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受本法传受者请毋翻阅
序
往岁陈圆白居士删订祝拔宗大手印,人皆服其简洁,今钟慧空居[A1]士纂要六法引导广论,人更佩其精到。诚以论理之文宜详,纪实之文宜简,乃有益于学人之领悟与实践也。六法善巧殊胜为成佛要道,详释根道果,之忿怒、幻化、持梦、光明、中有、生西、各法。俾知乐明无念,根于气脉明点,盖非忿怒不能生大煖,非大煖不能得大乐,非大乐不能得大空,非大空不能显光明得俱生智,而瓶气与金刚诵,又为修持之基础也。 屈文六阿阇黎发大悲愿、卜吉大溪,开建密坛,数传大法,六成就乃其一。门下皆一时俊彦,将来成就必多且大,则绍隆佛种,利益人天,其功德可谓无量,非仅上报师恩,下度迷情,实与开显东山法门,传承金胎两部之先哲,同其宏伟。慧空居士治学精严,尤长钩玄提要,于听讲之余,参照广论,撮取精髓,遂成法要。余力怂印赠同道,供其参研,航海明灯,陆行指碑,以此喻之,或亦近是也。康藏学人非精通显教,不能承受密法,故有终身不能得一法者。自班禅大师东来,谓中土机缘成熟,任何大法,皆可传授,如是得法益者甚众。吾辈逢此殊胜因缘,得闻稀有无上之密法,岂可不奋勇精修,使即身悟证,圆成种智耶。
辛丑夏赵恒惖序于台北
显明大密妙义深道六法引导广论篡要
- 显明大密妙义深道六法引导广论
- 吉祥大师造
- 金刚上师贡噶法狮子传授
- 金刚上师法贤讲授
原论编次
总义
一 六法、忿怒母、幻身、梦、光明、为根本。中有、生西、为支分。
二 六法总体、光明道。六法亦互摄互融、显现光明。
三 六法别体、
甲 忿怒母、(拙火)修持气脉明点、打通中脉。升降四喜四空、渐达光明三摩地。
乙 幻身、以梦幻泡影观想、幻成本尊身、显现自性光明。
丙、修梦、依习气修梦身梦境、转成本尊身与刹土、成眠空光明。
丁 光明、方便灭除粗细尘境、显现本具明体、由“觉受”“眠薄”“眠重”三种修持通达光明。
戊 中有,了解理光明、识持死光明。
己 生西、所有利益、脱五浊世、现清净身、但有上中下之差别果。而上根补特迦罗、即是死光明、证理光明。
四 忿怒母、幻身、昼修。梦、光明、夜修。中有、生西、临终主修。
五 根、道、果。身本性质、如所住之脉、所动之气、所含之菩提甘露等。心本性质、
如八识、粗分显现根识与末那识。细分八十妄念。极细分“显”“增”“得”等所称之根。汇归于道、即生或中证佛陀净果。
六 六成就偈。总示“法身”“报身”“化身”及“体性身”之会合与成就。
此中悲心与离戏虚空性无分,犹如虚空不动者为法身,由大乐显境现相好庄严者为报身,随机应化现种种身广作饶益众生事业者为化身,此三身无漏界上无分别者为体性身,尽轮𢌞际,此四身不动如如长住。
七 六法各有口授七字偈、是简练每法之精要、确示修持之最利导引、录于各义每法之首。
各义
一 忿怒母口授偈
忿怒母(拙火)为命根,亦为道种。养此拙火,鼓此拙火,即所以摧烧烦恼而长养命根,显现菩提,而绍隆道种。其何以征取母性,盖其具足生养成就诸德,而发挥以淫欲而正性命之正义,故允为六法之根本法。
甲 修身 应依毗卢遮那七支坐为基本,辅以各种拳法,(一目了然法六事体功法)观想以变化其形体,动作以灵活其气脉,最为利于取习。
乙 修脉 全身七万二千脉,特重中左右三脉,而中脉尤居主要,细分别顶轮三十二脉,亦称大乐轮。喉轮十六脉,亦称报轮。心轮八脉,亦称法轮。脐轮六十四脉,亦称化轮。又密护乐轮在海底,三十二脉。宝轮(男宝珠头女莲宫口)八脉,又印堂风轮六脉,即佛之神明眼,火轮三脉,在喉轮心轮之间,通常用四轮,亦有用五轮七轮者。
