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135-A 序
羯磨者。乃如来金口亲宣之法也。所谓僧法。对首。心念而[A1]已。总则唯此三门。广有一百八十四种。念其力。则能浣染为净。详其功。则能成济事缘。后之行者。惟须秉白如法。即合佛制。其或颠倒错脱。便名非法也。律云。正法住灭。在于斯矣。哀今之世。谁是其人。奇哉大导师。华山见月老和尚是也。续佛祖将颓之绪。起南山[A2]已坠之纲。发明止作。垂范后昆。法门屏翰巍乎荡乎。诚不可涯量也。虽然。若无承秉。何益来学。幸有昭庆宜洁大师。为其嗣也。志坚根利。记录无遗。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难心。不是过也。先出香乳记。兼通大小。今集羯磨仪。别为僧尼。其间事事尽理。法法依制。果能依教奉行。则知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也。适以惠予。阅之不胜雀跃。是仪兴。则佛法兴。是仪灭。则佛法灭矣。然时丁末运。法道下衰。匪仗毗尼。则佛法奚能光显。而僧伽何所统摄耶。以是而经纶之。则能于五浊恶世。说此难信之法。而现优昙于后五百岁矣。因观喜赞叹。而为之序。
康熙[A3]己卯春上元节旦慈云灌顶行者续法合十题
No. 1135-B 羯磨仪式缘起
毗尼源委。止作功能。律藏载之详矣。唐南山宗主澄照圣师。念律海渊深。学人难探。故于四分广律。撮略正文。诸部毗尼。采摭要义。类聚编之。就其时用。题云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于中定淆讹。决是非。纲宗立矣。宋昭庆允堪律师。出会正记。灵芝元照律师。以圆意作资持记。似与会正殊途。实乃同推南山之意。而上合佛祖之心。如折金杖金体无失者也。嗣后分灯各帜。法渐式微。布萨。羯磨。寂无闻矣。於戏。愈远而愈迷其本。益久而益失其真焉。明万历间。吾祖翁古心律师。乘愿而来。礼见文殊指授。戒法中兴。三昧师祖承之。大振寰宇。
皇清顺治乙酉。本师见月老和尚继席宝华。翻阅全藏。考核毗尼。撰止持会集。以明四分戒本。注作持续释。用解随机羯磨。安居。自恣。布萨羯磨。事事遵行。复还旧制。时人皆称为南山再世也。己未春。老人掩室。典诰具存。辨僧事时。犹未精悉。谚云。方饮多。未若临症多。始知人在则易。人亡则难。故观者咸为慨叹。时同门颛一律师。与余共相论曰。禅门有列祖提纲。讲家有台贤教义。吾宗若得出一部羯磨仪式。则一切作法等事。不致于生疏茫昧矣。然道必有本。学必有宗。先老人之弘范。为后学之成规也。余曰。和尚可出此书。流益将来。作人天眼目。颛曰。吾年衰迈。神智昏矣。尔在茂龄。正应努力。(玉)虽识见肤浅。学术荒芜。当法门大事。顿忘鄙陋。因之凝想先老人说法规模。或值一二疑难处。请益于耆宿。再将作持续释。一一体会。便学先型。并在耳目矣。于是录成羯磨仪式。以为自新要务。二十年来不授梨枣者。意欲参考于无尽也。迩因抄写纷纭。瓜爪混杂。群弟子怂恿刊之。故又研磨再四。补失删繁。将时事。与非时事。分开上下两卷。以便检讨。虽律宗纲要。不在于兹。而作办之体。大略备矣。[1]壁如镕金之法。必在火。铸器之方。必在模。金无火。则不化。器无模。则不成。佛法亦若是也。浣染成净。须假羯磨。感发殷心。要藉仪式。缘成。则彼此事[A4]办。缘坏。则能所皆非。若无仪式。作辨谁稽。羯磨由此虗设也。或曰。明此仪式。能秉羯磨。则律藏。作持。不须检矣。余曰。律藏大部。总也。随机羯磨。别也。作持续释。详也。羯磨仪式。略也。如是或总。或别。或详。或略。随机行用。并为法要。既学律宗。必须博究毗尼。深明大部。乌可得少为足者耶。或又曰。何不揣本。而齐末乎。余曰。入海算波。岂不难哉。今以一滴微波。穷尽全潮瀛渤。诚易易也。斯文不其然乎。以事习仪。因仪立事。俾诸覧者。从末以推其本。㴑流而寻其源。严净毗尼。弘范三界。未尝不以此为一助也。板刻既成。爰笔为叙。
时康熙三十七年十月望旦
羯磨仪式凡例(十则)
- [A5]是书大要。以佛僧作法为题。如律辨事为目。盖佛祖作辨于先。必有仪式垂后。奕叶相承。令法久住。今依律集仪。以资来学。喻海一滴。略被初机。
- [A6]律中所明一百八十四种羯磨。各有成济之功。其出内兴废。作持详释。今文分二十篇。二百十四法。此但约法被事。就其时用。云尔。
- [A7]毗尼属事。有乎二十。一者时事。谓忏摩。布萨。安居。自恣。以时而作故。二者非时事。谓一切成善治罚羯磨。有无不定故。然羯磨虽多。此二摄尽。今以上卷明时事。开为十篇。下卷明非时事。亦开十篇。若欲作法。便于检讨。
- [A8]时事十篇中。法开九十五条。非时事十篇中。法开百十九条。斯亦随其事法大小以分。原无定例。
△未展卷前先目录者。令人略知梗概。然后委明枝叶故。
- [A9]开卷至终。先标章。次出文。俱大字。行仪引证。并细注。眉目若能清白。脉络自然贯通矣。
- [A10]羯磨乃如来制度之法。主法者是代佛能说之人。呼召者是受佛所教之众。是故羯磨仪文。主法开导之语。呼召礼跪之词。并书于顶格。其余附明者。皆低一字。以俟参证。
- [A11]仪中能秉之法。以作持为主。所作之处。宜华山为例。但处有不同。可以更移。而羯磨仪法。定不可易也。
- [A12]作法辨事。名为羯磨。承先启后。故曰仪式。住持正法。全在羯磨。秉[1]宜如式。方合圣制。少有乖违便名非法。是故佛言。有秉羯磨。及如说行者。斯。则名为正法久住也。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渐令正法疾灭矣。后之行者。当随顺文句勿令增减。违法毗尼。当如是学。
- [A13]羯磨乃比丘要务。一切僧事。依之而成。若非羯磨。作法不成矣。凡为羯磨者。必须五夏依学毗尼。晓了开遮持犯。方堪秉白。故律云。若不能诵白羯磨。终身不得离依止也。宜诫勉之。
羯磨仪式凡例(终)
羯磨仪式目录
- 上卷 时事
- 第一黑白忏摩篇(四法)
- 先明悔过法
- 如律审戒法
- 上殿礼佛法
- 呈罪称量法
- 第二半月布萨篇(十四法)
- 先知净住法
- 起缘说戒法
- 净堂敷座法
- 整仪入众法
- 请师升座法
- 诫敕小众法
- 问和行筹法
- 白时诵戒法
- 续诵大乘法
- 难缘略说法
- 对首说戒法
- 心念说戒法
- 集结小界法
- 说[A14]已解界法
- 第三受筹结夏篇(六法)
- 洒扫敷座法
- 安详聚集法
- 次序迎请法
- 礼拜归位法
- 集白差使法
- 日行舍罗法
-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 鸣椎集众法
- 拈香礼佛法
- 对首安居法(二则 初依处不依人 次依人必依处)
- 注明日课法
- 序记腊次法
- 心念遥依法
- 请依止师法
- 第五悔过修净篇(二法)
- 亲临审戒法
- 具仪呈课法
-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 如制采艸法
- 问缘索欲法
- 敷座请师法
- 集僧作辨法
- 差受自恣法
- 行艸敷座法
- 白僧随意法
- 遵敷结示法
- 难缘略说法(三则众法对首第一略 第二略单自[A15]己有三略)
- 展转忆念法
- 一人心念法
-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 敷设集僧法
- 问答和白法
- 差人持衣法
- 羯磨付托法
- 张衣示众法
- 为僧授受法
- 四人受衣法
- 三人受衣法
- 对首受衣法
- 独受德衣法
-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 净堂集众法
- 呈衣复上法
- 问答所成法
- 单白出衣法
- 严禁五事法
- 称量施衣法
- 三二独舍法
- 第九舍受衣药篇(十三法)
- 正舍三衣法
- 正受三衣法
- 权受从衣法
- 舍尼师坛法
- 受尼师坛法
- 舍钵多罗法
- 受钵多罗法
- 证受三药法(一非[1]〔府〕药 二七日药 三尽形寿药)
- 请净施主法
- 衣药说净法
- 尼受二衣法(一僧祗支 二覆肩衣)
- 勤䇿舍衣法
- 勤䇿受衣法
- 第十心念舍受篇(八法)
- 念舍三衣法
- 念受三衣法
- 念舍坐具法
- 念受坐具法
- 念舍应器法
- 念受应器法
- 念受三药法(一非时药 二七日药 三尽形寿药)
- 长衣说净法
- 第一黑白忏摩篇(四法)
- 下卷 非时事
- 第一结解诸界篇(七法)
- 预瞻标相法
- 集僧结界法
- 作前方便法
- 先结戒场法
- 正结大界法
- 量结摄衣法
- 有缘解界法(三则 先解衣界 次解大界 后解戒场)
- 第二受日出界篇(九法)
- 鸣椎集众法
- 呈情乞假法
- 问答所成法
- 称量允可法
- 警示出界法
- 对首受日法
- 听受残夜法
- 心念受日法
- 念受残夜法
- 第三处分亡物篇(十三法)
- 如律集众法
- 舍物与僧法
- 集僧答问法
- 量功赏德法
- 还施亡物法
- 差人处分法
- 羯磨付物法
- 示物轻重法
- 称量估价法
- 施无衣人法
- 四人真分法
- 三二人分法
- 心念取物法
- 第四与覆藏行篇(二种)
- 初与但覆藏羯磨(十五法)
- 露非方便法
- 鸣椎集众法
- 呈白犯缘法
- 乞允羯磨法
- 问答所成法
- 考察从生法
- 屏除小罪法(先忏从生罪次忏根本罪后忏故妄无知二堕)
- 僧与羯磨法
- 夺五七事法
- 白僧行行法
- 谕防八事法
- 布萨白僧法
- 白僧停行法
- 代白停行法
- 白僧起行法
- 二与覆藏本日治羯磨(二法)
- 初有覆本日治法
- 第五与摩那埵篇(四种)
- 初与无覆摩那埵羯磨
- 二与有覆摩那埵羯磨(五法)
- 先白行满法
- 正乞意喜法
- 当与羯磨法
- 白僧行行法
- 日日白僧法
- 三与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 四与坏覆藏及坏摩那埵本日治羯磨
- 第六行满出罪篇(五种)
- 初与但行摩那埵出罪羯磨(五法)
- 如律集僧法
- 呈白行满法
- 求僧与法法
- 羯磨拔罪法
- 开导守持法
- 二与不坏覆藏不坏摩那埵出罪羯磨
- 三与坏覆藏及坏摩那埵出罪羯磨
- 四与坏覆藏不坏摩那埵出罪羯磨
- 五与不坏覆藏坏摩那埵出罪羯磨
- 第七忏偷兰遮篇(三种)
- 初主品僧中忏(九法)
- 露罪集从法
- 从僧乞忏法
- 请师忏悔法
- 答问所成法
- 白僧忍可法
- 检校八品法
- 屏除小罪法(二则 先忏从生法 次忏根本法)
- 忏主回复法
- 正忏偷兰法
- 二中品向四比丘忏(二法)
- 礼请忏主法
- 忏主白众法
- 三下品对一比丘忏
- 第八忏波逸提篇(二种)
- 先忏舍堕(十六法)
- 乞求露罪法
- 知时集众法
- 呈白犯缘法
- 舍本犯财法(二则 初定舍法 次不定舍法)
- 从僧乞忏法
- 集僧作辨法
- 受请白僧法
- 考察从生法
- 屏除小罪法(三则 先请忏悔主次忏从生罪后忏根本罪)
- 僧中舍堕法
- 开导责心法
- 即座还衣法
- 有缘转付法
- 经宿还衣法
- 四三人忏法
- 对首忏衣法
- 后忏单堕(三法)
- 先忏从生法
- 次忏默妄语
- 后舍本堕法
- 第九忏可呵法篇(二法)
- 分别罪体法
- 请师悔过法
- 第十忏突吉罗篇(二法)
- 初除故作法
- 次除悮作法
- 第一结解诸界篇(七法)
羯磨仪式目录
羯磨仪式卷上
时事
○第一黑白忏摩篇(四法)
初先明悔过法
梵语忏摩。此翻悔过。谓犯罪之人。应如法悔过也。本云阿钵底提舍那。阿钵底。是罪。提舍那。是说。应云说罪。谓自知有罪。当向清净比丘。倾心吐露。如实而说也。又云忏悔。忏。是西音。悔。是东语。此乃华梵双[1]众也。天台光明释忏悔品。不辨华梵。但直释云。忏者。首也。悔者。伏也。如世人得罪于王。伏款顺从。不敢违逆。不逆为伏。顺从为首。应云首伏。犯戒之人。亦复如是。必须生大惭愧。具大怖畏。伏款三宝足下。直心发露。顺从僧教。依法忏悔也。义净律师云。忏磨者。西音忍义。西国人误触彼身云忏磨。意是请恕愿勿嗔责。此方误传久矣。难可改张。谓顺此土之方规。故即云忏摩。乃大同小异也。应法师云。忏。讹略也。书无忏字。正言[2]又摩。此云忍。谓容我恕罪也。律中正名忏悔。忏名白法。悔名黑法。谓黑法须悔而勿作。白法须企面尚之。取舍合论。故言忏悔。又忏名修来。悔名改往。谓往日所作不善法。鄙而恶之。誓不再作。故名为悔。往日所弃一切善法。今日[A16]已去。誓愿勤修。故名为忏。弃往求来。故名忏悔。又忏名披陈众失。发露过咎。不敢隐讳。悔名断相续心。厌悔舍离。能作所作合弃。故言忏悔。又翻云浣染成净。此乃以喻而显法也。大集经云。譬如百年垢秽之衣。若能一日尽心浣洁。以人工力故。即得鲜净。忏悔亦然。假使百劫世中。所集诸不善业。若能一日洗心发露。恳切忏悔者。以佛法力故。所有诸罪。即得消灭。故名浣染成净也。又忏者名惭。悔者名愧。惭则惭天。愧则愧人。人见其显。天见其冥。冥细显麤。麤细皆恶。故当生重惭愧。至诚忏悔。净名疏云。今明罪灭有三。一。依毗尼门。作法忏灭违无作罪。二。依定门。观相忏灭性罪。三。依慧门。观无生忏。灭妄想罪。复次违无作罪。障戒。性罪。障定。妄想罪。障慧。然慧由定发。定由戒生。今作法忏。虽性罪不灭。而得清净尸罗。发生定慧。是故特须尊重于戒。而诸福中。忏悔为最。故论云。大石虽重。假舟航力。彼岸可登。针芥虽微。不借人持。莫能远去。犯者亦然。不怕罪重业深。但能惭愧改革。即得身心清净。只恐小过微愆。不肯倾心吐露。而地狱罪苦。终不能除。故经云。有惭愧者。可名为人。若不惭愧。与诸禽兽。不相异也。
二如律审戒法
