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九
系辞下传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趋时者也;吉凶者,贞胜者也。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干,确然示人易矣!夫坤,𬯎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本法天地身物以作八卦,既作八卦,遂能“通神明之德”于一念;“类万物之情”于一身。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驱鸟、兽、鱼、蛇于山泽,使民得稼穑者,乃深明物各宜丽其所者也,故“取诸离”。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鱼鸟之害既除,田畴之利方起。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农事既备,商贾随兴。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干”“坤”。
通变神化,全体乾坤之德,所谓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者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坤”如重门,“震”如击柝。暴客,温陵郭氏以为初至之客,甚通,盖使动者得随地而安也。
断木为杵,掘木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暌”。
由上明故下悦,所谓“若大旱之望雨者”是也。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震”木之下,别有天焉,宫室之象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以“巽”木入于泽穴之中。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以书契代语言,遂令之与天同久。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由此观之,所谓《易》者,不过示人以象耳;而〈象〉也者,则是事物之克肖者也;所谓〈彖〉者,则是事物之材质也;所谓爻者,则是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得有吉凶悔吝之生著也。夫动则必有吉凶悔吝之生著,君子可不思所以慎其动乎?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欲慎其动,当辨君民之分于身心。《孟子》所谓“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也。”观于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可以悟矣!奇者,天君独秉乾纲之谓;耦者,意念夹带情欲之谓。阳一为君,而两阴之二为民以从之,所谓“志壹则动气”,故是“君子之道”;阴二为君,而两阳之一反为民以从之,所谓“气壹则动志”,故是“小人之道”。
《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夫心之官则思,而不知思本无可思也。能思无思之妙,则无思无虑而殊涂同归;能达无思之思,则虽一致而具足百虑。思而无思,所谓“退藏于密”,屈之至也;无思而思,所谓“感而遂通”,信之至也。屈乃所以为信;信乃所以为屈。观师所谓“往复无际、动静一源”;肇公所谓“其入离,其出微”,皆此理耳!法界离微之道,岂思议之可及?故曰:“未之或知”。苟证此思即无思、无思而思之妙,则可以穷神知化矣!殊途同归,一致百虑,皆所谓“一君二民之道”也。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
妄计心外有法,而欲求其故,所谓“困于石”也;不知万法唯心,而执有差别,所谓“据于蒺藜”也。无慧故“名辱”,无定故“身危”。丧法身慧命,故死期将至;永无法喜,故不见其妻,此“二君一民之道”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