中脉从身之中央得名,不在前,简别任脉,不在后,简别督脉,不在左与右,简别左右脉,不在左右之中间,简别脊柱,不在前后之中间,简别黄道,乃在前后左右之中央。盖以其为“无为法”故,而无造作此坚固不变之中央,应进而认为任运在虚空之中央,任运在法界之中央。然本法标明中左右三脉并列,且左右脉在下端屈入中脉,则中脉似仍有为法或须经过猛力修持,可升华为无为法。(依据陈健民上师中黄督脊辨而赘以鄙见)
观自身为本尊,现一切脉络,如脐轮为化身,心轮为法身,喉轮为报身,并识持万脉为气与明点之孔道,中脉尤居要道,无为法之中脉更为妙道。故运用气功以通脉,使业劫气变为智慧气,运用明点以活脉,使浊物为甘露,不可徒执修脉而修脉耳。
丙 修气 修气以宝瓶气为主要,有所谓吸、满、消、(放)射、四法,而持气娴熟时间,下等三十六次,中等七十二次,上等一百零八次,所指次者,二手随一拍二膝与额三处。重在养之持之,迫入中脉。金刚诵,要入气住气出气三者有节奏,而使身口意三业,转成法身报身化身。
明由气生,成为明空不二,气化暖量,成为乐空不二,进为心气合一。
丁 修明点 明从五智来,点从五大来。约分四种,1.物质明点,即一般人之精虫,2.咒明点,即种子字,3.风明点,即咒鬟旋转。若灌顶论之红白菩提,就是智慧明点之类。
初就物质明点,㛠习降、提、持、散、匀、固,六样工夫,渐次由顶轮,而喉轮,而心轮,而脐轮,通达四喜, 四空,成就所谓智慧明点。其下降明点,由顶,而喉,而心,而脐者,为资粮加行世间道,逆提明点,由脐,而心,而喉,而顶,乃达华藏世界,为出世道。
就物质明点修成智慧明点。1.要发生安乐,经过妙喜,胜喜,离喜,俱生喜,之四喜,必喜而觉,方是乐空不二。2.要浊分尽变净分,如经过空,极空,大空,一切空,之四空,必空其所明,方是明空不二。
以四大六尘之昏浊身,如何痛下工夫,成就虹光双融身,妙用全在明点。然明点:罪福,皆由于汝,一般戒漏,世智戒贪,慎之!
二 幻身口授偈
甲 修幻是极其“以幻修幻”之能事。幻身约分三种,一曰“共义幻身”,就凡夫身口意三业如幻修持。二曰“别义幻身”,修持本尊身如幻。三曰“密中密义幻身”,入光明后起心气所成之如幻本尊。
乙 总观山河大地器世间,及人畜情世间,分观根识所现之色声香味触诸法皆无有实成与自性。如十二幻喻:
1.幻人;2.水月;3.色影;4.阳焰;5.梦;6.乾闼婆;7.谷响;8.云;9.虹霓;10.电;11.沤;12.镜影。
一一审谛,益信有征。
丙 修不净身。是谓凡夫之身口意三业,如幻修持。首作“身影观”,其所现色影,乃由净镜与人之中间,毫无覆障,因缘会合而生,彼镜中为美为恶,作冷作煖,皆影所幻,故知幻即离,能断身业。次以语作“谷响观”,其厓凹与自声因缘会合而生,彼声音为静为躁,作毁作誉,皆响所幻,故知幻即离,能断口业。复次以意作“阳焰观”,其草上如水,觅不可得,返观自心迷乱与迁流,犹如阳焰,如勘破无体,即明即空,一切所显,亦即“空显”,尚何意业之可言哉。
丁 修本尊净幻身。先观“对生本尊”,乃以善画本尊安现镜中,另置一镜影相亦现其中,必分观总观了了知明,然后修“自生本尊”,观自身即本尊,无二无别。
戊 坚固与增长,均指幻力而言。初则观本尊大而充满世界,小而摄为芥子,进而观器世界及根识所现之山舍等:变为越量宫殿,观情世界及根识与心所现一切,变为本尊眷属。其最殊胜,则观色相即本尊,声音即咒音,妄念即法性。
己 假想如幻,不过世间成就。必以“空见”摄持而修,方能通达“实际如幻”。能观本尊体性亦无有自性,乃是“‘现’‘空’无分”。
庚 最要在入光明道起如幻身。其修法不外“持气”“后灭”二种静虑法,及多持瓶气,使入定出定于光明之上。其器世间化光入情世间,有情化光入自己,自己化光入吽字,吽字化光入那打而已。
辛 修此如幻三摩地,为净除一切执着迷妄,而通达诸法本来实际即实相。然实相非他,乃摄尽轮𢌞涅槃一切本具如幻之自性。
附二静虑法