准根本律云。若一界内惟比丘共住者。遇白半月。于十四日先忏摩。如黑半月(大小)。在二十(九八)日。斯有二义。一者。律制犯者不得诵戒。亦不得闻戒。犯者不得向犯者发露。犯者亦不得受犯者忏悔。故制于布萨之前。令尽集法堂。如律预问。大众决疑。自他两利。二者。犯罪之人。于布萨时。发露忏悔。仍恐羁迟说戒。听众疲劳。故预立此法也。同居大众。若于五篇戒相中。轻重有犯者。当以惭愧水。洗浴识尘。执发露刀。割覆藏网。凭僧先悔。令戒身具足。清净布萨。此乃是仗众僧拔苦。以见戒和同修也。若有智慧人。才犯之时。即生惶怖。稽首三宝前。倾倒过咎。志心忏悔。不待临时审问也。律云。时分将至。知事人应差求寂。或年少比丘。诣羯磨堂。扫洒令净。敷座然灯。于正座后。傍设一小桌。书记候录人事。仍恐名同事异以便详察。至初夜分开大静时。接揵捶(律论后改此椎字)。
(此是打鼓一通。计五十四下。初缓缓重打二十下。次渐紧。稍轻打二十一下。后紧收轻轻打十二下。复连椎重击两下。是为五十四也。余集僧打法准此。众僧[1]〔间〕[A17]已。各搭七衣。持具。整肃威仪。雁行而出。至法堂[A18]已。先礼佛一拜。序立两傍。僧尽集[A19]已。一首颔执香。二引磬随后。请一堪能羯磨者。临堂为众作法。然彼师亦不得在寮中待其请至。此乃僧法羯磨。不同新戒忏悔。可时应迎到半途。其请者迎见即转身。二引磬前行。执香者随后。师至法堂。先展大具。礼佛三拜。诣座傍立。为首者上香。大众向上排班。作礼三拜[A20]已。师就位拈香三瓣。然后坐下。若有五戒十戒。及菩萨沙弥依住者。次序而问)。
知事人呼云。
诸沙弥。次第进堂。(沙弥[2]〔问〕呼。整仪而入。向上排班[A21]已。呼云)闻磬声顶礼三拜 撩衣(拜[A22]已。复云)问讯 长跪 合掌。
羯磨师抚尺云。
诸沙弥。汝等既舍五欲亲缘。受持(五十)支禁戒。为佛弟子。号曰息慈。理宜严护身口。业道过非。精学随律威仪教法。戒体若净。众善方生。少有染污。至道难入。今乃(白黑)半月布萨之前。大僧集会忏悔之际。汝等各将本所受持戒品。应当谛审忖思。从前半月审戒以来。乃至于今十(三四)日中。若有犯者。向我一一说露。以便依律作法浣染成净。若有犯而不言者。则自欺增罪。非释种子 抚尺问云。
诸沙弥。
- 第一。不杀生戒有犯否。(答)无(有。则言有。无。则言无。不得隐覆。下皆准此)。
- 第二不偷盗戒有犯否。
- 第三不淫欲戒有犯否。
- 第四不妄语戒有犯否。
- 第五不饮酒戒有犯否。
- 第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涂身戒有犯否。
- 第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戒有犯否。
- 第八不坐高广大床戒有犯否。
- 第九不非时食戒有犯否。
- 第十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戒。于中一一有犯否。
(如上一一答[A23]已。若总无犯者。羯磨师云)。
(五十)戒。既然无犯。可称清净沙弥。作礼而退(呼云)。
一拜起具 问讯 次第出堂。上殿俟候。随大众礼佛(问沙弥尼准此。五戒亦同。惟不问后五条为异 次呼菩萨沙弥仪式。亦同前)。
座上抚尺云。
菩萨沙弥谛听。我今问汝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相。应当如实而答。
抚尺问云。
- 第一杀戒有犯否。(答)无(有当言有。无则言无。不得虗妄而答。后皆准此)。
- 第二盗戒有犯否。
- 第三淫戒有犯否。
- 第四妄语戒有犯否。
- 第五沽酒戒有犯否。
- 第六说四众过戒有犯否。
- 第七自赞毁他戒有犯否。
- 第八悭惜加毁戒有犯否。
- 第九嗔心不受悔戒有犯否。
- 第十谤三宝戒有犯否。
(如上一一答[A24]已。若无犯者。即云)十重戒既然无犯。我今更问汝四十八轻。应当如实而答。
抚尺云。
- 第一不敬师友戒有犯否。
- 第二饮酒戒有犯否。
- 第三食肉戒有犯否。
- 第四食五辛戒有犯否。
- 第五不教悔罪戒有犯否。
乃至
- 第四十八不破法戒。于中一一有犯否。
(如前答[A25]已。若无犯者。即云)轻重戒相。既然无犯。可称清净菩萨沙弥。作礼而退。
知事人呼云。
一拜起具 问讯 上殿去。候大众同礼佛。
(此准菩萨戒相而问。轻重既然无犯者。则沙弥十戒。自雪耳。其小。大。二俱直言答竟。座上师称量人。事。及法。若小小有犯前四性业者。依律作不现前白四羯磨灭摈。不得共清净沙弥同事。亦不得依止比丘住。由非释子沙弥故。若作而不成。作者。犯应忏突吉罗。对首悔除。若遭命难因缘。律有明训。若有犯后六遮业者。故作。则有心轻慢佛语。犯应忏突吉罗。作对[1]〔者〕法悔。无心悮作。则不善守律仪。与责心突吉罗罪。作心念法灭。其小大亦复如是。若有犯十重戒者。准小乘律法。如前灭摈。大乘虽许忏悔。必须要见先华种种瑞相。佛来摩顶。方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若有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悔。罪便得除。不同重戒作法者。必须审定犯缘。仍分故悮。而与忏悔。方名为善。然兹法范。预立于斯有小大则用。若无者。惟集大僧忏悔耳)。
羯磨师抚尺云。
僧集否(答)僧[A26]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A27]已出。(若无者。答)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忏悔羯磨。
(此集僧不问说欲者。律制发露。必须自言。若不自言。不应治罚。是以不问也)。
抚尺云。
诸大德。今乃(白黑)半月未布萨之先。我等和集一处。人各抚臆自忖三思。从前半月诵戒以来。乃至于今十(三四)日中。若有干犯佛制。污染戒身者。当生惭愧。速求清净。向我直言发露。切勿覆隐。故未曾有经云。前心作恶。如云覆日。后心起善。如炬消暗。是知净染由心。忏悔凭律。若不能生深信之心。具大怖之念。纵佛在世亦难忏除。诸大德。汝等愿净五篇。成就五。分法身。冀严三聚。不系三界生死者。有犯。则出众说过。无犯则端立默然。知诸大德清净。(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有犯者否。
(若有犯者。次第出班。向上三拜。长跪合掌。说所犯事。羯磨师当详究因心及所犯事缘。书记师一一录明[A28]已。犯者一拜起具。问讯。归班。座上再问第二。第三遍[A29]已。而众皆默然者。维那举云)。
忏悔功德殊胜行(云云)。
(大众同念回向偈毕。殿上接鼓三下。羯磨起身礼佛一拜。或同大众齐拜亦可。拜[A30]已。迎请者云)。
送师传。(答)不劳(羯磨归寮)。
三上殿礼佛法
(大众齐上殿展具。鸣手磬接鼓三通。先礼佛三拜。问讯[A31]已举)。
- 普贤王菩萨摩诃萨(第二。第三称。加南无二字念。三称[A32]已。钟鼓煞完。再举)
-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十二拜)
- 南无文殊师利菩萨(三拜)
- 南无弥勒菩萨(三拜)
- 南无十方诸佛(三拜)
- 南无十方菩萨摩诃萨(三拜。三皈。各回)
(此乃是准菩萨戒师长位次礼也。若有倍加精勇者。各随方便。或通宵礼佛。或持诵咒经更好。而修行不厌其繁多。则愈为善矣)。
四呈罪称量法
(羯磨。同维那。书记。或即晚。或次日。将犯者至方丈门外立。执事入门左右立。维那知会侍者[A33]已。请出和尚到公位。羯磨合掌向和尚云)。
昨夜忏悔堂中。有(某)大德。犯(某)事发露。呈白和尚。
(说[A34]已。一拜左侧立。次维那书记。同礼一拜。呈罪单[A35]已。左右立定。和尚看明。维那呼发露者进来。脱屣展大具。顶礼三拜。问讯。长跪。合掌。和尚细问。犯者如实说[A36]已。然后依律制断。当与白四。白二。对首。心念。四种羯磨者。即应与之。然今人信根浮薄。恐自力不坚。仍令犯者。或兼礼诸佛万德洪名。或诵持灵感秘密神咒。仗佛菩萨慈悲力加被。羯磨忏悔力灭除。俾罪障冰消。善法日茂。如是教[A37]已。呼彼起立。礼谢三拜。起具。问讯。羯磨。维那。书记。如前礼辞而退。然忏列三门。此是律门。兼之于定。非慧门所摄也。今半月忏摩。菩萨僧仍依比丘僧法羯磨。而不另作者。宁有身戒不净而云心戒清白者也。非谓弃大就小。混乱僧规。故南山事钞云。欲得正法久住。大乘菩萨。善护僧制。若果是大机净信。于昼夜六时。真正持菩萨戒者。自然十重冰霜。余轻雪月。如偶尔习气突发。而于熟境难禁。适有犯者。方遵梵网。地持。二经。作大乘忏悔。此如大乘玄义十二门分别中所明。故不繁引)。
○第二半月布萨篇(十四法)
初先知净住法
律云。布萨者。即说戒也。秦言善宿。南山云净住。谓清净身心。如戒而住也。摩得勒伽论云。云何名布萨义。谓舍诸恶不善法。证得白净法。究竟梵行事。故名布萨义。十诵律云。布萨法者。半月。半月。诸比丘和合一处。筹量自身。昼作何罪。夜作何罪。犯。与不犯。若有过者。即应舍离忏悔。安住善法故。根本律中。半月说戒。名曰长净。义净律师云。每于黑白半月。日日之中。须以日数告众令知。或上座曰。或知事人云。诸大德。今是(黑白)月几日。此有二义。一。为知褒洒陀时。二。为防俗人来问。以便答故。所言褒洒者。是长养义。陀。是持义。由集众说戒。能长养善法。持自心故。善见律云。云何得知正法久住。佛言布萨法不坏是。
二起缘说戒法
按说戒揵度云。佛在罗阅城。时诸外道。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诸人往来。共为亲友。给与[1]欣食。极相爱念。瓶沙王登楼遥见。问知其由。王即下楼。往礼世尊。白所见事。愿佛令诸比丘亦三时聚会。我及群臣。亦来聚会。佛即允[A38]已。王辞礼去。佛告诸比丘。从今以去。听汝等三时集会。彼时但是说法。未曾说戒。后于异时。佛在静处。作是思惟。我今为诸比丘结戒。应说波罗提木叉。中有信心新受戒比丘。未得闻戒。不知当云何学戒。我今宁可听诸比丘集在一处。说波罗提木叉。毗尼母论云。佛在世时。听诸比丘。日日说戒。皆生疲厌心。[2]囚集会疲极故。如来闻[A39]已。即集僧告言。自今[A40]已去。听诸比丘。半月半月日。和集说戒。尔时有一住处说戒。僧坊既大。远者不闻。佛告诸比丘。若坊大僧多者。听敷座正中说戒。当高声朗诵。使得闻之。时诸比丘用歌音诵戒。佛言不应尔。但高声了了诵之。歌音诵戒有五种过失。一者未入道迹之人。闻音染著。二者。为世人所嫌。三者与世人歌调无异。四者。妨废行道。五者。妨入定。第二分云。时布萨日。有一比丘入房闭户而眠。诸比丘说戒[A41]已。起座而去。时眠比丘闻声即起。问言。诸大德。欲何处去。将非往作布萨耶。诸比丘报言。我等说戒[A42]已归来。汝向在何处。答言。我在房中闭户眠耳。诸比丘往白世尊。佛言。不得白日在房中睡眠。说戒日。听上座于小食大食上。作白[A43]已。然后诵戒(将结齐时。知事人先高声作如是言)。
结过齐。未受戒者先起座。客师先请回(齐毕。起座[A44]已。上座白)。
大德僧听。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萨。白众僧于(某时分)集(某)处诵戒(一说)。
(十诵律云。单白有乎二种。有单是白。非羯磨。有单白即是羯磨。此乃是白。非羯磨也。若昼日有缘所羁。应白初夜分。若有因缘。应广一。略一。若无缘阻。两乘俱广。当作两时集。白。先作诵比丘戒白。次作诵菩萨戒白。一菩萨上座比丘。于大食。小食上。白云)。
大德菩萨僧听。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萨。白菩萨众。于(某时分)集(某)佛殿。诵菩萨戒(一说。若有缘不能两乘广者。淮小乘白法)。
三净堂敷座法
说戒揵度云。于布萨日。为上座者。当教年少比丘。(初受戒者)扫洒(扫洒者。以地。喻心地。扫洒如忏愆。表半月。半月。布萨。清净身心也)。敷座。其座有二种。一。是高座(为说戒者登)。二。是低座(为听戒者设)。其高座上。宜列香花(以香。表信。花。表因。若非正信净因。则修证无从也)。备灯火。预防夜暗(此言昼日。布萨也。灯火表智。暗喻痴障。以显智起。则无明破。而惑业亡也)。具水器。于中分二。一。是洗足瓶(恐足垢秽。污僧地敷故。此方足有鞋袜。亦无地敷。少此亦得)。二。是洗手盆(谓入堂时。先当洁手。则礼僧无慢。以水。表定。垢。喻尘烦。若不藉定力。则尘情浑浊。莫能澄静也)。具舍罗(此云筹。乃记数之物。以见界内比丘有若干也)。以上等物。若上座不教年少比丘辨者。突吉罗。教而不依者。亦突吉罗。如上具[A45]已。受欲者回。(律制有三宝因缘。及看病事者。听至堪能持欲者所与欲。若有病重人。不能动者。听到彼处索欲。故须待受欲者回也)时至打揵椎(梵语臂[1]〔咤〕。此云打。梵语揵椎此云所打之木。又翻为声。故律云。随有木。瓦。铜。铁。鸣者。皆号揵椎。此乃是如来信鼓。众僧号。令。名为集僧方法也)萨婆多论云。夫集僧揵椎。必有常准。不得互易(此乃是打钟一通[2]〔某〕打法与忏摩同)。
四整仪入众法
(大众闻揵椎声[A46]已。各披大衣。整肃威仪。云集法堂。先礼佛一拜。序戒而立。不得戏笑杂谈。南山事钞云。凡入布萨堂时。应在门外褊袒右肩。[A47]敛衣当心。摄恭敬意。而拟堂内之僧。作佛想。菩萨。罗汉想。何也。以三乘法食皆同故。次则徐徐进堂。若在西坐者。从户外傍门西颊。先举左足。定心而入。若出门者。还从西颊。先举右足。次第而出。若在东坐者。反上可知。不得门外交过。步下参差。若欲坐时。先将右手按地而坐。以衣自覆。勿露形丑。须知五法。对治一心。一者。当怀恭敬。重法尊人。二者。应自𢍉下。如拭尘巾。三者。应知坐起。俛仰得时。四者。在彼僧中。不为彼杂。五者。不可忍事。应作默然。凡释子威仪。事在严整清洁。轨行可观。此乃是无言之教。堪发有情之信。所以程子观僧行而猗嗟云。三代礼乐。尽在于斯焉)。
五请师升座法
(众中为首者执香。二引礼鸣磬。如忏摩法。请一具德腊师入堂。脱履。展大具。礼佛三拜。升座侧立。首领上香毕。同迎请者展具。作礼三拜。起具。问讯。复位。说戒者就位。拈香三辨[A48]已。左右顾云)。