“禽”喻惑;“器”喻戒、定;“人”喻智慧。“解”之上六,独得其正,而居“震”体,如人有慧,故能以戒定断惑也。宗门云:“一兔横身当古道,苍鹰才见便生擒。”亦是此意。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夫戒定之器必欲其成、障戒障定之恶必宜急去,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惩之于小则无咎、酿之于终则必凶,修心者所宜时时自省自改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家国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自有因过而憬悟以进德者;自有无过而托大以退道者。故君子虽未必有过,尤宜乾乾惕厉,如“否”之九五可也。“安其位”是德;“保其存”是知;“有其治”是力。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𫗧,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欲居尊位,莫若培德;欲作大谋,莫若拓知;欲任重事,莫若充力。“德”是法身;“知”是般若;“力”是解脱。三者缺一,决不可以自利利他。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此所谓“德厚而位自尊者”也。十法界不出一心,名之为“几”。知此妙几,则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故“上交不谄”;下合十方六道一切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故“下交不渎”。称性所起始觉,必能合乎本觉,故为“吉之先见”。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此所谓“知大而谋自远者”也。欲证知几之神,须修不远之复。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此所谓“力大而任可重者”也。既有不远之复,须有致一之功,男慧女定,不使偏枯,乃可以成万德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惟“仁”可以安身;惟“知”可以易语;惟“力”可以定交。仁是断德、知是智德、力是利他恩德,有此三者,不求益而自益。今“危以动”则德薄;“惧以语”则知小;“无交而求”则力小,不亦伤乎?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耶?干,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耶?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辩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有易理即有乾坤。由乾坤即通易理,如城必有门,门必通城。盖干是阳物,在天曰“阳”;在地曰“刚”;在人曰“知”。坤是阴物,在天曰“阴”;在地曰“柔”;在人曰“仁”。而阴不徒阴,阴必具阳;阳不徒阳,阳必具阴。故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即天道而为地道;即地道而为人道;即人道而“体天地之撰,通神明之德”。易理既然,《易》书亦尔,所以六十四卦之名“杂而不越”。“杂”,谓大小善恶,邪正吉凶之不同;“不越”,谓总不外于阴阳二物之德。然使上古之世有善无恶、有正无邪,则此书亦可无作。今惟以衰世、既有善恶邪正之殊,欲即此善恶邪正,仍归于非善非恶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所以方作《易》耳。是以《易》之为书,能彰往因、能察来果,能以显事会归微理、能使幽机阐成明象,故以此开示天下万世,名无不当、物无不辨;言无不正、辞无不断也。一卦止有一名故“小”;一名具含众义故“大”。包尽内圣外王之学故“旨远”;辞不烦而意[A3]已达故“文”。言偏而意无不圆,故“曲而中”;事定而凡情难测,故“肆而隐”。因决疑“以明失得之报”,遂令民之蚩蚩亦可避失而趋得也。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言其有与民同患之深心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辩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心慈而力健,故为“德基”;内止而外顺,故为“德柄”。天君为主,故是“德本”;动而深入,故“德可固”。譬如为山,故为“德修”;鼓舞振作,故为“德裕”。积而能流,故为“德辩”;入而能出,故为“德地”;遍入一切,故为“德制”。○素位而行之谓“履”;蕴高于卑之谓“谦”;为仁由[A4]己之谓“复”;动而有常之谓“恒”;去恶净尽之谓“损”;积善圆满之谓“益”;历境炼心之谓“困”;有源不穷之谓“井”;无入不得之谓“巽”。其实六十四卦无非与民同患,内圣外王之学且就九卦指点者,以其尤为明显故也。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辩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