一 持气静虑法。观本尊身及吽字,专缘吽字,随力持瓶气后,如镜中呼气,观身上下一切,皆收吽字,吽字又收于那打,那打无缘心专缘于此,多持瓶气入定。
二 后灭静虑法。与上修持同,其不同者,器世间化光入有情世间,有情化光入自己,自己化入吽,吽化光那打,如是入定。
三 修梦口授偈
甲 “梦”为十二幻喻之一种,何以继幻身而特列一法。盖以梦为八识所现,所谓梦里明明有六趣,醒来空空无大千,具有特征。且梦为知量,谓知佛之量,得不退转。
乙 持梦,一在不梦,令其能梦,二感分散,令其恒固,三断恶梦之恐怖,勘善梦为假相。
而增长“梦化力”,谓自身化成器情世界种种奇异。增长“梦变力”,谓将己化之器、情、变境、变量,乃至不可测度。
丙 一般必从眠时修梦,若醒时及一切座中正行持之,则心气更易摄集喉中。其正持有五要,一曰时要,黎明而饥饱适中。二曰身要,枕高如狮卧或屈足相架靠背。三曰欲要,于梦中能识为梦,作想七次或二十一次。四曰境要,谓明缘喉莲五字。(中嗡白、前阿蓝、后打红,右鲁黄、左惹绿、底皆白,)右旋依次缘余字,眠时专缘红嗡字。五曰气要,随力持瓶气。其对治持梦分散及他过患,观自身住于白红二明点间,及观喉莲中嗡字,变成五智体之蓝吽字,持气而睡,最为有效。
丁 修梦利益,为“中有”现证“幻身”之方便,亦即证如幻本尊身之方便。先须导入善业,谓欲认识“眠空”修“持气”“后灭”二静虑法,起心气所成之本尊如幻身、入定出定于光明之上,使器界变成越量宫,有情变成眷属,五欲变成妙供。进而移迁上界,谓观自成本尊如幻身无论器情何处,直往直返,犹如(电)飞箭。尤其中修清净刹土,毗卢遮那之奥明天,或东方不动之现喜,南方宝生之具德,西方阿弥之极乐,北方不空成就之鼓音,其观自所住处,即所欲往之住处。
四 光明口授偈
甲 光明为六法本体,亦系通义,何又列光明一法。盖重在识持种种光明之性质与使用。故不妨先抉因缘,谓断除不持眠光明“因”,须修能持眠光明“缘”。如何征起眼识,发生有限之光明。进而提示醒时眠时融成一片,如何摄气入心,渐归中脉。依次显现四空,发生无量光明。而要使六法各各如量运用无碍。
乙 正持光明,约有五要。一曰时要,黎明而薄眠。二曰身要,高枕作狮子卧状,至眠将睐,经屈足架坐。三曰境要,观自成本尊如幻身心轮中现莲花及五字,依次而缘。四曰气要,随力持瓶气。五曰欲要,想于眠之现、增、得,圆满后,仍当识持光明欲想二十一次。
丙 所谓眠光明,乃已持令固起大精进之境界。其由日修三摩地,觉受相续,眠中每每光满身或光满室。故下者,于梦未现时,能领受澄湛之心明,如见灯光,此为觉受光明。中者,能灭除眠重,识持心性明空,尚现粗细尘境,此为薄光明。上者,能依次了知“现”“增”“近得”“光明”四种,并能灭除粗细尘境,识持无显现而离认识之心,犹如晴空无云,此为真正眠光明。
丁 最胜“眠重光明”,次则“眠薄光明”,又次“觉受光明”。若其进度,可由觉受增长,而累进眠薄,再累进眠重。增长觉受光明者,观身内中脉如水晶柱,心际现莲花,花中现白吽字,放光满全身,或满修室,乃至照澈寺宇及地界。醒时亦如此,以此严持身心相缘入定,使一切明显了知。若眠薄光明者,观心吽字放光遍满身之内外,以此入定而眠,当能了知眠空之一分二分,尔时更以空明之心性,专缘心轮吽字,保持明体,使所现光明稳固,虽未能灭尽所现粗细尘境,而薄光渐近重光矣。若眠重光明者,谓醒时气入中脉,生四空或四喜,由光明上或俱生智而定。其识持之法,后眠不来时,心专缘心莲之阿字,尔时心稍摄气,四大依次收入,则烟现阳焰等细相。后眠将来时,心缘
噜字,尔时摄气稍重,“识收于现”,则灭除粗境分别,此名空,又名现,如晴空无云现月光状。后近眠时,心缘
打字,尔时摄气更重,“现收于增”,则灭除一切细境分别,名极空,又名增,如晴空无云现日光状。后极近眠时,心缘