诸师请坐(说[A49]已。自亦跏趺)。
六诫敕小众法
(若有菩萨沙弥。及受十戒。并五戒者。先当勗勉。知事人呼云)。
诸沙弥次第进堂。(向上排班[A50]已)闻磬声顶礼三拜 问讯 长跪 合掌。
座上抚尺云。
诸沙弥谛听。人身难得。戒法难逢。时光易过。道业难成。汝等各净身口意。勤学经律论。谨慎莫放逸。(答)依教奉行。(座上云)既能依教奉行。作礼而退。(呼云)一拜起具。问讯 次第出堂 菩萨沙弥。候诵梵网经来听。
(其沙弥尼入堂礼拜仪式亦如上。出[A51]已。维那即举)。
香云盖菩萨摩诃萨(第二。三声。添南无念。众齐称[A52]已。击子遂煞下一阵完。次举云)。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毕。即举开律偈)
七问和行筹法
(座上合掌。从稽首礼诸佛。高声朗诵。至半月半月说[A53]已。抚尺问云)。
僧集否。(答)僧[A54]已集(律云。僧者。从四人。十人。至百千人。皆名为僧)。和合否。(答)和合(南山事钞云。大凡作法之时。必须身心俱集。方名和合)。未受具戒者出否。(答)[A55]已出(若无有来礼僧足者。答云)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律云。有四种具足。一。受具足。二。随具足。三。护他心具足。四。具足守持。五分律云。应遣沙弥著不见不闻处。以灯笼遍照。恐盗听大僧说戒。受具成遮)。
不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有否。
(律云。应来者来。应与欲者与欲来。然欲有四种。二有缘与欲。二堪能者受欲。三僧中说欲。四有缘转与欲。四者并须如法。若犯一非。具招两过。是以如来大慈。凡作羯磨时。若果有三宝因缘。及看病等事。听彼与欲。应对一堪。能持欲往僧中说者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
(律云。若为佛。法。病缘。应改其事。安居受筹时。应言与欲受筹。自恣时。应言与欲自恣。余一切法。皆言与欲羯磨。其与欲者。若是后戒。应对受欲者一拜。长跪。合掌向彼说[A56]已。一叩而起。若是同戒。或前戒者。但一拜[A57]已。对立作法作[A58]已。再拜。僧祇律云。不听与欲者多。集僧者少。亦不得相等。应与欲者少。集僧者多。亦不听无缘与欲。南山事钞云。结界。灭诤二种羯磨。纵有因缘。不开与欲。余一切羯磨皆听。律本云。与欲。受欲[A59]已若未作羯磨。不得出界。及至戒场上。亦不得明日作羯磨。今日与欲。违者皆突吉罗。时受欲比丘有因缘起。不得持欲往僧中说。不知当云何。佛言。听转与余比丘欲。应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与众多比丘受欲清净。彼及我身。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
(时持欲者。闻座上问[A60]已。于本位上合掌高声答云)有。(即出众。若说和尚欲者在先。只须一问讯。合掌对座。直立说之。说[A61]已再一问讯归位。持大众欲者。对座一拜。问讯。长跪合掌作如是言)。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清净。彼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座上云)善(答)尔(一叩而起。归本位坐)。
(律云。若能忆持名姓者。随意许受多少说之。如不能者。[A62]但云众多比丘。与欲清净。所言欲者。要也。谓闻揵椎声。本要往僧中同作羯磨集其和合。因有三宝因缘及看病等事。故与欲也)。
谁[1]遗比丘尼来请教诫。(若无答)此处无尼来请教诫(若有受嘱者。答)有(答[A63]已。即起座整衣。至众中。先礼僧三拜。长跪。合掌为尼代请。僧祇律云。于礼僧足下加与清净欲。当如是白)。
大德僧听。(某)处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半月半月顶礼比丘僧足与清净欲。求请教授尼人(三说)。
(一拜起具。准义加云。欲应至上座所。如是问言)。
大德慈济能教授比丘尼否。
(若答言不堪者。如是乃至二十夏[A64]已来。一一具问。若言能者。即还至座前。向上合掌。如是复云)。
(某)上座堪能。
(一问讯。复位。座上知[A65]已。即白二羯磨差往。然后为僧说戒。其布萨诵戒。与夫盖往教尼者。事法虽殊。作辨同时。不必更问。集和说欲。即当问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差教授比丘尼人羯磨(白云)。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谁诸长老忍。僧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A66]已忍差(某甲)比丘教授比丘尼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羯磨[A67]已。准义如仪云。其受差者理宜离位。至于众前。三礼僧中上座[A68]已复位。彼受嘱者。亦应起坐至彼受差教授比丘尼者所。曲躬叉手而语教授期时。白云)。
大德慈济。能教授比丘尼僧。克何期时屈降彼处。愿垂示谕以便闻知候迎。
(一说。教授师酌量克就[2]〔目〕期报受嘱者[A69]已。两相疑别各归本座。谛听诵戒。此乃是初差新教诫也。若座间有曾受差者。座上即问)。
众中谁能教授比丘尼。([A70]已受差者。在本位合掌[3]〔各〕)我比丘(某甲)堪能。
(答[A71]已。即出众礼上座足。其受嘱者。亦即如前询约往期。更无羯磨可作。以法无重秉。人无二质故。此谓是有教授比丘尼人所作也。若受嘱人。如前遍问。为尼请竟。无堪能者。即应转身还上座前。先一问讯。合掌报云)。
我(某甲)遍问众僧。无有堪能者。
(问讯。归位。座上或再问众僧无堪任者。师应名彼受嘱者至座前。传略教诫法。彼受嘱者闻[A72]已。即当出位至座前。向上合掌而立)。
座上告云。
汝今。为比丘尼请教诫者。我[A73]已问僧。此众无堪能教诫人。明日尼来问可否时。当如我语。报言。昨日。为尼僧中请教诫师。众无堪任者。上座如律。[A74]已为汝等。传宣略教诫敕。尔比丘尼僧。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一说其受嘱者答)尔。
(一拜复位。此但明当时问请之法。若欲广知。当阅教诫比丘尼正范。倘有乍入伽蓝来礼僧足。求听戒者。尼应预告知事人。其知事人。先遣尼在门外立。闻座上问。应答)。
此处无尼来请教诫。[A75]但有礼僧足者。(座上云)唤进来。(呼云)诸比丘尼。次第进堂 问讯。展大具 闻磬声顶礼三拜 问讯 长跪 合掌。
座上抚尺云(此准十诵略教诫法)。
诸比丘尼谛听。今乃(黑白)半月布萨之期。颁宣五篇圣章。生善灭恶之日。庆闻二部律与。此是非僧不与之地受具方得序趺。尔等以戒为师。依戒而住。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答)顶戴受持。(座上云)既能顶戴受持。作礼而退。(呼云)一拜起具 问讯。
(佛制大僧布萨之期。诸比丘尼应当请僧教诫。彼处若无别界。准律明制。方便许听。应于比丘之后。敷座而坐。彼问讯[A76]已。维那引至最后一行。序座听戒。此乃是礼僧足。求听戒之仪式也。若有请教诫。行堪能者。受嘱人问往期竟。方行筹。诵戒。若有受嘱人请。无堪能者。传宣略教诫敕[A77]已。即云)。
欲说戒者。应当先行舍罗。众中[A78]已受差者。出班。为僧作法(若[A79]已差者。不必重差。若未差者。如是差云)。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为僧行舍罗。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为僧行舍罗。谁诸长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为僧行舍罗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A80]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为僧行舍罗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众多者。应差四人。羯磨作两番白。不得僧差僧故。律云。应差具五德人。为僧行舍罗。所为不爱。不恚。不怖。不痴。知行筹求行筹也。受差人先应出众。一拜复位。座上复口差二人。或四人收筹。若有八人。并定两班。行者前立。收者在后。若但四人。站一班。行者居中。收者两边。一拜。问讯。归位。首者白云)。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我(某甲)比丘。(某甲)比丘为僧行舍罗。白如是。
(若行者四人。羯磨序执事作两番白。收者不必白。白[A81]已。齐出位如前比班。向上一问讯。行者执筹盘在前。收者捧空盘随后。从座上起次第而行。若行者四人。二人从中左[1]〔在〕分行。一人各往后二行。或三行起。若听戒者是税坐。应起身取筹。若是地坐者。应蹲踞取一茎置空盘内。说欲者记明人数。代取彼筹。若人数多者。应向行筹人云。有若干人与欲。其行者亦应问彼。不得忘错。如上行[A82]已。俱往屏处。细行数之。若有行别住者。亦算彼数。连行者。收者。总算记明有若干人然后收者前行。行者随后往至座前。收者在前班或中立定。为首收筹者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某)分。第几(黑白)半月布萨。座中比丘(若干)人。
(报[A83]已。各放筹盘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或中。为首者。如是复云)。
为僧行舍罗竟。(向上一拜。座上云)善。(行者齐答)尔。(拜[A84]已归位。若有行行者。呼云)。
行行的进来。(到[A85]已。复云)闻磬声顶礼三拜(又云)。
两边合掌(拜[A86]已。长跪。合掌。白文三遍竟。座上云)。
众僧[A87]已知。如法行持。(答)尔(一叩而起。后坐听戒。若有二三人。应次第白)。
(○此乃是有受嘱人。有堪能教诫者。无堪能教诫者。及有礼僧足尼来求听戒者。集僧作法如是。若无受嘱人。及礼僧足者。如前答此处无尼来请教诫[A88]已。座上即问)。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诵戒羯磨。(座上云)既诵戒羯磨。应当先行舍罗。众中[A89]已受差者。起座为僧作法。
(此乃是律堂诵戒常所行事如是。若无请教诫尼人者。集僧皆准此。其未差者。差。及出班礼仪。并单白行筹等式。尽如前行。行者于此白僧。法亦同上)。
八白时诵戒法
(律云。其诵戒者。应先作单白和僧[A90]已。然后说戒。即当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2]〔无〕白)月十(四五)日众僧说戒。若僧时到。僧忍听。和合说戒。白如是。
(若有因缘。欲一广。一略者。座上应告大众师言)。
和尚说今日有(某)事。广大略小。(或云)广小略大(说[A91]已)。
抚尺云。
诸大德。春分三月(季中有闰当言四月)日为一时。
(按西域国法。四月日为一时。从腊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为春分。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夏分。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为冬分。无有秋分。西域三时。东震四季。期所改者。按此方国法也)。
半月日[A92]已过。
(依西域。腊月尽诵戒。则云半月日[A93]已过。正月半。则云一月日[A94]已过。正月尽诵戒。则云一月半日[A95]已过。余可准知。今顺此方。则正月十五日诵戒。为半月日[A96]已过。余例可晓。其夏秋冬。并如上)。
少一夜。余有(一半)夜。两月半日在。
(少一夜者。西域一年分三时。每一时中。一定第三黑半月少一夜。是正月小也。若第七黑半月少一夜者。是三月小也。夏。冬。准算可知。一年定少六夜。此方历数不定。须照月而言。逢月小诵戒。则云少一夜。若月大。则不必言矣。余有一夜者。若白日诵戒。则本日一夜还在。则可言余。若白日有缘。至初夜分诵者。应云余有半夜。若到中夜亥时诵者。此句则不必言矣。以布萨本日夜分尽去。更无可余故。律云。不得在后夜布萨。是也。两月半月在者。是正月十五日诵戒。谓春分既过半月。三月之数。惟存两月半日在矣。余可准知。此不繁例)。
老死至近。佛法欲灭。诸大德。为得道故。一心勤求精进。所以者何。诸佛一心勤求精进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况余善法。各趁强徤时。努力勤修善。如何不求道。安可须待老。欲何乐乎。是日[A97]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
诸大德。我今欲说波罗提木叉戒。汝等谛听。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应白忏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诸大德清净。若有他问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众中。乃至三问。忆念有罪不忏悔者。得故妄语罪。故妄语者。佛说障道法。若彼比丘忆念有罪。欲求清净者应忏悔。忏悔得安乐。诸大德。我[A98]已说戒经序。(抚尺云)。
