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我国传统史籍中佛教专篇史料之检讨
一、正史
正史(二十五史)是中国史学系统中的基本骨架。不论视之为史著或史料,其价值在中国历史这一门学科上,都是至高无上的。由于其所采用的“纪传体”体裁,具有相当大的包容性,因此在其中大体都可以找到信史时代以来各朝代之各类重要史事。举例言之,如果连缀各史的帝纪、列传,则可以构成中国政治史之基本间架。如果连缀平准书及各食货志,则构成中国经济史之大略规模。从各史不同的纪传表志中,可以结合成不同类的专史,这确是正史的殊胜之处,也是其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佛教在中国之深广影响,已成为治史者的普通常识。其在中华文化中所占的比重,除儒家之外,任何思潮皆少有能与佛教相拟的。像佛教这么重要的历史素材,其在具有包容性体裁的正史之中,所应占的比重自是可想而知。本节撰写的目的,即拟从正史中所立的佛教志传中,来检讨其所占的份量是否与其应占的份量相称?其所收辑的佛教专篇史料是否真正重要?如连缀各佛教专传,是否可以构成一佛教史之基本骨架?并拟检讨其所以如此的原因,以供治中国史学史、佛教史及文化史者参考。
按佛教在魏晋间,始渐流行于我国。因此三国以前之诸史自是不可能开列佛教专传,但从晋朝以后,正史之辟列专章以容纳佛教史事,也是一个客观史家所认为妥当的。因此之故,本文自应从晋朝正史开始检讨。然以晋书修于唐代,成书晚于魏书(有释老志)甚久,因此乃自魏书开始检讨。
一、魏书
魏书为北齐魏收所撰。其书以党齐毁魏,持论不公,因此后世称之为“秽史”。然而该书“释老志”(卷一一四),则是正史中前所未有的宗教史体例。
释老志分述佛道二教,但是叙述道教之篇幅仅为佛教部份之三分之一。其叙述佛教之文字,系采概述式体裁。先叙述佛教的一段教义,然后描写佛教传入中国之简史,而全文重点则在论述北魏一朝之佛教概况。
魏收此文之最大特色除首创此一体裁外,另有数事值得一提:其一,行文态度,不偏不倚,不毁佛亦不佞佛,具有史家之客观心态。其二,对佛教之了解已臻一断代史作者之水准。此观其文初叙述佛教要义之文字,即可窥知。其三,全文所叙述者,确能把握佛教史之重点,取材论事,皆颇见史识。文中所载僧官制度之设置始末、佛教与政治的关系、佛教经济问题(僧祇户、佛图户)、寺庙与僧人之数量、魏太武帝之排佛事件等,无一不为今世治佛教史者所重视。
作为纪传体史书中的一篇文章而言,魏收这篇佛教略史是很够水准的。以今人眼光来衡量,释老志一文,应该可以抬高不少魏收这部著作的史学价值。今人周一良氏即称“释老志之作,尤为卓见”[1]。可惜的是,此后所修的十几部正史,没有一部肯虚心学习魏书这种客观体例。唐、李延寿修北史,于北魏史事,多用魏收书。可惜其书只有纪、传,而无表、志,限于体例,此文并未被李氏所采用。新旧元史虽有“释老传”,但采人物传记体而非“志”体,且仅列一人传记而已,因此效果自是不如魏书。就体例言,在具有综合性质的正史中,叙述一朝佛教史事,自是以志体为较能得其全貌。人物传记体往往难免有顾此失彼之病,因为在一篇文章之中,所能罗列的人物相当有限,自难兼顾到全面佛教史的发展。因此,以“志”体来容纳佛教史,自较列传体为佳。可惜此等见识,只有“秽史”的作者具备及之,而后世竟无人愿加取法。这真是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吊诡”事件。
二、其他正史中之佛教专传
魏书以外的其他正史,无一具有像释老志体裁的专文。对佛教史事偶有较长文字之论述,也大多附在其他志传之中。[A1]兹将该等正史之列有佛教专篇史料者,条列如次:
一、晋书艺术传:内载佛图澄、单道开、僧涉、鸠摩罗什、昙霍等僧事迹。
二、宋书夷蛮传:其中所载天竺迦毗黎国传末,叙述刘宋佛教大略,并及道生、慧琳诸僧事迹(南史夷貊传摘录本文)。