惹字,尔时摄一切气,“增收于近得”,则灭除大半细分别,名大空,又名近得,如晴空无云现黄昏遍满状。后入眠睡,心缘
吽字,尔时收一切气,“近得收入光明”,则灭除一切分别,名一切空,或名光明,如黎明时虚空离一切云暗,现极明湛状。要之,应于光明三摩地上,竭力习定而已。
戊 光明分根、道、果、三种,其称“根光明”者,谓“实际光明”,“眠光明”、“死光明”等是。无论修否知否,决定显现,以发于“根”故。称“道光明”者,谓一切法无生,即空性,此“通义光明”。醒、深眠、死、三时、由气收摄中脉,生四空觉受,此“密义光明”。如无云晴光,现极细之如幻,以法尔无分别智证空性故,此“究竟光明”。上述三者,皆属“道光明”,乃亲证双融无学光明之“果光明”也。惟“眠光明”更分眠中现善业者,为“共同光明”。依次识持四空者,为“非同光明”。此中无有所现而识持者,为“眠重光明”。现粗细尘境而识持者,为“眠薄光明”。又此二者之中若通达心性无生空性者,为“通达光明”。若决定了知领受者,为“觉受光明”。总之,依光明口授,次第猛修,使子母光明,合成一大光明藏,证得圆满法身,为最殊胜。
五 中有口授偈
甲 “中有”之广义诠定,由受生乃至未死间,名“生死中有”。醒时宜修生起圆满次第,并“忿怒母”与“幻身口授”。眠时乃至未醒时,名“梦中有”,宜修“光明”与“修梦口授”。由死乃至未受生时,名“正式中有”,应修中有口授。乃与醒时宜修忿怒母与幻身,眠时宜修“梦”与“光明”,其趋道虽不同,实皆正式中有之加行。若欲了知“中有”之何以为“中有”,惟有将中有前之死理,中有后之受生理,连带扶出,其理遂显。
乙 “中有”为死后之阶段,故须先明死理,以觇“中有”之构成,并如何趋善避恶而受生。释其死理,初则收灭粗质二十种,次则收灭内大种细质若干种,(附表),进而收灭极细质现、增、得、之理,所谓“识”入于“现”,如无云晴空现月光状。“现”收入“增”,无云晴空现晨曦状。“增”收入“得”,如傍晚晴空黄昏状。驯致渐失知觉至于无知,而境界消失,转显日月及黄昏三染缘之黎明状。此为“死光明”。“死光明”不易体会,然必须细细体会,而利于方便运用。
丙 何以现“中有”理,谓由光明上依次显现得、增、现。复由光明上气稍动时,现“得”。于光明消失现“得”时,成“中有”。同时于“中有”刹那现“增”,于“增”刹那生“现”。由此现生八十分别,显现“中有”之一切假现尘境。形成此中有众生者,具足受生之随类身形,诸根皆备,且有业力神变能现各趣形状。(附表),若其寿量则七日或二七日乃至四十九日内,决定受生。
丁 受生大抵分化、湿、卵、胎四类、不外各从其爱染而受生。最显著之“人”必于受生之父母起贪瞋心,男胎对母起贪,对父起瞋,女胎对父起贪,对母起瞋,善趣如生天,则见天女生爱染等等,恶趣如傍生,则恐怖往避崖蓬处而投生等等,(附表),乃于中有受生时,灭除“中有”时分自然发动之气,刹那刹那,显其“现”“增”“得”“光明”之当然程序。亦可谓于此光明上,由“得”现“增”由“增”生“现”,从此生八十迷乱分别,即贪瞋痴细质是。若由显住于气言,则生“识”所依之风界,而火界、而水界、而地界,从此大种增长五蕴,则凡身于胎中圆满长成矣。
戊 中有修持之果,有上根中根下根补特迦罗之差别。若上根,谓死时先灭二十粗质与内五种,应观情器世间,皆为坛城、随修二静虑法收摄瑜伽,定于明体上。继减极细质之“显”“增”“得”,观想灭此相生彼相,定于明体上。便能由死光明生理光明,进而证无学双融身。其异熟身之所缚,习气境之所缚,识心之所缚,一时俱解,获至心即法界身为净刹无疑矣。若中根谓知死时诸相,应修摄收瑜伽及光明定,但感死光明未能生理光明,则不能起幻化身。惟仍依二静处法,摄于光明入定,或发念生奥明天,或密行殊胜身等道缘,总使具足正知正念,此生得证佛位。若下根谓持中有幻境,感于“死”不能入“理”与光明合,“中有”不能入“理”与“幻身”合。惟有初于诸死相显时,应知此即灭粗细质等相,死光明显时,即持光明入定,“中有”显时,即持“中有”而修口诀。如是极厉欲想,即于此善因上而逝。因而识得此“中有身”无碍,虽历险地,闻恶声,如火烧水溺堕厓,及罗叉阎罗诸可怖畏,均属虚妄,而无实体,转契无生大手印见,而汇归于道。