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99]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广小。略大者。有八处问清净。一一皆如戒序问法。如是从初篇高声朗诵至卷终。即举诵菩萨戒佛名。及闻经偈[A100]已。即问和集白。略诵大乘。若略小。广大者。戒序问清净[A101]已。即如是诵)。
说戒经中来。(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02]已)。
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八处问清净[A103]已。即举诵大乘戒佛号。及开经偈。广诵大乘。若二部俱广者。诵[A104]已。即举诵戒功德殊胜行等偈。大众同和回向毕。其迎请者起座。先礼佛一拜。诵者下座。亦礼佛一拜。迎请者云)。
送师传归寮。(答)不劳(师出[A105]已。大众齐礼佛一拜。次第各散)。
(其知事人。将所辨具。或收举在衣处。或仍旧留在堂中。遣人照看。待诵大乘戒。勿令遗失)。
九续诵大乘法
(其日若无因缘所羁者。两乘广诵。准律明制。于布萨堂诵比丘戒竟。遵梵网经。移座佛殿说菩萨戒。若座上有佛供者。则不必移。就于彼处诵之。以诸佛道同故。若在一时诵者。准小乘集[1]〔自〕法即是。大乘白法。不行亦可。时至鸣钟三下。或如前打法。菩萨比丘闻[A106]已。各披大衣。整仪入堂。仍如前序戒而立。首领执香。二引礼鸣磬。如前法。请一具德学菩萨比丘诵大乘戒。或是前人。或另请。师至堂中。及迎请等仪。一一如前。维那举云)。
香云盖菩萨摩诃萨(第二。第三。添南无念。三称[A107]已。次举)。
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三称。再举)
抚尺问云。
菩萨比丘僧集否。(答)菩萨比丘僧[A108]已集 和合否。(答)和合 未受菩萨戒者出否。(答)此中无有未受菩萨戒者。(若两乘一座诵者。有单受比丘戒者遣出。座上问时。应答)[A109]已出 不来诸菩萨比丘。说欲及清净有否。(若有。答)有。(说法如前。惟加菩萨二字)。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诵菩萨戒羯磨(即单白和僧)。
大德菩萨僧听。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萨。若僧时到。僧忍听。和合诵菩萨戒。白如是。
(白[A110]已。有菩萨沙弥。呼彼一齐进堂。向上作礼三拜。往后序坐听戒)。
抚尺云。
诸佛子等。合掌至心听。我今欲说诸佛大戒序。众集默然听。自知有罪当忏悔。忏悔则安乐。不忏悔罪益深。无罪者默然。默然故。当知众清净。诸大德谛听。佛灭度后。于像法中。应当尊敬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叉者。即是此戒。持此戒者。如暗遇明。如贫得宝。如病者得瘥。如囚系出狱。如远行者得归。当知此戒。则是众等大师。若佛住世。无异此也。怖心难生。善心难发。故经云。勿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堕无间。一失人身万劫不复。壮色不停。犹如奔马。人命无常过于山水。今日虽存明亦难保。众等各各一心勤修精进。慎勿懈怠懒堕。睡眠纵意。夜即摄心。存念三宝。莫以空过徒设疲劳后生深悔。众等各各一心谨依此戒。如法修行。应当学。
诸大德。我[A111]已说菩萨戒序竟。(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然后高声朗诵。句义了然。若广诵者。从经题乃至八万威仪品当广明。抚尺问清净。其四十八轻。前三十逢十戒处问。后十八。至九戒[A112]已问。诵完。回向。各次第去。若略诵大乘者。戒序问清净[A113]已。即云)。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之下。佛告诸佛子言。有十重波罗提木叉。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一切菩萨[A114]已学。一切菩萨当学。一切菩萨今学。我[A115]已略说菩萨波罗提木叉相貌。应当学。敬心奉持。
- 第一杀戒
- 第二盗戒
- 第三淫戒
- 第四妄语戒
- 第五沽酒戒
- 第六说四众过戒
- 第七自赞毁他戒
- 第八悭惜加毁戒
-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 第十谤三宝戒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八万威仪品当广明。(抚尺[A116]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17]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佛告诸菩萨言。[A118]已说十波罗提木叉竟。四十八轻今当说。
- 第一不敬师友戒
- 第二饮酒戒
- 第三食肉戒
- 第四食五辛戒
- 第五不教悔罪戒
- 第六不供给请法戒
- 第七懈怠不听法戒
- 第八背大向小戒
- 第九不看病戒
- 第十畜杀众生具戒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广明。(抚尺云)。
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19]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十一国使戒
- 第十二贩卖戒
- 第十三谤毁戒
-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 第十五僻教戒
- 第十六为利倒说戒
-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 第十九两舌戒
-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灭罪品中广明一一戒相。(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20]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二十一瞋打报雠戒
- 第二十二㤭慢不请法戒
- 第二十三㤭慢僻说戒
- 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
-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 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 第二十七受别请戒
- 第二十八别请僧戒
-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 第三十不敬好时戒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明。(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21]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三十一不行救赎戒
- 第三十二损害众生戒
- 第三十三邪业觉观戒
- 第三十四暂念小乘戒
- 第三十五不发愿戒
- 第三十六不发誓戒
- 第三十七冒难游行戒
-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梵坛品当广明。(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22]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即云)。
- 第四十拣择授戒戒
- 第四十一为利作师戒
- 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
- 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
- 第四十四不供养经典戒
- 第四十五不化众生戒
- 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
-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 第四十八破法戒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抚尺云)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三问[A123]已)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南无千华台上卢舍那佛。
诵戒功德殊胜行(云云) (其下座礼佛。及出散等仪。如前)。
十难缘略说法(出僧祇律)
(佛言。说戒之日。有八难事起。随缘远近。应略说之。若难事捉近。连戒序。亦不得说者。当如是白)。
诸大德。今(黑白)月十(四五)日布萨时。各正身口意。莫放逸。
(说[A124]已。各散)。
告清净法
(律云。说戒日客比丘来若少者。当告旧比丘清净。应如是白)。
大德僧听。我比丘(某甲)清净(一说)。
(若说戒序竟。方陈此言。必有犯者。毕过告僧[A125]已。余者次第听)。
十一对首说戒法
(佛言。若一比丘住。于说戒日。至布萨堂。如前辨具[A126]已若客比丘来有五人。如僧法诵戒。若但四人。集白诵戒。不受欲。若但三人。各三语说戒。应具修威仪。对二比丘作如是言)。
二大德忆念。今僧十(四五)日说戒。我(某甲)清净(三说)。
(余二比丘。亦如是互作此法。若但二比丘者。亦准此法作之。惟除二字。说[A127]已。随诵大小乘律)。
十二心念说戒法
(佛言。一比丘住处。于说戒日。如前辨具[A128]已。待客比丘。若无来者。应具修威仪。长跪。合掌。心念口言)。
今僧十(四五)日说戒。我(某甲)清净(三说[A129]已。然后诵大小乘律)。
○第三受筹结夏篇(六法)
初洒扫敷座法
(准根本百一羯磨云。安居前一日。授事人应扫涂房舍。令清净[A138]已。于大食小食上。当告白云)。
诸大德。明日僧伽作夏安居。所有诸事。咸应思念(一说)。
(至日若不白者。方丈前悬牌一面。上书今日受筹。明日安居。八大字。具知事者。于集众处。令净人扫洒[A139]已。于正中上面。供娑婆教主本师释迦尼牟佛位。下面朝上左隅。供护法韦駄尊天位。并须香花罗列。灯烛帏煌。左右敷众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座。于正中设一低桌。看人多少可为辨筹几盘。应置二大筹。一者。先行佛位。二者。最后行护法韦駄尊天位。其筹不得粗恶曲戾。五分律云。极短并五极指。长一拳肘。簏不过小指。细不减粗箸。以香水洗过。放净盘中。鲜花覆上。应设二筹盘。二空盘。人多者。四筹盘。四空盘。放低卓上。整齐摆好。若伽蓝大者。先应差堪能者受欲。待彼回堂[A140]已。时至鸣椎。此是打钟三下。尽集界内僧)。
二安详聚集法
(时诸比丘。闻揵椎声[A141]已。各[1]〔彼□〕多罗僧。肃静威仪。手持坐具。雁行而出。至作法处。先礼佛一拜。各序戒次端立。不得高声讲话。笑语喧哗。如兵奴法。若有行行人。应遣在最后一行。自取垫子而敷。其方丈侍者。亦俱先出到作法处。各序次而认位[A142]已。以坐具放在垫于上作记。然后著二人回方丈。随侍和尚出来。不然。众中序定位次。又要移[2]〔动〕。彼此不怡。其自恣。非受功德衣两法亦如是。众僧集[A143]已。上座应问一声。大众可曾济否。有人答[A144]已。方去迎请)。
三次序迎请法
(大众齐集[A145]已。上座执香。二引请鸣磬随后。戒长者出众六人。或八人。少者四人。往方丈请和尚。其执香者走中门。余者傍退。对面而立。待和尚至公位前。迎请者前后两班。执香者站在居中。一齐向上。顶礼三拜。或一拜。问讯[A146]已。末后先行。引磬在后。序次而打。声尽方鸣。香又次后走出中门。到集众所。执香者在下面右边班尼对韦驮座立。请者各归本位前立。二引磬领和尚到佛位前。问讯。胡跪。拈香三辨。起身再一问讯。转身下先一两步。居中向上。礼佛三拜。二引磬站在佛座前。次第而鸣。礼[A147]已即转身下走。引和尚到韦驮前。先一问讯。拈香三辨。再三问讯[A148]已。和尚转身上行归位面立。引请。及侍者亦各归位。首领上香[A149]已。大众一齐向上排班)。
四礼拜归位法
和尚云。至诚作观礼拜。求诸佛菩萨慈悲加被。九旬之中。精勤辨道。无诸魔障。(大众礼佛三拜问讯[A150]已。上座云)转身向下问讯韦驮。和尚云。至诚问讯。愿为拥护。使我等内魔无娆。外障潜消。(三问讯[A151]已。知事者云)转身向上。顶礼和尚三拜。(尚云)礼佛。(或云)礼佛一拜。(拜[A152]已)和尚云。各序坐。
(说[A153]已。和尚坐下。众人归位。放下坐具。脱屣上垫。右手撩衣。左手按后垫子上。从容而下。跏趺端坐。以衣覆好。在大众中。威仪须肃。勿致招愆。和尚于此处开示[A154]已。乃至云)。