三、隋书经籍志:著录佛书之数量,并有序文叙述佛书传译之大略历史。
四、旧唐书方伎传:载玄奘、神秀、一行等僧事迹。
五、宋史方伎传:载洪蕴、法坚、志言、怀丙、智缘等僧事迹。
六、新旧元史释老传:载帕克斯巴(八思巴)一人之事迹。新元史多一长序。
七、明史西域传:载西藏等地之诸文,颇多涉及佛教。
以上七史中,魏书经籍志所载属于典籍史范围。其他六史,即从其所归类之体裁,也可以看出这些正史作者对佛教的看法。艺术、方伎二传,所载都是奇技淫巧、术数占相一类的小道,在古代儒者心目中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夷蛮或西域传所收,都是边地诸国,在中国人心目中当然视之为夷狄一类。正史内的纪传标题,本就含有褒贬意义的春秋书法在内,往往是有价值判断意味的。因此,把佛教史事收入艺术、方伎传内,正表示正史作者对该教的轻视。至于收之入夷蛮、夷貊、西域传内,视之为夷狄的文化产物,当然更不用说了。可见单从体例的运用上,也已稍稍可以看出以上诸史作者对佛教的成见。依现代人的治史眼光来衡量(亦即不以儒家立场来治史),这些史家对宗教史的处理,确是远不如具有“秽史”之称的魏书。[A2]兹分别评述以上诸史如次:
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传,共收二十四人事迹。文前小序云:
艺术之兴,由来尚矣……,所谓神道设教,率由于此。然而诡托近于妖妄,迂诞难可根源。……真虽存矣,伪亦凭焉。圣人不语怪力乱神,良有以也。……抑惟小道,弃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经。……今录其推步尤精、伎能可纪者,以为艺术传……。
这段文字,清楚地显示出作者撰述艺术传的宗旨及其对传内所列诸人的轻蔑。而其中所收五位僧人,便是在这种衡量标准下被推举出来的。这五僧是佛图澄、单道开、僧涉、鸠摩罗什、昙霍。从佛教史的角度看,晋书收这五僧,即使不说它数量太少,也可以指出它所收的人不恰当。
晋书撰于唐代,其时僧祐的出三藏记集与慧皎的高僧传都已相当流行。如果执笔的史官们(晋书是官修的)能祛除儒家本位主义的偏见,稍稍虚心点去佛教界觅取史料,则在选人与取材方面,实不难得到较佳的成绩。
平心而论,这五僧之中,佛图澄与罗什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当然是第一等的。但是其他三僧则实在不够登上正史的资格。而且,史官在撰述该五人事迹时,重点都摆在下述两项:
其一,即神异事迹。此如该传所载:佛图澄“能役使鬼神,腹旁有一孔……孔中有光……”;单道开“昼夜不卧,恒服细石子……日行七百里……”;僧涉“不食五谷,日能行五百里,言未然之事,验若指掌……”罗什之吞针及种种预言;昙霍之“言人死生贵贱,无毫厘之差”等等。每一僧传都有种种神异事迹环绕著。这正是艺术传的宗旨所在,是史官们撰文的重心。
其二,传中这五位主角都或多或少与(胡族)统治者有关系。如佛图澄受知于石勒、石季龙;单道开亦受石季龙“资给甚厚”;僧涉为苻坚所信仰;昙霍为秃发傉檀所知遇;而罗什则为姚兴所尊礼。
从上举之二大特征,我们乃约略窥见史官选人入传的标准。此即若非具有神异本领,亦必须与统治者有关系。这两点标准,大体可以解答为什么单道开、僧涉、昙霍这三个微不足道的人有资格入传的疑问;也才了解像道安、慧远、僧肇等这么重要的高僧,居然未能入传的原因。因为他们或者是不够“艺术”(不尚神异),或者是未能受知于统治者,自然不能被史官们看上眼。
了解体裁所具的褒贬作用(如艺术、方伎、夷蛮皆有贬抑作用),以及上述晋书的这两个特征之后,我们来考察其他正史中的佛教专传,当可以清楚地发现那些正史作者的选材标准。[A3]兹扼要论述如下:
南北朝在中国佛教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南北朝诸正史纪传中,也有不少佛教史料,但大多数是零星散列在其他史事中,并不是成篇的佛教专传。除了魏书释老志已见前述之外,其他八史[2]之中,只有宋书夷蛮传、天竺迦毗黎国文末附载一篇叙述佛教的文章而已(南史夷貊传选录一部份)。以南北朝佛教之盛况(尤其是北齐、南齐、梁),此诸史竟然忽略如此,成见真是足以使人掩盖事实。
沈约宋书夷蛮传、天竺迦毗黎国文末,以其所列诸国“皆事佛道”,因此作者乃忽然开始为文叙述起中国佛教。这种安排,实在使人觉得该文安插得太过勉强。文中起初仿照释老志体式,略述刘宋一朝的佛教,然通篇主旨则在强调佛教之弊病。接着以数句话略述竺道生及慧琳事迹,然后刊载慧琳之均善论一文。文后并略述两位禅师及神异僧,然都只寥寥数语而已。因此,沈约此篇佛教文章,重点乃在慧琳。而慧琳其人,初受知于庐陵王义真,旋又以均善论一文为宋太祖所赞赏。元嘉中,曾参预朝廷大事,可见慧琳其人所以受沈约重视,并不在其人对佛教所有的影响,而是在他与统治者的关系上。否则,以慧琳在南北朝佛教史上的地位,怎有资格与竺道生相比?道生在文中只是用几句话交代过去,而慧琳则成为全文的重心。沈约撰述的尺度,仍然不出笔者前述的二大标准中的范围。
隋书经籍志四,著录中文佛书数目,然尚有一短文叙述佛教大略及我国的佛典传译简史。大体而言,该文的态度是比较客观的,可惜主题是佛书的传译并不是全面佛教史事,所以仍不能为魏书以外的正史另存一较客观的佛教史专篇史料。其他诸史中,如旧唐书艺文志(乙部杂传、丙部道家类)、新唐书艺文志(丙部道家类)、宋史艺文志(道家类)、元史艺文志(释道类)、明史艺文志(释家类)等书都著录了一些书名,但是数量都太少,与今存的佛教目录书相较,数量太过悬殊。
唐代佛教是中国佛教史上的极盛时期,按理说,正史应该对佛教大书特书才对,但是新旧唐书仍然没有释家专传,只有旧唐书在方伎传内附载几位僧人事迹而已,而新唐书更将这几位僧人事迹一概删除。
旧唐书方伎传内,共收玄奘、神秀(附慧能、普寂、义福)一行等人。这几个人当中,一行是以历算学家身份被收的,文中对他在密宗中的地位只字不提,因此,在该传中是道地的方伎人物。因此此处姑置不论。至于该传对其他僧人的描述,也都不是以其人在佛教中的地位为重点,而多半偏重其与统治者的关系上。对玄奘事迹的叙述,虽然也强调其翻译事业,但却无一语及于其开创法相唯识学派一事。该传作者似乎对于僧人与统治者的关系较有兴趣,而于佛教兴衰大势则不太著眼。譬如对上述诸人的叙述短文中,对于玄奘与唐太宗、高宗(时为太子)的关系,神秀与武则天的关系,义福与唐玄宗的关系等都不厌其烦地叙述出来,但并不太注意他们对佛教的贡献。
禅宗在唐代开始大盛,其后且成为中国佛教的主流之一,本文中选载了神秀、普寂、义福等人事迹,并兼及于慧能。从所选的人物看,自不能说不重要,只是慧能是南宗禅的开创者,南宗在日后对中国的影响,是远非北宗所能望其项背的。这情势在旧唐书修撰之时(五代后晋)已经相当明朗,但是该传中对于禅宗名僧的安排却著重在北宗上,而对南宗开祖慧能则只用几句话描写,且只附载在神秀传内[3],可见作者对佛教并不怎么内行。在该文中,玄奘、神秀、普寂、义福等人都曾受知于帝王,在唐代官方文书及实录、起居注等资料上,或许曾留有记录。当时修前代史,多取资于该前代史的官方资料,因此旧唐书方伎传的作者对佛教既不熟稔(也不重视),在取材上主要也许只用前代官方资料也未可知,否则以唐代佛教的极盛,该文必不至如此贫乏。今人罗香林先生在其“唐代文化史”(商务本)一书中,收有“旧唐书僧玄奘传讲疏”及“神秀传疏证”两文,论述玄奘、神秀、慧能等三人事迹颇详,其用意即在补足旧唐书方伎传所载之疏略不足。
新唐书成于宋代,对旧书颇有增删,上述方伎传内的几位僧人,在新唐书内全被删除。清人赵瓯北廿二史札记(卷十六)新书改编各传条曾评及其事云:
僧玄奘为有唐一代佛教之大宗,此岂得无传?旧唐书列于方伎是矣。……余尝谓新唐书一部,独缺两僧:一高行之玄奘,一邪佞之怀素。究属史家缺事也。
赵瓯北这种批评,虽然对佛教史不甚熟悉,但态度总是可取的。至于新唐书对佛教之怀有偏见,还可以从另外一事看出来。该书卷八十三公主传“太宗二十一女”条载合浦公主与僧人辩机私通一事。文中则不惮辞费地叙述其原委,而且在房玄龄传内叙述房遗爱事迹时,又重复记载辩机此事。删掉玄奘、神秀等高僧传记,而一再重复辩机这类佛教的不幸事迹,新唐书作者的这种居心,是令后人难以赞同的。
宋代旧史,原有释老志,但是今本宋史则将该志删除[4]。今本宋史方伎传内,收有洪蕴、志言、怀丙、智缘等四僧。洪蕴与智缘精医术,志言能预卜未来,怀丙善工程建筑,因此该传所叙这四僧的事迹都与佛教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真正的“方伎”而已。此外,宋史外国传中所载天竺、于阗等国事迹,颇可以作中外佛教交流史料。
我国佛教,从宋末以后已走入衰境。元代喇嘛教虽然兴盛,但毕竟不是中国佛教的主流。因此,此后正史,即使有佛教专传,其在中国佛教史的研究者看来,重要性也不如隋唐时代之大。新旧元史有释老传,但释教部份只载八思巴一人事迹而已。明史西域传乌斯藏等国诸文中,叙述各国佛教状况颇多,虽可为研究边国佛教史者参考,但与我国佛教史关系较少。
综合上面的检讨,笔者发觉正史中所有的专篇史料实在出乎意料地少,与佛教在中国的深广影响完全无法成正比例。依照正史的体裁,原可以容纳佛教史的专篇文章,而且已经有魏收开出一相当不错的前例,但是后继诸史却没有能好好地继承下去。因此,站在一个佛教史研究者的立场来看,这不能不算是正史的一项缺失。民国以后,开明书局印行的二十五史补编,共收二五〇部表志,然而其中仍然没有一部与佛教相关,也没有人补一部释老志。可见到民国为止,这种忽视佛教史的偏见仍然存在著。
二、其他重要史籍之检讨
在我国史学史上,正史以外,当以资治通鉴、三通、会要等为最重要。通鉴虽然以“资治”为名,但却是后代公认的编年史巨著。就体裁言,编年史要容纳佛教史事,当然是毫无困难的。杜佑通典、郑樵通志二十略及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典章制度的因革损益,原与正史的书志内涵相同,如果要立释老志,也是无可厚非的。会要为各王朝的典章制度史,当然也可以容纳各朝的佛教政策及僧官制度等。至于目录学书,刊载历代典籍,自不应遗漏为数众多的佛书。本文即拟扼要地审查以上诸书对佛教史料的取材情形,至于其他史籍,此处暂时无暇叙及。
通鉴内容上起战国,下终五代,因此中国佛教史上最辉煌的一段也包含在此一期间。如果作者肯客观地采用佛教史料,则后人当不难在其中窥知我国佛教史的缩影。可惜司马光在该书中所收的佛教史事,竟是出乎意料的少,即使偶有记载,也多系与帝王有关的佛教事迹。通鉴少载佛教事迹一事,清人严衍在其所著通鉴补一书的凡例之中,即曾评及此项缺失,并在其书中,立“补二氏”体例。今人陈援庵先生也曾评及这一点[5]。陈氏在其通鉴胡注表微一书释老篇内,收有通鉴的佛教记载及胡三省注文,但是全部也不过十六条而已。可见佛教史事是不被司马光所重视的。此外,从下列一事,也可以看出通鉴作者对佛教之不怀好意。唐初最具威名且影响亦大之僧人,玄奘当是其中之一,而通鉴对之竟然无一字之记载。而为玄奘“大唐西域记”一书撰文的辩机(参见前述评新唐书一段),由于其人私通高阳公主,为太宗所杀,通鉴(卷一九九)乃不惮烦地叙述该事之原委。辩机之事固然与“资治”较有关联,但如司马温公对佛教宅心稍厚,则对该事当不至如此地绘形绘影了。
三通之中,通典对佛教全未措意,对僧官制度也不曾提及。这固然与该书的体例有关[6],但作者的成见也是重要的因素。该书李翰序云:
……故采五经群史,上自黄帝,至于有唐天宝之末。……非圣人之事,乖圣人之旨,不取焉,恶烦杂也。
