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序
蕅益子结冬于月台,禅诵之余,手持韦编而笺释之。或问曰:“子所解者是《易》耶?”余应之曰:“然。”复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又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亦《易》亦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更有视而问曰:“子所解者非《易》非非《易》耶?”余亦应之曰:“然。”
侍者闻而笑曰:“若是乎,堕在四句中也。”余曰:“汝不闻:四句皆不可说,有因缘故四句皆可说乎?因缘者,四悉檀也。人谓我释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则生欢喜焉,故谓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谓我释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则善心生焉,故谓非《易》者,吾然之,‘为人悉檀’也。或谓儒、释殆无分也。若知《易》与非《易》必有差别,虽异而同,虽同而异,则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谓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对治悉檀’也。或谓儒、释必有实法也。若知非《易》,则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则释非定释。但有名字,而无实性,顿见不思议理焉,故谓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义悉檀’也。”
侍者曰:“不然。若所解是《易》,则人将谓《易》可助出世法,成‘增益谤’。若所解非《易》,则人将谓师自说禅,何尝知《易》?成‘减损谤’。若所解亦《易》亦非《易》,则人将谓儒原非禅,禅亦非儒,成‘相违谤’。若所解非《易》非非《易》,则人将谓儒不成儒,禅不成禅,成‘戏论谤’,乌见其为四悉檀也?”
余曰:“是固然。汝独不闻:人参善补人,而气喘者服之立毙乎?抑不闻:大黄最损人,而中满者服之立瘥乎?春之生育万物也,物固有遇春而烂坏者;夏之长养庶品也,草亦有夏枯者;秋之肃杀也,而菊有黄花;冬之闭藏也,而松柏青青、梅英馥馥。如必择其有利无害者而后为之,天地恐亦不能无憾矣!且佛以慈眼视大千,知群机[A1]已熟,然后示生,犹有魔波旬扰乱之、九十五种嫉妒之、提婆达多思中害之,岂惟尧舜称犹病哉?吾所由解《易》者无他,以禅入儒,务诱儒以知禅耳!纵令不得四益而起四谤,如从地倒,还从地起,置毒乳中,转至醍醐,厥毒仍在。遍行为外道师、萨遮为尼犍主,意在斯也。”侍者再拜而谢曰:“此非弟子所及也,请得笔而存之。”
崇祯辛巳仲冬,旭道人书于温陵之毫余楼。
周易禅解目录
- 序
- 卷一(上经之一)
- 干 坤
- 卷二(上经之二)
- 屯 蒙 需 讼 师 比 小畜 履
- 卷三(上经之三)
- 泰 否 同人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
- 卷四(上经之四)
- 噬嗑 贲 剥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
- 卷五(下经之一)
- 咸 恒 遁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暌 蹇 解 损 益
- 卷六(下经之二)
- 夬 [A2]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渐 归妹
- 卷七(下经之三)
- 丰 旅 巽 兑 涣 节 中孚 小过 既济 未济
- 卷八
- 系辞上传
- 卷九
- 系辞下传 说卦传 序卦传 杂卦传
- 卷十
- 河图说 洛书说 伏羲八卦次序说 伏羲八卦方位说 六十四卦次序说 六十四卦方位说 文王八卦次序说 文王八卦方位说
周易禅解目录(毕)
较刻《易禅》纪事
(瑞)叨侍大师五年,每见久精《易》学之士,一闻大师拈义,无不倾服。遂发心募梓全集,辄以《易禅》居首。大师解《易》既毕,方出图说,故并附于末卷。
或有问曰:“紫阳本义,图说在前,谓圣人作《易》,精微之旨全在语言文字之先,今胡得倒置耶?”大师答曰:“圣人悟无言而示有言;学者因有言而悟无言,所以古有左图右书之说,何倒之有?且文字与图皆标月指耳!不肯观月,而争指之前后,不亦惑乎?”问者默然。
兹因较刻并识此语,愿我同志阅斯编者,了知文字与图无非吾人心性注脚,不作有言会、不作无言会,庶不负法恩矣。门弟子通瑞百拜敬书。
周易禅解卷第一
上经之一
六十四卦皆伏羲所画。夏经以“艮”居首,名曰《连山》;商经以“坤”居首,名曰《归藏》,各有繇辞以断吉凶。文王囚羑里时,系今彖辞,以“干”“坤”二卦居首,名之曰《易》;周公被流言时,复系爻辞;孔子又为之〈传〉,以辅翌之,故名《周易》。古本文王、周公彖、爻二辞,自分上下两经。孔子则有〈上经彖传〉、〈下经彖传〉,〈上经象传〉、〈下经象传〉,〈乾坤二卦文言〉,〈系辞上传〉、〈系辞下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名《十翼》。后人以孔子前之五传会入上下两经,而〈系辞〉等五传不可会入,附后别行,即今经也。