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筹。(某)大德。(某)大德收筹。我今集僧后。次第作法。
五集白差使法
僧集否(答)僧[A155]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位正中。向上一拜。长跪。合掌。高声说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受筹。(一说尚云)善。(答)尔(一叩而起。问讯。归位。若有第二人。亦如是说)。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受筹羯磨。
和尚云。作法者白(羯磨师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合掌白云)。
大德僧伽听。今僧伽十六日欲作夏安居。若僧伽时至听者。僧伽应许。僧伽今日受筹。明日安居。白如是。
六白行舍罗法
(行筹。同收筹者。俱起坐。整仪。居中向上。行者前立。收者后站。前后两行。人少一班。齐礼一拜。若当时受差者。和尚说过。即应起坐。先礼一拜。归位坐下。待差过。再同收筹者齐出众如前一拜。仍复本位。为首行筹者。合掌作单白[A158]已。然后同收者起坐。如前站班一问讯。各人擎盘。行者前行。空盘随后。俱至佛前。左右对立。要恰好。不得太近佛桌。身背和尚。亦不得太远。使行者手不相及。第一收筹盘。在班头上立。维那以筹盘放空盘上。至诚礼佛三拜。问讯。长跪。取一大筹。双手横捧。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会上中天教主。本师释迦牟尼佛。受第一筹。
(说[A159]已。放在桌上。起立一拜。持自筹盘。收者以空盘放彼筹盘上。礼佛三拜。问讯。长跪。双手收筹置空盘内。再礼佛一拜。然后[3]〔待〕盘。先省和尚。次行大众。分其左右。从上座。起次第而行。受者应蹲踞取筹放空盘内。说欲者。代收。如多者。报数。如是行[A160]已。若有沙弥结夏。准律所明。彼和尚。或阿阇黎。代取。如多者。应先遣在一处候。待行筹[A161]已。令彼进来。呼云)。
诸沙弥。次第而进。(沙弥闻[A162]已。整肃威仪。至作法处。向上排班。复云)闻磬声顶礼三拜。起具。问讯。
(引礼送彼往末行序立。待行盘已。方坐。其筹盘俱往韦驮前左右班立。维那仍以筹盘放收筹盘上。至诚三问讯。如前双手哲一大筹。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会上护法韦驮尊天。受最后筹。
(说[A163]已。放在桌上。再一问讯。然后自捧筹盘。收筹者以盘放行筹盘上。向韦天三问讯[A164]已。双手取筹放盘内再一问讯。俱到屏处数明。看行行者几人。沙弥若干连行者。收者。共算多少。记清[A165]已。收者前行。至僧中前立一班。行者后立一班。为首收筹者。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会上。座中比丘(几)百(几)十(几)人。沙弥(若干人)(报[A166]已。各以盘放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收者照旧后班。维那复云)。
为僧行舍罗竟。(尚云)善。(行者齐答)尔(一拜归位)。
和尚示云。同居大众。[A167]已知此处今夏有若干人安居。以后诵戒。期中不必行筹了。各人收摄身心。九旬之中。努力为道。受筹[A168]已竟。念偈回向(举云)。
受筹功德殊胜行(云云)。
(大众念回向偈毕。各人起坐。二引请仍到佛前立。和尚礼佛三拜[A169]已。二引磬前鸣。到韦天前。和尚三问讯。即回方丈。大众向上排班。礼佛三拜。转身向下。三问讯韦天[A170]已。为首者云)。
大众到方丈顶礼和尚。(尚云)免礼。(或云)各回。
(然后次第各散。其知事人。应遣年少比丘。或求寂。将所供佛位。及韦天像。礼拜问讯[A171]已。请送原处。其所辨之具。亦各收藏本处毕。自[A172]己方回。然招提僧物。体遍十方。当护如眼目。全在知事料理。用度仔细。如[A173]己物照管。便无过咎。适或遗落损坏者。则慢惰之愆。非浅鲜也)。
○第四依止安居篇([A174]七法)
初鸣椎集众法
(安居日期。大众虽悉。恐不尽知。于方丈门前。再悬牌一面。上书安居二大字。侍者埋炉。敷座。在方丈中。其受事人。于方丈门外。傍设一小桌。预辨纸笔等于此。以便登记大众日课及戒腊次序。将二板时。先对大殿主。及韦驮殿主云点烛开中门。待二板鸣。教打钟三下。只安居者登殿)。
二拈香礼佛法
(同居大众。闻揵椎声。各搭七衣。手持坐具。整肃威仪。云集殿上[1]〔如〕事者看内外尽集[A175]已。维那打磬二下。二引礼鸣击。走中间两颊门出。往方丈请和尚。见时应礼一拜。若迎出门者。则不必礼。一侍者捧炉在和尚前行。二引磬又在前。和尚到殿门。迎请者仍进傍门。序左右班次立。侍者捧炉直进中门。放供桌上。和尚从容进门。维那抑磬举云)。
炉香作𦶟(云云)。
(香赞。鸣引磬唱。和尚问讯[A176]已。往右边上。至炉前。再一问讯。跪下。拈香三辨。起立。问讯转身从左边下至居中。向上礼佛三拜[A177]已。香云葢菩萨三称随完。和尚往佛座左边立。大众一齐向上排班礼佛)。
和尚云。至诚礼拜。恳祷诸佛。愿慈光加被。夏中精进修行。
(大众礼佛三拜[A178]已。二引磬先领大众出两傍门。往韦驮殿前站班。具职事在后行。从小至大。二引磬仍在香炉前行。引和尚至韦驮殿前。侍者捧炉进中门。放供桌上。傍侧立。维那举)。
韦驮天将(云云)普眼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大众同唱。和尚近炉前问讯。拈香三辨。再三问讯。赞随完。和尚傍立。大众向上排班。至诚三问讯)。
和尚云。至诚问讯。仰祈护祐。使我等九旬修道。魔障潜消。(问讯[A179]已随掩中间首领云)顶礼和尚三拜。(或云)往方丈顶礼和尚。(尚或)免礼(或云)一拜。此所谓依止律师。求其指引。一切时中所作所为。修道用心之法。(拜[A180]已)和尚云。各人次序来安居。首领在外。大家照管(和尚进方丈。上座师。或羯磨师。一人随进)。
三对首安居法(复二)
初依处不依人
依处不依人者。谓主法者。及诸知律之上座也。大凡主司律法之人。为众所依。位居师承。不类余众。上座。乃众中之领袖。是知法之尊宿。虽不主法非依学辈。是以安居问答少异。谓但可依处。而不依人也。若不别列仪式。则临时无有定据。倘自谓居尊。不向他人对首白辞。则不名结夏。云何自恣。云何算腊。若自作心念安居。律制有人不得。所以对首安居法不可缺也。惟不问依人为异。故尔应如是作。主法者。先应安居[A181]已。然后受他安居。
(其所对之人。若非弟子辈。则彼此一拜[A182]已。对首立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三说。所对者云)善。(主法者答)尔。
(仍彼此一拜。若所对之人是弟子者。惟受礼为异。其上座向主法者安居。答法亦尔。由彼此皆明律典。故不依人也。若仍依人安居者。便堕弟子之列矣。如律所明。授经阿阇黎者。乃至闻一四句偈。皆名师长。依止阿阇黎者。乃至经一宿。便名依[1]〔比〕师。况九十日中。岂无一法而教诫耶。若不以弟子礼而待。便乖律制。如果能于毗尼藏通达无碍。令行弟子礼者。此或不伏。所以如是安居。则人情佛制。两不相违。是所宜也。若不知开遮持犯。为[2]〔萨〕羯磨者。虽是上座。事不同科。当如后例)。
次依处必依人
依处依人者。谓不知律法之上座。及弟子也。本律云。夏中当依第五律师。一。诵戒序。乃至三十事。二。诵戒序。乃至九十事。三。广诵戒毗尼。四。广诵二部戒毗尼。五。广诵毗尼。若违。波逸提。余时当依四种律师。违者突吉罗。根本律云。若苾𫇴善明三藏。证会三明。[A183]已除三垢。未满五夏。亦须依止帅。若生年八十。满六十夏。于别解脱经。未曾读诵。不了其义。亦须依止小者。行弟子法。惟除礼拜。十诵律云。若复受戒多岁。不知比丘法者。应尽形寿依止他住。则知如是之人。皆不可不依人安居也。
(依止师即就坐。安居者随具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三说。师云)知。莫放逸。(答)受持。(准律意。依止师应问)依谁持律者。(答)依(上)某(下)某律师。(师云)有疑当往问。(答)尔。
(一叩而起问讯。第二人从中间左颊门入。礼拜。白词亦如上。[A184]已安居者。从中间右颊门出。至上日课处。其维那。书记。见彼来。当问。汝师是那年的戒。春夏秋冬。是那一期。有多少腊。安居一夏。为一腊。念佛多少。礼拜。持诵多少。是某堂。或是某单。彼如上答[A185]已。待书记注明方去。余安居者。亦如上问答而注。所言序次安居者。先板堂。及学戒堂。次外寮首领。并各行单。后别住人安居。其小众文皆准上。惟改沙弥二字为异。若常住事冗者。堂内人应让彼先安几位。如或无缘。须依次序。不得取溷也。若安居人多者。应差首领。或上座。多几处作法。其所对之人虽别。而文中所称律师之名无殊。内外安居竟。其受事人。教打钟三下。大众普集佛殿前。礼佛三拜。转身问讯韦驮[A186]已。到方丈前顶礼和尚三拜。左右分班。和尚警策大众[A187]已。首领者云)。
大众向上排班礼谢和尚三拜。(尚云)一拜。(或言)免礼。
(说[A188]已。各回。待跪课后巡寮。其后安居者。随到随作。文亦如上。惟更后字为异)。
四注明日课法
(次日维那。同书记。序日课簿。写法亦有次第。先钟板堂。次学戒堂。然后外寮首领。及各行单。并诸沙弥。于每人名下。记念佛。持诵。多少。礼拜若干。上写一号。或某堂。或某寮。序[A189]已。知事人当执簿往内外。及各寮对明人数。以使自恣查物。恐有缘出界者。须来去通知。以见身和同住也)。
五序记腊次法
(其日课簿成[A190]已。再书腊次牌。先写安居腊次四大字为题。其号乃是序戒面上。每人名下注明某年。某期戒。有夏无夏。从前至后。一一序竟。余一段写后安居者。然受再上行别住人。及菩萨求寂。五戒。十戒沙弥。其后安居人。随到随上。款式如前。唯要注明日期以便满其日数。勿招破夏之愆也)。
六心念遥依法
时诸比丘住处。无所依人。不知当云何。往白世尊。佛言。若无所依之人。应心念安居(心依彼念。口自陈情。非谓不言也)。七日得往还处。遥依人(时至具仪。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处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遥依(某甲)律师(三说。此心念法。唯前安居开听。不可以中。后。二法为例也)。
七请依止师法(此随上例)
受戒揵度云。若新受具者。应恒依和尚。顺其教授。学持毗尼。时有比丘。和尚命终。若休道。若决意出界外。以无人教授故。种种破戒。作非威仪。佛言。听有阿阇黎。当求依止。如和尚法。阿阇黎看弟子如子想。弟子看阿阇黎如父想。当共相奉敬瞻视。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广大也(彼求依止者。当具修威仪。如是请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求大德为依止。愿大德。与我作依止。我依大德住(三说。彼受请[A191]已。应报言)。
可尔与汝依止。汝莫放逸。(理应答云)尔。
(一叩而起。如满五夏。不能诵戒。羯磨。尽形依止。其执侍之法。如作持明 右比丘二字。准义应加)。
○第五悔过修净篇(二法)
初亲临审戒法
自恣前十余日。如先和尚成规。应打念佛七。于初起日前。先忏悔清净。以便[A192]入念佛堂。正显净戒为因。净土为果。欲净佛土。先净身心也。此是和尚忏摩。不同半月之式。
(是日午后。挂忏摩牌。授事人令沙弥。或年少比丘。扫洒处所。敷座燃灯。时至鸣椎。此乃是打钟三下。或五十四下亦得。大众闻已。各披七衣。持具。肃仪至作法处。内外集[A193]已。一首领执香。二引磬随后。再去首须四人。或六人。多者八人。往方丈请和尚。执香者走中门。余者侧门而进。左右序立。和尚[1]〔问〕引磬声。即出卧室。至公位前。迎请者向上三拜。尚云一拜。末后先行。引磬在后。执香者在和尚前。至作法所。若[2]〔俱〕佛者。礼三拜[A194]已。升座。其座一往是不供佛。若论忏悔文中云。若有犯者。应对三宝前。发露忏悔。就供亦不妨。首领上香毕。大众排班。顶礼三拜。问讯[A195]已。然后分班站定)。
次具仪呈课法
(其受事人。将日课簿。先令一人捧之。然后出众脱屣展大具。至诚顶礼三拜。问讯。长跪。手捧日课簿。高声作如是言)。
我(某甲)奉和尚差将大众日课。登记簿册。今者九旬将终。呈白和尚。
(侍者接日课簿奉于座上。维那起立三拜。和尚应言一拜。起具。问讯复位。此不集和。由犯者自当来说罪故。和尚略着日课簿。并开导毕。有发露者。受事人应逐一记明罪相。令彼各各忏悔竟。方可自恣。问清净[A196]已。大众向上排班。礼谢而退)。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初如制采艸法
(七月十四日。知事人应令沙弥或净人。采吉祥草。择去萎黄。取鲜好者用。以十二叶为一束。若逢闰年。则多一叶。束数随人多少备之。或两盘。或四盘。若人多者八盘。筹亦如是。如制备[A197]已。以便取用)。
二问缘索欲法
(十五日早晨接板[A198]已。在殿前。或于佛殿。大众对面而立。上座应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听。今白月十五日。众僧集某处自恣(一说)。