和即兑慈,至即乾健;尊即山高,光即坤顺。小即一阳而为众阴之主,入于群动故杂而不厌。譬如为山方覆一篑,故先难而后易,鼓舞振作,则自然长裕。穷即“泽”之止水;通即“坎”之流水。由积故流,犹所谓:“隐居求志而行义达道”也。“井”不动而泽及于物,“巽”能遍入一切事理深奥之域,故“称而隐”。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辩义;“巽”以行权。
此正明九卦之用如此,以此而为内圣外王之学,所以能归非善非恶之至善、非邪非正之至正,而圣人与民同患之线索亦尽露于此矣。○按此九卦,亦即是以余九法助成不思议观之旨,盖《易》即不思议境之与观也。作《易》者有与民同患之心,更设九法以接三根。“履”是真正发菩提心,上求下化。“谦”是善巧安心止观,地中有山,止中有观也。“复”是破法遍,一阳动于五阴之下也。“恒”是识通塞,能动能入也。“损”是道品调适,能除惑也。“益”是对治助开,成事理二善也。“困”是知次位,如水有流止,不可执性废修也。“井”是能安忍,谓不动而润物也。“巽”是离法爱,谓深入于正性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易》书虽具陈天地事物之理,而其实切近于日用之间,故“不为远”;虽近在日用之间,而初无死法,故为“道屡迁”。随吾人一位一事中,具有十法界之变化,故“变动不拘,周流六虚”;界界互具,法法互融,故“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所以法法不容执著而“唯变所适”。唯其一界出生十界、十界趣入一界,虽至变而各有其度,故深明外内之机,使知竞业于一念之微。又明示忧患之道,及所以当忧当患之故,能令读是书者,虽“无师保,而如临父母”,可谓爱之深教之至矣。是以善读《易》者,初但循其卦爻之辞,而深度其所示之法,虽云“不可为典要”,实有一定不易之典常也。然苟非其人,安能读《易》即悟易理,全以易理而为躬行实践自利利他之妙行哉?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夫离却始终之质则无时物;离却时物亦无始终。故学《易》者,须得其大体,尽其曲折,乃可谓居观象、动观变也。然虽发心、毕竟二不别,而初则难知,上则易知,以二心中先心难故。既发心[A5]已,终当克果。一本一末,法如是故。是以初辞拟之,卒以此而成终,顾为学者又不可徒恃初心[A6]已也。若夫遍涉于万事万物之杂途,而撰成其德行,及深辩修行之是非,则非其中之四爻不备。夫事物虽有万殊、是非虽似纷糅,岂真难辩也哉?噫!亦要归于操存舍亡,迪吉逆凶之理,则所以自居者断可知矣。知者观于彖辞,提纲挈领以定大局,则虽时物相杂,而是非可辩,思过半矣。何谓是之与非?且如二与四同是阴也,而誉惧不同,则远近之分也;三与五同是阳也,而凶功不同,则贵贱之分也。柔宜近不宜远,四之位近君,故虽“多惧”,而其要无咎;二之位远君,但用柔中,故“多誉”也。刚宜贵不宜贱,五之位贵,上位必须刚德乃克胜也。此约时位如此。若约修证者,知慧宜高远,行履宜切实稳当,故知内圣外王之学,皆于一卦六爻中备之。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上明质与时物,且约人道言之,而实三才之道无不备焉。且如三画便是三才,而三才决非偏枯单独之理,当知一一才中还具两才事理,故象之以六画,而六者非他,乃表一一画中又各还具三才之道。不但初、二为“地”;三、四为“人”;五、上为“天”而[A7]已矣。是故三才各有变动之道,名之曰“爻”;爻有初、终、中间之等,故名曰“物”;物又互相夹杂不一,故名曰“文”。文有当与不当,故吉凶从此而生,而所以趋吉避凶裁成辅相于天地者,则其权独归于学《易》之君子矣。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此正明学《易》之君子,于末世中而成盛德,自既挽凶为吉,又能中兴《易》道以昭示于天下万世也。
夫干,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天地设位,圣人成能;神谋鬼谋,百姓与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夫易道虽甚大,而乾坤足以尽之。干易而知险,坤简而知阻。惟其知险,故险亦成易,否则易便成险矣;惟其知阻,故阻亦成简,否则简亦成阻矣。悟此简易险阻之理于心,故悦;知此挽回险阻以成简易之不可草率,故其虑研。既悦其理,又研其虑,则知行合一,全体乾坤之德遂可以定吉凶成亹亹也。是故世间之变化云为,举凡吉事无不有祥。圣人于此,即象事而可以知器;即占事而可以知来矣。由此观之,天地一设其位,易理即[A8]已昭著于中,圣人不过即此以成能耳!然其易理甚深奥,亦甚平常。以言其深奥,则神谋鬼谋终不能测;以言其平常,则百姓何尝不与能哉?夫百姓何以与能,即彼八卦未尝不以象告;即彼爻彖未尝不以情言;即彼刚柔杂居而吉凶未尝不可见也。是故易卦之变动,不过以百姓之利言也;易辞之吉凶,不过以百姓之情令其迁善也。是故百姓之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此百姓之情,即易中卦爻之情也。凡易之情,近而相得则吉,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矣。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能致吉凶悔吝者,岂他人强与之哉?试观将叛者其“辞惭”;乃至失其守者其“辞屈”,可见一切吉凶祸福无不出于自心,心外更无别法。此易理所以虽至幽深,实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间,故亦可与能也。