可上可下、可内可外,易地皆然,初无死局,故名“交易”;能动能静、能柔能刚,阴阳不测,初无死法,故名“变易”。虽无死局,而就事论事,则上下内外仍自历然;虽无死法,而即象言象,则动静刚柔仍自灿然,此所谓万古不易之常经也。若以事物言之,可以一事一物各对一卦一爻,亦可于一事一物之中,具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若以卦爻言之,可以一卦一爻各对一事一物,亦可于一卦一爻之中,具断万事万物,乃至世出世间一切事物。又一切事物即一事一物,一事一物即一切事物;一切卦爻即一卦一爻,一卦一爻即一切卦爻,故名“交易”、“变易”。实即“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互具互造”、“互入互融”之法界耳。
伏羲但有画而无辞,设阴阳之象,随人作何等解,“世界悉檀”也;文王彖辞,吉多而凶少,举大纲以生善,“为人悉檀”也;周公爻辞,诫多而吉少,尽变态以劝惩,“对治悉檀”也;孔子《十传》,会归内圣外王之学,“第一义悉檀”也。偏说如此,克实论之,四圣各具前三悉檀;开权显实,则各四悉。
(干下干上)
干: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龙之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尝非龙,特以在下,则宜潜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历山时,亦如颜子居陋巷乎!其静为“复”、其变为“姤”,“复”则后不省方以自养,“姤”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皆“潜”之义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初如渊,二如田,时位之不同耳!龙何尝有异哉?二、五曰“大人”,三曰“君子”,皆人而能龙者也。此如大舜征庸时,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其静为“临”为“师”;其变为“同人”,皆有“利见”之义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在下之上则地危、纯刚之德则望重,故必“终日乾乾”,虽至于夕,而犹“惕若”,所谓安而不忘危。危者,安其位者也。此如大舜摄政时,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其静为“泰”为“谦”;其变为“履”,皆有“乾乾,惕,厉”之义焉。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初之勿用,必于深渊。四亦在渊,何也?初则潜,四则跃,时势不同,而迹暂同。此如大舜避位时,亦如大臣之休休有容者乎!其静为“大壮”为“豫”;其变为“小畜”,皆有将飞未飞、以退成进之义焉。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即昔之或跃、或惕、或见、或潜者也。不如此,安所称“大人”哉?我为大人,则所见无非大人矣。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亦如一切圣王之御极者乎!其静为“夬”为“比”;其变为“大有”,皆有“利见”之义焉。
上九:亢龙有悔。
亢者,时势之穷;悔者,处亢之道也。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舞干羽于两阶乎!否则不为秦皇、汉武者几希矣。其静为“干”为“剥”;其动为“夬”,皆亢而须悔者也。王阳明曰:“干六爻作一人看,有显晦,无优劣;作六人看,有贵贱,无优劣。”
统论六爻表法,通乎世出世间。若约三才,则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若约天时,则冬至后为初爻,立春后为二爻,清明后为三爻,夏为四爻,秋为五爻,九月后为上爻。又“干”“坤”二卦合论者,十一月为干初爻,十二月为二爻,正月为三爻,二月为四爻,三月为五爻,四月为上爻。五月为“坤”初爻,乃至十月为“坤”上爻也。若约欲天,则初爻为四王、二忉利、三夜摩、四兜率、五化乐、上他化。若约三界,则初欲界,二、三、四、五色界,上无色界。若约地理,则初为渊底、二为田、三为高原、四为山谷、五为山之正基、上为山顶。若约方位,则初为东,三为南,四为西,六为北,二、五为中。若约家,则初为门外、上为后园、中四爻为家庭。若约国,则初、上为郊野,中四爻为城内。若约人类,则初民、二士、三官长、四宰辅、五君主、上太皇或祖庙。若约一身,则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为限,四为胸为身,五为口为脢,上为首亦为口。若约一世,则初为孩童、二少、三壮、四强、五艾、上老。若约六道,则如次可配六爻。又约十界,则初为四恶道,二为人天,三为色、无色界,四为二乘,五为菩萨,上为佛。若约六即,则初理、二名字、三观行、四相似、五分证、上究竟。以要言之,世出世法,若大若小、若依若正、若善若恶,皆可以六爻作表法,有何一爻不摄一切法?有何一法不摄一切六爻哉?
