手而把握故依彼等〔诸信〕之有而有〔圣所爱戒之〕存在故——信根信力欲神足(六)为正精进所指示之四种正勤精进神足[7]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七)为正念所指示之四种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支(八)为正[P.512]定所指示而内含有寻有伺等之三定心定(心神足)定根定力喜〔觉支〕轻安〔觉支〕舍觉支

如斯当知由区别内含于此〔四谛〕中之决定说

〔一一〕“由譬喻”苦谛如荷物[8]集谛如担荷物灭谛如卸下荷物道谛如知卸下荷物之方便又苦谛如病集谛如病因灭谛如病之治愈道谛如〔知〕药或苦谛如饥馑集谛如旱灾灭谛如丰收道谛如〔知〕适时雨又怨恨怨恨之根源怨恨之根绝怨恨根绝之方便毒树树根根之断绝其断绝之方便怖畏怖异之根源无怖异到达此之方便到此岸急流彼岸到达后之努力当知此等〔四谛〕之譬喻

当知如斯此〔四谛〕譬喻之决定说

〔一二〕“由四法(四句分别)”(一)苦而非圣谛(二)圣谛而非苦(三)苦而且是圣谛(四)非苦而且非圣谛对集谛等亦同样

其中(一)道相应之诸〔心心所〕法及沙门果[9]无常者是苦”故依行苦之苦而非圣谛[10](二)灭是圣谛而非苦其次余之〔集道〕二谛(A)是无常故〔为行苦之〕苦〔而是圣谛〕(B)又〔苦圣谛而〕依如之义为知通〔其二谛〕于世尊之处若不行梵行〔圣谛而非苦〕(三)其次除渴爱之五取蕴依一切行相(而全体是)苦而且是圣谛(四)道相应之诸法与诸沙门果若〔苦圣谛而〕依如之义为知通此于世尊之处不行梵行者非苦且非圣谛亦通宜对如斯集等当知由〔此四谛〕四法之决定说

〔一三〕云“由空由一种等”〔之句中〕于此先“由空”是于第一义一切[11]〔四〕谛而无受〔苦〕者作〔烦恼〕者入灭者行〔道〕者故当知〔四谛〕是空故如次言

[P.513]有苦何等无苦者    无作者而存行作
有灭而无入灭者    有道而无行道者

或前〔苦集之〕二即常恒我是空不死句(涅槃即是灭)是我空于道常恒我是空于彼等〔四谛〕是空或于〔苦道之〕三灭是空灭其他之三亦空又因之〔集道〕果〔之苦灭〕是空此集之中无有苦道中〔无有〕灭故如自性论者(数论派)之自性〔于因中〕无含果又果〔之苦灭〕因之〔集道〕是空其苦与集及灭与道无并合故如合论者(胜论派)之二微等因是不与因之果合故如次言

三者灭是空    灭是三者空
因于果亦空    果于因亦空

当知如斯先由空之决定说

[P.514]〔一四〕“由一种等”于此[12]一切之“苦”是转起性故为一种色之故为二种于欲无色〔界〕生起之别故为三种四食之故为四种五取蕴之别故为五种

“集”亦转起之性故为一种与见相应不相应故为二种欲〔爱〕有〔爱〕无有爱之别故为三种依四〔圣〕道所应断故为四种欢喜色〔识〕等之别故为五种六爱身之别故为六种

“灭”亦是无为界故为一种依经说而有余依无余依之别故为二种三有之寂灭故为三种依四〔圣〕道可证得故为四种五欢喜(色触之五种欲)之寂灭故为五种六爱身尽灭之别故为六种

“道”应修习故为一种观之别故为二种〔戒慧〕三蕴之别故为三种此〔道〕有〔八〕部分故犹如〔诸〕都市〔包摄〕于王国依非部分之三蕴所包摄所谓[13]毘舍佉依八支圣道三蕴非包摄毘舍佉依三蕴已包摄八支圣道毘舍佉所有正语正业正命之此等〔三〕法是包摄于戒蕴中所有之正精进正念正定之此〔三〕法是包摄于定蕴中所有正见正思惟之此等〔二〕法是包摄于慧蕴中

