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四
上经之四
(震下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佛法以正教养僧伽、观心以妙慧养法身,皆“颐”之象也。顽民梗化而须治、比丘破戒而须治、止观境发而须观,皆“有物”之象也。“刚柔分”,则定慧平等;“动而明”,则振作而智照不昏。“雷电合而章”,则说默互资,“雷”如说法、“电”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奋发之象,“离”有丽天之象。“虽不当位”者,六五以阴居阳,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然观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发之境,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明罚”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论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须制之于早,不可酿至于深;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轻失准。今初九在卦之下,其过未深,以阳居阳,又得其正,故但如“屦校,灭趾”,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灭趾,谓校掩其趾。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阴柔中正,其过易改,故如“噬肤”。下乘初九之刚,故如“灭鼻”。灭鼻,谓肤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干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A2]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A5]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离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所噬既嗑之后,偃武修文。约佛法,则治罚恶僧之后,增设规约。约观心,则境发观成之后,定慧庄严。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当此之时皆不必大有作为,但须小加整饰而[A6]已。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则必亨,以其下卦本“干”,而六二以柔来文之,则是质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刚以文之,则是文有其质,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质互资,定慧相济,性德固然,非属强设,名为“天文”。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为“文明”;体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为“止”。是谓以修合性,名为“人文”。性德则具造十界,故观之可“察时变”;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故观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贲非折狱之时也,庶政苟明,则可以使民无讼矣。佛法释者,“山下有火”,外止内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而生取舍情见,如“无敢折狱”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卦虽以刚柔相文,得名为“贲”,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而终极于“白贲”。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盖天下之真色固莫有胜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隐居,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乃以义自贲者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柔顺中正,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乃以师友自贲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为圣贤,乃以师道自贲者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贲之可贵,故求贤无厌倦心。近则亲乎九三、俯则应乎初九、仰则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师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安有寇哉?盖由居上卦之下,则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专,乃以虚心自贲者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能知道德之乐,而不以势位自骄。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如大禹之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盖以盛德自贲者也。
上九:白贲,无咎。〈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以刚居“艮”止之极,又在卦终而居阴位,则非过刚。年弥高,德弥邵,纯净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
佛法释者,初九以“施”自贲,六二以“戒”自贲,九三以“忍”自贲,六四以“进”自贲,六五以“定”自贲,上九以“慧”自贲。又初九为“理”贲,不以性德滥修德故。六二为“名字”贲,从此发心向上故。九三为“观行”贲,不可暂忘故。六四为“相似”贲,不住法爱故。六五为“分证”贲,于三谛不漏失故。上九为“究竟”贲,复于本性无纤瑕故。
(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慧。剥慧则不著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厘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震下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A7]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衰剥之后,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约佛化,则沦替之后,必有圣贤应现,重振作之而为复。约观心,又二义: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剥而必复。如平旦之气,好恶与人相近;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剥是荡一切情执,复是立一切法体也。若次第三观,则从假入空名剥,从空入假名复;若一心三观,则以修吻性名剥,称性垂化名复。复则必亨,阳刚之德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恶,故“朋来”可以“无咎”,一复便当使之永复,故“反复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则有始有终,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观心释者,佛性名为天地之心,虽阐提终不能断,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复”之所以得“亨”者,以刚德称性而发,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此菩提心一动,则是顺修,依此行去,则出入皆无疾,朋来皆无咎矣。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则便“利有攸往”,以刚虽至微,而增长之势[A8]已自不可御也,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谓从空出假;“入”谓从假入空。既顺中道法性,则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游戏于生死涅槃,故“无疾”也。“朋”,谓九界性相。开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杨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观心释者,复虽有刚长之势,而利有攸往。然必静以养其机,故观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关闭六根,脱粘内伏,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但观现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此如颜子。约佛法者,正慧了了,顿见佛性,顿具诸行,所以“元吉”,如圆教初住。又约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约佛法者,正定得中,邻真近圣,如圆教十信。又约六度,即是正定与慧相连。
六三:频复,厉,无咎。〈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此如子路。约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须先空次假后中,名为“频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又约六度,即是精进,勤策相续。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此如蘧伯玉。约佛法者,正定而与初应,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又约六度,即是忍辱。由与初应,则生法二忍,便成第一义忍。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汉文、宋仁。约佛法者,定慧调匀,亦且得中,但与阳太远,故必断惑证真之后,俟开显而会入圆位,如藏通二乘。又约六度,即是持戒,虽远于初,但自考三业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为“迷复”,非昏迷不复之谓。约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因复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灾眚”。若以此设化教人,必大败法门,损如来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又约六度,即是布施而远于智慧,著相、著果报、起慢、起爱亦能起见,故虽是善因,反招恶果,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干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中兴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约佛法,则中兴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约观心,则复其本性,真穷惑尽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须深自省察,不可夹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倘内“匪正”而外“有眚”,则决不可行矣!圣人持满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揽乾德为体,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性德虽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为分外。今从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为“主于内”。夫既称性起修,必须事事随顺法性,倘三业未纯,纵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佛法释者,师子奋迅,三世益物名“茂对时”。番番种熟脱,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名“育万物”。
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田一岁曰“菑”,三岁曰“畬”,世未有不耕而获、不菑而畬者。夫不耕不菑,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然能获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六二以阴柔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求志达道为心,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岂非祸及无辜者乎?