说卦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数,因数立卦,因卦有爻,此人所共知也。借此以和顺道德,穷理尽性,此人所未必知也。且蓍之生也,实由圣人幽赞于神明而生之;数之倚也,实参两于天地;卦之立也,实观变于阴阳;爻之生也,实发挥于刚柔,此尤人所不知也。惟其蓍从圣人幽赞生,乃至爻从发挥刚柔生,故即此可以和顺道德,使进修之义条理有章。既得进修之义,则理可穷性可尽,而天命自我立矣。作《易》之旨顾不深与!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吾人自无始以来,迷性命而顺生死,所以从一生二,从二生四,乃至万有之不同。今圣人作《易》,将以逆生死流,而顺性命之理。是以即彼自心妄现之天,立其道曰“阴与阳”,可见天不偏于阳,还具易之全理,所谓随缘不变也。即彼自心妄现之地,立其道曰“柔与刚”,可见地不偏于柔,亦具易之全理,亦随缘不变也。即彼自心妄计之人,立其道曰“仁与义”,仁则同地,义则同天,可见人非天地所生,亦具易之全理,而随缘常不变也。天具地人之两;地具天人之两;人具天地之两,故《易》书中以六画成卦而表示之。于阴阳中又分阴阳,于柔刚中互用柔刚,故《易》书中以六位成章而昭显之也。何谓六位成章?谓天地以定其位,则凡阳皆属天,凡阴皆属地矣。然山泽未始不通气;雷风未始不相薄;水火相反,而又未始相射也。是以八卦相错,而世间文章成矣!即此八卦相错之文章,若从其从一生二,从二生四,从四生八之往事者,则是顺生死流。若知其八止是四,四止是二,二止是一,一本无一之来事者,则是逆生死流。逆生死流,则是顺性命理。是故作《易》之本意,其妙在逆数也。谓起“震”至“干”,“干”惟一阳,即表反本还源之象耳!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干以君之,坤以藏之。
先以定动犹如雷;后以慧拔犹如风;法性之水如雨;智慧之照如日。妙三昧为“艮”止;妙总持为“兑”悦;果上智德为“干”君;果上断德为“坤”藏。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干,劳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吾人一念之天君也。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故出乎“震”。既发出生死心,须入法门以齐其三业;三业既齐,须以智慧之明见一切法。既有智慧,须加躬行,智行两备,则得法喜乐,又可说法度人。说法则降魔为战;战胜则赏赐田宅,乃至解髻珠以劳之。既得授记,则成道而登涅槃山矣!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干。干,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万物皆出乎“震”,况为圣为贤、成佛作祖,独不出乎“震”邪?万物皆齐乎“巽”,而三业可弗齐邪?万物皆相见乎“离”,而智慧可弗明邪?万物皆养于“坤”,而躬行可弗履践实地邪?万物皆说乎“兑”,而可无法喜以自娱,可无法音以令他喜悦邪?阴阳相薄,即表魔佛攸分;万物所归,正是劳赏有功之意。自既成终,则能成物之始,自觉觉他之谓也。约观心者,一念发心为帝,一切诸心心所随之,乃至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无不随现前一念之心而出入也。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夫神不即万物,亦不离万物,故曰“妙万物”也。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震”之象也。三观破惑无不遍,“巽”之象也。慧火干枯惑业苦水,“离”之象也。法喜辨才自利利他,“兑”之象也。法性理水润泽一切,“坎”之象也。首楞严三昧究竟坚固,“艮”之象也。凡此皆“干”“坤”之妙用也,即八卦而非八卦,故曰“神”也。
干,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健”则可以体道;“顺”则可以致道。“动”则可以趋道;“入”则可以造道。“陷”则可以养道;“丽”则可以不违乎道。“止”则可以安道;“说”则可以行道。此八卦之德也。
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读此方知蠢动含灵皆有佛性,虽一物各象一卦,而卦卦各有太极全德,则马牛等亦各有太极全德矣。