佛法释“干”六爻者,龙乃神通变化之物,喻佛性也。理即位中,佛性为烦恼所覆,故“勿用”;名字位中,宜参见师友,故“利见大人”;观行位中,宜精进不息,故“日干夕惕”;相似位中,不著似道法爱,故“或跃在渊”;分证位中,八相成道,利益群品,故为人所“利见”;究竟位中,不入涅槃,同流九界,故云“有悔”。此原始要终,兼性与修而言之也。若单约修德者,阳为智德,即是慧行。初心干慧,宜以定水济之,不宜偏用;二居阴位,定慧调适,能见佛性,故云“利见大人”;三以慧性遍观诸法;四以定水善养其机;五则中道正慧证实相理;上则觅智慧相了不可得。又约通塞而言之者,初是浅慧,故不可用;上是慧过于定,故不可用;中之四爻皆是妙慧,二如开佛知见、三如示佛知见、四如悟佛知见、五如入佛知见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六十四卦,共计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则阳爻共有百九十二,此周公总明一切阳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盖七为少阳,静而不变;九为老阳,动而变阴。今若筮得“干”卦六爻皆九,则变为“坤”卦,不惟可知大始,亦且可作成物,而六龙不作六龙用,其变化妙无端倪矣!此如大舜荐禹于天,不以位传其子,亦如尧舜之犹病、文王之望道未见、孔子之圣仁岂敢乎!若约佛法释者,用九,是用有变化之慧,不用七之无变化慧也。阳动,即变为阴,喻妙慧必与定俱。《华严》云:“智慧了境同三昧”,大慧云:“一悟之后,稳贴贴地。”皆是此意。“群龙”者,因中三观、果上三智也。观之与智,离四句、绝百非,不可以相求、不可以识识,故“无首”而“吉”。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孔子〈彖传〉所以释文王之彖辞者也。释〈彖〉之法,或阐明文王言中之奥、或点示文王言外之旨、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别申妙义,事非一概。今“干”“坤”二卦,皆是自出手眼,或亦文王言外之旨。此一节是释“元亨”二字,以显性德法尔之妙,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也。盖干之德不可胜言,而惟元能统之;元之德不可名状,惟于万物资始处验之。始者对终而言,不始不足以致终、不终不足名资始,即始而终,故曰“统天”。举凡“云行雨施,品物流行”,莫非元之德用,所谓“始则必亨”者也。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此一节,是显圣人以修合性,而自利功圆也。圣人见万物之资始,便能即始见终,知其由终有始,始终止是一理,但约时节因缘假分六位;达此六位无非一理,则位位皆具龙德,而可以御天矣。天即性德也,修德有功,性德方显,故名“御天”。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此一节是释“利贞”二字,以显性德本来融遍,所谓“无不还归此法界”也。盖一切万物既皆资始于乾元,则罔非乾道之变化;既皆乾道变化,则必各得乾道之全体大用,非是乾道少分功能,故能各正性命。物物具乾道全体,又能保合太和,物物具乾元资始大用,乃所谓“利贞”也。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一节是显圣人修德功圆,而利他自在也。
统论一传宗旨,乃孔子借释〈彖〉、〈爻〉之辞,而深明性修不二之学。以干表雄猛不可沮坏之佛性;以元、亨、利、贞表佛性本具常、乐、我、净之四德。佛性必常,常必备乎四德,竖穷横遍,当体绝待,故曰“大哉乾元”。试观世间万物,何一不从真常佛性建立?设无佛性,则亦无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故举一常住佛性,而“世间果报天”、“方便净天”、“实报义天”、“寂光大涅槃天”,无不统摄之矣。依此佛性常住法身,遂有应身之云、八教之雨,能令三草二木各称种性而得生长,而圣人则于诸法实相究尽明了。所谓实相非始非终,但约究竟彻证,名之为“终”;众生理本,名之为“始”。知其始亦佛性、终亦佛性,不过因于迷悟时节因缘,假立六位之殊;位虽分六,位位皆龙,所谓理即佛,乃至究竟即佛。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以显六而常即之性德,故名“乘六龙以御天”也。此常住佛性之乾道,虽亘古亘今不变不坏,而具足一切变化功用,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随其位而证佛性。既证佛性,则位位皆是法界,统一切法无有不尽,而保合太和矣!所以如来成道,首出九界之表,而刹海众生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六十四卦〈大象传〉,皆是约观心释,所谓无有一事一物而不会归于即心自性也。本由法性不息,所以天行常健。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强不息,则以修合性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并可知。佛法释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为“潜龙”。理即法身,不可用也。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德施普”。十乘妙观,念念熏修,故“反复道”。不住相似中道法爱,故“进无咎”。八相成道,广度众生,故是大人之事。无住大般涅槃,亦不毕竟入于灭度,尽未来时同流九界,故“盈不可久”。但恃性德,便废修德,全以修德而为教门,故“天德不可为首”。冯文所曰:“其潜藏者,非谓有时而发用也,即发用而常潜藏也。其在下者,非谓有时而上也,其上者不离乎下也。乾卦所谓勿用之潜龙,即大衍所谓勿用之一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六十四卦不出阴阳二爻。阴阳之纯,则为“干”“坤”二卦,“干”“坤”二义明,则一切卦义明矣!故特作〈文言〉一传以申畅之,此一节先明性德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此一节明修德也。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干,元亨利贞。