更有遮门选胎两法,为下根救济设想者。所谓遮止胎门,观本尊身,器则越量宫,有情皆眷属,一切如幻如化,明示以无可贪瞋之处所而贸然投生。所谓选胎受生,谓猛想往生奥明天等净土,或行密行及利众生之持明,期于避恶趋善而已。综合上中下根之成就,死有证法身,中有证报身,受生得化身,为其主要功德矣。
附表一 收灭粗质表
附表二 收灭内大种细质表
附记:内相显灭时,不仅灭除八十分别,且现、增、得、亦灭。地入水如阳焰,水入火如烟,大威德讲义具此说。
附表三 中有趣生现色行动表
附表四 中有趣生处所表
六 生西口授偈
又
甲 所称生西补特迦罗者,上根中根二种,与持中有补特迦罗上中相同。谓“死有”定于光明及中有起幻身为上根生西。若中根则仅由幻身生西。若下根须修生起次第往生。彼最下根,亦须明了因果,而于本口授生决定信心。
乙 能修往生事业者,上根须持宝瓶气一百零八息,中根七十二息,下根三十六息,均以手拍二膝及额三转鸣指一次为量。无论上中下根娴熟瓶气而修正行时。须修不共同诸加行,观上师住顶,而自身为本尊相,其中脉上端直达梵穴,因虑“识”由各窍而出,(附表)故须将轮回八门,一概遮闭,并加盖覆。而观法有多种。最详如观对面空中上师与本尊不二如幻身想,返观自身三脉会合处现红色阿洗,心际现蓝色吽字,放五色光。最初持瓶气,即于一度气中将下气上提,并猛念二十一度黑噶,复念七次黑噶时,想阿洗直冲梵穴,将封盖穴处字融化出于顶面。念最末次黑噶,想吽如矢上升直入本尊心中,即定此善因上。后向内吸气,以一度气,念二十一次噶黑,将上气向下压,想吽字由虚空中本尊心出入自梵穴,依次下降自己心际。从彼吽字,分一阿洗,依次下降于三脉会合处。若简化,或念阿黑,或念噶黑,或竟念阿,念噶,均无不可。惟念黑噶向上升,念噶黑向下压,此二者应于一度气中猛声念毕。向上升时,气持于外,将下气向上提,向下降时,气持于内,将上气向下压。每座时猛向内吸三五次,心专缘三脉会合处阿洗。每日若能修四座,则现决定往生之相,如轻安肉髻种种。既得此相,每月修三次或一次即可,但须恒日发想往生奥明天等净土为要。
丙 正修往生事业,谓死相俱全,修假死法未能挽回,益知死期渐近,应修往生法。但非时而行,反成弑杀本尊之罪,又不可不慎。其观察死相,(附表)若知之果确,应起作如下之修持。(一)将自己一切资具供献,并断除眷属承受。(二)猛将三昧耶戒忏悔而防守之。(三)以所绘本尊相设于面前,尽力修相应法,供献本尊护法食子,祈祷往生。(四)断除贪瞋恶相。(五)心缘奥明天或密行持明净土数数生起欲念。及至最近死相现时,均与平日修往生法同。其不同者,惟观中脉上端与梵穴,莹澈广大,毫无遮盖,后缘气脉种子字,念二十一黑字,想由梵穴如箭星直入本尊心中。尔时如景象黑漆,气不摄内,稍加休息,如前念二十一黑字而往生。设犹不能,由念廿二至廿五黑字时,决定往生,入于本尊心中,本尊等亦如箭星直入随所欲往清净刹土佛陀之心中。或摄于光明上持念而定。