吴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A9]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薰染,亦不至于为恶,此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
陈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A10]已之时势,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万古不能自白者,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是为‘无妄之灾’。如系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决不可查考,而邑人决无以自白,惟有吞声忍气,陪偿其牛而[A11]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
九四:可贞,无咎。〈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以阳居阴,不好刚以自任,盖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刚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未免责人太过,所谓执药反成病矣。故“勿药”而“有喜”,盖以[A12]己律人,则天下孰能从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以阳居阴,虽非过刚,而居无妄之极,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既无善权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释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初九正慧直进,故现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习,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则可以借路还家。六三不中不正,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A13]己反成减损,久滞凡地,如“邑人之灾”。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余,乃是达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后有。九五刚健中正,自利[A14]已圆,为众生故,示现病行,岂更须对治之药?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体障即德,无可对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盖由一味高谈向上,以至于穷,故成灾也。
(干下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积也。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约世道,则中兴之主,复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国家元气。约佛化,则四依大士,复其正法之统,而深养法门龙象。约观心,则从迷得悟,复于无妄之性,而广积菩提资粮,皆所谓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进修,皆必以正为利、以物我同养为公、以历境练心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干”之刚健,“艮”之笃实,皆有辉光之义焉。以此日新其德,则蓄积深厚广大,故名“大畜”。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别立修德,乃称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试观乾德之刚,上行居卦之终,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体外止内健,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天德之刚,刚柔相济,何远不通?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揽五时八教之前言、该六度万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吴幼清曰:“识谓记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犹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闻所见,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犹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宝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九二:舆说輹。〈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刚而得中,专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刚而得正,居“干”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进,失于防闲耳!故必“利于艰贞,闲其舆卫”,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贤君、上九之明师与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励,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亲九三刚正之畏友,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过端未形,而潜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抵触之患。以此自养,以此为天下式,大善而吉,悦而且乐者矣。
六五: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豮,犗也。犗则不暴,而牙仍坚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贤而应下“干”。性德既无偏颇,所养又复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临天下,举天下之善恶,众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豮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刚柔相济之德,当圣君师保之任,隐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盖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约世道,则畜德以养天下。约佛化,则畜德以利群生。约观心,则菩提资粮既积而长养圣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则吉,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养正则吉”,明养而非正、正而不养,皆非吉道也。不观圣贤之所养,则无以取法思齐;不观自养之口实,则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即能普养万物;圣人养贤辅成[A20]己德,即可以及万民。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故正自养时,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言语饮食,皆动之象也,慎之节之,不失其止也。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初九阳刚足以自养,如灵龟服气,可不求食,而居动体,上应六四,观彼口实反为朵颐,失其贵而凶矣!此如躁进之君子。于佛法中,则如干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以上养下,乃理之常。六二阴柔反藉初九之养,拂其经矣!又居动体,恐或不肯自安,将求颐于六五之丘。五虽与二为应,然亦阴柔不能自养,何能养人?征则徒得凶耳!两阴无相济之功,故为“失类”,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则如暗证盲禅,进退失措。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阴柔不能自养,又不中正以居动极,拂于颐矣!虽有上九正应,何能救之?终于无用而[A21]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则如六群乱众,大失轨范。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阴柔得正,而居止体,虽无养具,得养之贞者也。下应初九,赖其养以自养养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A22]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勗。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巽下兑上)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它”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下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汩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A23]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故“终无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柔而得正,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所谓因定发慧,正出险之妙道也。正观如酒,助道如簋,诚朴如缶,方便道如牖,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系用徽𬙊,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阴居险极,有定无慧。如凡外痴定极至非想,终不脱三界系缚,而见取既深,犹如寘于丛棘,永不得免离也。
(离下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丽附草木而后可见,故名为“离”。约世道,则重险之时,必丽正法以御世。约佛法,则魔扰之时,必丽正教以除邪。约观心,则境发之时,必丽正观以销阴,故皆“利贞”则“亨”也。牝牛柔顺而多力,又能生育犊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丽天”;如百谷草木必“丽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丽乎性德之正,则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禅定而发,禅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丽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犊子而吉也。吴幼清曰:“上卦为重明,下卦三爻皆丽乎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续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用观之始,虽有正慧,而行履未纯,故常若错然之象。惟竞竞业业,不敢自安,则德日进而习日除,可辟咎矣!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称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有时欢喜太甚,则“鼓缶而歌”;有时忧虑太切,则“大耋之嗟”。悲欢乱其衷曲,干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虽似有慧有定而实不中不正,不能调适道品,故时或精进则失于太速,而“突如其来如”;时或懈怠,则置诸罔觉而“焚如、死如、弃如”也。夫进锐者退必速,其来既突,则决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弃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发实慧,进德固无疑矣。然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伯玉寡过未能、孔子圣仁岂敢,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刚而不过,又居明极,自利[A26]已成,化他有术。人自归慕而折首,非有丑恶而须伐也。身正则邦正,邦正则六合归心,重译奉命矣!是之谓“王用出征”,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弟子悟伟照本仝捐赀刻
约世道,则大观在上,万国朝宗,有不顺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风之类是也。约佛法,则僧轮光显之时,有犯戒者[A1]治之。约观心,则妙观现前,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即以妙观治之,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