此一节结显以修合性也。非君子之妙修,何能显乾健之本性哉?
统论“干”“坤”二义,约性则寂照之体、约修则明静之德,约因则止观之功、约果则定慧之严也。若性若修、若因若果,无非常乐我净。常乐我净之慧,名“一切种智”;常乐我净之定,名“首楞严定”。所以“干”“坤”各明元、亨、利、贞四德也。今以儒理言之,则为仁、义、礼、智。若一往对释者,“仁”是常德,体无迁故;“礼”是乐德,具庄严故;“义”是我德,裁制自在故;“智”是净德,无昏翳故。若互摄互含者,仁礼义智性恒,故“常”;仁礼义智以为受用,故“乐”;仁礼义智自在满足,故“我”;仁礼义智无杂无垢,故“净”。又四德无杂故,为“仁”;四德周备故,为“礼”;四德相摄故,为“义”;四德为一切法本故,为“智”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约圣德释,如文可解。若约理即释者,龙德而隐,即所谓隐,名如来藏也。昏迷倒惑,其理常存,故“不易乎世”;佛性之名未彰,故“不成乎名”。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然毕竟在凡不减,故“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而行者亦是佛性;“忧则违之”,而违者亦是佛性。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故“确乎其不可拔”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文亦可解。若约名字即佛释者,庸言庸行只是身口七支,以知法性无染污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从此闲九界之邪,而存佛性之诚。初心一念,圆解善根,[A3]已超三乘权学尘劫功德,而不自满;假故其德虽博,亦不存德博之想以成我慢也。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故虽名字初心,[A4]已具佛知佛见而为君德。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A5]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忠信是存心之要,而正所以进德;修辞立诚是进修之功,而正所以居业,此合外内之道也。可往则往是其几;可止则止是其义,进退不失其道,故上下无不宜矣。若约佛法六即释者,正观行位中圆妙功夫也。直心正念真如,名为“忠信”,所以进德而为正行也。随说法净则智慧净,导利前人,化功归[A6]己,名为“修辞立诚”,所以居业而为助行也。“知至至之”是妙观、“知终终之”是妙止,止观双行,定慧具足,则能上合诸佛慈力而不骄、下合众生悲仰而不忧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此正阐明舜禹避位,仍即登位之心事也。若约佛法者,直观不思议境为“上”;用余九法助成为“下”。心心欲趋萨婆若海为“进”;深观六即不起上慢为“退”。“欲及时”者,欲于此生了办大事也。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设不证入圆住正位,不名度二死海。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此明“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初非有意有造作也。佛法释者,如来成正觉时,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初地离异生性,入同生性,大乐欢喜,悉是此意。乃至证法身[A7]已,入普现色身三昧,在天同天、在人同人,皆所谓“利见大人”,法界六道所同仰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李衷一曰:“从来说圣人无亢,却都从履满招损上看,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辅表之。此尧舜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也,非位丧民叛贤人离去之谓也。‘动’字下得妙,无停思、无贰虑,天下极重难反之局,止在圣人一反掌间。致悔之由,止在一动;处亢之术,止在一悔。”佛法释者,法身不堕诸数,故“贵而无位”;佛果出九界表,故“高而无民”。寂光非等觉以下境界,故“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究竟位中,必逆流而出,示同九界,还现婴儿行及病行也。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以时位重释六爻之义也。