此中正语等之三是戒故彼等从自种〔类〕包摄于戒蕴依〔上之〕圣典“于戒蕴中”与位格(Locative)所说明〔其〕作格(instrumental)〔即应“依戒蕴”〕读之其次于正精进等之三定是自己之法性而专注于所缘亦不能安止(入定)精进策励作用为果念是沈潜(不忘失)作用为果之某时得〔彼等之〕资助而得〔安止〕对此有次之譬喻

“我等行星祭”入于庭园三人朋友中一人见花盛开之素馨树虽伸手亦[P.515]不能取〔花〕时次者屈〔自己之〕背与彼彼虽立于此者之背因震动亦不能取时今一人差出彼肩立彼人之背握住一人之肩随其所思而摘花〔以其〕饰星祭知今情形亦同此即一起入庭园三人之朋友一起生正精进等之三法如伸手亦不能取〔花〕者虽为自己之法性而专注于所缘亦不能入安止定屈身与背之友如精进立而与之肩之友如念犹如此等〔三人〕之中一人与背握住一人之肩得随所思而取花故精进以策动作用为果念以沈潜作用为果之某时定得〔彼等之〕资助一而得安止

故此中定唯从自种包摄于定蕴精进与念依〔资助之〕作业而包摄于〔定蕴〕于正见正思惟慧是为自己之法性不得决定所缘是无常无我唯寻(正思惟)时冲击〔所缘〕为助而得〔决定〕〔此譬喻〕云何

譬喻行家置钱币于手中虽欲眺望〔其〕全部但唯眼面不能展转其〔钱币〕唯以指头始能反复展转而得眺望此处彼处如斯慧以自己之法性不能决定所缘为无常等唯攀著〔所缘〕为相接触击触[14]〔所缘〕为味依寻(正思惟)冲击反复之资助得决定〔所缘〕

故于此正见唯从于自己所包摄于慧蕴正思惟是〔资助之〕作业包摄于〔慧蕴〕由此等三蕴是道所摄故言“三蕴之别故为三种”由须陀洹道等为四种

[15]一切〔四〕谛不违如故又可令知通故为一种又世间出世间或有为无为故为二种修所舍断及不可舍断故为三种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之别故为四种

当知如斯由此〔四谛〕一种等之决定说

[P.516]〔一五〕“由同分异分”一切[16]〔四〕谛不违如故我为空〔无〕故难通达故于互相为同分所谓[17]阿难汝对此如何思惟耶由远方细小之键孔引箭射而不失败令贯通裂为百分之毛发而以〔箭〕射贯者何者难为难达耶”“尊师裂为百分之毛发先端以〔箭〕射贯者是难为难达”“阿难如实通达此是苦乃至如实通达至此苦灭道之人人能射贯较此难射贯(通达)者”

〔四谛各自〕依自相之差别者〔四谛〕是异分前之〔苦集〕二是难沈潜故甚深之故世间之故有漏之故为同分果与因之别故可遍知可了断之〔别〕故为异分后之〔灭道之〕二亦甚深难沉潜故是出世间是无漏故为同分有境(有所缘)之别故可作证可修习之〔别〕故为异分又第一与第三表示果故为同分有为无为之故为异分又第二与第四表示因故为同分一向是善不善故为异分又第一与第四是有为故为同分世间与出世间之故为异分第二与第三是非学非无学故是同分有所缘与无所缘故是异分

依如斯品类与道理聪慧者
当知于〔四〕圣谛有同分异分

〔如斯知由四谛同分异分之决定说〕

为令喜悦[18]此善人而造清净道〔论〕解释慧修习及论中之根谛名第十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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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