抱著这种态度,对于“非圣人(孔子)之言”的佛教,当然是不屑去注意的。
郑樵的通志二十略在艺文略里,辟释家类,刊载一些中国佛教徒的著作,可惜只录书名作者及卷数而已,与正史艺文志略同而缺少解题式的说明。文献通考(卷二二六~七)的经籍考,是三通中与佛教有关而篇幅较多的专篇史料,共有两卷。全文除在卷首引用隋书经籍志佛经类的序文外,共著录八十三部佛书,并引诸家之说以作说明。所引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及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为最多,因此每叙一书,往往冠以“晁氏曰”、“陈氏曰”的字眼。此书虽然有八十几部佛书的解题,但是与佛书之数千部之数仍然不成比例,而且所收录之诸书,也漫无标准,并没有作系统化的编排。
会要体著述,虽然与正史中的诸志略同,但是今存之唐宋等朝会要,所收资料常有正史所未载的,因此也是我国史学史上的重要史书。由于会要是典制史著述,所以历代政府的佛教政策及僧官制度,大可以收辑容纳,可惜著名的唐会要与五代会要,虽然都有议释教及佛寺的专章,但篇幅都太少,九牛一毛的记载,当然无法使后人满意。宋会要[7]是诸本会要中,记载佛教最多的。有关宋代的佛教政策、制度及佛教与政治之关系及其他佛教史实等,该书收了不少材料。可惜宋代佛教已远不及唐代之鼎盛,固然该文可以作研究宋代佛教的重要参考资料,但对注意宋以前之佛教者却于事无补。由于唐、五代会要及两唐书中的志传,所载佛教资料太少,因此单凭宋会要的充实,也无法与他书连缀成一较完整的我国佛教史轮廓。
除此之外,目录学书的佛典著录,也不能尽如人意。前引晁公武、陈振孙之二书,已大体被文献通考所征引,[A4]兹不赘述。至于清以后享誉学术界的四库提要,所著录的佛书也颇多缺失,此事今人陈援庵先生所撰中国佛教史籍概论一书之缘起叙述甚详。其文云:
(四库提要)成书仓猝,纰缪百出。……如著录宋高僧传而不著录高僧传、续高僧传,犹之载后汉书而不载史记汉书也。又著录开元释教录而不著录出三藏记集及历代三宝纪,犹之载唐书经籍志而不载汉志及隋志也。其弊盖由于撰释家类提要时,非按目求书,而惟因书著目,故疏漏至此。
享有高名的四库提要尚且如此,其他目录学书更可推知。而且其所著录的佛书数量,也与实际的佛书数量相差太远。因此,若依照正统学术界的目录学典籍来查索,也不能得到中国佛教典籍的大略面貌。
三、正统史学著述忽视佛教史实的原因
综合上面的检讨,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此即纵使传统史学著作(如廿五史、会要、通鉴、三通……等)中的专篇佛教记载全部综合连缀起来,我们也无法得到“中国佛教史”之较完整的间架。而且,从今存史料显示,我们从未发现古代的“非佛教徒”著述过一部佛教史籍[8]。在历代目录学著作中的史部类,也从未收有一部佛教史书。依四库提要史部所收,共含正史、编史、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等类,在编年、传记二类中,原可以容纳佛教史著(历代僧徒有此类著述)的,但该书却全未顾及。历代正史的经籍、艺文志及文献通考、经籍考、四库提要等目录学书,都将佛教史书收入子部(释家类),而不承认那些著作(如高僧传、佛祖统纪等)是历史书。今人陈寅恪先生曾谓:
中国史学,莫盛于宋,而宋代史家之著述,于宗教往往疏略,此不独由于意执之偏蔽,亦其知见之狭陋有以致之。元明及清,治史者之学术更不逮宋。故严格言之,中国乙部之中,几无完善之宗教史[9]。
陈先生此处所谓的“中国史学”,自是指正统中国史学而言,并不包含僧徒著述的佛教史。因此,“中国乙部之中,几无完善之宗教史”确系传统中国史学的一项缺陷。造成这种缺陷的原因,是颇值后人深思的。此处即拟试加检讨。