用九而曰“乾元”,正显“干”卦全体大用,亦显潜、见、惕、跃、飞、亢皆无首而皆吉。佛法释者,理即佛,为贬之极,故“下”;名字即佛,未有功夫,故“时舍”。五品位,正修观行,故“行事”;相似位,拟欲证真,故“自试”;分证位,八相成道,故“上治”;究竟位,不住涅槃,故“穷之灾”。用九,则以修合性,故“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兼约德之与时,再释六爻之义也。与时偕极对与时偕行看,皆所谓“时乘御天”者也。乃见天则,则潜而勿用亦天则,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则也。佛法释者,佛性隐在众生身中,故“潜藏”。一闻佛性,则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天下文明”。念念与观慧相应无间,故“与时偕行”。舍凡夫性,入圣人性,故“乾道乃革”。由证三德方坐道场,故“位乎天德”。天德者,天然之性德也。极则必返,证佛果者必当同流九界,性必具修、全性起修,乃见性修不二之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前约仁、礼、义、智四德,以释元、亨、利、贞;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贯之,统惟属干,而非判然四物也。举一干字,必具元德;举一元字,必统四德。元之大,即干之大矣。
大哉干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干具四德,而非定四,故“大”,故复以刚健等七字而深赞之。卦言其体,爻言其用;卦据其定,爻据其变。体“大”则用亦大;体“刚健中正、纯粹精”,则用亦“刚健中正、纯粹精”矣。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上明乾德,体必具用;此明圣人因用以得体也。佛法释者,此章申明性必具修、修全在性也。佛性常住之理名为“乾元”。无一法不从此法界而始、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长,亦无有一法而不即以此法界为其性情。所以佛性常住之理,遍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而实无能生所生、能利所利。以要言之,即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竖穷横遍,绝待难思,但可强名之曰“大”耳!其性雄猛,物莫能坏,故名“刚”;依此性而发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故名“健”;非有无真俗之二边,故名“中”;非断常空假之偏法,故名“正”。佛性更无少法相杂,故名“纯”;是万法之体要,故名“粹”;无有一微尘处,而非佛性之充遍贯彻者,故名“精”。所以只此佛性干体,法尔具足六爻始终修证之相,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此所谓“性必具修”也。圣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龙,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自既以修合性,遂能称性,起于身云、施于法雨,悉使一切众生同成正觉而天下平,此所谓“全修在性”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下六爻,皆但约修德兼约通塞言之。佛法释者,“成德为行”,谓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既全以性德为行,则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故为“日可见之行”也。然犹云“潜”者,以其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故佛性犹为虚妄烦恼所隐而未现,而正助二行尚在观行相似,未成般若、解脱二德。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而弗专用此虚解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问”是闻慧;“宽居”是思慧;“仁行”是修慧。从三慧而入圆住,开佛知见,即名为佛,故云“君德”。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重刚”者,自强不息,有进而无退也。“不中”者,不著中道而匆匆取证也。“上不在天”者,未登十地,入佛知见也。“下不在田”者,[A8]已超十住,开佛知见。“因时而惕”,正是不思议十行法门。遍入法界,而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故“虽危无咎”。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重刚不中,亦如上说。“中不在人”,谓[A9]已超十行,示佛知见也。“或之者”,回事向理、回因向果、回自向他,和融法界而无所偏倚,有似乎“疑之也”。疑者,拟议以成,变化之谓,故虽似有修证之事,而实无事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十地入佛知见,如天普覆、如地普载、如日照昼、如月照夜、如四时次序之始终万物、如鬼神吉凶之折摄群机。根本妙智,穷法界无始之始;差别妙智,建法界无时之时。理既相契弗违,则凡人与鬼神,总囿于一理者,安得不相顺而利见哉?