[0101001] 以下二十二根之解释全部即至底本四九三页之三页半与 Sammoha-Vinodanī, pp. 125-128之文几乎一致 [0101002] 参照底本四八一页(本书三八五页) [0101003] 以下底本十数行之文参照 Pṭs. A. I, P. 87 [0103004] 底本四四四页(本书三一五页)底本四四六页以下(本书三一八页以下) [0104005] Tika. I, p. 5 [0104006] 营作(kappa)于底本之 ukppa 是误植 [0104007] 中庸之行相(majjhāttakāra)于底本之 majjhattāra 是误植 [0106001] 以下底本至四九八页八行有四页程度与 Sammoha-vinodanī, pp. 83-87 之文几乎一致 [0107002] Pṭs. I, p. 118 [0107003] Ibid [0107004] 以下底本至四九五页中顷之半页程度参照 Pṭs. A. I, p. 54f [0108005] 以下底本十六行是参照 Pṭs. A. I, p. 62 [0108006] S. V. p. 433 etc [0108007] S. V. p. 435 [0108008] 此等(etesam)于底本之 ekesam 是误植 [0108009] S. V. p. 433 [0108010] cf. S. V. p. 431 [0109011] 以下底本至四九七页八行之不足一页与 Pṭs. A. I, p. 63f. 之文多一致 [0109012] S. V. p. 430 [0110013] 苦等总是于(dukkhādīsv avisesena)于底本有 dukkhādisvapi sesena于暹罗本有 dukkhādīsu visesena但今从缅甸本及 Sammohavinodanī, p. 85; Pṭs. A. I, p. 63 同文之处 [0110014] Dhp. 224 [0110015] 出所不明 [0111016] Sn. 885 [0111017] Sn. 884 [0111018] Pṭs. I, p. 108; Vibh. p. 112 [0111019] 以下底本至一九八页一页程度之文与 Pṭs. A. I, p. 197f. 大体一致 [0111020] cf. S. V. p. 428 [0111021] S. V. p. 428参照杂阿含四一八经(大正二一一〇c) [0112022] 其次(tato)于底本之 kato 是误植 [0114001] D. II, p. 305; M. III, p. 249; Pṭs. I, p. 37; Vibh. p. 99 etc [0115002] D. II, p. 308; M. III, p. 250f; Pṭs. I, p. 39f; Vibh. p. 101 etc [0115003] D. II, p. 310; M. III, p. 251; Pṭs. I, p. 40; Vibh. p. 103 etc [0115004] D. II, p. 311; M. III, p. 251; Pṭs. I, p. 40f; Vibh. p. 104 etc [0115005] 以下之说明参照 Pṭs. A. I, p. 142; MNdA. p. 70f [0115006] D. I, p. 81 etc [0115007] A. I, p. 206 [0115008] Dāthu-kathā, p. 15 [0115009] V. I, p. 93 [0115010] M. III, p. 123 [0115011] A. III, p. 152 [0115012] M. II, p. 103 [0116013] 以下底本至五〇六页十行之七页程度与 Pṭs. A. I, pp. 142-150 一致者甚多又底本由五〇四页下至十行之五页余与 MNdA. pp. 70-75 之文多一 [0116014] 以下底本二十行程与 Sammoha-vinodanī, p. 93f. 之文一致之处甚多 [0116015] Vibh. p. 99f [0117016] 以下底本至五〇六页十六行六页半程度与 Sammoha-vinodanī, pp. 96-110 之文多一致 [0117017] 贤愚经(Bālapaṇḍita-sutta)M. 129(M. III, p. 163f)cf. S. 12, 19(S. II, p. 23f)中阿含一九九痴慧地经(大正一七五九) [0117018] 仔山羊(eḷaka-potako)于底本单有 eḷaka但从暹罗本 [0120019] Dhātu-kathā, p. 15 [0120020] Sn. 576 [0121021] 末魔所突刺(vitujjamānamammānaṁ)于底本有 vitujjamāna-dhammānaṁ今从暹罗本及 Sammoha-vinodanī, p. 102 之同文之处尚且末魔(mamma, Skt. marman)亦言死穴刺此者人即死 [0123022] 不利益之状态(anatthabhāva)于底本之 anattabhāva 是错误由暹罗本更订 [0124023] 