干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若约我一身言之,则八体各象一卦。然卦卦有太极全德,则体体亦各有太极全德矣。又体体各有太极全德,则亦各有八卦全能也。又马牛等各有首腹及与口等,则马牛等各具八卦全能尤可知也。
干,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只此众物各体之八卦,即是天地男女之八卦,可见小中现大,大中现小,法法平等,法法互具,真《华严》事事无碍法界也。佛法释者,方便为“父”;智度为“母”。三观皆能破一切法为“长男”;三止皆能息一切法为“长女”。三观皆能统一切法为“中男”;三止皆能统一切法为“中女”。三观皆能达一切法为“少男”;三止皆能停一切法为“少女”。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𫐓、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啄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此广八卦一章,尤见易理之铺天匝地。不间精粗,不分贵贱,不论有情无情,禅门所谓“青青翠竹,总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又云:“墙壁瓦砾皆是如来清净法身。”又云:“成佛作祖,犹带污名,戴角披毛,推居上位。”皆是此意。前云“干,健也。坤,顺也。乃至兑,说也。”而此健等八德则能具造十界。且如健之善者,则为天为君;其不善者,则为瘠为驳。顺之善者,则为地为母;其不善者,则为吝为黑。下之六卦无不皆然,可见不变之理常自随缘,“习相远”也。然瘠驳等仍是健德,吝黑等仍是顺德,可见随缘之习理元不变,“性相近”也。若以不变之体,随随缘之用,则世间但有天圜乃至木果等可指陈耳!安得别有所谓“干”?故《大佛顶经》云:“无是见者。”若以随缘之用,归不变之体,则惟是一乾健之德耳!岂更有天圜乃至木果之差别哉?故《大佛顶经》云:“无非见者。”于此会得,方知孔子道脉,除颜子一人之外,断断无有能会悟者,故再叹曰:“今也则亡。”○此中具有依正因果善恶,无记烦恼业苦等一切诸法,而文章错综变化,使后世儒者无处可讨线索,真大圣人手笔,非子夏所能措一字也。欧阳腐儒乃疑非圣人所作,陋矣!陋矣!
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A9]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暌。暌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A10]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A11]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A12]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A13]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序卦》一传,亦可作“世间流转门”说;亦可作“功夫还灭门”说;亦可作“法界缘起门”说;亦可作“设化利生门”说。在儒则“内圣外王”之学,在释则“自利利他”之诀也。
杂卦传
刚柔合德,忧乐相关,与求互换,见杂相循,起止盛衰之变态,乃至穷通消长之递乘,世法佛法无不皆然,自治治人其道咸尔。而错杂说之,以尽上文九翼中未尽之旨,令人学此《易》者磕著砰著,无不在易理中也。笔端真有化工之妙,非大圣不能有此。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临有能临所临,以卦言之,阳临阴也;以爻言之,上临下也。观有观示观瞻,二阳观示四阴,则阳为能示,阴为所示也;四阴观瞻二阳,则阴为能瞻,阳为所瞻也。建侯而利居贞,故“见而不失其居”;包蒙而子克家,故“杂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损下益上为衰之始;损上益下为盛之始。时无实法,而包容万事万物,故“大畜”须约时言。所谓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者是也。自恃无妄,则便成灾,所谓“唯圣罔念作狂”,又复“道个如如,早[A14]已变了。”
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劳谦反得轻安,豫悦反成懈怠,修德者所应知。
噬嗑,食也。贲,无[A15]色也。
有间隔而可食,无采色为真贲。故违境不足惧,文采不足眩也。
兑见而巽伏也。
欲说法者,还须入定;欲达道者,先须求志。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随不宜无事生事,蛊不妨随坏随修。
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
烂则必反,昼则必诛。祸兮福所乘,福兮祸所乘。学《易》者所应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不动而常通,“困”虽穷而相遇,此示人以自守之要道也。