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凡有慧无定者,惟知佛性之可尚,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转五道也;惟知佛性之无所不在,而不知背觉合尘之不亡而亡也;惟知高谈理性之为得,而不知拨无修证之为丧也。惟圣人能知进退存亡之差别,而进亦佛性,退亦佛性;存亦佛性,亡亦佛性。进退存亡不曾增减佛性、佛性不碍进退存亡,故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不失其正也。若徒恃佛性,不几亢而非龙乎?又约究竟位中解者,示现成佛是知“进”;示现九界是知“退”;示现圣行、梵行、婴儿行是知“存”;示现病行是知“亡”。而于佛果智断无所缺减,是“不失其正”也。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六画皆阴,故名为“坤”。“坤”者,顺也。在天为阴、在地为柔、在人为仁。在性为寂、在修为止。又在器界为载,在根身为腹、为腑脏,在家为妻、在国为臣。顺则所行无逆,故亦“元亨”,然必利牝马之贞,随顺牡马而不乱。其在君子之体“坤”德以修道也,必先用“干”智以开圆解,然后用此“坤”行以卒成之。若未有智解,先修定行,则必成暗证之迷;惟随智后用之,则“得主”而有“利”。如目足并运,安隐入清凉池;亦如巧力并具,能中于百步之外也。若往西南,则但得阴之朋类,如水济水,不堪成事;若往东北,则丧其阴之朋党,而与智慧相应,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贞而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此传详释彖辞,先约地道明坤四德,次明君子体“坤”德而应地道也。“资始”所以禀气;“资生”所以成形,由禀气故方得成形,故名“顺承天”也。“德合无疆”,言其与天合德。西南则“兑”“离”以及于“巽”皆阴之类;东北则“震”“艮”以至“坎”“干”,可赖之以终吉矣。佛法释者,以“坤”表多所含蓄而无积聚之如来藏性。约智名“干”,约理名“坤”;约照名“干”,约寂名“坤”。又可约性名“干”,约修名“坤”。又可修中慧行名“干”,行行名“坤”。“干”“坤”实无先后,以喻理智一如,寂照不二,性修交彻,福慧互严。今于无先后中说先后者,由智故显理,由照故显寂,由性故起修,由慧故导福。而理与智冥,寂与照一,修与性合,福与慧融,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称理之行,自利利他,一行一切行,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牝马”“行地”虽顺而健,三昧随智慧行,所以为佛之三昧也。夫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以福行为先,则佛知见未开,未免落于旁蹊曲径而失道。惟以智导行、行顺于智,则智常而行亦常,故“西南得朋”,不过与类俱行而[A10]已;惟“东北丧朋”,则于一一行中具见佛性,而行行无非法界,当体绝待,“终有庆”矣!所以“安贞之吉”,定慧均平,乃可应如来藏性之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性德本厚,所以地势亦厚,今法地势以厚积其德,荷载群品,正以修合性之真学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此爻其静为“垢”,其变为“复”。“垢”则必至于“坤”,“复”则必至于“干”,皆所谓“驯致其道”者也。
问曰:“乾坤之初爻等耳!干胡诫以‘勿用’,坤胡决其‘必至’乎?”
答曰:“阳性动,妄动恐其泄也,故诫之;阴性静,安静则有成也,故决之。积善积恶,皆如‘履霜’;馀庆余殃,皆如‘坚冰’。阳亦有刚善刚恶;阴亦有柔善柔恶,不当偏作阴柔邪恶释之。”《说统》云:“善干恶坤,此晋魏大谬处。”《九家易》曰:“霜者,干之命;坚冰者,阴功成也。”京氏曰:“阴虽柔顺,气则坚刚,为无邪气也。阴中有阳,气积万象。”孙闻斯曰:“𬯎霜不杀菽,冬无冰,春秋皆为记异。”然时霜而霜、时冰而冰,正令正道。以坚冰为至,而至之自初也,如是谓凝谓顺。冰毕竟是阴之所结,然惟阳伏于内,故阴气外沍而为冰。圣人于“干”曰“为冰”,明是此处注脚。“驯致”二字,正表“坤”德之顺处。脚跟无霜,不秋而凋,面孔无血,见敌辄走。若约佛法释者,“干”之六爻,兼性修而言之;“坤”之六爻,皆约修德定行而言。初、上二爻,表世间味禅之始终;中间四爻,表禅波罗蜜具四种也:二即世间净禅而达实相、三即亦世间亦出世禅、四即出世间禅、五即非世间非出世禅。又借“干”爻对释:初九有慧无定,故“勿用”,欲以养成其定;初六以定含慧,故如“履霜”,若驯致之,则为“坚冰”之乾德。九二中道妙慧,故“利见大人”;六二中道妙定,故“无不利”。九三慧过于定,故“惕厉”而“无咎”;六三定有其慧,故“含章”而“可贞”。九四慧与定俱,故“或跃”而可进;六四定过于慧,故“括囊”而“无誉”。九五大慧中正,故“在天”而“利见”;六五大定即慧,故“黄裳”而“元吉”。“亢”以慧有定而知悔;“战”则定无慧而道穷也。又约“干”为正行、“坤”为助行者,“坤”之六爻即表六度:布施如“履霜”,驯之可“致坚冰”。冰者,“干”德之象,故云干为冰也。持戒则“直、方、大”,摄律仪故“直”、摄善法故“方”、摄众生故“大”。忍辱为“含章”,力中最故;精进如“括囊”,于法无遗失故;禅定如“黄裳”,中道妙定遍法界故;智慧如“龙战”,破烦恼贼故。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纯柔中正,顺之至也。顺理故“直”,依理而动故“方”,既“直”且“方”则必“大”矣。