诸爱之别离(piyavippayogo)于底本之 viya vippayogo 是错误 [0124024] M. III, p. 250; Pṭs. I, p. 39; Vibh. p. 101 [0125025] 苦无此等即不存在(vinā ete na vijjati)于底本之 vinā etena vijjati 是错误 [0125026] 薪(indhana)于底本暹罗本缅甸本皆有 indana 是错误今从 Sammoha-vinodanī, p. 110 之同文之处 [0126027] 以下底本十余行是参照 Sammoha-vinodanī, p. 110f; Pṭs. A. I, p. 158 [0126028] 以下说明之文句是前方底本四九八页(本书三一一二页)所举四谛经之文 [0126029] 参照底本五六七页以下(本书三二三六页以下) [0127030] 以下底本十数行是参照 Sammoha-vinodanī, p. 112f; Pṭs. A. I, p. 160f [0127031] Dhp. 338, cf. Netti. p. 42法句经卷下(大正四五七一a)法句譬喻经卷三(大正四六〇一a以下)出曜经卷五(大正四六三五bc)法集要颂经卷一(大正四七七八c) [0127032] 狮子矢飞来者不顾其矢而向于射手 [0127033] 犬被棍棒打者不向人而咬棍棒 [0127034] S. IV, p. 2 [0128035] 徒然而终(vañjhabhāvāpatti)于底本及暹罗本有 vañjhābhāvapatti(非徒然而终)但今如上 [0129036] 不是非有(abhāvasambhavato)于底本之 abhavā sambhavato 是错误 [0129037] S. IV, p. 251 [0129038] 又云(saṅkhatalakkhaṇattā yeva ca saṅkhatapariyāpānnaṁ, saṅkhatapariyāpannattā rāgādīhi aggīhi ādittattaṁ ādittattā dukkhañ cā ti pi āpajjati)之一文于底本脱漏今从暹罗本及缅甸本补入 [0130039] 可得故(pattabbato)于底本有 vattabbato 是误植今从暹罗本及缅甸本 [0130040] 有故(bhāvato)于底本之 bhavāto 是误植 [0130041] 发生死之(pabhavajarāmaraṇānaṁ)于底本之 pabhavajarāmaraṇaṁ 是误植 [0131042] It. p. 37; Ud. p. 80 [0131043] 如之显现(tathappakāsa)于底本及缅甸本有 dhātuppakāsana(界之显现)但今从暹罗本及其注书 [0137001] 以下本品至最后止即底本至五一六页六页余与 Sammoha-vinodanī, pp. 87-93 之文几乎一致 [0137002] S. V, p. 437 [0137003] 参照底本六七二页以下(本书三四〇六页以下) [0137004] 初因(padhāna)于底本之 padāna 是错误今由暹罗本更订之padhāna 是梵语之 pradhāna用数论派(Sāṁkhya)prakṛti(自性)之同义语今之情形亦是自性 [0137005] 以无色界为理想乡之说以无所有处或非想非非想处为涅槃之阿罗逻仙人或郁陀迦仙人之主张世界之顶上为理想乡之说世间之最顶以超世间为解脱境是耆那教之主张 [0138006] 三十六渴爱行对十二处之各以欲爱有爱无有爱生三十六 [0138007] 精进神足(viriyiddhipāda)于底本缺此语由暹罗本补之 [0138008] 以下底十三行与 Pṭs. A. I, p. 198 之几乎一致 [0139009] S. II, p. 53; III, p. 22 etc [0139010] 道相应之诸法或沙门果非圣谛之理由其等是应无遍知舍断作证修习故 [0139011] 以下底本至五一三页之终之十八行与 Pṭs. A. I, p. 198f. 之文几乎一致 [0140012] 以下底本二十四行与 Pṭs. A. I, p. 200 之文几乎一致 [0141013] 参照 M. I. p. 301中阿含二一〇经(大正一七八八c) [0143014] 击触为味(Pariyāhananarasena)于底本之 pariyāhananavasena 是错误 [0143015] 以下底本四行之文是出于 Pṭs. A. I, p. 200f [0143016] 以下本页至最后一页与 Pṭs. A. I, p. 199f. 之文几乎一致 [0143017] S. V, p. 454参照杂阿含四〇五经(大正二一〇八b以下) [0144018] 为令喜悦(pāmojjanatthāya)于底本之 pāmojjanattāya 是误植
[A1] 呜【CB】鸣【南传】
[A2] 毫【CB】亳【南传】
[A3] 曰【CB】日【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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