(问讯各回。若白日自恣者。在大食小食上白。若有三宝等事。及病缘者。听与欲。应差一堪能持欲者。界内各处受之。如界大。夜中要索欲者。应差一二人为伴。毗尼母论云。有五种与欲自恣法。一者今日僧自恣我与僧自恣。二者。我白自恣。三者。为我故自恣。四者若[3]〔日〕不能言者。手作说相。亦得与自恣。五者。语虽不了。亦是与自恣。是名五种与欲自恣法。此是第一种与欲法。应对受者。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与欲自恣(一说)。
(律云。若佛。法。病缘。改事而说。如是各处受[A199]已。仍旧回堂)。
三敷座请师法
(其知事人。令年少比丘。或沙弥。于作法所。铺设众具。本律云。当于露地自恣。授事人应观大众多少。以便取垫子敷众僧座。仍于正中上面供。释迦佛牌位。下面朝上左隅供韦驮位。并须香花罗列。灯烛炜煌。左右敷众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位。于中设二低。桌将艸盘置前低桌上。以鲜花覆之。将筹盘放后低桌上。亦以鲜花覆之。敷设[A200]已毕。索欲者回。鸣椎集僧。此。如诵戒法。打钟。大众闻知。各披七衣。手持坐具。整肃威仪。至作法处。礼佛一拜。序戒就位立定。授事人瞻视大众齐[A201]已。首领执香。二引磬随后。再去戒长者四人。或六。八人。往方丈请和尚。执香者走中门。余人傍进。和尚出卧室。至公位前。迎请者。顶礼三拜。或一拜[A202]已。末后前行。至作法处。执香者在下班尾上立。迎请者归位。二引磬站在佛前。和尚至。先一问讯。跪下拈香[A203]已。起身再问讯转下。居中向上。礼佛三拜。侍者站和尚后。拜[A204]已二引磬领和尚至韦驮前。和尚到。先一问讯。拈香三辨。再三问讯。和尚转身上走。归位而立。引请。侍者。各归本位。首者上香[A205]已。大众向上排班。至诚礼佛三拜。首领者云)。
转身向下。问讯韦驮。(三问讯。复云)转身向上。顶礼和尚三拜。(尚云)礼佛。(或云)礼佛一拜。(拜[A206]已。和尚坐下云)各人序坐(人各脱屣。上垫跏趺)。
四集僧作辨法
(大众坐[A207]已。和尚于此开示毕。先作前方便。即问云)。
僧集否。(答)僧[A208]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答)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于座上合掌。答云)有(即起座。居中向上一拜。长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自恣。(一说。尚云)善(答)尔(一叩而起。归位坐下。和尚问云)。
谁遣比丘尼来请见闻疑三事自恣。(若无者。答)此处无尼。来请见闻疑三事自恣(若有乍入伽蓝。欲随喜作法者。当如是答)。
此处无尼来请自恣。但有礼僧足者。(尚云)唤将来。(知事者呼)诸比丘尼来。(尼闻呼名。手持坐具。肃仪而进。维那呼云)一齐向上排班 展大具 闻磬声顶礼三拜 问讯 长跪 合掌 和尚略宣教诫。
汝等比丘尼谛听。今乃九旬夏罢之期。说罪除愆之际。五篇禁制。八敬森严。凡比丘尼。应当依随大僧安居。半月乞求教诫。岁终比丘随意。应须来请自恣。方不负受具登坛。阿难请度。不然。则乖违佛制。徒有其名。尔等当束敛身心。精修善法。以戒为师。谨慎莫放逸。(答)顶戴受持。(呼云)一拜而起。后边去序坐随喜。
(略教诫法。律本文缺。临事必须。理不容默。故录于此。斯乃是有尼来礼僧足。不请自恣人。如是而作也。若有尼来请自恣者。受嘱人问[A209]已。于本座上合掌。高声答云)有。(即起坐整仪至僧中。先礼僧足三拜。长跪合掌为尼代请。当作是白)。
大德僧听。(某)处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顶礼比丘僧足。来请见闻疑。三事自恣(三说。一叩而起)。
和尚云。唤将来。(其授事人。唤尼至僧中。展大具。礼僧足三拜。长跪。合掌。曲身。低头。白云)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僧说三事自恣。见闻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三说。良久。大僧上座应云)。
徒众上下。各并默然者。实由尼等。内勤三业。外无三事。故不见犯。虽然上座有敕。敕诸尼众。如法自恣。谨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此乃律文如是。若欲语词圆满而显足者。尼当如是白云)比丘僧夏安居竟。(某)处比丘尼僧夏安居竟。差我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故。说三事自恣。见闻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语我。我等若见罪。当如法忏悔(三说。良久)。
和尚敕云。
徒众上下。各并默然者。实由尼等。内勤三业。外无三事。故不见犯。虽然如是。汝传教敕。敕诸尼众。如法自恣。谨慎莫放逸。(尼答)依教奉行。
(即礼谢而退。还至本寺。鸣椎集尼僧[A210]已。当依大僧教敕宣示。一切仪式。俱如教诫正范中行。宣[A211]已。如法自恣。待尼出[A212]已。复问云)。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自恣羯磨。(尚云)今差(某)大德(某)大德行筹。(某)大德。(某)大德收筹。羯磨者作法。
(此中仪式。俱如受筹法行。故不复出。盘到佛座前。行者礼拜竟。取一大筹。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自恣会上娑婆教主。本师释迦牟尼佛。受第一筹。
(大众行[A213]已。至韦驮前。亦如前式。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自恣会上护法韦駄尊天。受最后筹 (收筹。报数。尽如前作)。
康熙(某)年。自恣会上。座中比丘(几)百。(几)十。(几)人。沙弥(几)人(报[A214]已。以盘俱放桌上。为首行者。高声复云)。
为僧行舍罗竟。(向上一拜。尚云)善。(行者齐答)尔(问讯归位)。
五差受自恣法
十诵五分。二律皆言并差二人以上。若众止五人。应前后单差。若六人以上者。一时双牒。而作羯磨。若众僧多。欲差四人。或六人。受自恣者。应两番作白彼此互差。一羯磨差二人。或三人。不得差四人。以满僧数故。
和尚云。今差(某)大德。(某)大德。作受自恣人。羯磨者。次第作白(二五德人。闻上说[A215]已。即应出众。向上一拜。各归本位。首者白云)。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谁诸长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A216]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行艸敷坐法
(差[A217]已。二五德人起座一拜。各捧草盘。如前而立。高声齐说云)。
(三说。从和尚。及上座。次第散之。大众取具一齐起立。待行草者至。手接草打开。铺在垫子上。口诵此偈。坐具展开。敷草坐之。其行草人。到自[A219]己位次亦行一束在垫子上。各各行[A220]已。放盘桌上。照旧排班。向上一拜。为首者云)。
为僧行草竟。(尚云)善。(齐答)尔(各归本位。亦如上铺草念偈[A221]已。敷具而坐)。
七白僧随意法
和尚云。说戒自恣。应在后作。羯磨者。先作单白。牒事告僧。然后起座。为众自恣。
(律中佛言。僧自恣时。应知比丘。有来者。有不来者。听先作白[A222]已。然后自恣。作法者。合掌白云)。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自恣。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和合自恣。白如是。
(白[A223]已。应起。复礼一拜。若有过人。三根实者。先应作举。不可忏者驱摈。不可驱者。当停自恣。勿致破僧。无三根举者。反治。可忏者。应忏[A224]已自恣。若无事者。受差人即起。俱应暂立。第一受自恣人。先至和尚座前一拜。和尚问拜[A225]已。彼此长跪。合掌。和尚自恣云)。
大德。众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见闻疑罪。愿大德哀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三说彼云)善。(尚答)尔。
(一叩而起。然后从上座起。次第自恣。其二五德人。准僧祇律。各轮至本座位次。即来展转自恣再去。不得待僧竟。若五德人是上座者。自恣人一拜。长跪合掌。自恣[A226]已一叩而起。问讯。坐下。若五德人是同戒。或是后戒者。不得受礼。应彼此同拜。对跪。合掌。作法[A227]已。一叩而起。若第一座人作法。第二座人。即起俟之。如是从前至后。一一自恣竟。其知事人呼云)。
诸沙弥。次第而进。(到[A228]已。复云)闻磬声顶礼三拜 起具问讯。
(其知事人。应令沙弥往最后一行。次第而立。五德者如前先行草。沙弥亦如上受草。诵偈敷具坐[A229]已。五德人至沙弥处。一一自恣。其文准上。惟改比丘为沙弥说之。如是作法[A230]已。其五德者。齐往僧中。照旧立定。为首者云)。
僧一心自恣竟。(尚云)善。(齐答)尔(一拜归位)。
八遵制结示法
和尚云。今日如法如律。自恣[A231]已竟。名为解夏。虽然如是。律制犹严。准安居揵度云。四月十六安居。至七月十五日夜分尽讫。方明解夏[A232]已竟。若明相未出。夜分未尽。更当精进。若出界去。及少日课者。仍名破安居。如律所明。不得衣施。各人照旧加工用行。勿得放逸。自恣[A233]已竟。念偈同向。
自恣功德殊胜行(云云)。
(大众同音回向[A234]已。一齐起座收具。二引磬仍至佛座前站。和尚礼佛三拜。引磬往韦驮前立。和尚三问讯韦驮[A235]已。归方丈。大众亦礼佛三拜。及问讯韦驮[A236]已。首者云)。
大众到方丈顶礼和尚。(尚云)免礼(大众各散。其授事人收举众具[A237]已。方回)。
九难缘略说法
佛言。若有八难事来。及余缘起。不得各各三说自恣者。应略自恣。但对首有二略。单白[A238]已有三略。若难事可得广说者。便广说。若再说。若一说。若可作而不作者。应如法治。
十展转忆念法
若界内只有四人者。不得受第五人欲。应展转对首自恣。时至共集一处。礼佛三拜。先问集单白[A244]已。一人礼余三人一拜。分上中下座。或立。或跪。作如是白。
三大德忆念。今日众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净。(三说彼齐云)善。(答)尔。
(一拜而起。余三人次第作白亦如是。若本三人者。应云二大德忆念。若本二人相对者。去其二字。但云大德忆念。余词无异)。
○第七德衣授受篇(十法)
初敷设集僧法
(比丘三月安居。七月十五日满。作自恣[A247]已。于十六日寅卯时。应悬牌一面。上书今日受迦𫄨那衣七大字。其受事人。应令年少比丘。或沙弥。扫洒净处上而正中敷和尚座。左右敷众僧座。于中设一低桌。取一净盘并袱。以功德衣放好盘中。取解花散覆。置于低桌上。一一完备[A248]已。待受欲者回堂。然后鸣椎。此如诵戒法打钟一通。大众闻[A249]已。各[1]〔彼〕七衣。手持坐具。肃仪而趋。至作法所。序戒就位而立。其受事人。看内外大众集[A250]已。鸣二引磬。此不执香。上座去四人。或六人。八人。随后往方丈请和尚。到[A251]已左右序立。和尚闻引磬声。即出卧室至公位前。迎请者。随具三拜。或一拜[A252]已。末后先行。至作法处。就座而立。大众向上排班。顶礼三拜。各归本位)。
和尚云。各人序坐(和尚开示毕。问云)。
二问答和白法
僧集否。(答)僧[A253]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起。居中向上一拜。问讯。长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羯磨。(尚云)善。(答)尔(一拜而起。问讯。归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受迦𫄨那衣羯磨。
和尚云。羯磨者。先作单白。牒事告僧。次白二差人。然后羯磨付衣(作法者起座。向上一拜。或免。即止。归位白云)。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受功德衣。若僧时到。僧忍听。众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
三差人持衣法
十诵律云。有五种比丘。不得作持迦𫄨那衣人。一。无岁。二。破安居。三。后安居。四。灭𢷤。五别住人。若非此五种人。当作是白。
和尚云。今差(某)大德。为僧守功德衣。
(守衣比丘。闻上说[A254]已。即应起坐。居中向上。展具。顶礼三拜。起具。问讯。然后归本位坐)。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某甲)比丘。为僧持功德衣。白如是。
大德僧听。僧差(某甲)比丘。为僧持功德衣。谁诸长老忍。僧差(某甲)比丘。为僧持功德衣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A255]已忍。差(某甲)比丘为僧持功德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四羯磨付托法
(作法者。即起身将功德衣请在手中。归本位坐。羯磨付衣与彼受差者。如是白云)。