此地道本具之德,非关习也。佛法释者,世间净禅即是实相,故“直、方、大”。正念真如为“直”,定之体也;善法无缺为“方”,定之相也;功德广博为“大”,定之用也。世间净禅法尔本具实相三德,能于根本禅中通达实相,故“不习”而“无不利”也。向净禅中觑实相理,名之为“动”。动则三德之理现前,于禅开秘密藏,故“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苏眉山曰:“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亦非所以为‘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亦爱亦策,故“含章”而“可贞”。或从一乘无上王三昧事,则借此可发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终,不复成次第禅矣。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得阴之正,而处于上卦之下,位高任重,故“括囊”以自慎焉。吴幼清曰:“坤体虚而容物,囊之象也。四变为奇,塞压其上,犹括结囊之上口,人之谨闭其口而不言,亦犹是也。”苏眉山曰:“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誉之难也。”佛法释者,出世间禅切忌取证,取证则堕声闻、辟支佛地,虽无生死之咎,亦无利他之誉矣。若能慎其誓愿,不取小证,则不为大乘之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者,中色,君之德也;“裳”者,下饰,臣之职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斯之谓乎!佛法释者,非世间非出世禅,禅即中道实相,故“黄”;不起灭定,现诸威仪,同流九界,故如“裳”;此真无上菩提法门,故“元吉”。定慧庄严,名之曰“文”;全修在性,名“文在中”。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静为“夬”,其变为“剥”,皆有战之义焉。善极则断恶必尽,恶极则断善必尽,故穷则必战,战则必有一伤也。陈旻昭曰:“此天地既[A11]已定位,而震龙欲出,故‘战于野’也。”“震”为龙,为玄黄,气[A12]已盛,故为“血”,穷乎上者必反下,故为“屯”卦之初爻。夫“干”“坤”立而有君,故次之以“屯”;有君则有师,故次之以“蒙”。“屯”明君道,“蒙”明师道,“干”“坤”即天地父母。合而言之,天、地、君、亲、师也。佛法释者,“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堕落;“非非想天”,八万大劫而还作飞狸牛虫;乃至“四禅”,无闻比丘堕阿鼻狱,皆偏用定,而不知以慧济之,故至于如此之穷。
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此总明百九十二阴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八为少阴,静而不变;六为老阴,动而变阳。今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则变为“干”卦,不惟顺承乎天,亦且为天行之健矣。佛法释者,用八如不发慧之定,用六如发慧之定。发慧之定,一切皆应久修习之。禅波罗蜜至佛方究竟满,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此仍以地道申赞“坤”之德也。赞“干”则自元而亨而利而贞;赞“坤”则自贞而利而亨而元。“干”之始必彻终;而“坤”之终必彻始也。文并可知。佛法释者,即是直赞禅波罗蜜,以其住寂灭地,故“至柔”“至静”;以其能起神通变化,普应群机,感而遂通,故“动刚”“德方”;由般若为导而成,故“后得主而有常”。所谓般若常故禅亦常也。于禅中具足万行,一一妙行与智相应,导利含识,故“含万物而化光”。非智不禅,故“坤道为顺”;非禅不智,故“承天时行”也。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顺”,即驯致其道之谓。洪化昭曰:“臣而顺,必不弑君;子而顺,必不弑父。此正所谓‘辩之于早’者,不作‘慎’字解。”陈非白问曰:“何故积善馀庆,积恶余殃,不发明于干之初爻,而明于坤之初爻耶?”答曰:“干是智巧,坤是圣力。非智巧则不能知善知恶、非圣力则不能积善积恶,故曰:干知大始,坤作成物。”佛法释者,十善为善、十恶为不善,无漏为善、有漏为不善,利他为善、自利为不善,中道为善、二边为不善,圆中为善、但中为不善。善即君父之义,不善即臣子之义。以善统御不善,则不善即善之臣子;以不善妨碍于善,则善遂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弑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辩之于早”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义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敬即至顺,顺则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谓“大”矣。佛法释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内体;具一切义,而无减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内体外相,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禅开秘密藏,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虽即具足实相之美,但含而未发,以此为王三昧之助,弗宜偏修以至成也。