咸,速也。恒,久也。
速即感而遂通,久即寂然不动,斯为定慧之道。
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暌,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
有离必有止;有缓必有难;有外必有内;有泰必有否;有否必有泰,类相反而必相乘,学《易》者不可不知。
大壮则止,遁则退也。
壮即宜止,遁即宜退,皆思患豫防之学。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众必相亲,相亲必革弊而日新其德。
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有过不妨相规,相规乃可相信。
丰多故,亲寡旅也。
丰必多故,旅必寡亲,素位而行,存乎其人。
离上而坎下也。
智火高照万法;定水深澄性海。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但懿文德,则其道寡。虽辨定分,与时变通,而无定局。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不进乃可进;不亲乃可亲。大不可过,所以诫盈;柔能胜刚,所以成遇。定必须慧,故女待男;养正则吉,故须观“颐”。[A16]已定者不必言,但当谋其未定者耳。终则有始,穷则思通,凡此皆言外之旨,象中之意也。
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上云“乾刚坤柔”,则刚柔乃二卦之德,岂可以刚决柔,使天下有干无坤,其可乎哉?且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则天亦未尝无阴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则地亦未尝无刚也。今所谓刚决柔者,但令以君子之刚,而决小人之柔。则小人可化为君子,而君子道长。设使以小人之刚,而决君子之柔,则君子被害,而小人亦无以自立,必终至于忧矣!所以性善性恶俱不可断,而修善须满、修恶须尽也。问:“何谓君子之刚?”答:“智慧是也。”“何谓君子之柔?”答:“慈悲是也。”“何谓小人之刚?”答:“瞋、慢、邪见是也。”“何谓小人之柔?”答:“贪、欲、痴、疑是也。”噫!读此一章,尤知宣圣实承灵山密嘱,先来此处度生者矣!不然,何其微言奥旨,深合于一乘若此也?思之佩之。
《易解》跋
忆曩岁幻游温陵,结冬月台,有郭氏子来问《易》义,遂举笔属稿。先成《系辞》等五传,次成《上经》,而《下经》解未及半,偶应紫云法华之请,旋置高阁,屈指忽越三载半矣!今春应留都请,兵阻石城,聊就济生庵度夏,日长无事,为二三子商究大乘止观法门,复以余力拈示《易》学,始竟前稿。嗟嗟!从闽至吴,地不过三千余里;从辛巳冬至今夏,时不过一千二百余日。乃世事幻梦,盖不啻万别千差,交易耶?变易耶?至于历尽万别千差世事,时地俱易,而不易者依然如故。吾是以知“日月稽天而不历,江河竞注而不流”,肇公非欺我也。得其不易者,以应其至易;观其至易者,以验其不易。常与无常,二鸟双游,吾安知文王之于羑里、周公之被流言、孔子之息机于周流而韦编三为之绝,不同感于斯旨耶?予愧无三圣之德之学,而窃类三圣与民同患之时,故阁笔而复为之跋。时乙酉闰六月二十九日也。
北天目道人古吴蕅益智旭书
周易禅解卷九
弟子恒心募刻
此直明圣人作《易》包天地万物之理而为内圣外王之学也。盖自八卦成列,而天地万物之象[A1]已皆在其中矣!因而重之,而天地万物之交亦皆在其中矣!刚柔必互具刚柔,而天地事物之变又皆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而吾人惠迪从逆之动又皆在其中矣!夫吉凶悔吝,皆由一念之动而生者也。一念之动,必有刚柔以立其本;一刚一柔,必有变通以趋于时。得其变通之正者则胜;不得变通之正者则负。故吉之与凶,唯以贞胜者也,此《易》中示人以圣贤学问,全体皆法天地事理,非有一毫勉强。是故天地之道,一健一顺各有盈虚消长之不同,皆以变通之正示人者也;日月之道,一昼一夜亦有中昃盈缺之不定,皆以变通之正为明者也。天下之动,万别千差,尤为至赜,实不可乱,乃归极于变通之一正者也。夫干之变现于六十四卦,虽有一百九十二爻,无不确然示人以易矣!夫坤之变现于六十四卦,虽亦一百九十二爻,无不𬯎然示人以简矣。此易简之理,正所谓千变万化而贞夫一者也。爻即效此易简;象即像此易简。苟吾心之爻象,一动乎“内”;则事物之吉凶即现乎“外”;吉可变凶,凶可变吉,得此善“变”之方,乃见裁成辅相功业;而圣人所以教人之真情,则全见乎卦爻之“辞”,所应深玩细观者也。是故生生之谓易,而天地之大德,不过此无尽之“生”理耳!圣人体天立极,其所以济民无疆者则在“位”耳!何以守位?则必全体天地之德纯一不[A2]已之“仁”耳!仁则物我一体矣!庶必加之以富,故曰“财”;富必加之以教,故曰“义”。此内圣外王之学,一取法于天地事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