大德僧听。此住处僧得可分衣。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持此衣[2]典(某甲)比丘。此比丘当持此衣。为僧受作功德衣。于此住处持。白如是。
大德僧听。此住处僧得可分衣。现前僧应分。僧今持此衣典。(某甲)比丘。此比丘。当持此衣。为僧受作功德衣。于此住处持。谁诸长老忍。僧持此衣与(某甲)比丘受作功德衣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A256]已忍。与(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法者。白羯磨[A257]已。即起坐付功德衣与受差者。守衣人亦即起身迎上。接衣放于桌上。居中向上。顶礼一拜。问讯[A258]已。然后双手持衣往最下侧立。作如是言)。
五张衣示众法
此衣如法作成。其衣财。名体等义。和尚[A259]已为大众开示过了。我(某甲)此时。但张与大众看就是。
(根本律中。名张羯耻那衣。张者。开示也。此义文略。今准会正云。众僧如法羯磨与衣[A260]已。持衣者。应两手捉衣。先开张示。令大众皆要得知此衣相。是五条十隔四周安缘也。说[A261]已。持衣比丘。即以两手张衣。戒边向外。从右边从容而上。面向大众。侧身行之。口中恒作如是言)。
此衣五条十隔。四周有缘。
(如是至左边下一周行[A262]已。将衣折起。双手捧之。向上对众受云)。
六为僧授受法
此衣。众僧当受作功德衣(三说)。
此衣。众僧今受作功德衣(三说)。
此衣。众僧[A263]已受作功德衣(三说。至第三遍。加一竟字)。
(说[A264]已。双手捧衣。巡行众僧座次。先至第一座。其受衣者。即应蹲踞。双手提衣边。作如是言)。
其受者[A265]已善受。此中所有功德。名称属我。(一说。持衣者言)善。(受者答)尔。
(如是第一座受[A266]已。至第二座。乃至最下座。次第巡受左一行受[A267]已。至右一行。二。三。四。乃至若干行。亦如是受。其受者。各各仪式。文词。并皆如上。善见律云。有三种人。不得受迦𫄨那衣。一者。破安居人。二者。后安居人。三者。异住处人。如若有者。但令集和随喜。制无受衣之法。若衣至座前。应云。我是后安居。持衣者。即越之。大众逐一受[A268]已。仍至中间。以衣放桌上。合掌复云)。
为僧受功德衣竟。(尚云)善。(答)尔。
(向上一拜。持衣归位坐。和尚复开示五利赏德。及人事久衣。令其开解。以便出入卫防。乃至云)。
受衣[A269]已竟。念偈回向(举云)。
受衣功德殊胜行(云云)。
(回向[A270]已。大众起座。礼谢各散。迎请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为众畜自身边。期满日舍。律摄云。持功德衣苾刍。不得出界外经宿。若经宿者。众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内。惟有四比丘者。既无余众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无有欲可说。应如是受。其集僧问和。如常所行。亦应答云)。
受迦𫄨那衣羯磨(作法者。应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受功德衣。若僧时到。僧忍听。众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A271]已。上座问云)。
谁能为众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余二人云)二大德忆念。此住处僧得可分衣。现前僧应分。我等今持此衣与比丘(某甲)。此比丘当持此衣。为众受作功德衣。于此住处持。(二人答云)可尔。
八三人受衣法
(自恣惟三比丘者。有衣须受。既不满数。僧法俱不应作。但将衣先置公所。三人齐集[A273]已。一人白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谁能为众持功德衣(若能者答云)。
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应白余一人云)。
大德忆念。此住处比丘得可分衣。现前众应分。我等今持此衣与比丘(某甲)。此比丘当持此衣。为我等受作功德衣。于此住处持。(余一人应答云)可尔。
(众中若有上座者。持衣人应礼一拜。若无则[A274]已。即取衣展开。令余二人看[A275]已。折起双手捧云)。
此衣我等当受作功德衣。(三说)此衣我等今受作功德衣。(三说)此衣我等[A276]已受作功德衣(三说。第三句加一竟字)。
(其诣第一位受。及所对语言。皆如僧法。二人受[A277]已。仍持至中间报云)。
我等受功德衣竟。(第一人云)善。(答)尔(须以衣畜自身边。待腊月十五日出)。
九对首受衣法
(若但二人受衣者。应先议定一人持衣。临时二人同一拜[A278]已。余一人向持衣者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愿大德将此可分衣。持作功德衣。于此住处持。(彼应答云)可尔(其持衣张受等词。与前三人中受法无异)。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初净堂集众法
(腊月十五。乃冬分时尽之日。是比丘出衣之期。其早晨应悬牌一面。上书今日出迦𫄨那衣七大字。差人界内索欲。授事人。应令年少比丘洒扫净处。待受欲人回堂[A280]已。鸣椎。打钟三下。大众闻揵椎声。肃仪而集作法之处。其授事人。看大众集[A281]已。往方丈请和尚至法堂。首领者云)。
大众向上顶礼和尚。(尚云)免礼。(或云)一拜。
二呈衣复上法
(其守衣人出位。居中向上展大具。顶礼三拜。问讯。跪下。若是上座。不必跪。其功德衣。应取一净盘。并袱。以衣放彼盘中。先令一人捧之在傍俟候。待拜[A282]已。传与守衣人手中捧之。高声复云)。
我(某甲)奉和尚差。为僧守功德衣。今者五月[A283]已满。呈白和尚。(尚云)守衣有功。大众均沾利益。接上来。
(即随便一人。接衣至白羯磨者后立。守衣人三拜。或一拜。起具。问讯。班立)。
三问答所成法
僧集否。(答)僧[A284]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班。居中向上一拜。问讯。长跪。合掌。说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羯磨。(尚云)善。(答)尔。(一叩而起。问讯。归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出迦𫄨那衣羯磨。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
四单白出衣法
(其作法者闻[A285]已。即出位向上一拜。若免即止。然后持衣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出功德衣。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和合出功德衣。白如是。
(白[A286]已。侍者接衣。于和尚傍立。羯磨者仍应向尚一拜。或免止之)。
五严禁五事法
(和尚开示出衣缘起。及遮止五利。并警策大众。精进修持[A287]已。复云)。
六称量施衣法
善见律中问。僧持迦𫄨那衣与谁。应与衣坏者。若坏衣比丘多。坏衣比丘中老者与。若无老者。腊数大者与。但不得与悭贪者。今此众中谁人衣破。(若有出众求者。和尚复问大众云)汝等称量此人。可是真正淡泊者否。
(若大众齐答云。此人当与者。即便与之。彼比丘亦应出众。普礼三拜[A288]已。方持衣去。若无求者。或不应与者。持回方丈。或作桌衣。或为经袱。或改出长短田相。存于丈室。以俟成就衣破比丘受持。或在常住用力者与之。若三衣中。或安陀会。或郁多罗僧。或僧伽黎。随一顶受作功德衣者。则不必改。如上作[A289]已。知事人云)。
大众顶礼和尚。(尚云)免礼(人各次序而散)。
七三二独舍法
(若界中但三比丘。或二比丘居者。至腊月十五日。应集一处。守衣比丘。双手捧衣。作如是言)。
我比丘(某甲)守功德衣竟。今日当出(一说。以后五事。皆不得开)。
○第九舍受衣药篇(衣药受净。时逾招愆。故编时事。法有十三)
初正舍三衣法
本律云。有疑。当舍[A290]已。更受不出舍文。僧祇律云。有缘须舍者。具修威仪。加云。
(正者。对权而言。具修威仪者。若欲舍时。持衣至一知律师僧所。前人或是下座。或是弟子者。应一拜[A291]已。对立而说。若是上座。及前戒者。一拜[A292]已。问讯。长跪。双手捧衣。如是舍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是我三衣数。先受持。今舍。(所对者云)善。(答)尔。
(一说便止。以衣递与前人手中。作礼一拜[A293]已。持衣而去。或说净畜。或成就人。不得过十日。其下二衣。乃至尼五衣等。舍法亦尔。但更其衣名。余文如上。五分律云。所受三衣。不舍便受余衣。以先衣净施。及施人。得名更受。亦名净施。施人。但不舍。得突吉罗罪。其受时必三说。舍时但一说者。何也。以受衣之时。敬心重故。必须三说。舍衣之时。弃心轻故。只须一说。便成舍也)。
二正受三衣法
(授受之人。礼仪如上。若作法时。手持五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会。五条衣受。一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
(受者即起。置衣桌上。礼谢前人。然后持去。如三衣问受者。先搭五衣。长跪。手捧先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郁多罗僧七条衣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
(以七衣置桌上。一叩再手捧大衣。如是说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僧伽黎。二十五条衣受。四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礼谢[A294]已持衣去)。
三权受从衣法
(暂时应法曰权。从者。随也。如律所明。若三衣中。遇缘随缺一衣者。听有长衣。权受持应法。免离衣过。须如长衣守持。但从其名。不从其相。惟听随身。不听披著。今择取一法。余则可晓。只如安陀会有缺者。僧伽黎有长。则推受持。其仪式如前。应持衣至一清净如法比丘所。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会。二十五条衣受。四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言)如法受持。(答)尔。
(礼仪如上。乃至九条。七条。三。二。长短。摄叶。褋叶。及与缦作。随时所说。若缺余二衣。三衣互受。准上可知。至于五衣。有二十种从法。七衣有二十二种。大衣有六种。详阅作持。则可知矣)。
四舍尼师坛法
十诵律云尼师坛不应受单者。离宿。得突吉罗。摩得勒伽云。若离宿不须舍。但忏罪。律谕。制受阙文。准义应加。既有受法。亦必有舍。
(若尼师坛。随身坐卧。年久破坏脱落。欲作新者。应先舍。后受。如前仪式。持具对一比丘舍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先受持。今舍。
(一说所对者言)善。(答)尔(一拜而却)。
五受尼师坛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应量作。今受持。(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仪式如前)。
六舍钵多罗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先受持。今舍。
(一说)。
七受钵多罗法
律无受法。准十诵云。若舍过受新。应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应量受。常用故。
(三说。其舍受等仪。尽如前例)。
八证受三药法
初非时药(仪式如前)
证者。据也。根本部云。其不滤者为时。其净滤者为非时。仍须以水滴之为净。律中有受无词。准以义加受法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渴病因缘。此是蜜浆。为欲经非时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
(拜[A295]已持去) 余浆准此。若无渴病。受饮犯罪。
二七日药
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识。有病因缘。听时。非时服。按律摄云。受七日药。正服之时。应告同梵行者云。我[A296]已一日服药讫。余有六日在。乃至七日准知。若为好容仪。或著滋昧。或求肥盛。诈伪心服食诸药。皆恶作罪(服时。应如是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热病因缘。此酥七日药。为欲经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拜[A297]已持去)如是受[A298]已齐七日服之。若过。犯舍堕。
三尽形寿药