盖禅定随智慧行,如地承天、如妻随夫、如臣辅君。然智慧不得禅定,则不能终其自利利他之事,故禅定能“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能谨则可以成变化,变化则草木亦蕃;不谨则天地必闭,闭则虽贤人亦隐矣!安得不括囊哉?佛法释者,定慧变化,则三草二木各得润泽生长。若入于出世果证,则灰身泯智而无利生之事矣!故修此法门者不可以不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是中色,即表中德。德虽在中,而通乎腠理,故虽属正位,仍居四体,此释“黄裳”义也。“美在其中”等,重牒上义以释“元吉”之义。佛法释者,以黄中三昧,而通达实相之理,实相虽名正位,遍入一切诸法而居众体。盖惟深证非世间非出世上上之禅,故能“畅于四支,发于事业”,而三轮不思议化,普利法界,乃为“美之至”也。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则本一体何至相疑而战哉?阳者见之谓之阳,不知与阴同体,故“疑阴而必战”;阴者见之谓之阴,不知与阳同体,故亦疑阳而必战。方阴之盛而战阳,则有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本未尝无焉;逮阴之动而变阳,则似离乎阴类,故称“血”,以明阴仍未离类焉。夫惟动而将变,故玄黄相杂耳!变定之后,天玄地黄,岂可杂哉?《子韶.风草颂》云:“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不必区区务力争。”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党之祸。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佛法释者,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及至后阴相现,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而起谤佛之心,是“必战”也。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故称“龙”,以显四果之非虚焉!彼虽自谓四果,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故称“血”,以定其类焉!夫玄黄者,定慧俱伤之象也。以定伤慧,慧伤而定亦伤,然此但约修德,故言伤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则玄自玄、黄自黄,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虽昏迷倒惑其理常存,岂可得而杂哉?又观心释者,阴阳各论善恶,今且以阴为恶、以阳为善,善恶无性,同一如来藏性,何疑何战?惟不达性善性恶者,则有无相倾,起轮回见而必战,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夫善恶相倾夺者,由未达妙性体一,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实则天玄地黄,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战耶?善恶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黄不同,而同是眼识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极;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镜也。若知不同而同,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若知同而不同,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
周易禅解卷第一
祖堂修如捐赀刻
六画皆阳,故名为“干”。干者,健也。在天为阳、在地为刚、在人为智为义。在性为照、在修为观。又在器界为覆,在根身为首、为天君,在家为主、在国为王、在天下为帝。或有以天道释、或有以王道释者,皆偏举一隅耳。健则所行无碍,故“元亨”。然须视其所健者何事?“利贞”之诫,圣人开示学者切要在此,所谓修道之教也。夫健于上品十恶者必堕地狱;健于中品十恶者必堕畜生;健于下品十恶者必堕鬼趣。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修罗;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健于上品十善兼修禅定者,必生色无色界;健于上品十善兼修四谛十二因缘观者,必获二乘果证;健于上上品十善能自利利他者,即名菩萨;健于上上品十善,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必圆无上菩提。故十界皆“元亨”也。三恶为邪、三善为正,六道有漏为邪、二乘无漏为正,二乘偏真为邪、菩萨度人为正,权乘二谛为邪、佛界中道为正,分别中边不同为邪、一切无非中道为正,此利贞之诫所以当为健行者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