如前文所述,在正史中,除了魏书及新旧元史之外,其余诸史多半不为佛教史事立专传。即使有,也都收在具有贬抑意味的艺术、方伎、夷蛮等传之中,这显示出大部份正史作者对佛教史实的轻忽与鄙视。传统史家具有这种成见的原因,是不难索解的。[A5]兹分条解释如次:
一、儒家正统主义的影响
历代史家,往往都是一代大儒,其所受儒家思想深厚影响自是不难想像。因此,对于身居异端之列的佛教,当然要加以排斥。具这种观念较强烈的史家,不只不为佛教史事立专传,即使将佛教史附在艺术、夷蛮等传内,他们也不愿意。譬如李百药修北齐书,以北齐佛教之盛况,而仍未列任何志传加以描写,其方伎传中也没有任何僧徒。旧唐书在方伎传中收载玄奘、神秀等诸僧事迹,而欧阳修、宋祁等人修新唐书时,则将此诸僧全部删除。宋朝国史原有释老志,而元朝脱脱修宋史时则废弃不立。凡此都可以看出古代某些史家对佛教的成见。
此外,有部份史家虽然具有这种成见,但程度不若上述史家之烈,因此即使视佛教为异端,但又觉得在历史典籍中不能完全忽视不载,因此乃将之附在具有贬抑意味的艺术、方伎、夷蛮等传之中。
这些自命为儒门信徒的史家们的这种看法,我们很容易找到例证。[A6]兹举数文,以见一斑。
唐代刘知几史通为我国史学理论之一代名著,但他对魏书之设释老志,则并不赞赏。其书书志篇云:
王隐后来,加以瑞异,魏收晚进,宏以释老。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曾巩“梁书目录序”一文,尤能道出历代儒门史家之共同心声:
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并起,佛最晚出,为中国之患,而在梁为尤甚。……盖佛之徒自以谓吾之所得者内,而世之论佛者皆外也,故不可绌。虽然,彼恶睹圣人之内哉。……夫学史者将以明一代之得失也。……故因梁之事,而为著圣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传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志于内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10]。
我国史评类典籍,当推王船山“读通鉴论”为巨构。该书在评及佛教时且曾谓“浮屠之乱天下而遍四海、垂千年”,“古今之大害有三:老庄也,浮屠也,申韩也”。[11]王氏此等偏激的程度,固然并非寻常儒门史家所能及。但是把佛教看作无益于世道人心的异端,则是大部份儒门撰史者的共同意见。古人修史,往往认为历史的鉴诫及教育价值比纯粹求真更重要,因此对于儒家标准中的“异端”如佛教者,自然意存轻蔑,或者不加论列,或者贬之于方伎、夷蛮之流亚中。因为佛教的道德行为标准与儒家有相当大的距离,史家自不愿它在史书中流传,以免淆乱儒家的价值系统。
按,正史中某类志传的废弃未立,大体有三种原因:其一,为缺乏该志传之史料。如汉以前佛教尚未入中国,自然不可能为该教立志传。其二,为体例所限。如三国志及梁书等之未立诸志。其三,为作者认为无此必要。历代诸史之所以未立佛教志传,大抵属于第三类原因。此从二十五史之多有儒学传,而少载释老者可知。近人陆绍明以为正史体例及史料取舍之异,乃在于史家宗旨各异所致[12],此论诚然。但是诸本正史也未尝没有一贯的思想,此即以儒家思想之价值标准或史观来修史。这种基本态度,正是释老二教不受重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民族意识的影响