佛言。一切咸。苦。酢。辛。不任食者。有病因缘。听尽形服。乃至灰土。大小便等。若服时。亦应受。当自手持口对前人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寒病因缘。此姜椒。尽形寿药。为欲共宿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作礼[A299]已。持药而去)。
若有余药。或白水散丸。汤膏煎等。但不任为食者。牒名加法准上。如不受而服者。犯失法突吉罗罪。
九请净施主法
佛言。长衣。长如来八指(佛一指二寸)。广四指。应净施。不者犯堕。萨婆多论云。应求持戒多闻者。而作施主。衣揵度云。有二种净法。一者真实净。二者展转净。真实净者。是净施与人也。展转净者。乃作方便法也。又萨婆多论云。九十六种。无净施法。佛大慈方便力故。教令净施。令诸弟子。得畜长财。而不犯戒。非真实净也。若欲请时。应具修威仪。先礼足[A300]已。长跪。合掌。作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请大德。为衣药钵。展转净施主。愿大德。为我作衣药钵。展转净施主。慈愍故。(三说。彼云)善。(答)尔(作礼而去)。
十衣药说净法
善见律云。若衣物众多。段段说之。欲总说者。并缚相著。加重法牒之(真实净施。用须闻主。展转净施。则不须也)。
(凡欲说净时。当至一如法持戒比丘所。作礼一拜。彼若是同辈。及后戒者。对立而说。若是上座。及前戒者。拜[A301]已。长跪。合掌。手持长衣。作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长衣(如未成衣。应言长衣财)。未作净。今为净故。施与大德为展转净故。(彼受者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施与我。我今受之。(受者接彼衣在手中言)汝施与谁。(彼当言)施与(某甲)(受净者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与我。我[A302]已受之。汝与(某甲)。是衣(某甲)[A303]已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著用随因缘。(彼答云)尔(一说。作礼一拜。持衣而去)。
其长钵。残药。文并同准。
十一尼受二衣法
凡比丘尼。受舍等仪。准比丘法。亦分上中下座。
一僧祇支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祗支。如法作。我受持(三说。若舍时。但云此僧祗支。或云覆肩衣。先受持今舍。余文如上)。
二覆肩衣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说其式叉摩那。并沙弥尼。受四衣法。亦准此)。
十二勤䇿舍衣法
(其仪式皆同比丘。律本虽不出受法。今准十诵。及五分律中。持衣于上座前。应如法三说。若舍一说)。
大德一心念。我沙弥(某甲)此缦安陀会今舍。(一说。比丘云)善。(答)尔。
十三勤策受衣法
大德一心念。我沙弥(某甲)。此缦安陀会受持。(三说。比丘云)善。(答)尔(礼足[A304]已毕。持衣而去)。
○第十心念舍受篇(八法)
初念舍三衣法
(五分云。独住比丘。三衣中须有换易者。具修威仪。心生舍衣之念。手捧所受之衣。应如是说)。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条。今舍(一说)。
二念受三衣法
(然后受所长之衣。如前威仪。加法云)。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条受(三说。余二衣等。受舍亦尔)。
三念舍坐具法(仪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先受持。今舍(一说)。
四念受坐具法
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应量作。今受持(三说)。
五念舍应器法
善见律云。若无人时。独受持钵。即准上文。先舍后受(仪式如前。应如是说)。
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先受持。今舍(一说)。
六念受应器法
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应量受。常用故(三说)。
七念受三药法
若独住比丘。有缘欲服三种药者。准义加法。亦应心念受之。则无缺法之咎。
一非时药(仪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今为渴病因缘。此是蜜浆。为欲经非时服故。今受(三说)。
二七日药
我比丘(某甲)。今为热病因缘。此酥七日药。为欲经宿服故。今受(三说)。
三尽形寿药
我比丘(某甲)。今为病因缘。此姜。椒。尽形寿药。为欲共宿长服故。今受(三说)。
八长衣说净法
准此心念唯听独住比丘。由无同侣。离喧远众。故听于出家二大。三小众中。[A305]但有亲厚知识者。任其称名与取。若非独住比丘。必依正说净法行持也。五分云。应偏袒右肩。胡跪。手捉衣。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此长衣。净施与(某甲)。(于五众中。随意与之)。随彼取用。(得至十一日。复如前威仪言)我(某甲)。此长衣。从(某甲)取还(得至十日。复如初言)我(某甲)。此长衣。净施与(某甲)。随彼取用(如是舍故受新。十日一易)。
僧祗律云。施主若死等。不得过十日。更觅施主说净。
羯磨仪式卷上
音释
宣祖初居终南山。[1]与发异尼。建立纲宗。故称为南山宗焉。
澄照圣师讳道宣。字实相。唐懿宗朝。[A306]谥号澄照大师。尊称戒德。故曰圣。
摭音职。取也。
析金杖析。音昔。分也。金喻律意。
式微衰替也。
核实也。
典诰作述篇章。
先型遗范也。
怂恿上音纵。下音勇。劝请义。
瀛渤上音盈。下音孛。大海貌。
㴑音素。逆流而上也。
忏摩篇
谓天竺人语。同梵天故。
白半月从初一。至十五。表智德渐圆故。
黑半月从十六。至三十。表断德渐尽故。
羯磨此翻为事。又翻所作。谓依事所作故。
问讯讯者。言也。意取发言慰问以伸诚敬故。今时但有合掌。低头。而口不言。虽无实义。理亦无失。
长跪根本羯磨云。双膝著地也。
合掌[2]于本左右。合而为一。表䖍敬之至也。
沙弥耶舍传。译为劳之。小者以修道为劳也。及翻息慈。谓息恶行慈也。奘法师云。室利摩拏路迦。此翻勤䇿。谓勤修[A307]策励。断烦恼而趣涅盘也。义净律师云。室罗末尼。译为求寂。谓欲求趣涅盘。圆寂之处。而永离诸患也。
五欲色。声。香。味。触也。谓此五种。能生行人须欲之心故。
禁戒禁。制也。戒。止也。谓能制止所起之恶故。
弟子梵名室洒。南山云。学在我后名弟。解从师生名子。
忖度也。
释子佛言。四姓出家。无复本姓。但言释子。
性业性。实也。纵不受佛戒。本来有罪故。
不现前羯磨谓摈沙弥。不得使其现前。
突吉罗突者。恶也。吉罗者。作也。说也。身犯名恶作。口犯名恶说。母论云。犯身口律仪故。
遮业因犯方遮。
僧集凡作羯磨。先问僧集者。恐犯别众故。
大德杂事云。年少苾𫇴。应称老者为大德。老唤少者为具寿。又称前戒。应言大德某师。称后戒。云某大德。
五篇谓四弃。十三僧残。百二十波逸提。四可呵。众学法也。
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清净洁白也。梵名梵摩。或翻为空。大论云。以人畏空。但言清净。
维那梵语羯磨陀那。寄归传云。华梵兼举也。维。是纲维。华言也。那。是梵语。删去羯磨陀三字。译为事知。又翻次第。亦云悦众。盖谓知僧事之次第。而悦其众也。
书记谓执掌翰墨司记文词故。
普贤携李云。行弥法界曰普。位邻极圣曰贤。
菩萨此云觉有情。秦言大道心众生。
南无此云归依。
释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
文殊师利此云妙德。唐言妙吉祥。
弥勒姓也。此云慈氏。字阿逸多。或云阿耆多。此翻无能胜。谓慈。无能胜也。
方丈唐高宗时。王元䇿使西域。至毗耶城。见维摩石室。以手板纵横量之。各得十笏。故曰方丈。
脱屣音徙。履也。
白二一白。一羯磨也。
白四一白。三羯磨也。
对首谓对面同秉法也。
心念谓发心念境。口自传情。非谓不言而名秉法也。
身戒比丘戒也
心戒菩萨戒也。
正法正法千年。人根淳厚。闻法即证。
像法像法千年。虽似正法。闻法者多。修证者少。
末法末法万年。斗诤坚固。邪见增长。无修无证也。
梵网本源自性清净。故称为梵。慧命遍传尘刹。故称为网。
布萨篇
此云法聚。以气类相从之法。聚为一段也。
罗阅城即王舍城。应法师云。是摩伽陀国之都城也
外道谓心游理外故。
月八日是日。四天王差使巡察人间善恶。二十三日[1]间此。
十四日是日。四王太子巡察人间善恶。二十九日同此。
十五日是日。四天王自下人间巡察善恶。三十日同此。
瓶沙王梵名频婆娑罗。此云影胜。未生怨之父也。
三时聚会三时者。如前月八。十四。十五也。
波罗提木叉律云戒也。亦名毗尼。律摄翻别解脱。又云保解脱。
世尊谓竭烦恼海。断生死流。世出世间。共所尊重故。
佛秦言知者。婆沙论云觉者。妙乐记云。对迷名知。对愚说觉。
睡眠意识惛熟曰睡。五情放逸曰眠。
上座梵名悉替那。五分律中佛言。上更无人。名上座。母论云。从无夏至九夏。名下座。十夏至十九。名中座。二十夏至四十。方名上座。
知事人亦名受事人。谓受僧差使。知僧事故。
阿罗汉此云无生。亦名应供。或翻杀贼。谓[A308]已杀烦恼贼故。
三乘声闻。缘觉。菩萨也。
程子讳颢。字明道。乃宋时大儒。
猗嗟叹辞。
三代礼乐谓夏时起。商时盛。至周全也。
德腊德者。得也。腊者。除也。谓除旧接新故。安居一夏。方筭一腊。谓比丘出俗。不以俗年为计。乃数夏腊称尊故。
俱胝此云百亿。
稽首稽。留也。谓下首至地。停留少久方起故。
和合梵语僧伽。此云和合众。由众僧和合。佛法方兴故。
比丘此云除馑。或翻净命。又名破烦恼。
某甲某者。谁也。乘也。甲者。名也。谓谁秉其法。即当牒其名也。
教诫谓教住正念。遮无利益故。
教授谓教住正知。与有利益故。
长老谓年高腊长。学解广深故。
僧伽蓝译为众园。如世园圃。能生果蔬。佛弟子所居。能生道芽圣果故。
蹲踞上音存。谓尻不至地也。即是双足履地。两膝皆竖故。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华言无上正遍知觉。
波罗夷此翻他胜罪。律摄云。极恶义。多论云。名堕不如意处。僧祗律。名退没。堕落。律本中。名不共住。
僧伽婆尸沙善见律云。僧残罪。谓僧中有残。应依僧伽而治其罪故。律摄云。众教罪。由奉众教。罪方除灭也。
不定法律摄云。此罪体无定相故。
尼萨耆翻为舍。
波逸提翻为堕。前三十名舍堕。后九十名单堕。
波罗提提舍尼义翻向彼悔。或言应说法。
众学法谓此戒。难持易犯。时刻应当学故。
七灭诤谓此七种毗尼。能灭四种诤故。
千华台华含法界。表戒含诸法也。人中花有十余叶。叶。瓣也。天花有百余叶。佛菩萨花有千余叶。此但表戒度故。台。即座也。
卢舍那此云净满。诸患都尽。故称为净。众德悉圆。故称为满。又翻光明遍照。
如来如过去诸佛。行六波罗蜜。得诸法如相。来至佛道。今佛亦如是道来。故名如来。
归命众生贪著有三。一财物。二身根。三性命。三者之中。性命最切。今行人作法曰归命者。舍其最切也。
金刚佛谓能摧诸烦恼。名为金刚。体是无漏。表法身也。金取不变为义。刚取断截为义。谓金刚光明宝戒。照见五蕴诸法皆空。截断一切有漏惑业。十方如来。同证斯体故。
三聚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摩尼珠此云离垢。天台云摩尼者。如意也。从龙王脑生。又云出佛舍利。
心地品万法之所集起。故称为心。凡圣之所依持。故称为地。品者。类也。
五辛一葱。二薤。三韭。四蒜。五兴渠。
九旬十日曰旬
年少比丘初受具者。
受筹篇
此云力生。谓由师之力。生我戒身故。
阿阇黎此云轨范。谓能轨范后学故。
娑婆或云索诃。此翻忍土。
韦驮华言智论。姓韦讳琨。即南方天王八将之一臣。修童真业。不受天欲。面受佛嘱。护法安僧。
回向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受筹功德。向诸众生也。
安居篇
南山云。形心摄静曰安。要期住此曰居。
毗尼此云善治。亦云[1]谓伏。
苾𫇴具含五义。一。体性柔软。二。引蔓旁布。三。馨香远彻。四。能止疼痛。五。不背日光。
三明天眼明。宿命明。漏尽明。
三垢贪嗔痴。
警䇿谓警诸懈者。䇿进后昆。
自恣篇
谓自[A309]己有过。自不知非。恣他举明。令改过从新也。
众僧华梵双举。报恩云。出三界之福田也。
阿难请度此云度喜。会正记云。佛成道十四年中。姨每求度。佛不听许。阿难三请。佛令传宣八敬。彼答能持。方听出家。
八敬法一。百腊尼见新戒比丘。当礼拜问讯。二。不得骂谤比丘。三。不得举比丘过。四。式叉摩那学戒年满。应从大僧受具。五。尼犯僧残。应在三部僧中行半月摩那埵。六。半月布萨。当于僧中求教诫人。七。不应在无比丘处安居。八。安居竟当于僧中求教授人。
二五德人一。举罪五德。谓不爱。恚。怖。痴。知自恣未自恣。二。自恣五德。谓知时。如实。柔软。利益。慈心。
吉祥梵名始尸。本行经云。菩萨将成佛时。帝释化为佣力者。刈草以奉。
长者谓年耆德艾。事长于人。乃有德之称。
正觉言法无差曰正。破生死梦曰觉。
三业身。口。意
三事见。闻。疑。
三根根有能生之义。谓于见闻中。随一生疑。而起其事。故名曰根。
迦𫄨那衣此云功德衣。亦名庆赏衣。
五衣有二十种从法谓大衣九品。听割截作。褋叶作。共十八。七衣亦听割截。褋叶。两种作法。是为二十也。
七衣有二十二种从法谓大衣十八。五衣四种。谓割截。摄叶。褋叶。缦作。共为二十二种也。
大衣有六种从法谓五衣四种作法。七衣二种作法。是为六种也。