丁 更有严持身仪两法,亦可酌用。所谓严持方便,有严切决定之意。其法殷请上师本尊,用一肘之木,身倚其上收提下气,以左足跟抵肛门,以左足踝或右足跟抵密处,并以二小指遮口,无名指遮鼻,二中指及二食指遮二目,二大指遮二耳,后观面前虚空中本尊,及观自身本尊如幻身,身之八窍,以各种字盖之,及观二脉种子字念噶黑廿一反。所谓身仪,有对境返省之意。其法视死期到时,以佛像列前修供,而诵皈依忏罪及发菩提心等,于眷属承受资具,不起贪着,身如狮子卧状,头向北 右胁卧地,右手仰置右面下,左手伸直左腿上,左脚置右脚上 二踝骨相叠,足胫伸而微曲,即猛起欲生净土或持明处,修往生法,于顶上幻想本尊,以[A4]己心专缘其心,并一度猛念廿一反,自能往生。若得上师或助伴引导,使之具足决定往生景象尤佳。
戊 生西利益约分三类。上根补特迦罗,乃死光明证理光明,中有起如幻身,即证双运身。中根补特迦罗,但识死光明而入定。于中有显现时能出定,观本尊如幻身,圆满一切道地资粮,生所欲往生刹土,依此生刹土身而得佛位。下根补特迦罗,依生起次第而修往生利益。此中又分上中下三者。上根生净土或持明空行等处,道业特增能得佛位。中根能生修持密道种性中,受生几处上得成佛。下根能解脱死之痛苦及中有怖畏,得善道生与道相遇,依次当得清净解脱。
附表五 识出各窍生处及盖字表
附记:或谓一切字皆观白色,或各窍均以二吽字盖之。
附表六 行气失觉判定死期表
[A5]综论
一 本六法为密藏传入中土大法之一种,其以人之“身”与“心”,极尽幻化之道缘,阐明“人”本位之一切奥秘,判别即生成佛之预测与决定。
二 本六法统摄光明道,而又特立光明一法,盖欲辨别光明若干种类,一一加以识持,俾于“中有”“生西”两法,娴熟运用,获证净果。
三 第一法可称六法命根。既名忿怒母,又奉亥母为本尊,其义在重取母性,以拙火起于人欲,盛于母性,故于生起处取象阿字,此阿字乃不生之生。惟有善于识持,使怒发之火,摧烧烦恼,燃起智慧,转尔浊分,化为净分,不难成就虹光双融身。其致力要在乐空不二,明空不二,惟乐而空,乃可[A6]祛世俗之染堕,惟明而空,乃可增寂照无碍。
四 “定”为一切修持之根本方法,故本六法屡列“定于光明上”是无分生与死皆定在光明,其成就通达于大定妙定,而为觉行圆满之一端,亦即决定成佛之方便手法。
五 道之会合种类颇多,不外醒时眠时死时本具之活用“贪”“瞋”“痴”,会为法身报身化身。其根本三会合,谓醒时修“忿怒母”与“幻身”。则见修与“贪”会合,眠时修“梦”与“光明”,则善业与“痴”会合,依“中有”与“幻身”则觉受与“瞋”会合。推而广之“眠”与“法身”会合,“梦”与“报身”会合,“醒”与“化身”会合,“死”与“法身”会合,“中有”与“报身”会合,“生西”与化身会合。此正六法综合之建立,应善寻其迹,发觉“俱生智”,应善通其义,导入“后得境”。
六 果位更分直超横超,本法列上中根补特迦罗,是依“此生”或“中有”或“后世”或“后几世”成就而分。即举精进上根为证,仍以忿怒母火趋入中脉为升华道种之开始,再视气脉暖明之长养,四喜四空之运用。而沿显教术语,如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位,修道位,以明进阶之工夫,不可假饰,亦不易躐越。终至获登十三金刚持地,趋入无学道,成就体性身,尽轮𢌞际,四身不动,当为“此生”净果。其他中根下根不免于亦渐亦顿,愿行者披坚甲进之不已。
七 加行每日修一二次,正行每日修四六次,而修“幻”“梦”“光明”,每座须以三分之一时间,先修忿怒母。“中有”可每日座余修持。“生西”则每月一次或三次温习。其他违缘,治病、保持亦各详明举出。此皆迹轨也,然不可玩忽,亦不可执着,并须谛审本义互义,如何配合本身之年龄体健环境加以调剂。俟娴熟后乃时时(醒时眠时)处处安乐持之,养成无修之修。而密持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以达方便为究竟之旨。
本六法所用之藏字一览以供察校
吉祥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