中国正统史学渊源于春秋。公羊传鲁成公十五年条云:“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这种重视夷夏之分的民族意识,对我国正统史学也有强烈的影响。在历史上的地位,“夷”当然是不能跟“夏”相比拟的,此从各史外国传中所用的标题“夷蛮”、“四夷”、“诸蛮”、“北狄”、“诸戎”等字眼也可以看出其贬抑的意义。今人李宗侗先生即认为“攘夷”思想也是中国史学的特色之一[13]。陈援庵通鉴胡注表微书中即有夷夏篇。可见夷夏之间的距离,确是中国史学所重视的问题。既然如此,对于夷狄之文化产物——佛教,当然是不太愿意重视的。汉和帝时,侍御史鲁恭上疏云:“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蹲夷踞肆,与鸟兽无别。若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污辱善人。”[14]历代史家鄙视夷狄的程度或不尽如鲁恭这么激烈,但那种心理或多或少总是存在的,这当然对他们之撰写佛教史实一事会有影响。王船山“读通鉴论”骂佛菩萨为“胡鬼”,斥佛教仪式为“巫风”[15],这种偏激心理多少都与佛教之为外国宗教有关。王氏此一史评名著持论尚且如此,则其他史籍不难类推。如前文所述,以现代史家的尺度来衡量,魏书释老志是正史中处理佛教史实问题最客观公正的史籍。但是唐代学者皮日休则以儒家尺度评斥该书作者魏收为“媚于伪齐之君”、为“不经”之作。其所持的理由,就是佛教乃是“西域氏之教”、“戎狄之道”。其文云:
魏收为后魏书大夸西域氏之教,以为汉获休屠王金人,乃释氏之渐也。……夫仲尼修春秋,君有[A7]僭乎号曰:能以言拒杨墨者远矣!不能以言抑者牧也,亦圣徒之罪人矣!谓史必直欤,则春秋为贤者讳之,为尊者讳之,笔削与夺在手,则收之为是媚于伪齐之君耶?不然,何不经之如是?[16]
三、史料来源的问题
历代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及纪传体等重要史籍,其成书的全部史料固然杂采群书,但各书史料的基本成分,则是历朝官方的文书,如实录、起居注、日历等。这些官方文书往往即可构成该史籍的基本骨架,而其中的佛教资料当然是很少的。即使有,也多系记载帝王与佛教的关系,而不是纯粹的佛教史。历代史家们,既然身为儒者,对僧徒所撰的佛教史籍或者不屑一顾,或者盲然无知,因此之故,即使明知佛教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在所撰史著中也往往无法能有客观的记载。而在佛教内部的教史典籍又特别多,如果对该等著述不熟悉,则即使拥有该等史料,也无法在众多的佛教人物与事迹工作上妥当的选择与去取。这种佛教界与儒门史家之间的大鸿沟,也是促使历代重要史籍之缺乏佛教专传的原因。
四、结论
从上面的检讨,我们大体可以看出传统史学著作中的一项特征,即对宗教史(尤其是佛教)的记载相当缺乏,与应有的篇幅,悬殊甚大。今人即使遍寻二十五史、三通、资治通鉴、读通鉴论等书,也很难在其中得到中国佛教史较完整的轮廓,甚至于会对佛教在中国史上的地位产生误解。以佛教对中国的重大影响而言,中国传统史学著作的这一特征,当然是史学上的一种缺陷。
此外,现代人如果要研究中国佛教史,显然地,上述诸传统中国史学著作,并不能提供主要的史料。一个中国佛教史研究者,固然不能完全忽视这些记载,但其基本资料则需要到佛教徒所撰的史传著作中去寻找,亦即须以各种大藏经中的史传部典籍为基本参考书。事实上,在今存大藏经(尤其是卍续藏)中的我国佛教史著述,其种类之多,卷帙之繁,都不是外行人所能梦见的。即以体裁言,有纪传体、编年体、僧传体、会要体、目录学体、类书体及宗派史等,数量在百部以上。在史学上,已足以构成中国史学史上的一个支派。然而一般治史者,对此类典籍却多半不甚熟悉。现代的史学研究者,早已摆脱了儒家观念的牢笼,大可以坦然跨越过那条大鸿沟,而将佛教内部的史料大量地引入史学界来。唯有如此,在撰写我国历史时才不致于重犯旧日史家之“独尊儒门”的毛病,对佛教史的记载,才可能有比较公平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